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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乌鸦致敬
在我的孩提时代,虽然生活比较贫困,但生态环境非常好,天空每天都是蓝的,时常有成群鸟儿飞过,麻雀自然是不用说了,它们是乡村最多的鸟,还有每年春季定期而至的燕子,以及黑不溜秋的乌鸦。
现在,就说乌鸦。
当它叫着难听的“呱呱”声,从头顶飞过的时候,我们总会急速地低头朝地面“呸呸呸”地吐着口水。我们这等举止,是大人叮嘱过的。他们说,“乌鸦叫,晦气到。”而吐口水,是一种脱晦的简便方法。
当时,尚且年幼的我,有着好问的习惯,见大人这般嘱咐,免不了要问个究竟。但他们也讲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说那是祖辈传下来的。倘若你再问,他们会很不耐烦地强调道:“你记得吐口水就行了。”
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听到乌鸦的叫声,还来不及去寻找乌鸦,我就会习惯性地吐口水。而且吐了口水还不够,在那天接下去的时间里,无论说话、行事都会小心翼翼地,尽可能避免惹祸上身。
也许是吐口水起了作用,抑或听到乌鸦叫后行动谨慎了,反正在我的记忆里,于乡村的20年中,瞧见乌鸦后的那些天,还真的没有“晦”过。倒是没瞧见的日子里,“晦”过好几回,严重一次还灼伤了双腿。
后来,我离开农村,来到了城里。而在城市,不像农村,不要说是乌鸦,连麻雀都很难见到,倒是养在笼子里的鹦鹉,总时不时能碰上,当你瞧见它们,它们也正好瞧见你时,说不定还会“学舌”:“你好!”
对于鹦鹉的友好“招呼”,自然是不用吐口水的。渐渐地,我也就忘记了吐口水这回事,直到前几天,在编一本杂志时,看到一篇关于乌鸦的稿子,才蓦然回想起来。不过,那篇稿子里没提到“乌鸦叫,晦气到。”
那乌鸦到底是种什么样的鸟?那篇稿子里这样写道:美国动物行为学专家路易斯-莱菲伯弗尔对鸟类进行IQ测验后发现,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大致与家犬的智力水平相当。
智慧如斯,为何被人类视为“不祥之鸟”?原来古人发现它在谁家树上叫,过几天谁家就会死人。对此,现代科学揭示了谜底:病危者体内会散发一种微量化学物质,乌鸦被该物质刺激则会反射性地啼叫。
如此说来,乌鸦“叫丧”,不过是诚实报信!但正因为此,它被打入了另册——听到它叫,就担心不吉利;说些担忧的话,被讽为“乌鸦嘴”;好多词语对其也极含偏见,如:乌合之众、天下乌鸦一般黑……
由此,不禁联想到一个人:鲁迅。他深刻地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却被贬为:自私者、谣言家、变态者、仇世者、大伪者、民族虚无主义者、汉奸和棍子。
他所遭受的,不就是乌鸦的遭遇?或者说,他就是人类的“大乌鸦”!于此,我为乌鸦深感不平!是啊,它们何辜?就因为以“先知的预见性”和“启唤悲剧危机意识”的“啼叫”太难听而遭人嫌?被人恨?
窃以为,我们应当向乌鸦致歉,甚至于致敬!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了生态破坏,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我们几乎很难再见到乌鸦了,倒是被驯养的鹦鹉随处可见,不断学说着:“你好!你好!”
“抢镜者”的结局
前些日子,陪父母去某公园游览。在那里,谋过面的不下百人,但此刻能让我回想起的,只有那么一位。当时,我们正观赏园内的小火车,一个上了年纪的矮瘦男人,带着一个年轻女子,从身边跑过,显然去坐小火车的。他穿着风衣,戴着礼帽,走路时脚抬得很高,跑起来的样子很怪异,像鸭子似的。他跑到小火车前,也不像其他乘客买票上车,而是在那边来回走动,朝车厢内东张西望。等小火车快启动了,才急匆匆跑上车。这倒也罢,小火车开动后,他又现身中间车厢门前,摆出各种姿势自拍,还不时朝围观的人群挥手致意,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母亲忍不住说:“这也是个活宝,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发‘鲜’!”
