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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商业社会中,一定要学会辨别黑与白,善意与欺骗。在一些城市的大街上,时常看到有人分发“在家创业”的小广告。而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在家创业”大都涉嫌网络传销。
不交钱就不告诉你怎么创业
一份“在家上网赚大钱”的广告,宣传用语极具煽动性:“财富第六波,你我未来的发展趋势。”广告上说,“在家创业系统”结合网络、邮购和通讯的特点,无需经验和口才,不必推销和说服,就能给你一个“不用担心卖不出去”的产品,只要按照他们的步骤做,就会有人找上门来。
真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按照广告上的说明,联系上一位负责人。在他随后发来的一封“创业手册”邮件中,记录了不少加入“在家创业系统”迅速致富的案例。
下一步,对方就要你购买一套创业说明教材,电子版的50元,实体教材115元。汇款资格有效期是3天,如果超过3天,系统会取消你的资格。然后,他们会在网络上安排老师跟你进行一个小时的约谈,详细介绍在家创业系统,同时也会对你进行所谓的审核。
如果你要进一步追问具体做什么生意时,对方会这样回复:“你先交钱买书,只有按部就班才能够了解。你如果有任何顾虑,我们都建议你选择放弃,不管你说什么,在没有交钱时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答案。”
“开展事业”就是发展会员
其产,这些所谓的“在家创业”,就是必须购买大量产品(一次至少5000元),然后“开展事业”——发展会员。发展一个会员,可以获得40元收入,通过向会员推销产品则可获得5%的利润。
这些产品都很贵,如果你担心卖不出去,他们会告诉你说:“这个产品质量很好,你可以先让亲戚朋友用,他们用得好,再找别人,网络不就打开了。”广告上不是说可以在家创业的吗?怎么还要自己去推销产品。按照他们的讲法,“现在还属于扩张期,你每天到街上发传单,要不就上网发发帖子、邮件,多拉些会员。到成熟期你当然可以在家坐享其成了。”——这就是“在家创业”。
事实上,有许多人加入这个所谓的创业系统并没有赚到钱,一年多时间,买产品和散发宣传册等已经花了几万元,却一分钱回报也没有。“多拉些会员,网络建立起来,回报就来了。”不过是诱人的幌子。
网络传销的监管难题
这个号称”大陆总部在中山,全球总部在美国”的QSTR”在家创业系统”,其总部和面向国内的网站上既没有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也没有ICP备案。通过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在家创业系统”,可以检索到不少受害者在网上揭发其搞网络传销的帖子,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广东和江苏等地。
专家律师称:很明显,这个在家创业系统就是网络传销。通过交一笔钱取得网站会员资格,再发展下线,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这是一种典型的网络传销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传销组织转而利用网站作为平台,打着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发展会员牟利,比一般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像“美国远程教育网站”、“美国科技基金”、“瑞士共同基金”等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案件频频发生。
济南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传销网站一般租用境外服务器,在网上操作交易,没有公司和办公场所,会员也只是使用传销头目发给的账号和密码在网上经营、管理,资金往来也通过网络银行进行,其跨地域性让执法部门很难取证和查处。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中国海洋大学电子商务教授崔迅称,目前,对网络传销的制裁和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而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规定仍存在不足和滞后状况。崔迅建议,打击网络传销需要形成社会合力,工商、公安、银监、网监等部门协同,形成一个有效的防杀机制。
在经济发展放缓,就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创业者尤其是着急就业的大学生要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在家创业”等网络传销给拉下水。
不交钱就不告诉你怎么创业
一份“在家上网赚大钱”的广告,宣传用语极具煽动性:“财富第六波,你我未来的发展趋势。”广告上说,“在家创业系统”结合网络、邮购和通讯的特点,无需经验和口才,不必推销和说服,就能给你一个“不用担心卖不出去”的产品,只要按照他们的步骤做,就会有人找上门来。
真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按照广告上的说明,联系上一位负责人。在他随后发来的一封“创业手册”邮件中,记录了不少加入“在家创业系统”迅速致富的案例。
下一步,对方就要你购买一套创业说明教材,电子版的50元,实体教材115元。汇款资格有效期是3天,如果超过3天,系统会取消你的资格。然后,他们会在网络上安排老师跟你进行一个小时的约谈,详细介绍在家创业系统,同时也会对你进行所谓的审核。
如果你要进一步追问具体做什么生意时,对方会这样回复:“你先交钱买书,只有按部就班才能够了解。你如果有任何顾虑,我们都建议你选择放弃,不管你说什么,在没有交钱时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答案。”
“开展事业”就是发展会员
其产,这些所谓的“在家创业”,就是必须购买大量产品(一次至少5000元),然后“开展事业”——发展会员。发展一个会员,可以获得40元收入,通过向会员推销产品则可获得5%的利润。
这些产品都很贵,如果你担心卖不出去,他们会告诉你说:“这个产品质量很好,你可以先让亲戚朋友用,他们用得好,再找别人,网络不就打开了。”广告上不是说可以在家创业的吗?怎么还要自己去推销产品。按照他们的讲法,“现在还属于扩张期,你每天到街上发传单,要不就上网发发帖子、邮件,多拉些会员。到成熟期你当然可以在家坐享其成了。”——这就是“在家创业”。
事实上,有许多人加入这个所谓的创业系统并没有赚到钱,一年多时间,买产品和散发宣传册等已经花了几万元,却一分钱回报也没有。“多拉些会员,网络建立起来,回报就来了。”不过是诱人的幌子。
网络传销的监管难题
这个号称”大陆总部在中山,全球总部在美国”的QSTR”在家创业系统”,其总部和面向国内的网站上既没有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也没有ICP备案。通过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在家创业系统”,可以检索到不少受害者在网上揭发其搞网络传销的帖子,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广东和江苏等地。
专家律师称:很明显,这个在家创业系统就是网络传销。通过交一笔钱取得网站会员资格,再发展下线,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这是一种典型的网络传销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传销组织转而利用网站作为平台,打着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发展会员牟利,比一般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像“美国远程教育网站”、“美国科技基金”、“瑞士共同基金”等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案件频频发生。
济南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传销网站一般租用境外服务器,在网上操作交易,没有公司和办公场所,会员也只是使用传销头目发给的账号和密码在网上经营、管理,资金往来也通过网络银行进行,其跨地域性让执法部门很难取证和查处。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中国海洋大学电子商务教授崔迅称,目前,对网络传销的制裁和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而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规定仍存在不足和滞后状况。崔迅建议,打击网络传销需要形成社会合力,工商、公安、银监、网监等部门协同,形成一个有效的防杀机制。
在经济发展放缓,就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创业者尤其是着急就业的大学生要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在家创业”等网络传销给拉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