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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我市传统村落保留着较多的历史沿革,其整体建筑风格,村落的选址未有较大的变动,并且有独特的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的功能,而且对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的价值。
人们习惯将具有一定历史村落称之为“古村落”,2012年9月,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古村落”改称为“传统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和传承的意义。但我个人认为,“古村落”注重的建筑本体的保护性,是物质形态的。“传统村落”则赋予村落更多的涵义,将村落非物质的民俗民风和传统文化整体纳入保护的范畴。“古村落”相对“传统村落”而言,“古村落”更贴近百姓,通俗易记,更接地气。
我市历史底蕴深厚,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据有关史料表明,早在公元前110年西汉就已经在我市设立“中宿县”,现有建城遗址为佐证。目前在我市分布的传统村落大多以明清时期居多,据2012年全市传统村落调查表明,我市共有传统村落108处 。其中国家级古村落2处;省级古村落13处;岭南建筑艺术的代表传统村落文化93处。它们建筑形制以聚族而居的广府围、客家围龙屋和粤北民族特色的排和寨为代表。其中以宗祠式广府建筑居多,这部分建筑主要分布在清城、清新、佛冈一带;客家围龙屋(俗称“四点金”主要分布在英德、阳山等地;赋予民族特色的排和寨建筑则依山而建,形成鲜明的吊脚楼建筑风格,主要分布在连南和连山一带。这些传统村落由于各地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的不同而慢慢积淀传承下来不同的村落文化。
新农村的改造使传统村落面临着危机。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现代居住的条件有更高的要求。传统村落多是由砖木结构建成,而现代新农村居住需求大多是拆旧建新或对传统村落进行现代化的改造,新建筑的出现逐渐影响着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和风格,就会使文物建筑失去原真性,丢失承载的历史信息。这种“蚕食”传统村落的现象不断出现,久而久之,传统村落逐渐消失。
人们习惯将传统村落的破坏归根于村民人为因素,认为是村民不重视文物,随意破坏拆旧建新。其实不然,随着《文物保护法》的普及,村民对传统村落也有一定的认识,村民的本意和出发点也希望保护好先祖留下来的建筑,我市地处南方,夏季多雨潮湿,自然因素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很大的破坏,许多建筑由于雨水侵蚀导致屋面漏水,木构件腐蚀以致房屋倒塌。目前我市文物行政部分尚无文物建筑维修专家,对文物的修缮指导大多停留在“修旧如旧,不该变文物原状”的书面口头意见,对传统村落没有提供实质性的专业指导意见。村民对传统村落专业修缮认识有限,传统工艺修缮成本较高,继而出现修缮随意性,滥用新材料,传统村落整体风格出现不和谐的现象。
传统村落积淀着我市人民的勤劳和智慧,保存这些历史记忆和根脉遗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央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根据“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要在全市传统村落调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要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的档案,要健全传统村落保护机制,根据传统村落的价值等级建立相应的保护组织。要制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要保护好传统村落的选址、格局等整体风貌。加强管理,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须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在专业指导下进行维修。
目前国内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依托自然环境优势,地方特色浓郁的传统村落被开发利用成旅游景点,如乔家大院、我市的南岗古排等。另外一种是借助地域优势,一些传统村落由于邻近市区,由政府扶持或民间和市场需求自发形成文化产业创作基地,如深圳大芬村,不但给当地带来经济收入,还很好发展和传承当地文化。从我市传统村落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我市除南岗古排、油岭村地方特色比较突出外,其余传统村落优势不明显,产业的发展趋向单一性,文化产业相对落后,当地经济发展滞后成为制约开发利用的瓶颈。因此,政府要给予政策的支持,多途径展示我市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要大力发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大力发展自然旅游优势,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大力扶持和引导开发,拓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市场资本,极大激活传统村落的潜在的价值和活力,更好发展传统村落经济。
传统村落的保护经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和各级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给予较大的资金支持,但对传统村落的长期后续保护来说,只是杯水车薪,鉴于目前财政增长放慢,财政不能顾及到方方面面,只对一些重要的传统村落进行修缮,其他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村落根本无法顾及。我市传统村落数目众多且分布分散,由于采用传统维修成本较高,村民往往无力支撑。我们不能长期依赖财政的投入,必须要开展村落保护“自救”。综观全国传统村落和我市如南岗古排等的成功保护经验,凡是有旅游开发利用的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相应保障。为此,就必须发展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根据自然环境发展的优势旅游,盘活传统村落资源,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反哺传统村落保护。要积极调动村理事会和村委会的积极性,村委会和村理事会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人和直接受益者,发挥他们的带头人的作用,增强他们保护传统文化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发挥他们的聪明智慧,多方面筹措保护经费,为传统村落提供经费保障。在这方面龙塘镇井岭村起到较好的模范作用,他们在维修静轩王公祠是多方面筹集经费,发挥村集体的作用,投入几十万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村落建筑本体得到良好的保护。
