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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对于创新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理念、整合党的组织资源、拓展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上海市部分地区的实践看,组织机制、工作机制、活动机制、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的创新是确保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0)09-0051-0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这是基于当前社会变革的现实,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市部分地区的实践证明,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使党员加入到居住地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可以有效整合社区党建资源,使党组织和党员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合法性基础。要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机制是关键。组织机制、工作机制、活动机制、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的创新是确保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
一、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创新组织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基础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人们居住的社区是政党开展活动,提升政党影响力,获取民众支持的重要场所。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产生于民众之中,更需要扎根于民众,被民众认同,才能显示价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基层社会的组织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个社会形态由传统意义上的“单位社会”向“跨单位社会”转型,“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型。这就意味着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支部建在基层单位”的党建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与这种变化相伴随的是,一个新的社会空间产生了,那就是社区。大量社会事务从传统的企事业单位剥离出来,向社区空间转移,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不仅集聚了大量的群众、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包括居民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各类志愿团体等),而且也集聚了大量的离退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和在职党员。毫无疑问,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发挥党员在居住社区的作用正成为新的社会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在居住社区中,党员可以以个体的方式发挥作用,但由于居住社区中的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更具分散性,如果没有有效的组织平台,其作用和影响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的党建格局,通过组织机制的创新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构建组织基础。组织机制创新的重点在于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将组织内组织拓展至组织外组织,实现组织资源的重组和再造。在具体实践中,重点是要立足于党员居住和活动的微观社会单元中(如居民楼组、社区各类群团组织等)开展党建活动,将居民区党组织延伸至居民楼或各类社团党组织,实现组织设置的精细化,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组织架构,从而形成整体合力。2003年,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党工委开始在全市率先进行“楼组党建”试点,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按照便于管理、联系、沟通的原则,以楼组或者相邻楼组为单位,成立楼组党小组。至2009年底,新成路街道各社区已经建立了873个楼组党小组,参加党员5100多名,占党员总数的98%,其中在职党员3800多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97%。广大在职党员根据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起到积极作用。由于楼组相对于社区或小区具有固定性、紧密性和共同性等特点,而楼组党小组成员之间又具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和利益基础,在楼组设置党小组不仅增强了党员的相互了解,方便了党员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增加了党员参与互动教育的机会,在较大程度上消除了党员教育的空白点和薄弱点;更重要的是,它以一种持续、稳定而又制度化的方式将基层党组织的阵地转向了“楼组”这个党员日常生活的区域空间,拓展了党员活动的领域,搭建了党员服务群众的持久平台和立体网络。一方面,不论党员来自哪个单位、从事什么职业、担任什么职务,也不论是本地常住的或是外来租居的,只要是居住在社区的党员都可以参加党组织和社区建设的各类活动;另一方面,党员尤其是在职党员通过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实现了活动时间从八小时内拓展到八小时外、活动空间从工作单位延伸到社区居住地和社区活动上。这种组织方式,既强化党员之间的依赖关系和责任定位,又激发党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这是传统党组织架构内的组织建制的创新。
居住在社区中的党员是社区党组织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首先需要整合的资源。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创新组织机制,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其本质就在于通过重新构筑开放型的组织空间结构,充分挖掘和调配社会性、区域性公共资源,发挥党的组织资源对激活、配置、优化整个社会资源的作用,形成组织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良性互动,实现区域内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关键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要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服务功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内化为党员的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外化为党组织和党员的具体行动。党员在居住社区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发挥作用,既反映了党服务群众的核心价值和不变本质,也体现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党员通过服务,实现居住社区共同利益和群众个人利益最大化,这是最能打动社区群众、获得群众认同的内容。因此,党员要发挥居住在社区的便利,根据社区的实际,突破服务时间和方式的限制,“随时随地”地解决社区和群众的各类需求,从而实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海市嘉定区新城路街道在开展“楼组党建”的过程中,以“群众有需要,党员能做到”为根本出发点,以党员要做好“六个员”(宣传员、示范员、信息员、服务员、调解员、监督员)、楼组要实现“四无”(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邻里矛盾纠纷、无安全防范事故、无封建迷信活动)目标为基本要求,采用党员家庭同群众家庭结对的形式,通过串家门、攀亲戚,形成面对面、户对户的互帮互助。同时,社区党组织要求党员深入走访群众家庭,尤其是在职党员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的内涵,不仅有一般意义上的扶贫帮困,而且有精神慰藉、生活关心和健康、文化等涉及群众各种需求的内容。