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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消费者祖女士向本刊记者反映:2008年10月份我在河南省三门峡新世纪百货大楼星期六专柜购买了一双星期六女鞋,型号为042842808B,价格是800元左右。当时正处在冬季,我买的这双鞋是棉皮鞋,鞋面是抛光皮,脚后跟部是用菱形的线条缝制的。购买时星期六专柜并没有给我开“星期六”的发票,当时我拿到的只是商场的购物小票,因此我询问星期六鞋子的销售员:鞋子以后维修或保养的话没有发票怎么办?售货员很肯定地说维修或保养不需要我出示发票,她们认得这双鞋子,因为在三门峡市只有她们一家星期六专卖店。鞋子买回家后,我只穿了两次,就发现脚后跟部有掉皮的现象,于是我就到店里向销售员询问维修事宜,当时售货员给我的答案是:你先穿,等穿过季了再拿来返厂维修,这样也不会耽误你穿鞋的时间。2009年5月份左右,我在三门峡新世纪百货大楼星期六专柜再次购买了两双星期六的鞋子,又顺便问了一下维修流程,售货小姐还是同样的回答,需要维修时把鞋拿过来就行了,随时返厂维修。2009年10月5日,我拿上掉皮的鞋子到店里要求返厂维修,但是几天后,售货员给出的答案却是:这双皮鞋无法维修。我对她们的回复很不满意,需要维修的时候跟购买时的说法完全不一致,于是我就反问道:之前不是说可以维修的吗?售货员说修不了,让我跟店长谈,我拒绝了。现在鞋子一直在店里放着,我想等修好了再到店里取。
祖女士表示:这双鞋子她只是在去年冬天时穿了五六次,但是鞋子后面大面积掉皮,明显是质量问题。祖女士说,她的鞋子很多都是星期六这个牌子的,就在前几天她又到星期六店里买了一双皮鞋。她说自己是一个理性消费者,一直都很信任星期六鞋子的质量,并不会因为一双鞋子出了问题,而否决这个品牌所有的鞋子,这也是她为什么在鞋子出现了问题后还继续购买该品牌鞋子的原因。祖女士说出现掉皮问题的那款鞋子质量确实不好,她希望厂家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不重视消费者投诉,佛山星期六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据了解,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大陆领先的鞋业品牌运营商,经营的品牌以年轻和时尚为主,公司拥有规范化的庞大销售网络和专业化的品牌运营团队。公司拥有设计研发中心及专业制造工厂、12个分公司,30个办事处,在中国大陆拥有各品牌形象专卖店(专柜)1200个,经营的品牌包括:自有“ST&SAT”(星期六)、“FBL”(菲伯利尔)和“SAFIYA”(索菲娅)、“MOOFFY”、“Rizzo”品牌;代理意大利“Baldinin”、“Killah”品牌。那么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芽
针对消费者祖女士的投诉,2009年11月23日15时18分,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
1.贵公司生产的皮鞋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款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的购买信心?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消费者:
星期六公司至今仍未解决皮鞋问题
就“星期六”女鞋掉皮一事,消费者祖女士多次与记者联系。祖女士称:佛山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新世纪百货星期六专柜的工作人员一共和我联系了3次:第一次是我要求把鞋子返厂维修,他们说已经发到厂家,厂家表示无法维修。第二次专柜称,听总部说我在315网站上投诉了,询问我的意见,我回答:首先要尽量维修,如果真不能维修可以折旧后我再重新选一双新鞋,但因为这双鞋只穿了两三次,所以折旧的额度希望他们认真考虑。工作人员也承认鞋子的确挺新的,还问我是否可以把在315网上投诉的单子传真给他们,我表示应该是星期六鞋业先处理鞋子的问题,我要先看处理结果,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把投诉单子传给他们,总部没法解决,我说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第三次联系还是要求我将投诉单子传真给总部,总部看过后再决定怎么处理。直到现在星期六公司都没有给出一个处理意见,反而总是要求我做什么,对于星期六这样对待客户的态度,我很失望,所以我现在的意见是:必须给我维修!
祖女士表示:这双鞋子她只是在去年冬天时穿了五六次,但是鞋子后面大面积掉皮,明显是质量问题。祖女士说,她的鞋子很多都是星期六这个牌子的,就在前几天她又到星期六店里买了一双皮鞋。她说自己是一个理性消费者,一直都很信任星期六鞋子的质量,并不会因为一双鞋子出了问题,而否决这个品牌所有的鞋子,这也是她为什么在鞋子出现了问题后还继续购买该品牌鞋子的原因。祖女士说出现掉皮问题的那款鞋子质量确实不好,她希望厂家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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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不重视消费者投诉,佛山星期六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据了解,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大陆领先的鞋业品牌运营商,经营的品牌以年轻和时尚为主,公司拥有规范化的庞大销售网络和专业化的品牌运营团队。公司拥有设计研发中心及专业制造工厂、12个分公司,30个办事处,在中国大陆拥有各品牌形象专卖店(专柜)1200个,经营的品牌包括:自有“ST&SAT”(星期六)、“FBL”(菲伯利尔)和“SAFIYA”(索菲娅)、“MOOFFY”、“Rizzo”品牌;代理意大利“Baldinin”、“Killah”品牌。那么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芽
针对消费者祖女士的投诉,2009年11月23日15时18分,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
1.贵公司生产的皮鞋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款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的购买信心?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消费者:
星期六公司至今仍未解决皮鞋问题
就“星期六”女鞋掉皮一事,消费者祖女士多次与记者联系。祖女士称:佛山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新世纪百货星期六专柜的工作人员一共和我联系了3次:第一次是我要求把鞋子返厂维修,他们说已经发到厂家,厂家表示无法维修。第二次专柜称,听总部说我在315网站上投诉了,询问我的意见,我回答:首先要尽量维修,如果真不能维修可以折旧后我再重新选一双新鞋,但因为这双鞋只穿了两三次,所以折旧的额度希望他们认真考虑。工作人员也承认鞋子的确挺新的,还问我是否可以把在315网上投诉的单子传真给他们,我表示应该是星期六鞋业先处理鞋子的问题,我要先看处理结果,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把投诉单子传给他们,总部没法解决,我说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第三次联系还是要求我将投诉单子传真给总部,总部看过后再决定怎么处理。直到现在星期六公司都没有给出一个处理意见,反而总是要求我做什么,对于星期六这样对待客户的态度,我很失望,所以我现在的意见是:必须给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