传统村落是我们永恒的根,保护好传统村落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人们习惯将具有一定历史村落称之为“古村落”,2012年9月,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古村落”改称为“传统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和传承的意义。但我个人认为,“古村落”注重的建筑本体的保护性,是物质形态的。“传统村落”则赋予村落更多的涵义,将村落非物质的民俗民风和传统文化整体纳入保护的范畴。“古村落”相对“传统村落”而言,“古村落”更贴近百姓,通俗易记,更接地气。
我市历史底蕴深厚,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据有关史料表明,早在公元前110年西汉就已经在我市设立“中宿县”,现有建城遗址为佐证。目前在我市分布的传统村落大多以明清时期居多,据2012年全市传统村落调查表明,我市共有传统村落108处 。其中国家级古村落2处;省级古村落13处;岭南建筑艺术的代表传统村落文化93处。它们建筑形制以聚族而居的广府围、客家围龙屋和粤北民族特色的排和寨为代表。其中以宗祠式广府建筑居多,这部分建筑主要分布在清城、清新、佛冈一带;客家围龙屋(俗称“四点金”主要分布在英德、阳山等地;赋予民族特色的排和寨建筑则依山而建,形成鲜明的吊脚楼建筑风格,主要分布在连南和连山一带。这些传统村落由于各地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的不同而慢慢积淀传承下来不同的村落文化。
新农村的改造使传统村落面临着危机。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现代居住的条件有更高的要求。传统村落多是由砖木结构建成,而现代新农村居住需求大多是拆旧建新或对传统村落进行现代化的改造,新建筑的出现逐渐影响着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和风格,就会使文物建筑失去原真性,丢失承载的历史信息。这种“蚕食”传统村落的现象不断出现,久而久之,传统村落逐渐消失。
人们习惯将传统村落的破坏归根于村民人为因素,认为是村民不重视文物,随意破坏拆旧建新。其实不然,随着《文物保护法》的普及,村民对传统村落也有一定的认识,村民的本意和出发点也希望保护好先祖留下来的建筑,我市地处南方,夏季多雨潮湿,自然因素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很大的破坏,许多建筑由于雨水侵蚀导致屋面漏水,木构件腐蚀以致房屋倒塌。目前我市文物行政部分尚无文物建筑维修专家,对文物的修缮指导大多停留在“修旧如旧,不该变文物原状”的书面口头意见,对传统村落没有提供实质性的专业指导意见。村民对传统村落专业修缮认识有限,传统工艺修缮成本较高,继而出现修缮随意性,滥用新材料,传统村落整体风格出现不和谐的现象。
传统村落积淀着我市人民的勤劳和智慧,保存这些历史记忆和根脉遗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央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根据“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要在全市传统村落调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要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的档案,要健全传统村落保护机制,根据传统村落的价值等级建立相应的保护组织。要制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要保护好传统村落的选址、格局等整体风貌。加强管理,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须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在专业指导下进行维修。
目前国内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依托自然环境优势,地方特色浓郁的传统村落被开发利用成旅游景点,如乔家大院、我市的南岗古排等。另外一种是借助地域优势,一些传统村落由于邻近市区,由政府扶持或民间和市场需求自发形成文化产业创作基地,如深圳大芬村,不但给当地带来经济收入,还很好发展和传承当地文化。从我市传统村落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我市除南岗古排、油岭村地方特色比较突出外,其余传统村落优势不明显,产业的发展趋向单一性,文化产业相对落后,当地经济发展滞后成为制约开发利用的瓶颈。因此,政府要给予政策的支持,多途径展示我市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要大力发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大力发展自然旅游优势,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大力扶持和引导开发,拓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市场资本,极大激活传统村落的潜在的价值和活力,更好发展传统村落经济。
传统村落的保护经费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和各级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给予较大的资金支持,但对传统村落的长期后续保护来说,只是杯水车薪,鉴于目前财政增长放慢,财政不能顾及到方方面面,只对一些重要的传统村落进行修缮,其他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村落根本无法顾及。我市传统村落数目众多且分布分散,由于采用传统维修成本较高,村民往往无力支撑。我们不能长期依赖财政的投入,必须要开展村落保护“自救”。综观全国传统村落和我市如南岗古排等的成功保护经验,凡是有旅游开发利用的传统村落保护经费相应保障。为此,就必须发展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根据自然环境发展的优势旅游,盘活传统村落资源,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反哺传统村落保护。要积极调动村理事会和村委会的积极性,村委会和村理事会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人和直接受益者,发挥他们的带头人的作用,增强他们保护传统文化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发挥他们的聪明智慧,多方面筹措保护经费,为传统村落提供经费保障。在这方面龙塘镇井岭村起到较好的模范作用,他们在维修静轩王公祠是多方面筹集经费,发挥村集体的作用,投入几十万对文物建筑进行维修,村落建筑本体得到良好的保护。
传统村落是我们永恒的根,保护好传统村落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