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不断恶化。实施退耕还林是我党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同时也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退耕还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针对该类问题采取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及建议
【分类号】:F284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生态状况不容乐观。“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它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自1999年开始退耕还林试点工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进展。十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退耕还林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退耕还林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7年8月国务院又紧急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完善了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此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时解决了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以及部分农户生活困难等问题。
从当前我国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2006年,我国共安排退耕地还林面积达1.39亿亩,工程共涉及了25个省、2279个县,且涉及3252.8万农户,投入资金近2000亿元,是目前我国群众参与程度最高、政府投资最大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实施,我国森林覆盖率已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还要多,由此看来这对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减少风沙危害以及水土流失,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退耕还林工程涉及范围广、面积大,因而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总结近几年相关研究报道,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综述如下:
1 退耕还林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补贴标准偏低,补助期限短。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粮食直补和农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影响了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个别地区、地块存在林粮间作现象,甚至间作高杆作物,出现“退耕种粮两不误”现象,导致树木林相参差不齐。还因为,粮食直补年年有,没有年限限制,而退耕有年限限制,退耕农户有后顾之忧,因而存在毁林复耕隐患。
1.2 自然灾害频繁。受特殊地理位置影响,一些地方鼠害、旱灾、涝灾严重。一些地区冬季常有雨雪、霜冻危害,夏季则有高温干旱和暴雨毁损。而林地坡度较大、土质疏松,每遇暴雨冲刷,地块裸露、苗木常常被损毁;如果遇到长时间的高温伏旱天气,地表缺水,给苗木生长带来困难,苗木保存率不高。如进行补植补造,则增大了工作量及资金投入量。
1.3 管理难度大,“重退轻管”。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要是针对退耕农户,涉及户数多,有些地块处于偏远的山区且地块零星分散,交通不便,工作量大,增加了管理难度。且有部分退耕农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后期管护,抚育管护不到位,加上部分退耕农户主要劳力常年外出打工,苗木无人看管,杂草丛生,苗木保存率低,补植任务重,影响了退耕还林成效。
1.4 违规占地。个别地方,在退耕地内建厂房、搞建筑、采矿、挖沙,无人问津。关键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不把退耕工作当回事,没有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一些地方出现退耕还林工作由政府实施转向个别部门实施,政府行为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1.5 经费不足。经费不足已成为当前制约退耕还林工程的一大难题。由于退耕还林涉及的环节多、任务量大且持续时间长,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而国家没有拨付专项的管理费用,地方财政困难,配套经费往往跟不上。林业部门除了要负担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及检查验收等费用外,还要对会议培训、差旅报销等费用负责,工作经费紧张,工程建设实施受到不利影响。
1.6 科技服务滞后。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没有很好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退耕农户不能掌握必需的科学技术,以致管理粗放,病虫害严重。生态林林相混乱,结构不合理,效益低下;经济林产量不高,品质差,果品销售价格低,影响了退休户的经济收益。
1.7 后续产业发展滞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需多个部门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不能上规模、上档次,龙头企业少、相关产业跟不上,退耕农户对后续产业认知程度低,积极性不高,缺乏必要的技术,后续产业发展滞后。
1.8 补助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个别地区、乡镇未实行“一卡(折)通”,或截留现金补助(以前或称管护费),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存有缺陷,影响了退耕农户情绪,不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2 对策及建议
2.1 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期限。首先要提高政策兑现补助,以当地坡耕地的实际收入水平为标准发放退耕还林补助,保障退耕农户的收益不受损失。延长补助周期,打消退耕户顾虑,以防农户回耕。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2提高补植补造费用。国家应给予退耕农户专项的补植补造费用。这是因为在雨雪、霜冻及伏旱天气影响下,苗木成活率低,需要进行补植补造。然而,多数的山区退耕农户自身经济条件差,缺乏资金对苗木进行补植补造。加上退耕还林成果战线长、投入大,农户短期内见不到经济效益,便不愿再从事林业生产,这势必会影响退耕还林成果。
2.3 强化监管,加强政府领导,坚持依法治林。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六大林业工程中的重点工程之一,国家投入大,来不得半点含糊。各级政府对“重退轻管”、“违规占地”现象要加强监管,督促检查,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要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严要求、严施工、严检查、严监督”。同时,要坚持依法治林,严格履行《退耕还林条例》,加大对退耕还林合同的执行力,保证退耕还林成效。
2.4 保证退耕还林经费。鉴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各级政府要把退耕还林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财政部门要切实解决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不足问题,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
2.5 加强组织培训,坚持科技兴林。退耕还林建设项目作为惠民工程,必须确保其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以保证投入与产出成正比。这就要求林业科技工作者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组织技术培训,使退耕农户掌握先进适用的林果技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2.6 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步伐。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要加强统一管理,部门之间要协调一致。把退耕还林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把后续产业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针对性地对退耕农户进行后续产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能够通过自身技术实现科技致富。
2.7 强化资金监管。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一卡(折)通”制度,直接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退耕农户,保证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发展。
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入,退耕还林工作的落实将更加深入,通过对上述中的各项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只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预防,就一定可以提高退耕还林的执行效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永蓬.现代农业科技[J].海晏县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7):254-255.
[2] 黄晓玲,杨建洲.谢志忠,等.森林认汪制度的研究进展综述——兼论林业企业实施森林认证动力机制研究的,必要性[J].中国农学通报,2009,25(16):106—111.
