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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社会中,简单地强调压制青少年,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观念与行为。为了实现对青少年的正确、有效引导,开展积极有效的榜样教育,了解他们的精神诉求,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步骤。
长期以来,榜样教育因具有诸多优点而受到教育者的青睐,并产生了较为良好的教育效果。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受教育者对榜样的认识发生了变化,无形中给榜样教育带来诸多影响。深入了解这些影响,是教育者在网络时代有效进行榜样教育的重要前提所在。本文试图从“雷锋事件”出发,探讨青少年对于榜样人物的看法与想法,并在此基础上为网络社会中榜样教育的开展提供一些建议与对策。
一、雷锋另一面的浮出:一种教育的挑战?
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国家及社会就呼吁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学习雷锋。自此,雷锋成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榜样人物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青少年所接触到的雷锋事迹主要是“舍己为人”式的。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有关雷锋的事迹被不断发现。在这一过程中,与舍己为人这一性质不同的雷锋故事也日益涌现出来,并吸引了诸多青少年的注意力,被青少年进行了积极的转发。这些故事表现出的雷锋不仅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还是一个时髦的小伙子。
事迹:
搞发型:那时圆圆脸的雷锋在自己的额头留下了长长的流海,显得很时尚,带帽子的时候,为了不让流海被帽子压得变型,他总是要把帽檐翘得高高的,非常惹眼。
下舞厅:当时中苏关系尚未决裂,中国不少东西都学苏联,跳舞就是其中一项。雷锋工作单位鞍钢有个总厂俱乐部,尽管雷锋个子矮,但“慢三”“快四”等旋律的舞姿都很标准,很多女青年都愿意和他跳舞。
时髦小伙雷锋事迹的出现,对现实的教育构成了某种挑战。青少年不仅意识到了雷锋是时髦小伙,而且还以这些事迹与教师进行讨论甚至辩论,在一定程度上质疑老师所讲的“雷锋”形象。面对这种状况,诸多成人感到非常担忧。他们认为,青少年的种种行为是在抹黑雷锋,并在很大程度上否定雷锋所代表的精神与价值。从青少年对于雷锋时髦小伙事迹的关注与思考,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吗?相关调查研究证明,“雷锋在当代仍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和钦佩,雷锋的精神是人类普遍认同和需要的品质,它并没有因时代变迁而被否定。”[1]通过这一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因青少年热衷于第二类雷锋事迹而得出青少年对雷锋以及雷锋精神的否定这一结论,是一个过于简单的推论。与其进行这样简单的推论,不如采取一个更为谨慎的做法,即对青少年热衷第二类雷锋事迹的本质进行讨论,回答“其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如此,我们才能对榜样教育在网络社会中的变化进行深入思考。
为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看待青少年行为的两种立场进行呈现与讨论。一是基于成人的立场看待青少年行为。这一立场倾向于从抵抗或者挑战的角度看待青少年文化。如,“青少年文化发展出一套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这套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与成人社会是相背离的,并且已经越出了成人社会所认可的青年发展的正常轨道,是对成年人的期望和戒律束缚的反抗,是一种越轨文化。”[2]一是从青少年的立场看待青少年行为。这一立场反对成人立场那种站在过去既有之物的角度上看待青少年的观点。如玛格丽特·米德所说,认识青少年,我们需要站在未来不确定性的立场上。正如她指出的那样:“他们以全新的眼光对他们的所见所闻进行思考和判断,去审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这是一个全体青年人同时踏入的世界,不管他们的国家如何古老,如何不发达。”[3]如果从前一立场出发,那么人们视野中的青少年往往是一批“麻烦制造者”,需要加以“修正和调理”。在这种视野下,青少年生活表征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往往会被忽略與打击。但如果从后一种视角出发,青少年则是一些新的观念与想法的代表者,需要人们谨慎、宽容的对待。基于这一立场,人们不仅关注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现象,还注意挖掘其背后所隐藏的精神诉求。在网络社会中,简单地强调压制青少年,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观念与行为。为了实现对青少年的正确、有效引导,开展积极有效的榜样教育,了解他们的精神诉求,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步骤。因此,本文将立足于青少年立场,对青少年热衷于“雷锋是个时髦小伙”这一事迹的内在精神追求进行探析。
二、强调主体性:热衷雷锋是个时髦小伙
事迹的内在诉求
青少年内在的精神诉求,一般是隐藏在青少年的各种生活表征之下的。对这些生活表征的基本特征进行梳理与总结,是我们探讨青少年内在精神诉求的必要步骤。在网络社会中青少年的榜样教育方面,同样如此。为回答青少年热衷雷锋是个时髦小伙此类事迹的内在精神追求,我们首先需要探究青少年在这一现象中的追求。从内容与立场两个角度来看,青少年在这个现象上的追求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促使榜样人物全面化的诉求,二是反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诉求。
