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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我们强调的是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谐,作为各个民族共同的价值基础,始终在影响着人类文化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论语 和谐之美 自然美 社会美
一、《论语》中的“美”
孔子在《论语》中讲求美的中和性,中和性就是一种和谐性。这是孔子伦理道德理想在审美中的体现。《论语》中的“比德”方式体现了原始思维或曰诗性思维的特征。孔子的美学思想是历史的产物, 对后世审美历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王文戈在《<论语>中的“美”的现代阐释》中所说《论语》中美有一种“中和”性,“中和”既是其判断美的标准,也是其美的形态。这里的中和也就大致相当于和谐。从美学上讲,单一成为美,不免单调,多样成为美,不可杂乱。和谐就是事物多样性的统一。
二、和谐的人格美
人格美是指人与己的和谐之美,即人自身由内向外散发出的和谐的完美人格。《孔子“和”之四大维度》中四大维度之一便是人与己之和,其中心之和便是正确处理感性欲望与理性道德的关系,莫过于对“利”、“义”的合理调配。
“人非利不生”。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中国古代社会,社会生活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人们的物质利益问题,物质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这是一个时时需要面对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群体的和谐”。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承认人有追求富贵的本能。追求一己私利是人的天性,这也是正当和正常的要求。
“义以分之”。既然物质利益是人们生活的重要问题,在物质匮乏的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物质不充足,人的欲望是不能无限制地满足的。如何引导人们的利欲之心,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孔子不能过多地言利、取利而不顾义,那样会造成社会多怨,必须“义以分之”。
“义以为上”。孔子的“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其“义”不仅指道德原则,更强调这些原则要转化为行动主体的道德动机,认为只要行动主体有了正确的道德动机,就会有正确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价值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而在于行为本身,在于行为是否符合应然之则,是否符合‘义’”。
三、和谐的自然之美
《论语》里几乎没有用专门的篇幅来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孔子传递给我们一种信息,即“敬畏”。所谓敬畏,就是让我们有所尊敬和惧怕。从宗教学的意义上说,立一个宗教,就是立一个可以值得畏惧的东西,叫你去怕,用这个来维系社会与人心的秩序。张德丽在《浅谈<论语>中的“和谐”》中也说过《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又,《为政》篇云:“五十而知天命。”这里的“天命”是指“自然规律”。“知天命”,即了解自然规律;“畏天命”,即遵守自然规律。人类做到这两个方面,就能达到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孔子认为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热爱自然。
四、和谐的社会之美
正如杜力尧在《论孔子学说对和谐社会的思想贡献》中说,孔子正是致力于建设一个“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其出发点和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惊人相似。“中和”一词的含义为按“中”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美的理想化状态。孔子思想中无不体现了和谐观念。在孔子看来,整个社会要实现和谐,必须以个体的和谐为依托,失去了个体的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也就无法实现。
孔子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说明了要构建和谐社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大政方针是很重要的,这是前提条件。所以,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制度上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这样就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到“男有分,女有归”。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完善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福利建设,实现“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文戈《<论语>中的“美”的现代阐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
[2]《论语》. 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3]孙军红《孔子“和”之四大维度》.平顶山学院学报,2007。
[4]张德丽《浅谈<论语>中的和谐》.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西安,2007,12,10。
[5]杜力尧《论孔子学说对和谐社会的思想贡献》.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09。
关键词:论语 和谐之美 自然美 社会美
一、《论语》中的“美”
孔子在《论语》中讲求美的中和性,中和性就是一种和谐性。这是孔子伦理道德理想在审美中的体现。《论语》中的“比德”方式体现了原始思维或曰诗性思维的特征。孔子的美学思想是历史的产物, 对后世审美历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王文戈在《<论语>中的“美”的现代阐释》中所说《论语》中美有一种“中和”性,“中和”既是其判断美的标准,也是其美的形态。这里的中和也就大致相当于和谐。从美学上讲,单一成为美,不免单调,多样成为美,不可杂乱。和谐就是事物多样性的统一。
二、和谐的人格美
人格美是指人与己的和谐之美,即人自身由内向外散发出的和谐的完美人格。《孔子“和”之四大维度》中四大维度之一便是人与己之和,其中心之和便是正确处理感性欲望与理性道德的关系,莫过于对“利”、“义”的合理调配。
“人非利不生”。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中国古代社会,社会生活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人们的物质利益问题,物质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这是一个时时需要面对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群体的和谐”。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承认人有追求富贵的本能。追求一己私利是人的天性,这也是正当和正常的要求。
“义以分之”。既然物质利益是人们生活的重要问题,在物质匮乏的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物质不充足,人的欲望是不能无限制地满足的。如何引导人们的利欲之心,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孔子不能过多地言利、取利而不顾义,那样会造成社会多怨,必须“义以分之”。
“义以为上”。孔子的“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其“义”不仅指道德原则,更强调这些原则要转化为行动主体的道德动机,认为只要行动主体有了正确的道德动机,就会有正确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价值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而在于行为本身,在于行为是否符合应然之则,是否符合‘义’”。
三、和谐的自然之美
《论语》里几乎没有用专门的篇幅来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孔子传递给我们一种信息,即“敬畏”。所谓敬畏,就是让我们有所尊敬和惧怕。从宗教学的意义上说,立一个宗教,就是立一个可以值得畏惧的东西,叫你去怕,用这个来维系社会与人心的秩序。张德丽在《浅谈<论语>中的“和谐”》中也说过《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又,《为政》篇云:“五十而知天命。”这里的“天命”是指“自然规律”。“知天命”,即了解自然规律;“畏天命”,即遵守自然规律。人类做到这两个方面,就能达到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孔子认为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热爱自然。
四、和谐的社会之美
正如杜力尧在《论孔子学说对和谐社会的思想贡献》中说,孔子正是致力于建设一个“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其出发点和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惊人相似。“中和”一词的含义为按“中”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美的理想化状态。孔子思想中无不体现了和谐观念。在孔子看来,整个社会要实现和谐,必须以个体的和谐为依托,失去了个体的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也就无法实现。
孔子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说明了要构建和谐社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大政方针是很重要的,这是前提条件。所以,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制度上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这样就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到“男有分,女有归”。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完善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福利建设,实现“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文戈《<论语>中的“美”的现代阐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
[2]《论语》. 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3]孙军红《孔子“和”之四大维度》.平顶山学院学报,2007。
[4]张德丽《浅谈<论语>中的和谐》.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西安,2007,12,10。
[5]杜力尧《论孔子学说对和谐社会的思想贡献》.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