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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傍晚,接到了老同事大朋的电话,他的摄影工作室开张了,邀请我周末去参加庆祝会。在为他高兴之余,禁不住回忆起那段和大朋共事的时光,也回忆起了透过镜头看到的那双有故事的眼睛……
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和大朋正为找不到合适的模特而发愁,眼看杂志的截稿期临近,我们却还交不出一张令人满意的照片来。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大朋的手机响了,原来,他高中时代的好友回上海了,在电话中一番寒暄后,大朋突然双眼一亮喊道:“对了!我现在急需你帮个忙……”一小时后,这个大朋管他叫“维先”的人出现在了我面前,清瘦、挺拔,虽然算不上帅气俊朗,但面部轮廓分明,眼神中透着平和却又略带苍凉,正是我们想要拍的那种感觉。由于维先不是专业模特,所以,一开始他面对镜头显得有些拘谨,于是,我开始和他说话,让他分神以忽略镜头的存在,大朋总说,在这方面,我很会“循循善诱”。很快,维先便进入了状态,透过镜头,我看到了一双有故事的眼睛,我称维先是那种“被镜头爱上的人”,那次的拍摄效果超出了我们的预想。
之后,维先时常约大朋下班后一起吃饭,同时,也会叫上我。每次聚在一起,他们都会回忆一些过去的事情,听他们笑、听他们感慨,跟着他们神游于过去的时光中。渐渐地,我开始期待这样的相聚,期待听他们的故事,或者说,是期待探索那双有故事的眼睛。
一日维先来电,说周末他搬家,东西虽然不多,但需要找人帮忙在搬的时候看管东西,而大朋正好出差在外,问我是否愿意帮忙,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新租的地方并不大,家具也简单得只有一张方桌、一把椅子、一张笨重的长沙发和一个简易柜,他很快就把屋子收拾好了,因为东西确实不多,其中占比重较大的则是满满两纸箱的书和一大包电影影碟,我帮着整理这些碟,发现其中有不少是我看过并喜欢的电影。
“想看哪一部?”他望着我问道。
“推荐你最喜欢的一部吧。”我故作轻松地笑着回答,但那时,我宁愿透过镜头看他的眼睛。“我推荐《The Remains Of The Day》,喜欢片末男女主人公在细雨中握手告别的那一幕。”他边说边将碟放入笔记本电脑,眼神依然平和,但不再有最初的那份苍凉。
由于屋里只有一把椅子,他便把笔记本电脑放在桌上,把椅子让给我坐,自己则拿了张报纸垫着坐在地板上,我摇摇头,将电脑放在椅子上,然后也拿了张报纸垫着挨坐在他身旁,他有些吃惊,随即说:“真不好意思,让你帮忙搬家,还让你陪着我坐地板。”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我们就这样背靠着墙,安静地坐在地板上,而电影似乎比我想象的要短,也许是这一回我看懂了这部电影,也许是我期待故事还会延续,也许我更期待可以一直这样安静地坐下去……
随后的日子里,维先依然会约上大朋和我吃饭,也会约我们去他的新家玩。一方面,我每次都会带上相机,以他是“被镜头爱上的人”为由给他拍照片,另一方面,我学着大朋那样与他称兄道弟,尽管,我既希望自己真的把他当作兄弟,又不太希望他也把我真的当作兄弟。直到有一天,大朋告诉我,维先要离开上海了,我没问理由,他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只是将所有为他拍的照片都整理出来,委托大朋转交给他。
关于维先的回忆就此戛然而止,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大朋没有再向我提起维先,我们一如既往地工作,后来,大朋离开了杂志社,着手准备自己开一个摄影工作室,如今,他做到了。
那个周末,我如约去大朋的工作室参加庆祝,来了不少人,很热闹。工作室几个房间的墙都挂满照片,多为大朋的作品,也有些他朋友拍的,均被分类并标上了主题,我走马观花地扫视着这些照片,目光突然定格在一行熟悉的文字上“被镜头爱上的人”,那面墙上挂着所有当时我拍的维先的照片,心头不禁一颤,此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没有摄影师的‘循循善诱’,照片上这个人怎么会被镜头爱上呢?”我回过头,看到了一双有故事的眼睛。
