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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党员毕业离开学校踏入社会,没有按时接转组织关系或把组织关系介绍信、《流动党员活动证》滞握手中,成为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无家党员”。 高校这类毕业生党员流动数量逐年上升、流动范围逐年扩大,成为整个社会环境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结合近年的工作实践,借鉴已有的成功做法和科研成果,我们拟就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几点思考,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部分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就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相对薄弱,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如下:
1.认识提高难
就流出地高校的党组织而言,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是少数,花费大量精力去管理这个“局部”得不偿失;有的认为党员外出后游离不定,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流入地党组织而言,有的则认为流动党员是外来的,与己无关,不愿管;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不愿“自讨苦吃”。就流动党员自身而言,极少数人则认为公开了党员身份,就要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捆住了“手脚”,所以有意隐瞒党员身份。
2.情况掌握难
不少学生党员在毕业时,有的给党支部写个便条、打个电话,有的则远走他乡、杳如黄鹤,致使高校很难及时全面把握毕业生党员的底数和去向等有关情况;而对于毕业生党员流入地党组织来说, 因为外来党员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甚至居住场所经常变化,有的虽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很难摸清、掌握他们真实的情况。
3.关系转移难
关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中组部是这样规定的:党员外出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因就业时间、地点难以确定,多数情况下连毕业生党员自己也不知将落脚何处,其所在高校无法出具党员证明信,更谈不上组织关系的转移;另一方面,少数毕业生党员在外出时虽然所在高校组织部门为其转移了组织关系,但或因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或因就业单位虽有党组织但党员自身欲跳槽等原因故不转移组织关系,这样也导致了接转程序的中断。
4.活动开展难
部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呈现空白。他们有的远离原籍,居无定所,虽然党组织关系留在原学校,却无法参加原学校的党组织活动;有的虽在原籍,但把自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既不向学校党组织也不向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汇报情况,对组织生活不闻不问,从而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5.作用发挥难
高校学生党员一般都是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在学校曾经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然而,由于管理失控,部分毕业生流动党员逐渐丧失了理想信仰、淡薄了组织观念,重经济收入、轻思想建设,宗旨意识弱化、自我要求放松。少数人成为“三不党员”,即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因而,他们的先进性不易体现、作用难以发挥。
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1.主观原因
第一,个人观念淡薄。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影响下,一些流动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为追逐个人的私利而忘记了党的宗旨和原则,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更有甚者,入党动机不端正,抱着“到执政党内来捞好处”的功利目的入党,把党票作为人才流动的就业资本和“敲门砖”,一旦目的达到,党票要不要就无所谓了,甘当党内的党外人士和隐性党员。
第二,组织关心缺少。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帮助关心不够,不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无视他们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和疑虑;有的存在害怕麻烦、畏惧困难情绪,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对管住管好缺乏信心,放任自流。久而久之,使毕业生党员感受不到组织的温暖,逐渐产生离心。
第三,管理方法陈旧。对如何与时俱进地做好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束手无策,拿不出针对性强的新举措;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日趋深入,使“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一部分学生党员的组织、人事和户籍等方面的联系变得松散,仍沿袭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工作自然难以推进。
2.客观原因
第一,个人流动频繁。一些大学生党员大多自谋职业,就业压力很大,求职很难一次到位,常常南上北下、东奔西跑,变换单位和居住地点。这使得很多高校毕业生党员很少与党组织保持联系,不愿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很容易忽视理论学习,进取心衰退。同时,党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也知之甚少。
第二,机制设置滞后。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高校学生就职的行业多种多样。而许多新的经济组织(工业园区、中外合资、外企和私企等)和社区机制设置滞后,尚未建立党组织,高校毕业生党员想接转组织关系,但却无处可转、无处可接,从而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第三,接转手续复杂。目前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流程复杂,迫使党员来回奔波,费时、费力,兼之为了在新单位留下好的印象,不被单位辞退,获得今后更好发展,很多毕业生流动党员宁愿放弃组织关系的转移,或者干脆转而不入,成为“隐性党员”或“流动党员”。
第四,场所、经费缺乏。不按要求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占了一定的比例,以及活动场所不能保证提供,使得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很大难度,以致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规范。
问题解决的主要途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流动党员队伍的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具有党龄短、可塑性强和整体综合素质高的特点。所以,做好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尤显迫切。我们认为问题的解决可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完善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重温入党誓言”制度。高校党组织应在学生毕业前,对所有关系在校的党员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言,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纪律、党员责任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并要求他们无论走到哪里,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自觉地学习与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帮助他们树立较强的社会与政治责任心,为以后实施教育管理奠定基础。
第二,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高校党组织要严格《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在经高校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发放,并将毕业生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纪录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流入地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活动证,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生活。