这是一个爱“抢镜”的人。
其实,在当下,各行各业里,都不缺这样的人。他们混迹于各种场合,凡是有活动的地方,就会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时常在媒体上露面,要么衣着怪异在装神弄鬼,要么喷着唾沫在高谈阔论。他们的名气一律如雷贯耳,但曾经做出过些什么?目前具体在做些什么?究竟做得怎么样?我们一概不知道,也無从了解。不过,这似乎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们记住了他们,那些场子需要他们。久而久之,他们就成了所在行业的代表、楷模,甚至于领袖。
应该说,这种爱“抢镜”的人,每个时代都层出不穷。特别在当前,数量还是蛮可观的。然而,由于如今每个行业的竞争已然到了“惨烈”的地步,僧多粥少,得以“出镜”的永远只是少数,所以“抢镜”的招数也越来越“出奇制胜”。在文学圈,某诗人当街表演吃垃圾、吃蛆,身上挂着“我有罪,我写诗”的牌子示众,一时引起轰动。在娱乐界,学历不高、貌如东施的罗某某,就靠说“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等一系列雷人言论,在2015年中国网红排行榜中名列第14。
对于这类人,要说他们有什么重大危害,确实也谈不上,他们没有能耐颠覆政权,也不会去烧杀抢掠。确切地说,他们靠“抢镜”博出位,成了这个时代的“宠儿”,提前过上了吃香喝辣的美好生活,根本用不着去颠覆政权和烧杀抢掠。他们急需做的,恰恰是维护政权和防止别人向他们烧杀抢掠。但害处还是有一些的,即他们不择手段地“抢镜”,侵占了原本不该属于他们的权益和名利,扰乱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原则,助长了所处时代的歪风邪气。
不过,“抢镜”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并非每个人都有这种能力。首先,得脸皮厚。自然,能炼到恬不知耻的程度,那是最好不过了。倘若,人家没邀请,你不好意思去凑场子,也就失去了“抢镜”的机会;即使,场子是去凑了,但因没多少真本事,不敢睁着眼瞎吹嘘,那迟早也会被淘汰出局。其次,精力要充沛。你要具备每天奔来跑去的体力,还能够经常熬得起夜。假如,你连落两个通宵就病倒了,肯定会比人家少赶几个场子,从数量上已输给了对方。第三,要不负责任。因为你老是在外混场子,对家庭不可能再顾及了,这是一把双刃剑。 当然,“抢镜”虽然利益很明显(这些我在上文多少有所提及,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但风险也是蛮大的。2016年的时候,某画家跨界搞书法,为了“抢镜”,宣扬“性书法”,成为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结果被中国美协取消了会员资格。我写这篇文章的一个月前,凭借超强的“抢镜”能力,使其平淡乏味的诗作被吹捧为“文化史诗”的某诗人,由于长年累月地混场子“抢镜”,导致身体严重透支,突发心机梗死去世。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不胜枚举。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抢镜”也是利弊并存。但得到的“利”,说破了也只是眼前利益——得利薄的,获取一些混场费,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得利厚的,充当着权威,坐上了主席台。可“抢镜”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不同于正常的“出镜”,虽然暂时露了一下脸,但终究不会长久。纵观古今中外,还真没哪个“抢镜者”,能够真正名留汗青的。即便留下来了,也只是一个丑角。就像我开篇提到的那个矮瘦男人,留给我们的无非是不良印象。所以,那“镜”不抢也罢!
