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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颁布后,图书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图书的质量到底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编辑工作的含量,体现于编辑“三审制”的质量。新闻出版总署前些年颁发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对编辑工作“三审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特别对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制度层面来说,这些规定体现了图书编辑工作的规律,具有可操作性。但由于多种原因,在一些出版社,编辑工作制度规定和编辑工作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编辑“三审制”疏于管理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图书编辑工作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图书质量,编辑“三审制”成了图书质量管理的软肋。
据有关调查表明,当前编辑“三审制”存在的问题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编辑“三审制”流于形式。按照规定,图书编辑中应有初审、复审和终审,但有的出版社却对此进行了“合并”,书稿的初审和复审或复审和终审均由同一个编辑完成,存在着“缩水”的情况,客观上使“三审制”成了“两审制”。
初审工作简单化。初审工作是编辑“三审制”的基础,初审报告不但要对书稿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评估,还要善于发现书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但有的出版社编辑的初审报告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既没有对书稿的客观评价,也没提出书稿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初审报告甚至将内容提要作为对书稿的评价。
初审报告书写格式不规范,出现了越权行为。初审报告是编辑“三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是“三审”工作的基础。有的责任编辑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越俎代庖,在初审报告中写上“同意出版”的字样,令人哭笑不得。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认为书稿达到了出版要求,提请复审。”
把编辑“三审制”违规外包。编辑“三审制”是出版社编辑工作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图书出版社对图书的出版导向和质量的掌控,有的出版社在与民营工作室的合作出版中,违反规定,擅自将本该由出版社编辑完成的书稿“三审”工作,“发包”给非出版单位的人员去做,并让没有发稿资质的人员担任责任编辑,使编辑“三审制”处于放任状态,并导致图书质量的问题。如前年总署查处的一本有严重导向错误的图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出版社在与民营工作室的合作中,把责任编辑的发稿权外包给不具备编辑资质的人员。
编辑“三审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一些省市出版行政部门的重视,不少地方的出版行政部门加强了对编辑“三审制”工作的管理,把严格执行编辑“三审制”作为提高图书质量的重要举措。如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把坚持和强化书稿的“三审制”作为出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以“三审制”检查为工作重点,去年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书稿“三审制”检查评比工作,对所辖出版社2003年以来的书稿审读规章制度进行了检查和总结。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该局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有力地推进了苏版图书质量的全面提高。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把抓图书质量检查与表彰激励结合起来,把提高编辑初审报告的质量作为加强编辑“三审制”、提高图书质量的突破口。从前年开始,连续举办了两届全省图书优秀初审报告评选,从中评出了一批图书优秀初审报告,并对这些优秀初审报告的责任编辑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努力发挥图书优秀初审报告的示范效应,调动了广大编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大学教材“走出去”尚待时日
张爱民申正平
第十三届BIBF上的中国版权输出合同增长了98.2%,而同期版权引进只增长了6.7%。版权输出与引进之比由0.66:1变成1.23:1。这种变化,被很多媒体称为“历史性突破”。 但是,对大学教材来说,“走出去”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清华大学出版社李家强社长说,截至目前,清华大学出版社还没有教材版权输出,“基本上是空白”,他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的大学教材外国学生难以适应,另一方面中国出口的教材主要是对外汉语教材方面的,而这一领域已经有几家出版社做得相当好。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朱杰人社长认为,以目前的状况,要向国外输出教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学的教材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显然,我们在许多领域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玉山告诉记者,就目前国内一百多家大学出版社而言,教材版权贸易方面,输出的主要还是语言类,输入的教材则是主流。“和前些年相比,引进图书的分量越来越大。以前我们主要是经过翻译和加工,然后出版国外的教材,近年来直接引进原版教材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的来说,引进的趋势比较明显。”
但是放眼长远,他也表示出国内出版人的自信:“将来我们的综合国力增强了,‘软实力’增强了,我们的文化‘走出去’,包括教材‘走出去’都将发展成为蓬勃的事业。”
据有关调查表明,当前编辑“三审制”存在的问题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编辑“三审制”流于形式。按照规定,图书编辑中应有初审、复审和终审,但有的出版社却对此进行了“合并”,书稿的初审和复审或复审和终审均由同一个编辑完成,存在着“缩水”的情况,客观上使“三审制”成了“两审制”。
初审工作简单化。初审工作是编辑“三审制”的基础,初审报告不但要对书稿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评估,还要善于发现书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但有的出版社编辑的初审报告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既没有对书稿的客观评价,也没提出书稿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初审报告甚至将内容提要作为对书稿的评价。
初审报告书写格式不规范,出现了越权行为。初审报告是编辑“三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是“三审”工作的基础。有的责任编辑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越俎代庖,在初审报告中写上“同意出版”的字样,令人哭笑不得。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认为书稿达到了出版要求,提请复审。”
把编辑“三审制”违规外包。编辑“三审制”是出版社编辑工作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图书出版社对图书的出版导向和质量的掌控,有的出版社在与民营工作室的合作出版中,违反规定,擅自将本该由出版社编辑完成的书稿“三审”工作,“发包”给非出版单位的人员去做,并让没有发稿资质的人员担任责任编辑,使编辑“三审制”处于放任状态,并导致图书质量的问题。如前年总署查处的一本有严重导向错误的图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出版社在与民营工作室的合作中,把责任编辑的发稿权外包给不具备编辑资质的人员。
编辑“三审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一些省市出版行政部门的重视,不少地方的出版行政部门加强了对编辑“三审制”工作的管理,把严格执行编辑“三审制”作为提高图书质量的重要举措。如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把坚持和强化书稿的“三审制”作为出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以“三审制”检查为工作重点,去年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书稿“三审制”检查评比工作,对所辖出版社2003年以来的书稿审读规章制度进行了检查和总结。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该局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有力地推进了苏版图书质量的全面提高。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把抓图书质量检查与表彰激励结合起来,把提高编辑初审报告的质量作为加强编辑“三审制”、提高图书质量的突破口。从前年开始,连续举办了两届全省图书优秀初审报告评选,从中评出了一批图书优秀初审报告,并对这些优秀初审报告的责任编辑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努力发挥图书优秀初审报告的示范效应,调动了广大编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大学教材“走出去”尚待时日
张爱民申正平
第十三届BIBF上的中国版权输出合同增长了98.2%,而同期版权引进只增长了6.7%。版权输出与引进之比由0.66:1变成1.23:1。这种变化,被很多媒体称为“历史性突破”。 但是,对大学教材来说,“走出去”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清华大学出版社李家强社长说,截至目前,清华大学出版社还没有教材版权输出,“基本上是空白”,他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的大学教材外国学生难以适应,另一方面中国出口的教材主要是对外汉语教材方面的,而这一领域已经有几家出版社做得相当好。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朱杰人社长认为,以目前的状况,要向国外输出教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学的教材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显然,我们在许多领域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玉山告诉记者,就目前国内一百多家大学出版社而言,教材版权贸易方面,输出的主要还是语言类,输入的教材则是主流。“和前些年相比,引进图书的分量越来越大。以前我们主要是经过翻译和加工,然后出版国外的教材,近年来直接引进原版教材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的来说,引进的趋势比较明显。”
但是放眼长远,他也表示出国内出版人的自信:“将来我们的综合国力增强了,‘软实力’增强了,我们的文化‘走出去’,包括教材‘走出去’都将发展成为蓬勃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