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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首先论述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概念及意义,重点分析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如何有效提升环境监察的执法效能,进而对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环境监测;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影响因素;有效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295-01
前言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浪涛下,污水排放等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可是环境执法部门常常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环境问题有增无减,致使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上升。减少环境污染是经济发展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能够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这就需要环境监察部门认真、有效地负责执法工作。
1、环境监察执法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环境监察执法,是指国家环保行政机关依据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力,对特定的环境保护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和决定,并产生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行为。环境监察执法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好坏、程度直接关系到环境法律保护目标的实现,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环保事业推向前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环境立法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出台了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起了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当前,我们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者应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执法的效能,为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积极的贡献。
2、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目前,我国环境监察工作在新形势的发展潮流之下,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各项工作措施还不够扎实完备。
2.2 依法行政,执法必严上有待加强。我国环境监察人员的环境执法素质有待提高,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不强,建设项目“三不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随处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以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还不能从根本解决。
2.3 环境监察的法律依据不完善。目前我国环保相关使用的法律条文均散见于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不能形成系统,存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以至于在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时查处力度不大。对环境监察的下一步工作增加了难度。
3、影响环境监察执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
3.1 个别基层环保领导者,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不够充分,不能够主动地研究新情况。
3.2 环境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仍不健全。
3.3 投入到环境监察工作的经费不足,导致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
3.4 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
3.5 环境监察各部分之间不能协调的配合工作。环境监察部门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实现真正统一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环境部门作为同级机构又无法给予必要的制约,从而降低了环境监管的效力。
3.6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危机、进取、责任意识不强。加之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又参差不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4、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方法
4.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境宣传教育是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才能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察工作中,不仅要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环境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更要大力宣传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还要宣传目前的环境状况,环境危机,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行列中,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4.2 加强学习,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
①加强业务学习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分析讨论工作案例,“会诊”执法难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②“传、帮、带”培养方式与优化人员结构相结合。在组织开展工作上,要从优化结构、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人员结构和能力特长,整合了有利资源,合理调配了人员组合。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重点地“传”、有侧重地“帮”、有针对地“带”,形成了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格局。
③细化分工与岗位责任相结合。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人员特点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作到人人有任务、人人负责任、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
4.3 提升环境监察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①改变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主要是为单一式或者是两人一组式,不利于环境监察执法任务的执行。面对新形势应该转变为多样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也就是需要做到本级与下级的联动检查,环保部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以及做好环保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检查。从而使检查执法形式“活”起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趋势。
②改变环境监察执法方法。将过去的监察执法方法转变为全天候所时段的监察执法模式,做好“四个结合”:将工作日的检查与节假日的检查相结合起来;将白天的巡查与夜晚的抽查相结合起来;将环境专项执法监察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起来;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起来。
③改变环境监察执法中处罚手段。将过去单一的处罚手段转变为综合制裁的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采用限货、限批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将处罚手段“活”起来。
4.4 促进监察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①现场检查。对所检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排放情况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相关环节都是按照相关法律制度来进行的,一旦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将该企业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上报,让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②搜集证据。在现场检查时,应备好照相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及时地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采用相机将现场情况拍摄下来;还应该对不同的环境事件,进行笔录,做到询问笔录的各个要件齐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一定要细,让环境违法企业无话可说。
③跟踪调查。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进行及时的跟踪调查,杜绝一次检查就万事大吉现象的发生,积极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的跟踪,从而真正的从根本上将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4.5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稽查
以往每月监察稽查中,重点考核的是监察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环节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分局增加了廉政考核点,即每月排查一次廉政风险部位、环节,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适时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因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投诉人不满意的信访投诉,责令其重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迅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效率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虽然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基础的工作,但也需要执法人员认真负责,才可以完成。希望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次执法工作,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 蔡晶晶,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组织的改革趋势探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9(4):3035
