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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之一,国家监察机关具有位高权重的特点。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对某个国家机关赋权的同时必须对其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监督。国家监察法关于监察领导体制、工作决策机制、职业伦理、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监察权的滥用和不当行使,以保证监察改革的目标能够充分实现。但目前细节的制度安排上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