生长在秦始皇陵上的杂草
距离浏览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已过去了漫长15年。于我依稀的印象中,该处在西安众多景点里,也许是最不具看点的——一个偌大而空荡的园区,耸立着一个高大的土丘,除此再无别致的景观。
然而,在这么多年里,我始终对此念念不忘,也曾多次欲提笔书写。是记录它的神秘莫测,还是描绘它的雄伟壮丽?显然,都不是的。我只想写写覆盖其上的“封土”,以及生长于斯的“杂草”。
那么,何谓“封土”?其实,说破了就是“坟头”。不过,那只是针对普通百姓而言的。对于中国历代帝王,因其“坟头”庞大,且造得气派,为表示帝王之显赫地位,则专称为“封土”。
而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不乏“封土”的。在那个地方,先后有西周、秦、西汉、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13个王朝建都,光是帝王的陵墓,就有40余座!
那么,为何我独“爱”秦始皇陵?这应该归“功”于秦始皇陵的“封土”。因为相对于其他帝陵,它是那样与众不同!
首先是高大,据《汉书·楚元王列传》载:“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换算成现在的尺寸,高115米,底部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次是坚固,据说是用方夯白灰、砂土、黄土掺和而成,又用糯米汤浇固,并加了铁钉。
当然,最特别的是,据当地流传的一种说法:秦始皇陵的“封土”,取自咸阳原上,是炒熟的!听一位家住秦始皇陵村的耄耋老人说,他小时候陵上只长不到1尺高的碎蒿蒿,再长不高,其他啥都不长了。
把“封土”炒熟?这听起来,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但想明白了,其实很好理解,就是为了让皇陵上寸草不长。可又为何不让皇陵上长草呢?这就是唯我独尊的秦始皇嬴政,希望自己死后依然能“至高無上”吧。
显然,这不是妄自推断。嬴政一统六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就自称“始皇帝”,希望从自己开始,他的后世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地位神圣化,还采取过一系列“尊君”措施。
可是,这一切不过是嬴政的臆想罢了。
事实上,那座被嬴政及其儿子胡亥最多时用刑徒72万人、费时39年精心打造的陵墓,在嬴政下葬后才3年多,就被攻入关中的项羽大规模破坏。此后,在新莽末年、魏晋时期、唐代末年、五代时、清光绪年间、民国初年等不同时代,屡遭盗掘。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他死后,秦二世胡亥仅当了三年皇帝,便被丞相赵高逼杀。随即,赵高去秦帝号,立子婴为秦王。而那位所谓的“秦三世”,在位只有46天,就投降刘邦,后被项羽所杀。如此一来,赢政一手创建的秦朝,仅仅延续了15年,就灭亡了。
一个“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的暴君,以为把自己的陵墓打造得规模宏大、固若金汤、寸草不长,就可以让自己唯我独尊、至高无上,让自己所创建的政权世代相传?这正是赢政的愚昧荒诞之处。
“秦欲万世传,未及三世撤。”对于此,同样身为帝王的唐太宗李世民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而西汉著名政论家贾谊则在其代表作《过秦论》中这样总结道:“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确实,唯有施仁义于国民,才能长治久安。在这个方面,宋朝开拓者赵匡胤无疑是一个典范。他如北宋理学家程颐所言“救五代之乱,不戮一人”,宋朝虽二度倾覆,但皆缘外患,是唯独没亡于内乱的王朝,享国319年,真正达到了“赵氏之祀安于泰山”。
行笔至此,我还想补充的是,那个时代运输能力不行,靠百姓穿着的大襟,把炒熟的土,我撩给你,你撩给他,传递到临潼,覆盖于秦始皇陵上的熟土,终究违背不了万物生长之自然规律,在我去浏览的当年,早已杂草丛生!
倘若嬴政地下有知,又会做何感想?
自然,这只是一个假设。“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这一切,对嬴政来说,为时已晚;但对于生活在当下的我们,或者说对于我们的后人,不失为一种极妙的“借鉴”。
那一个高大的土丘呀,实在是一面历史的明镜!