[2] 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9):195196
[3] 于林辉,新形势下的环境执法[J],企业导报,2010,(2)
[关键词]环境监测;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影响因素;有效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295-01
前言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浪涛下,污水排放等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可是环境执法部门常常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环境问题有增无减,致使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上升。减少环境污染是经济发展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能够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这就需要环境监察部门认真、有效地负责执法工作。
1、环境监察执法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环境监察执法,是指国家环保行政机关依据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力,对特定的环境保护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和决定,并产生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行为。环境监察执法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好坏、程度直接关系到环境法律保护目标的实现,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环保事业推向前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环境立法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出台了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起了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当前,我们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者应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执法的效能,为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积极的贡献。
2、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目前,我国环境监察工作在新形势的发展潮流之下,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各项工作措施还不够扎实完备。
2.2 依法行政,执法必严上有待加强。我国环境监察人员的环境执法素质有待提高,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不强,建设项目“三不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随处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以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还不能从根本解决。
2.3 环境监察的法律依据不完善。目前我国环保相关使用的法律条文均散见于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不能形成系统,存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以至于在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时查处力度不大。对环境监察的下一步工作增加了难度。
3、影响环境监察执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
3.1 个别基层环保领导者,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不够充分,不能够主动地研究新情况。
3.2 环境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仍不健全。
3.3 投入到环境监察工作的经费不足,导致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
3.4 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
3.5 环境监察各部分之间不能协调的配合工作。环境监察部门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实现真正统一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环境部门作为同级机构又无法给予必要的制约,从而降低了环境监管的效力。
3.6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危机、进取、责任意识不强。加之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又参差不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4、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方法
4.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境宣传教育是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才能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察工作中,不仅要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环境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更要大力宣传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还要宣传目前的环境状况,环境危机,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行列中,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4.2 加强学习,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
①加强业务学习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分析讨论工作案例,“会诊”执法难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②“传、帮、带”培养方式与优化人员结构相结合。在组织开展工作上,要从优化结构、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人员结构和能力特长,整合了有利资源,合理调配了人员组合。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重点地“传”、有侧重地“帮”、有针对地“带”,形成了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格局。
③细化分工与岗位责任相结合。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人员特点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作到人人有任务、人人负责任、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
4.3 提升环境监察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①改变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主要是为单一式或者是两人一组式,不利于环境监察执法任务的执行。面对新形势应该转变为多样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也就是需要做到本级与下级的联动检查,环保部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以及做好环保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检查。从而使检查执法形式“活”起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趋势。
②改变环境监察执法方法。将过去的监察执法方法转变为全天候所时段的监察执法模式,做好“四个结合”:将工作日的检查与节假日的检查相结合起来;将白天的巡查与夜晚的抽查相结合起来;将环境专项执法监察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起来;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起来。
③改变环境监察执法中处罚手段。将过去单一的处罚手段转变为综合制裁的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采用限货、限批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将处罚手段“活”起来。
4.4 促进监察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①现场检查。对所检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排放情况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相关环节都是按照相关法律制度来进行的,一旦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将该企业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上报,让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②搜集证据。在现场检查时,应备好照相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及时地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采用相机将现场情况拍摄下来;还应该对不同的环境事件,进行笔录,做到询问笔录的各个要件齐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一定要细,让环境违法企业无话可说。
③跟踪调查。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进行及时的跟踪调查,杜绝一次检查就万事大吉现象的发生,积极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的跟踪,从而真正的从根本上将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4.5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稽查
以往每月监察稽查中,重点考核的是监察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环节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分局增加了廉政考核点,即每月排查一次廉政风险部位、环节,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适时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因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投诉人不满意的信访投诉,责令其重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迅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效率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虽然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基础的工作,但也需要执法人员认真负责,才可以完成。希望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次执法工作,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 蔡晶晶,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组织的改革趋势探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9(4):3035
[2] 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9):195196
[3] 于林辉,新形势下的环境执法[J],企业导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