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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事业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紧密相关、休戚与共。建筑是社会生活之必须,也是人类文明之载体,社会发展和经济的需求不断的要求我们扩大建筑规模,而这种发展必须建立在已有文明成果的基础之上,才能具有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急剧变化,原有的建筑遗存消失速度大大加快,如不及时加以发掘和保护,我们将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彻底忘却刚刚过去的属于我们昨天的这段光阴。面对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借鉴西方国家在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二者关系处理方面的得失,我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保护文明与创造文明同等重要,我们必须以建筑的形式保存文明成果,必须使建筑本身成为文明进化的象征。我们一方面需要建筑的创新发展,一方面又必须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待前人所创造的文明成果,设计师们应最大限度的在两者中取得平衡点而设计出赋有地方特色的有文化传承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