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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安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得到了迅速发展。至2016年6月,全县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58家,其中,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57家,县级示范社300余家,入社会员8万余人,社员因入社每户年均增收3500余元。合作社涉及到种植、养殖、农机、供销、沼气等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占49%、畜牧占36%、农机类占5%、供销类占5%、其它类型的合作社占5%,全部参与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加快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我县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做到规范、健康发展合作社,真正发挥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确实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经过对安阳县合作社的调研,提出了目前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规范发展的建议,以期对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有所帮助。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不到位,运行质量不高。在调查中,我们从农民反馈的情况看,有一部分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知之甚少,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组织存在误解,认为加入农民专业组织是“归大堆”,害怕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有的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清、不纯,将合作社只作为组织建设,没有建成真正的经济实体。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而言,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固定场所,没有名称标牌,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财务管理人员,没有成员帐户。部分合作社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没有真正开展合作活动,没有新的经济效益,更谈不上盈余分配。
1.2 推进力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一是相关部门重视不够。有些地方对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没有具体的发展规划、要求、措施,也没有工作经费;二是支持政策不完善。相关部门虽然制定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但落实的不理想不到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十分艰难,主要表现在:资金少、贷款难。在调查中,很多合作社都是成立后发展困难,尤其贷款难,虽然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倾斜,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大多没有多少积蓄,单靠自己无法扩大生产。
1.3社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弱。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合作组织的管理层人员大多是乡、村有能耐的人,他们虽有一方面的专长,但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因此在合作社实际运行中,没有从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大部分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或只注意保护核心层的利益,而忽视外围成员的利益,同时法律法规对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约束和规范不到位,特别是违法行为更是没有明确的罚则。
1.4缺少人才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低下。一是看准了项目,但不懂怎么搞,靠以往的生产经营方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十分有限,没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缺乏科学分析预测,盲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不高,甚至风险很大。某个项目市场看好于是蜂拥而上,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市场饱和,影响社员的收入,甚至赔钱。
1.5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农产品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极少,申报“三品一标”意识不强,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极少,地理商标为空白。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综合指导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政府要及时制定并出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有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分类排序、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实施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2.2政策引导,抓好示范。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社扶持政策,对接受财政扶持的合作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提高扶持的质量和效果。在认真抓好省级示范社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与一般合作社结合,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2.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面向基层面向农民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干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主动性,激发农民加入合作组织的热情,提高农民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大力营造规范发展的氛围。
2.4 分类指导,强化服务。大力开展“专家进社、辅导员联社”活动,帮助合作社联系相关农业专家,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各级辅导员,要积极与合作社结合,帮助完善健全章程制度。抓好以理事长、财会人员为主的辅导培训,提高规范管理能力。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做到规范、健康发展合作社,真正发挥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确实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经过对安阳县合作社的调研,提出了目前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规范发展的建议,以期对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有所帮助。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不到位,运行质量不高。在调查中,我们从农民反馈的情况看,有一部分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知之甚少,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组织存在误解,认为加入农民专业组织是“归大堆”,害怕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有的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清、不纯,将合作社只作为组织建设,没有建成真正的经济实体。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而言,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固定场所,没有名称标牌,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财务管理人员,没有成员帐户。部分合作社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没有真正开展合作活动,没有新的经济效益,更谈不上盈余分配。
1.2 推进力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一是相关部门重视不够。有些地方对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没有具体的发展规划、要求、措施,也没有工作经费;二是支持政策不完善。相关部门虽然制定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但落实的不理想不到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十分艰难,主要表现在:资金少、贷款难。在调查中,很多合作社都是成立后发展困难,尤其贷款难,虽然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倾斜,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大多没有多少积蓄,单靠自己无法扩大生产。
1.3社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弱。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合作组织的管理层人员大多是乡、村有能耐的人,他们虽有一方面的专长,但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因此在合作社实际运行中,没有从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大部分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或只注意保护核心层的利益,而忽视外围成员的利益,同时法律法规对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约束和规范不到位,特别是违法行为更是没有明确的罚则。
1.4缺少人才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低下。一是看准了项目,但不懂怎么搞,靠以往的生产经营方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十分有限,没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缺乏科学分析预测,盲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不高,甚至风险很大。某个项目市场看好于是蜂拥而上,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市场饱和,影响社员的收入,甚至赔钱。
1.5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农产品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极少,申报“三品一标”意识不强,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极少,地理商标为空白。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综合指导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政府要及时制定并出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有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分类排序、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实施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2.2政策引导,抓好示范。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社扶持政策,对接受财政扶持的合作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提高扶持的质量和效果。在认真抓好省级示范社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与一般合作社结合,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2.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面向基层面向农民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干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主动性,激发农民加入合作组织的热情,提高农民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大力营造规范发展的氛围。
2.4 分类指导,强化服务。大力开展“专家进社、辅导员联社”活动,帮助合作社联系相关农业专家,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各级辅导员,要积极与合作社结合,帮助完善健全章程制度。抓好以理事长、财会人员为主的辅导培训,提高规范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