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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活动同人类其他实践活动一样,风险与效益并存.学校通过组织必要的身体和心智活动,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其素质,来实现培养人的目的,但同时存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人们绝不可能为了学生的安全而限制或禁止学校组织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理智的选择应是开展活动时应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才能既正常组织和开展教育活动,实现教育的功能,又能减少或降低学校事故的发生率.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