在我的孩提时代,虽然生活比较贫困,但生态环境非常好,天空每天都是蓝的,时常有成群鸟儿飞过,麻雀自然是不用说了,它们是乡村最多的鸟,还有每年春季定期而至的燕子,以及黑不溜秋的乌鸦。
现在,就说乌鸦。
当它叫着难听的“呱呱”声,从头顶飞过的时候,我们总会急速地低头朝地面“呸呸呸”地吐着口水。我们这等举止,是大人叮嘱过的。他们说,“乌鸦叫,晦气到。”而吐口水,是一种脱晦的简便方法。
当时,尚且年幼的我,有着好问的习惯,见大人这般嘱咐,免不了要问个究竟。但他们也讲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说那是祖辈传下来的。倘若你再问,他们会很不耐烦地强调道:“你记得吐口水就行了。”
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听到乌鸦的叫声,还来不及去寻找乌鸦,我就会习惯性地吐口水。而且吐了口水还不够,在那天接下去的时间里,无论说话、行事都会小心翼翼地,尽可能避免惹祸上身。
也许是吐口水起了作用,抑或听到乌鸦叫后行动谨慎了,反正在我的记忆里,于乡村的20年中,瞧见乌鸦后的那些天,还真的没有“晦”过。倒是没瞧见的日子里,“晦”过好几回,严重一次还灼伤了双腿。
后来,我离开农村,来到了城里。而在城市,不像农村,不要说是乌鸦,连麻雀都很难见到,倒是养在笼子里的鹦鹉,总时不时能碰上,当你瞧见它们,它们也正好瞧见你时,说不定还会“学舌”:“你好!”
对于鹦鹉的友好“招呼”,自然是不用吐口水的。渐渐地,我也就忘记了吐口水这回事,直到前几天,在编一本杂志时,看到一篇关于乌鸦的稿子,才蓦然回想起来。不过,那篇稿子里没提到“乌鸦叫,晦气到。”
那乌鸦到底是种什么样的鸟?那篇稿子里这样写道:美国动物行为学专家路易斯-莱菲伯弗尔对鸟类进行IQ测验后发现,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大致与家犬的智力水平相当。
智慧如斯,为何被人类视为“不祥之鸟”?原来古人发现它在谁家树上叫,过几天谁家就会死人。对此,现代科学揭示了谜底:病危者体内会散发一种微量化学物质,乌鸦被该物质刺激则会反射性地啼叫。
如此说来,乌鸦“叫丧”,不过是诚实报信!但正因为此,它被打入了另册——听到它叫,就担心不吉利;说些担忧的话,被讽为“乌鸦嘴”;好多词语对其也极含偏见,如:乌合之众、天下乌鸦一般黑……
由此,不禁联想到一个人:鲁迅。他深刻地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却被贬为:自私者、谣言家、变态者、仇世者、大伪者、民族虚无主义者、汉奸和棍子。
他所遭受的,不就是乌鸦的遭遇?或者说,他就是人类的“大乌鸦”!于此,我为乌鸦深感不平!是啊,它们何辜?就因为以“先知的预见性”和“启唤悲剧危机意识”的“啼叫”太难听而遭人嫌?被人恨?
窃以为,我们应当向乌鸦致歉,甚至于致敬!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了生态破坏,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我们几乎很难再见到乌鸦了,倒是被驯养的鹦鹉随处可见,不断学说着:“你好!你好!”
“抢镜者”的结局
前些日子,陪父母去某公园游览。在那里,谋过面的不下百人,但此刻能让我回想起的,只有那么一位。当时,我们正观赏园内的小火车,一个上了年纪的矮瘦男人,带着一个年轻女子,从身边跑过,显然去坐小火车的。他穿着风衣,戴着礼帽,走路时脚抬得很高,跑起来的样子很怪异,像鸭子似的。他跑到小火车前,也不像其他乘客买票上车,而是在那边来回走动,朝车厢内东张西望。等小火车快启动了,才急匆匆跑上车。这倒也罢,小火车开动后,他又现身中间车厢门前,摆出各种姿势自拍,还不时朝围观的人群挥手致意,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母亲忍不住说:“这也是个活宝,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发‘鲜’!”