第三,强化党内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制度。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等可以事先通知流动党员尽可能回来参加会议;不能回来的,可以通过电话、E-mail 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要认真落实,反之,要向他们说明并通报会议情况。
第四,坚持党员缴纳党费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毕业生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可以邮寄,也可以委托代交。
2.构建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网络
第一,流动前有卡。党员外出前,由所在支部发卡给党员填写外出地点、联系电话、E-mail、QQ号等,并由支委分工确定联系人,由他们与流动党员沟通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流动中有证。凭党员证明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参加组织生活,半年以上的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跨省市外出就业创业不到6个月,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有关精神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流动后有音。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流动党员的日常联系,强化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要求流动党员思想汇报每月一次,内容包括异地工作、学习和思想动态,汇报方式既可以书面汇报,也可以电话交谈、网上E-mail汇报。党组织要在他们学习和汇报的基础上加以指导和鼓励,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部门对各个毕业生流动党员进行督促检查。
3.创新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模式
第一,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虽然流动学生党员毕业了,但在组织关系尚未转移之前,他们仍然是学校应该管理的党员。我们不仅要对他们严格管理,还应热情地与学校就业部门配合,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督促他们依法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做好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为他们提供维权服务等。
第二,变单独管理为协同管理。流动党员具有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流动择业的特点,使得高校党组织单独管理力不从心。为此,应建立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长效管理机制,齐抓共管,协同一致,共同做好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变单一管理为多项管理。在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基础上,尝试多项管理。我们在这里有个设想,在目前飞速发展的互联网空间里,能否研制一个《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成立“网上党支部”。如同银行用户使用“银联卡”一样,党员持有党员卡就可以交纳党费、汇报思想、转移关系等等。
第四,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毕业生流动党员在不断变化。季节变换、时间推移,每年都有新的学生流动党员增加,也有毕业生流动党员退出。与此同时,他们的工作单位和外界形势也会不断变化。因此,我们必须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经常联系机制,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做到与时俱进。
如上所述,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个新课题,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高校的党务工作者要不断实践,勇于创新,力争让每个党员都能在党的怀抱里,享受温暖,接受教育,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践行者。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部分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就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相对薄弱,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如下:
1.认识提高难
就流出地高校的党组织而言,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是少数,花费大量精力去管理这个“局部”得不偿失;有的认为党员外出后游离不定,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流入地党组织而言,有的则认为流动党员是外来的,与己无关,不愿管;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不愿“自讨苦吃”。就流动党员自身而言,极少数人则认为公开了党员身份,就要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捆住了“手脚”,所以有意隐瞒党员身份。
2.情况掌握难
不少学生党员在毕业时,有的给党支部写个便条、打个电话,有的则远走他乡、杳如黄鹤,致使高校很难及时全面把握毕业生党员的底数和去向等有关情况;而对于毕业生党员流入地党组织来说, 因为外来党员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甚至居住场所经常变化,有的虽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很难摸清、掌握他们真实的情况。
3.关系转移难
关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中组部是这样规定的:党员外出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因就业时间、地点难以确定,多数情况下连毕业生党员自己也不知将落脚何处,其所在高校无法出具党员证明信,更谈不上组织关系的转移;另一方面,少数毕业生党员在外出时虽然所在高校组织部门为其转移了组织关系,但或因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或因就业单位虽有党组织但党员自身欲跳槽等原因故不转移组织关系,这样也导致了接转程序的中断。
4.活动开展难
部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呈现空白。他们有的远离原籍,居无定所,虽然党组织关系留在原学校,却无法参加原学校的党组织活动;有的虽在原籍,但把自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既不向学校党组织也不向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汇报情况,对组织生活不闻不问,从而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5.作用发挥难
高校学生党员一般都是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在学校曾经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然而,由于管理失控,部分毕业生流动党员逐渐丧失了理想信仰、淡薄了组织观念,重经济收入、轻思想建设,宗旨意识弱化、自我要求放松。少数人成为“三不党员”,即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因而,他们的先进性不易体现、作用难以发挥。
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1.主观原因
第一,个人观念淡薄。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影响下,一些流动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为追逐个人的私利而忘记了党的宗旨和原则,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更有甚者,入党动机不端正,抱着“到执政党内来捞好处”的功利目的入党,把党票作为人才流动的就业资本和“敲门砖”,一旦目的达到,党票要不要就无所谓了,甘当党内的党外人士和隐性党员。