组织机制的创新将党员在居住地有效地组织起来,而以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机制的创新,则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指明方向,使党员能够立足群众实际,走进群众生活,真实倾听群众诉求,从而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实现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党员在居住地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发挥作用,获取社会对执政党的认同,回归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固有功能。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其政治影响力来源于自身的政治功能而不是国家的行政权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下党组织,都是在无行政权力依托的背景下开展活动,在凝聚人民、凝聚社会,推翻反动统治方面发挥了出色的作用。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高度的计划以及由此而来的“超党政治”,使政党活动完全依赖于行政权力,丧失了政党的固有功能。事实证明依赖行政权力开展党组织活动并不成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形态和结构发生深刻变革的今天,必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政党运行的逻辑,回归党的基层组织的固有功能,不断提升执政党的影响力。
三、以公共参与为目标,创新活动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根本
社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与互动。要把区域内自主性强、利益关系弱的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党的政治推动和引领。创新活动机制,就是要求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切合群众需求的活动,实现党员参与与公众参与同步,公众参与反推党员和党组织参与,最终实现全员参与,在活动中发挥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引领作用,使社区中的各种力量能够自动、自发地参与社区建设。这也是党在社区建设中实现领导方式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从当前上海市部分地区的实践看,创新活动机制,有效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其着力点在于把党的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与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实事求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经验:一是在活动形式上,不拘泥一定的模式,重在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二是在活动的内容上,避免大而不实。既要为居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又要根据财力、物力的承受程度,量力而行;既要做到党员心中有群众,搞好党员与群众的友好结对,又要发挥居民的特长和积极性,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在活动参与面上,力求居住地党员、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都能参与。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现代社会中间组织发育尚未完成,人们居住和活动的社区理应成为执政党工作的重心所在。以公共参与为目标,创新活动机制,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事实上就是探索执政党如何有效利用空间环境的因素,将社区改造成为执政党整合社会的有效组织手段。
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相对于传统的党建架构而言有其复杂性,要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探索社区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和部分流动党员的双重管理模式。如上海市卢湾区通过建立在职党员系统库,由单位或社区向在职党员发放联系卡和参加社区工作活动记录卡等方式,探索对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党员承诺制度、志愿服务制度、群众信息反馈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通过各类制度赋予党员在居住地建设中的位置、责任和义务,体现党员的主体作用,以此确保党员作用发挥取得实效。如上海市闸北区通过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制度,明确党员在居住地所有承担的责任,同时,通过建立结对交友、“焦点网谈”、定向分析和研究社情民意、“三三制”等八项服务群众的具体制度,确保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虹口区着力培育一批以在职党员为骨干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党员志愿者,在各社区设立了166个党员志愿者工作室。党员工作室坚持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品牌化运作,已经形成了“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的“四定”服务体系。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决定着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就是在社会结构日益分化、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以及社会个体日益自主的条件下,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模式、党员发挥作用的新空间和新方式。考察当前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实践,在反思原有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成效的同时,基于社会变革的实际,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一是如何构建开放式的党员管理模式;二是如何立足于具体实践实行开放式的党员教育模式。
五、增强激励考核,完善评估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
对党员在居住地所发挥的作用给予认可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督促,可以最大程度地激发党员服务居住社区的活力。完善评估机制,就是要根据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激励,从而使党员个人的自觉、自愿行为与组织推动相结合,实现党员个体、党组织和社区发展的共赢。嘉定区新成路街道通过建立评优机制和反馈机制,激励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按照先进楼组要达到“四无”目标和党员要做到“六个员”的评比标准,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及时发现和总结在楼组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把这些先进楼组和优秀党员的事迹汇编成册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属党组织建立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记录卡,不断完善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形成了“公转带自转”、“体内促体外”的互动机制,推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也是推进组织创新的核心力量。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是近年来开展的社区党建的继续和深化,也是社区党建的进一步创新。将居住在社区中的党员动员起来,加入到居住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在服务居民的同时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有利于形成党组织、党员和社区群众共建、共创、共享、共赢的社区建设新局面。这无疑切合了当前社区党建的现实需要。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激活生活于群众之中的党员个体的力量,激发建立于各类社区党组织的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整合社会的能力,从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09-09-28.
[2]吴海红.“楼组党建”:社区党建资源整合的经验与启示[J].探索,2009,(4).
[3]王建社.区域化社区党建的几个问题[J].中国共产党(人大复印资料),2010,(2).
