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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理由 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全过程,继续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出操作性较强的方案。
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基本学制、专业类别、课程设置、教学形式、教学管理、考试考核、学分制、教学保障、毕业与颁证12个部分。规定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设置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别,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课程。要求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总学时数不少于2720学时(17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320(20学分)学时,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040(65学分)学时,同时能力拓展课应占一定学时数。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学习时数不设上限。在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主要推荐教学内容中,设置公共基础课12门共1072学时,种植类专业核心课96门共13792学时,畜禽养殖类专业核心课47门共6448学时,水产养殖类专业核心课61门共9264学时,农业工程类专业核心课54门共7392学时,经济管理类专业核心课49门共6224学时,供学生选择学习。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部、农业部制定本方案。
发布时间 2014年3月14日
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基本学制、专业类别、课程设置、教学形式、教学管理、考试考核、学分制、教学保障、毕业与颁证12个部分。规定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设置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别,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课程。要求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总学时数不少于2720学时(17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320(20学分)学时,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040(65学分)学时,同时能力拓展课应占一定学时数。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学习时数不设上限。在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主要推荐教学内容中,设置公共基础课12门共1072学时,种植类专业核心课96门共13792学时,畜禽养殖类专业核心课47门共6448学时,水产养殖类专业核心课61门共9264学时,农业工程类专业核心课54门共7392学时,经济管理类专业核心课49门共6224学时,供学生选择学习。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部、农业部制定本方案。
发布时间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