[3] 胡庚成.镇安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 2011,(11):51-52.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及建议
【分类号】:F284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生态状况不容乐观。“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它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自1999年开始退耕还林试点工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进展。十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退耕还林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退耕还林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7年8月国务院又紧急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完善了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此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时解决了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以及部分农户生活困难等问题。
从当前我国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2006年,我国共安排退耕地还林面积达1.39亿亩,工程共涉及了25个省、2279个县,且涉及3252.8万农户,投入资金近2000亿元,是目前我国群众参与程度最高、政府投资最大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实施,我国森林覆盖率已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还要多,由此看来这对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减少风沙危害以及水土流失,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退耕还林工程涉及范围广、面积大,因而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总结近几年相关研究报道,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综述如下:
1 退耕还林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补贴标准偏低,补助期限短。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粮食直补和农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影响了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个别地区、地块存在林粮间作现象,甚至间作高杆作物,出现“退耕种粮两不误”现象,导致树木林相参差不齐。还因为,粮食直补年年有,没有年限限制,而退耕有年限限制,退耕农户有后顾之忧,因而存在毁林复耕隐患。
1.2 自然灾害频繁。受特殊地理位置影响,一些地方鼠害、旱灾、涝灾严重。一些地区冬季常有雨雪、霜冻危害,夏季则有高温干旱和暴雨毁损。而林地坡度较大、土质疏松,每遇暴雨冲刷,地块裸露、苗木常常被损毁;如果遇到长时间的高温伏旱天气,地表缺水,给苗木生长带来困难,苗木保存率不高。如进行补植补造,则增大了工作量及资金投入量。
1.3 管理难度大,“重退轻管”。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要是针对退耕农户,涉及户数多,有些地块处于偏远的山区且地块零星分散,交通不便,工作量大,增加了管理难度。且有部分退耕农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后期管护,抚育管护不到位,加上部分退耕农户主要劳力常年外出打工,苗木无人看管,杂草丛生,苗木保存率低,补植任务重,影响了退耕还林成效。
1.4 违规占地。个别地方,在退耕地内建厂房、搞建筑、采矿、挖沙,无人问津。关键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不把退耕工作当回事,没有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一些地方出现退耕还林工作由政府实施转向个别部门实施,政府行为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1.5 经费不足。经费不足已成为当前制约退耕还林工程的一大难题。由于退耕还林涉及的环节多、任务量大且持续时间长,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而国家没有拨付专项的管理费用,地方财政困难,配套经费往往跟不上。林业部门除了要负担工程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及检查验收等费用外,还要对会议培训、差旅报销等费用负责,工作经费紧张,工程建设实施受到不利影响。
1.6 科技服务滞后。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没有很好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退耕农户不能掌握必需的科学技术,以致管理粗放,病虫害严重。生态林林相混乱,结构不合理,效益低下;经济林产量不高,品质差,果品销售价格低,影响了退休户的经济收益。
1.7 后续产业发展滞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需多个部门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不能上规模、上档次,龙头企业少、相关产业跟不上,退耕农户对后续产业认知程度低,积极性不高,缺乏必要的技术,后续产业发展滞后。
1.8 补助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个别地区、乡镇未实行“一卡(折)通”,或截留现金补助(以前或称管护费),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存有缺陷,影响了退耕农户情绪,不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2 对策及建议
2.1 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期限。首先要提高政策兑现补助,以当地坡耕地的实际收入水平为标准发放退耕还林补助,保障退耕农户的收益不受损失。延长补助周期,打消退耕户顾虑,以防农户回耕。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2提高补植补造费用。国家应给予退耕农户专项的补植补造费用。这是因为在雨雪、霜冻及伏旱天气影响下,苗木成活率低,需要进行补植补造。然而,多数的山区退耕农户自身经济条件差,缺乏资金对苗木进行补植补造。加上退耕还林成果战线长、投入大,农户短期内见不到经济效益,便不愿再从事林业生产,这势必会影响退耕还林成果。
2.3 强化监管,加强政府领导,坚持依法治林。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六大林业工程中的重点工程之一,国家投入大,来不得半点含糊。各级政府对“重退轻管”、“违规占地”现象要加强监管,督促检查,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要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严要求、严施工、严检查、严监督”。同时,要坚持依法治林,严格履行《退耕还林条例》,加大对退耕还林合同的执行力,保证退耕还林成效。
2.4 保证退耕还林经费。鉴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各级政府要把退耕还林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财政部门要切实解决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不足问题,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
2.5 加强组织培训,坚持科技兴林。退耕还林建设项目作为惠民工程,必须确保其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以保证投入与产出成正比。这就要求林业科技工作者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组织技术培训,使退耕农户掌握先进适用的林果技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2.6 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步伐。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要加强统一管理,部门之间要协调一致。把退耕还林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把后续产业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针对性地对退耕农户进行后续产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能够通过自身技术实现科技致富。
2.7 强化资金监管。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一卡(折)通”制度,直接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退耕农户,保证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发展。
随着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入,退耕还林工作的落实将更加深入,通过对上述中的各项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只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预防,就一定可以提高退耕还林的执行效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永蓬.现代农业科技[J].海晏县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7):254-255.
[2] 黄晓玲,杨建洲.谢志忠,等.森林认汪制度的研究进展综述——兼论林业企业实施森林认证动力机制研究的,必要性[J].中国农学通报,2009,25(16):106—111.
[3] 胡庚成.镇安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 2011,(1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