这是一个爱“抢镜”的人。
其实,在当下,各行各业里,都不缺这样的人。他们混迹于各种场合,凡是有活动的地方,就会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时常在媒体上露面,要么衣着怪异在装神弄鬼,要么喷着唾沫在高谈阔论。他们的名气一律如雷贯耳,但曾经做出过些什么?目前具体在做些什么?究竟做得怎么样?我们一概不知道,也無从了解。不过,这似乎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们记住了他们,那些场子需要他们。久而久之,他们就成了所在行业的代表、楷模,甚至于领袖。
应该说,这种爱“抢镜”的人,每个时代都层出不穷。特别在当前,数量还是蛮可观的。然而,由于如今每个行业的竞争已然到了“惨烈”的地步,僧多粥少,得以“出镜”的永远只是少数,所以“抢镜”的招数也越来越“出奇制胜”。在文学圈,某诗人当街表演吃垃圾、吃蛆,身上挂着“我有罪,我写诗”的牌子示众,一时引起轰动。在娱乐界,学历不高、貌如东施的罗某某,就靠说“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等一系列雷人言论,在2015年中国网红排行榜中名列第14。
对于这类人,要说他们有什么重大危害,确实也谈不上,他们没有能耐颠覆政权,也不会去烧杀抢掠。确切地说,他们靠“抢镜”博出位,成了这个时代的“宠儿”,提前过上了吃香喝辣的美好生活,根本用不着去颠覆政权和烧杀抢掠。他们急需做的,恰恰是维护政权和防止别人向他们烧杀抢掠。但害处还是有一些的,即他们不择手段地“抢镜”,侵占了原本不该属于他们的权益和名利,扰乱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原则,助长了所处时代的歪风邪气。
不过,“抢镜”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并非每个人都有这种能力。首先,得脸皮厚。自然,能炼到恬不知耻的程度,那是最好不过了。倘若,人家没邀请,你不好意思去凑场子,也就失去了“抢镜”的机会;即使,场子是去凑了,但因没多少真本事,不敢睁着眼瞎吹嘘,那迟早也会被淘汰出局。其次,精力要充沛。你要具备每天奔来跑去的体力,还能够经常熬得起夜。假如,你连落两个通宵就病倒了,肯定会比人家少赶几个场子,从数量上已输给了对方。第三,要不负责任。因为你老是在外混场子,对家庭不可能再顾及了,这是一把双刃剑。 当然,“抢镜”虽然利益很明显(这些我在上文多少有所提及,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但风险也是蛮大的。2016年的时候,某画家跨界搞书法,为了“抢镜”,宣扬“性书法”,成为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结果被中国美协取消了会员资格。我写这篇文章的一个月前,凭借超强的“抢镜”能力,使其平淡乏味的诗作被吹捧为“文化史诗”的某诗人,由于长年累月地混场子“抢镜”,导致身体严重透支,突发心机梗死去世。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不胜枚举。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抢镜”也是利弊并存。但得到的“利”,说破了也只是眼前利益——得利薄的,获取一些混场费,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得利厚的,充当着权威,坐上了主席台。可“抢镜”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不同于正常的“出镜”,虽然暂时露了一下脸,但终究不会长久。纵观古今中外,还真没哪个“抢镜者”,能够真正名留汗青的。即便留下来了,也只是一个丑角。就像我开篇提到的那个矮瘦男人,留给我们的无非是不良印象。所以,那“镜”不抢也罢!