[4]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党校讲师
■ 责任编辑:晏蔚青
[关键词]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0)09-0051-0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这是基于当前社会变革的现实,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市部分地区的实践证明,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使党员加入到居住地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可以有效整合社区党建资源,使党组织和党员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合法性基础。要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机制是关键。组织机制、工作机制、活动机制、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的创新是确保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
一、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创新组织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基础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人们居住的社区是政党开展活动,提升政党影响力,获取民众支持的重要场所。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产生于民众之中,更需要扎根于民众,被民众认同,才能显示价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基层社会的组织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个社会形态由传统意义上的“单位社会”向“跨单位社会”转型,“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型。这就意味着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支部建在基层单位”的党建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与这种变化相伴随的是,一个新的社会空间产生了,那就是社区。大量社会事务从传统的企事业单位剥离出来,向社区空间转移,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不仅集聚了大量的群众、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包括居民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各类志愿团体等),而且也集聚了大量的离退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和在职党员。毫无疑问,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发挥党员在居住社区的作用正成为新的社会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在居住社区中,党员可以以个体的方式发挥作用,但由于居住社区中的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更具分散性,如果没有有效的组织平台,其作用和影响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的党建格局,通过组织机制的创新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构建组织基础。组织机制创新的重点在于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将组织内组织拓展至组织外组织,实现组织资源的重组和再造。在具体实践中,重点是要立足于党员居住和活动的微观社会单元中(如居民楼组、社区各类群团组织等)开展党建活动,将居民区党组织延伸至居民楼或各类社团党组织,实现组织设置的精细化,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组织架构,从而形成整体合力。2003年,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党工委开始在全市率先进行“楼组党建”试点,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按照便于管理、联系、沟通的原则,以楼组或者相邻楼组为单位,成立楼组党小组。至2009年底,新成路街道各社区已经建立了873个楼组党小组,参加党员5100多名,占党员总数的98%,其中在职党员3800多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97%。广大在职党员根据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起到积极作用。由于楼组相对于社区或小区具有固定性、紧密性和共同性等特点,而楼组党小组成员之间又具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和利益基础,在楼组设置党小组不仅增强了党员的相互了解,方便了党员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增加了党员参与互动教育的机会,在较大程度上消除了党员教育的空白点和薄弱点;更重要的是,它以一种持续、稳定而又制度化的方式将基层党组织的阵地转向了“楼组”这个党员日常生活的区域空间,拓展了党员活动的领域,搭建了党员服务群众的持久平台和立体网络。一方面,不论党员来自哪个单位、从事什么职业、担任什么职务,也不论是本地常住的或是外来租居的,只要是居住在社区的党员都可以参加党组织和社区建设的各类活动;另一方面,党员尤其是在职党员通过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实现了活动时间从八小时内拓展到八小时外、活动空间从工作单位延伸到社区居住地和社区活动上。这种组织方式,既强化党员之间的依赖关系和责任定位,又激发党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这是传统党组织架构内的组织建制的创新。
居住在社区中的党员是社区党组织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首先需要整合的资源。以居住空间为原则,创新组织机制,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其本质就在于通过重新构筑开放型的组织空间结构,充分挖掘和调配社会性、区域性公共资源,发挥党的组织资源对激活、配置、优化整个社会资源的作用,形成组织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良性互动,实现区域内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关键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要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服务功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内化为党员的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外化为党组织和党员的具体行动。党员在居住社区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发挥作用,既反映了党服务群众的核心价值和不变本质,也体现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党员通过服务,实现居住社区共同利益和群众个人利益最大化,这是最能打动社区群众、获得群众认同的内容。因此,党员要发挥居住在社区的便利,根据社区的实际,突破服务时间和方式的限制,“随时随地”地解决社区和群众的各类需求,从而实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海市嘉定区新城路街道在开展“楼组党建”的过程中,以“群众有需要,党员能做到”为根本出发点,以党员要做好“六个员”(宣传员、示范员、信息员、服务员、调解员、监督员)、楼组要实现“四无”(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邻里矛盾纠纷、无安全防范事故、无封建迷信活动)目标为基本要求,采用党员家庭同群众家庭结对的形式,通过串家门、攀亲戚,形成面对面、户对户的互帮互助。同时,社区党组织要求党员深入走访群众家庭,尤其是在职党员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的内涵,不仅有一般意义上的扶贫帮困,而且有精神慰藉、生活关心和健康、文化等涉及群众各种需求的内容。组织机制的创新将党员在居住地有效地组织起来,而以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机制的创新,则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指明方向,使党员能够立足群众实际,走进群众生活,真实倾听群众诉求,从而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实现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党员在居住地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发挥作用,获取社会对执政党的认同,回归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固有功能。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其政治影响力来源于自身的政治功能而不是国家的行政权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下党组织,都是在无行政权力依托的背景下开展活动,在凝聚人民、凝聚社会,推翻反动统治方面发挥了出色的作用。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高度的计划以及由此而来的“超党政治”,使政党活动完全依赖于行政权力,丧失了政党的固有功能。事实证明依赖行政权力开展党组织活动并不成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形态和结构发生深刻变革的今天,必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政党运行的逻辑,回归党的基层组织的固有功能,不断提升执政党的影响力。