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和大朋正为找不到合适的模特而发愁,眼看杂志的截稿期临近,我们却还交不出一张令人满意的照片来。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大朋的手机响了,原来,他高中时代的好友回上海了,在电话中一番寒暄后,大朋突然双眼一亮喊道:“对了!我现在急需你帮个忙……”一小时后,这个大朋管他叫“维先”的人出现在了我面前,清瘦、挺拔,虽然算不上帅气俊朗,但面部轮廓分明,眼神中透着平和却又略带苍凉,正是我们想要拍的那种感觉。由于维先不是专业模特,所以,一开始他面对镜头显得有些拘谨,于是,我开始和他说话,让他分神以忽略镜头的存在,大朋总说,在这方面,我很会“循循善诱”。很快,维先便进入了状态,透过镜头,我看到了一双有故事的眼睛,我称维先是那种“被镜头爱上的人”,那次的拍摄效果超出了我们的预想。
之后,维先时常约大朋下班后一起吃饭,同时,也会叫上我。每次聚在一起,他们都会回忆一些过去的事情,听他们笑、听他们感慨,跟着他们神游于过去的时光中。渐渐地,我开始期待这样的相聚,期待听他们的故事,或者说,是期待探索那双有故事的眼睛。
一日维先来电,说周末他搬家,东西虽然不多,但需要找人帮忙在搬的时候看管东西,而大朋正好出差在外,问我是否愿意帮忙,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新租的地方并不大,家具也简单得只有一张方桌、一把椅子、一张笨重的长沙发和一个简易柜,他很快就把屋子收拾好了,因为东西确实不多,其中占比重较大的则是满满两纸箱的书和一大包电影影碟,我帮着整理这些碟,发现其中有不少是我看过并喜欢的电影。
“想看哪一部?”他望着我问道。
“推荐你最喜欢的一部吧。”我故作轻松地笑着回答,但那时,我宁愿透过镜头看他的眼睛。“我推荐《The Remains Of The Day》,喜欢片末男女主人公在细雨中握手告别的那一幕。”他边说边将碟放入笔记本电脑,眼神依然平和,但不再有最初的那份苍凉。
由于屋里只有一把椅子,他便把笔记本电脑放在桌上,把椅子让给我坐,自己则拿了张报纸垫着坐在地板上,我摇摇头,将电脑放在椅子上,然后也拿了张报纸垫着挨坐在他身旁,他有些吃惊,随即说:“真不好意思,让你帮忙搬家,还让你陪着我坐地板。”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我们就这样背靠着墙,安静地坐在地板上,而电影似乎比我想象的要短,也许是这一回我看懂了这部电影,也许是我期待故事还会延续,也许我更期待可以一直这样安静地坐下去……
随后的日子里,维先依然会约上大朋和我吃饭,也会约我们去他的新家玩。一方面,我每次都会带上相机,以他是“被镜头爱上的人”为由给他拍照片,另一方面,我学着大朋那样与他称兄道弟,尽管,我既希望自己真的把他当作兄弟,又不太希望他也把我真的当作兄弟。直到有一天,大朋告诉我,维先要离开上海了,我没问理由,他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只是将所有为他拍的照片都整理出来,委托大朋转交给他。
关于维先的回忆就此戛然而止,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大朋没有再向我提起维先,我们一如既往地工作,后来,大朋离开了杂志社,着手准备自己开一个摄影工作室,如今,他做到了。
那个周末,我如约去大朋的工作室参加庆祝,来了不少人,很热闹。工作室几个房间的墙都挂满照片,多为大朋的作品,也有些他朋友拍的,均被分类并标上了主题,我走马观花地扫视着这些照片,目光突然定格在一行熟悉的文字上“被镜头爱上的人”,那面墙上挂着所有当时我拍的维先的照片,心头不禁一颤,此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没有摄影师的‘循循善诱’,照片上这个人怎么会被镜头爱上呢?”我回过头,看到了一双有故事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