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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被人们喻为当今“第一杀手”。据对罗庄区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统计,2008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共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2件43人,而2009年1-6月份,我院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就达30件30人,同比增长约42.86%。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影响了社会稳定。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一粗浅的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不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淡薄。许多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经常见缝插针,横冲直撞;有的行人不走斑马线,走车行道,不靠路边行走,与车抢行;有的随意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还有的学龄前儿童在公路上玩耍,过公路无监护人带领。这些危险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危及交通安全。如刘某交通肇事案,刘某驾驶货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过程中,对行的货车后面突然窜出一辆超车且速度很快的摩托车,刘某躲闪不借,两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虽然刘某占道行驶负主要责任,但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能够仔细观察并降低车速,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违章驾车、行车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1)酒后驾车。据有关资料表明:司机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酒醉驾车引起。司机饮酒后更容易盲目开快车,强行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黄某交通肇事一案,由于黄某下午饮用半斤多白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使其将在路边步行的路人刘某撞死后,又与另一辆机动车相撞,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2)无证驾车。目前机动车进入千家万户,尤其是摩托车增长特快,无证驾驶多属摩托车类。这类人一是购新车时听他人简单讲一下如何开动车,常未办证就开车上路;二是自己没有车,就不愿去办证,借别人车辆开上路;三是自己有车也不去办证,认为去办证手续麻烦,费用多,不愿花这笔钱去办证。这类人多数不懂交通规则,属交通安全常识盲,是最易发生肇事之人群。
(3)超速行车。“十次肇事九次快”。在超速行车时,当遇到路面有突发情况这类司机往往以为用急打方向避让或用紧急刹车就能应付,结果是车速过快刹车距离拉长,紧急制动、紧急避让车辆惯性大、离心力大而造成相撞或侧翻等交通事故。
(4)超高、超载行车。车辆的限载是对车辆在行车时起到安全有效的作用,是对车辆各部件所承受的重量实行安全限量。但是,一些车主、司机为了多赚钱,往往装载的货物重量比核定的载重量超出几倍之多。超载使车辆的安全行车性能下降,导致刹车性能差,制动距离拉长,遇到紧急情况,车辆的冲力大不能及时制动;超高行车阻力大,车辆摆动,方向难以把定,尤其是转弯时其离心大,车辆最容易侧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3、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人、车、路发展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持續快速发展,带来了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人数量的高速增长,交通压力骤增,致使人、车、路发展不协调,影响了交通安全。如:一些道路设计不合理,道路间衔接不科学;一些建筑物距离路口过近,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视线;一些道路未设隔离带、或隔离带开口过多,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一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对交通参与者进行警示、诱导。由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得不同种类、不同车速的交通工具在同一断面内行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预防交通事故的对策
当前飞速发展的机动车,数以万计的车辆奔驰在公路上,云集在城市里,行驶在乡级道路上,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管理好机动车辆,减少事故发生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其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部门及至每一个人,要做好这项工作,而最主要的是要立足于预防和宣传、教育。
(一)多渠道、多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抓与不抓,力度大不大,宣传到不到位与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多少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宣传教育必不可少。
1、坚持到学校、机关单位上课的制度,尤其重要的是到市区、农村、公路沿线的学校上安全课。
2、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多方位合作,签订宣传协议,确保对重大事故现场报道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靠社会文艺宣传群体的力量进行宣传,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3、利用标语、资料、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常见常知,警钟长鸣。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多到边远乡镇、山村宣传。
4、以“保护生命,拒绝违章”为主题,制作、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须知》、《公民交通安全守则》、《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选编》等宣传册,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5、加强对现有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一是以典型教育为主,请本地安全行车的驾驶员作安全行车经验介绍;二是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搜集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让驾驶员分析讨论;三是有条件的组织违章驾驶员到事故现场观看,让他们亲眼目睹车毁人亡的惨景,加深其对车祸危害性的认识。
(二)加强源头管理,防患于未然。抓好源头管理,是“防事故,保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
1、严格把好考试关、年审关,坚决杜绝买卖驾驶证现象,不通过考试合格,任何人不能发证。对检查发现逾期审验的驾驶员和车辆一律暂扣证件和车辆,不办理审验绝不放行。
2、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重视对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主动寻求应用科技手段解决因车辆、道路增长和交通需求的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在硬件方面,应购置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
3、加大对乡级道路标志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乡道弯路、危险地段、上下坡路段交通设施齐全有效,为司机提供良好的指示、警示标志。
4、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新机制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加快建立完善预防交通事故责任管理体系、源头管理体系、路面防控体系、安全隐患排除整改体系,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交通事故防范系统。
(三)加大惩治力度。
一是对交通肇事者实行从重从严惩处,尤其从重惩治肇事逃逸者。只有从重从严打击肇事逃逸者,才能有效地遏制交通肇事的发生。二是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销赃车辆的侦破力度,从严整治,从重打击。三是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交通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的范畴。四是对公路、街道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乱盖等行为进行坚持不懈的清理整治,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四)公安交通民警的执法理念、思想观念亟须转变。
现行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管理工作上采用的是职能模式,强调行政干预较多,而服务意识较为淡化薄弱。首先牢固树立服务小康社会的意识,打造全新的执法理念;其次是强化执法监督,在事故处理、路面执勤、车辆管理中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倒查制。