第二,组织关心缺少。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帮助关心不够,不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无视他们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和疑虑;有的存在害怕麻烦、畏惧困难情绪,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对管住管好缺乏信心,放任自流。久而久之,使毕业生党员感受不到组织的温暖,逐渐产生离心。
第三,管理方法陈旧。对如何与时俱进地做好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束手无策,拿不出针对性强的新举措;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日趋深入,使“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一部分学生党员的组织、人事和户籍等方面的联系变得松散,仍沿袭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工作自然难以推进。
2.客观原因
第一,个人流动频繁。一些大学生党员大多自谋职业,就业压力很大,求职很难一次到位,常常南上北下、东奔西跑,变换单位和居住地点。这使得很多高校毕业生党员很少与党组织保持联系,不愿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很容易忽视理论学习,进取心衰退。同时,党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也知之甚少。
第二,机制设置滞后。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高校学生就职的行业多种多样。而许多新的经济组织(工业园区、中外合资、外企和私企等)和社区机制设置滞后,尚未建立党组织,高校毕业生党员想接转组织关系,但却无处可转、无处可接,从而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第三,接转手续复杂。目前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流程复杂,迫使党员来回奔波,费时、费力,兼之为了在新单位留下好的印象,不被单位辞退,获得今后更好发展,很多毕业生流动党员宁愿放弃组织关系的转移,或者干脆转而不入,成为“隐性党员”或“流动党员”。
第四,场所、经费缺乏。不按要求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占了一定的比例,以及活动场所不能保证提供,使得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很大难度,以致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规范。
问题解决的主要途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流动党员队伍的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具有党龄短、可塑性强和整体综合素质高的特点。所以,做好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尤显迫切。我们认为问题的解决可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完善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重温入党誓言”制度。高校党组织应在学生毕业前,对所有关系在校的党员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言,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纪律、党员责任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并要求他们无论走到哪里,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自觉地学习与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帮助他们树立较强的社会与政治责任心,为以后实施教育管理奠定基础。
第二,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高校党组织要严格《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在经高校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发放,并将毕业生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纪录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流入地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活动证,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生活。
第三,强化党内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制度。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等可以事先通知流动党员尽可能回来参加会议;不能回来的,可以通过电话、E-mail 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要认真落实,反之,要向他们说明并通报会议情况。
第四,坚持党员缴纳党费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毕业生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可以邮寄,也可以委托代交。
2.构建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网络
第一,流动前有卡。党员外出前,由所在支部发卡给党员填写外出地点、联系电话、E-mail、QQ号等,并由支委分工确定联系人,由他们与流动党员沟通工作和学习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流动中有证。凭党员证明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参加组织生活,半年以上的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跨省市外出就业创业不到6个月,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有关精神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流动后有音。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流动党员的日常联系,强化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要求流动党员思想汇报每月一次,内容包括异地工作、学习和思想动态,汇报方式既可以书面汇报,也可以电话交谈、网上E-mail汇报。党组织要在他们学习和汇报的基础上加以指导和鼓励,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部门对各个毕业生流动党员进行督促检查。
3.创新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模式
第一,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虽然流动学生党员毕业了,但在组织关系尚未转移之前,他们仍然是学校应该管理的党员。我们不仅要对他们严格管理,还应热情地与学校就业部门配合,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督促他们依法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做好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为他们提供维权服务等。
第二,变单独管理为协同管理。流动党员具有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流动择业的特点,使得高校党组织单独管理力不从心。为此,应建立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长效管理机制,齐抓共管,协同一致,共同做好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变单一管理为多项管理。在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基础上,尝试多项管理。我们在这里有个设想,在目前飞速发展的互联网空间里,能否研制一个《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成立“网上党支部”。如同银行用户使用“银联卡”一样,党员持有党员卡就可以交纳党费、汇报思想、转移关系等等。
第四,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毕业生流动党员在不断变化。季节变换、时间推移,每年都有新的学生流动党员增加,也有毕业生流动党员退出。与此同时,他们的工作单位和外界形势也会不断变化。因此,我们必须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经常联系机制,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做到与时俱进。
如上所述,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个新课题,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高校的党务工作者要不断实践,勇于创新,力争让每个党员都能在党的怀抱里,享受温暖,接受教育,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