生长在秦始皇陵上的杂草
距离浏览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已过去了漫长15年。于我依稀的印象中,该处在西安众多景点里,也许是最不具看点的——一个偌大而空荡的园区,耸立着一个高大的土丘,除此再无别致的景观。
然而,在这么多年里,我始终对此念念不忘,也曾多次欲提笔书写。是记录它的神秘莫测,还是描绘它的雄伟壮丽?显然,都不是的。我只想写写覆盖其上的“封土”,以及生长于斯的“杂草”。
那么,何谓“封土”?其实,说破了就是“坟头”。不过,那只是针对普通百姓而言的。对于中国历代帝王,因其“坟头”庞大,且造得气派,为表示帝王之显赫地位,则专称为“封土”。
而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不乏“封土”的。在那个地方,先后有西周、秦、西汉、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13个王朝建都,光是帝王的陵墓,就有40余座!
那么,为何我独“爱”秦始皇陵?这应该归“功”于秦始皇陵的“封土”。因为相对于其他帝陵,它是那样与众不同!
首先是高大,据《汉书·楚元王列传》载:“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换算成现在的尺寸,高115米,底部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次是坚固,据说是用方夯白灰、砂土、黄土掺和而成,又用糯米汤浇固,并加了铁钉。
当然,最特别的是,据当地流传的一种说法:秦始皇陵的“封土”,取自咸阳原上,是炒熟的!听一位家住秦始皇陵村的耄耋老人说,他小时候陵上只长不到1尺高的碎蒿蒿,再长不高,其他啥都不长了。
把“封土”炒熟?这听起来,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但想明白了,其实很好理解,就是为了让皇陵上寸草不长。可又为何不让皇陵上长草呢?这就是唯我独尊的秦始皇嬴政,希望自己死后依然能“至高無上”吧。
显然,这不是妄自推断。嬴政一统六国后,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就自称“始皇帝”,希望从自己开始,他的后世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地位神圣化,还采取过一系列“尊君”措施。
可是,这一切不过是嬴政的臆想罢了。
事实上,那座被嬴政及其儿子胡亥最多时用刑徒72万人、费时39年精心打造的陵墓,在嬴政下葬后才3年多,就被攻入关中的项羽大规模破坏。此后,在新莽末年、魏晋时期、唐代末年、五代时、清光绪年间、民国初年等不同时代,屡遭盗掘。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他死后,秦二世胡亥仅当了三年皇帝,便被丞相赵高逼杀。随即,赵高去秦帝号,立子婴为秦王。而那位所谓的“秦三世”,在位只有46天,就投降刘邦,后被项羽所杀。如此一来,赢政一手创建的秦朝,仅仅延续了15年,就灭亡了。
一个“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的暴君,以为把自己的陵墓打造得规模宏大、固若金汤、寸草不长,就可以让自己唯我独尊、至高无上,让自己所创建的政权世代相传?这正是赢政的愚昧荒诞之处。
“秦欲万世传,未及三世撤。”对于此,同样身为帝王的唐太宗李世民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而西汉著名政论家贾谊则在其代表作《过秦论》中这样总结道:“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确实,唯有施仁义于国民,才能长治久安。在这个方面,宋朝开拓者赵匡胤无疑是一个典范。他如北宋理学家程颐所言“救五代之乱,不戮一人”,宋朝虽二度倾覆,但皆缘外患,是唯独没亡于内乱的王朝,享国319年,真正达到了“赵氏之祀安于泰山”。
行笔至此,我还想补充的是,那个时代运输能力不行,靠百姓穿着的大襟,把炒熟的土,我撩给你,你撩给他,传递到临潼,覆盖于秦始皇陵上的熟土,终究违背不了万物生长之自然规律,在我去浏览的当年,早已杂草丛生!
倘若嬴政地下有知,又会做何感想?
自然,这只是一个假设。“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这一切,对嬴政来说,为时已晚;但对于生活在当下的我们,或者说对于我们的后人,不失为一种极妙的“借鉴”。
那一个高大的土丘呀,实在是一面历史的明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