(五)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也是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一件大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充满体现立法为民思想的法律,也是我们出行的“指南针”和“护身符”。为了安全,人民群众、广大驾驶员大家共同来学习它,弄懂它,遵守它,树立起“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文明、法制、道德及人文关怀的意识,共创文明、和谐、畅通的现代化交通环境。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不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淡薄。许多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经常见缝插针,横冲直撞;有的行人不走斑马线,走车行道,不靠路边行走,与车抢行;有的随意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还有的学龄前儿童在公路上玩耍,过公路无监护人带领。这些危险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危及交通安全。如刘某交通肇事案,刘某驾驶货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过程中,对行的货车后面突然窜出一辆超车且速度很快的摩托车,刘某躲闪不借,两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虽然刘某占道行驶负主要责任,但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能够仔细观察并降低车速,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违章驾车、行车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1)酒后驾车。据有关资料表明:司机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酒醉驾车引起。司机饮酒后更容易盲目开快车,强行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黄某交通肇事一案,由于黄某下午饮用半斤多白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使其将在路边步行的路人刘某撞死后,又与另一辆机动车相撞,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2)无证驾车。目前机动车进入千家万户,尤其是摩托车增长特快,无证驾驶多属摩托车类。这类人一是购新车时听他人简单讲一下如何开动车,常未办证就开车上路;二是自己没有车,就不愿去办证,借别人车辆开上路;三是自己有车也不去办证,认为去办证手续麻烦,费用多,不愿花这笔钱去办证。这类人多数不懂交通规则,属交通安全常识盲,是最易发生肇事之人群。
(3)超速行车。“十次肇事九次快”。在超速行车时,当遇到路面有突发情况这类司机往往以为用急打方向避让或用紧急刹车就能应付,结果是车速过快刹车距离拉长,紧急制动、紧急避让车辆惯性大、离心力大而造成相撞或侧翻等交通事故。
(4)超高、超载行车。车辆的限载是对车辆在行车时起到安全有效的作用,是对车辆各部件所承受的重量实行安全限量。但是,一些车主、司机为了多赚钱,往往装载的货物重量比核定的载重量超出几倍之多。超载使车辆的安全行车性能下降,导致刹车性能差,制动距离拉长,遇到紧急情况,车辆的冲力大不能及时制动;超高行车阻力大,车辆摆动,方向难以把定,尤其是转弯时其离心大,车辆最容易侧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3、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人、车、路发展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持續快速发展,带来了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人数量的高速增长,交通压力骤增,致使人、车、路发展不协调,影响了交通安全。如:一些道路设计不合理,道路间衔接不科学;一些建筑物距离路口过近,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视线;一些道路未设隔离带、或隔离带开口过多,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一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对交通参与者进行警示、诱导。由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得不同种类、不同车速的交通工具在同一断面内行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预防交通事故的对策
当前飞速发展的机动车,数以万计的车辆奔驰在公路上,云集在城市里,行驶在乡级道路上,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管理好机动车辆,减少事故发生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其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部门及至每一个人,要做好这项工作,而最主要的是要立足于预防和宣传、教育。
(一)多渠道、多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抓与不抓,力度大不大,宣传到不到位与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多少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宣传教育必不可少。
1、坚持到学校、机关单位上课的制度,尤其重要的是到市区、农村、公路沿线的学校上安全课。
2、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多方位合作,签订宣传协议,确保对重大事故现场报道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靠社会文艺宣传群体的力量进行宣传,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3、利用标语、资料、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常见常知,警钟长鸣。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多到边远乡镇、山村宣传。
4、以“保护生命,拒绝违章”为主题,制作、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须知》、《公民交通安全守则》、《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选编》等宣传册,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5、加强对现有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一是以典型教育为主,请本地安全行车的驾驶员作安全行车经验介绍;二是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搜集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让驾驶员分析讨论;三是有条件的组织违章驾驶员到事故现场观看,让他们亲眼目睹车毁人亡的惨景,加深其对车祸危害性的认识。
(二)加强源头管理,防患于未然。抓好源头管理,是“防事故,保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
1、严格把好考试关、年审关,坚决杜绝买卖驾驶证现象,不通过考试合格,任何人不能发证。对检查发现逾期审验的驾驶员和车辆一律暂扣证件和车辆,不办理审验绝不放行。
2、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重视对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主动寻求应用科技手段解决因车辆、道路增长和交通需求的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在硬件方面,应购置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
3、加大对乡级道路标志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乡道弯路、危险地段、上下坡路段交通设施齐全有效,为司机提供良好的指示、警示标志。
4、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新机制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加快建立完善预防交通事故责任管理体系、源头管理体系、路面防控体系、安全隐患排除整改体系,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交通事故防范系统。
(三)加大惩治力度。
一是对交通肇事者实行从重从严惩处,尤其从重惩治肇事逃逸者。只有从重从严打击肇事逃逸者,才能有效地遏制交通肇事的发生。二是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销赃车辆的侦破力度,从严整治,从重打击。三是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交通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的范畴。四是对公路、街道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乱盖等行为进行坚持不懈的清理整治,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四)公安交通民警的执法理念、思想观念亟须转变。
现行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管理工作上采用的是职能模式,强调行政干预较多,而服务意识较为淡化薄弱。首先牢固树立服务小康社会的意识,打造全新的执法理念;其次是强化执法监督,在事故处理、路面执勤、车辆管理中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倒查制。
(五)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也是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一件大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充满体现立法为民思想的法律,也是我们出行的“指南针”和“护身符”。为了安全,人民群众、广大驾驶员大家共同来学习它,弄懂它,遵守它,树立起“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文明、法制、道德及人文关怀的意识,共创文明、和谐、畅通的现代化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