三、以公共参与为目标,创新活动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根本
社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与互动。要把区域内自主性强、利益关系弱的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党的政治推动和引领。创新活动机制,就是要求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切合群众需求的活动,实现党员参与与公众参与同步,公众参与反推党员和党组织参与,最终实现全员参与,在活动中发挥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引领作用,使社区中的各种力量能够自动、自发地参与社区建设。这也是党在社区建设中实现领导方式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从当前上海市部分地区的实践看,创新活动机制,有效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其着力点在于把党的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与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实事求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经验:一是在活动形式上,不拘泥一定的模式,重在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二是在活动的内容上,避免大而不实。既要为居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又要根据财力、物力的承受程度,量力而行;既要做到党员心中有群众,搞好党员与群众的友好结对,又要发挥居民的特长和积极性,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在活动参与面上,力求居住地党员、居民群众、驻社区单位都能参与。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现代社会中间组织发育尚未完成,人们居住和活动的社区理应成为执政党工作的重心所在。以公共参与为目标,创新活动机制,发挥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事实上就是探索执政党如何有效利用空间环境的因素,将社区改造成为执政党整合社会的有效组织手段。
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相对于传统的党建架构而言有其复杂性,要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探索社区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和部分流动党员的双重管理模式。如上海市卢湾区通过建立在职党员系统库,由单位或社区向在职党员发放联系卡和参加社区工作活动记录卡等方式,探索对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党员承诺制度、志愿服务制度、群众信息反馈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通过各类制度赋予党员在居住地建设中的位置、责任和义务,体现党员的主体作用,以此确保党员作用发挥取得实效。如上海市闸北区通过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制度,明确党员在居住地所有承担的责任,同时,通过建立结对交友、“焦点网谈”、定向分析和研究社情民意、“三三制”等八项服务群众的具体制度,确保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虹口区着力培育一批以在职党员为骨干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党员志愿者,在各社区设立了166个党员志愿者工作室。党员工作室坚持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品牌化运作,已经形成了“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的“四定”服务体系。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决定着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就是在社会结构日益分化、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以及社会个体日益自主的条件下,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模式、党员发挥作用的新空间和新方式。考察当前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实践,在反思原有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成效的同时,基于社会变革的实际,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一是如何构建开放式的党员管理模式;二是如何立足于具体实践实行开放式的党员教育模式。
五、增强激励考核,完善评估机制,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
对党员在居住地所发挥的作用给予认可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督促,可以最大程度地激发党员服务居住社区的活力。完善评估机制,就是要根据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激励,从而使党员个人的自觉、自愿行为与组织推动相结合,实现党员个体、党组织和社区发展的共赢。嘉定区新成路街道通过建立评优机制和反馈机制,激励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按照先进楼组要达到“四无”目标和党员要做到“六个员”的评比标准,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及时发现和总结在楼组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把这些先进楼组和优秀党员的事迹汇编成册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属党组织建立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记录卡,不断完善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形成了“公转带自转”、“体内促体外”的互动机制,推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也是推进组织创新的核心力量。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是近年来开展的社区党建的继续和深化,也是社区党建的进一步创新。将居住在社区中的党员动员起来,加入到居住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在服务居民的同时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有利于形成党组织、党员和社区群众共建、共创、共享、共赢的社区建设新局面。这无疑切合了当前社区党建的现实需要。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激活生活于群众之中的党员个体的力量,激发建立于各类社区党组织的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整合社会的能力,从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09-09-28.
[2]吴海红.“楼组党建”:社区党建资源整合的经验与启示[J].探索,2009,(4).
[3]王建社.区域化社区党建的几个问题[J].中国共产党(人大复印资料),2010,(2).
[4]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党校讲师
■ 责任编辑:晏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