(一)促使榜样人物全面化的诉求
囿于各种情况的限制,在进行榜样教育的时候,教育者往往选择榜样人物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进行呈现。为了使得榜样人物具有教育意义,这些被呈现的方面往往是较为崇高的。与此同时,榜样人物的诸多其他方面就被有意或无意地掩盖或者隐藏了。可以说,青少年所接触到的榜样人物,基本上是被片面化的人物,而非一个完整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呈现在学生面前的榜样人物,往往具有非常片面的形象(如崇高、伟大等)。在诸多榜样人物中,雷锋极具代表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雷锋逐渐从生存于现实生活中、具有多种表现与属性的人,成为一个“只应天上有”“舍己为人”的圣人。对于被教育的青少年来说,雷锋这种片面神圣化的榜样人物,不仅仅是难以模仿的,更是具有压迫性的,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压力与负担。基于这种状况,青少年自然希望他们所学习的榜样不是一个被刻意塑造出来、片面性的人物,而是一个优点与缺点并存、事迹与情感共有的全面人物。
在网络社会中,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青少年的诉求,满足了他们内心的需要。这类事迹使他们能够较为全面的了解榜样人物,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颠覆既有宣传与说教的作用。换言之,随着各种性质雷锋事迹的出现,雷锋已然不再是宣传所说的那样:一个完美无缺、高高在上的圣人。在现实生活,雷锋也爱时髦,是一个带着人情味、具有正常人多种属性的邻家小伙。也正是借助于这种事迹,青少年将站在“神坛”上的雷锋拉回到现实生活中。这,无疑实现了青少年的重要诉求。 (二)反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诉求
从思维方式上而言,青少年对于雷锋是个“时髦小伙”这种事迹的关注与热衷,是对于榜样教育中一种思维方式——二元对立思维的反对。
在思维方式方面,近代西方哲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二元对立思维。一般认为,笛卡尔的二元论很典型。“他认为世界上存在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灵和物。灵魂的本质在于思想,物的本质在于广延,二者的本质不能互换,不能决定,不能派生,彼此完全独立。”[4]从本质来说,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非此即彼、非彼既此”思维的二元分离。
在看待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时,“好”与“坏”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划分方式之一,也是其看待生活的两个维度。这种思维立场表现在榜样教育中,则是将榜样化约为完全的好人或完全的坏人。具体言之,当某个人物被定义为正面人物时,相关材料中呈现的榜样人物事迹往往均为好的、积极的;当某个人物被定位为反面人物时,有关这个人的事迹一般都是坏的、消极的。在当前的榜样教育中,教育者一般就是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整合教育内容、呈现榜样人物、进行榜样教育的。因此,呈现在教育过程中的榜样人物,基本上是一个完人。雷锋就是这样一个完人。
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类假设或判断,进而使得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显现出其不足与缺陷。第二类雷锋事迹让大家注意到,雷锋不仅仅是一位完全的舍己为人之完人,他同时还是一位照顾自己、爱护自己的时髦小伙,也是一位“利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所进行的教育会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学生的厌恶与反感。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受到了质疑。受这一趋势的影响及作用,在青少年看来,立足于二元独立思维所划分的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角色与位置关系也逐渐失却了合法性。
在榜样教育中,当前青少年运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着自我对于榜样的认知,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动摇着教育活动背后的思维方式。他们逐渐意识到,在榜样教育中,青少年不仅处于接受教育的位置,还可以组织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并与教育者进行协商。可以说,在他们看来,榜样教育并非一个单向灌输的活动,而是一个双向互动之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一方面可以补充现有的教育内容,另一方面,则以自己搜索到的教育内容为依据,向一些教育思维方式提出挑战。通过这两个方面,青少年可以逐渐改变自己在受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变成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受教育者。由此可见,强调主体性,是青少年关注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内在诉求所在。
三、顺应主体性:网络社会中榜样教育的
有关建议
面对上述青少年的诉求,在教育活动中,我们一味地封杀或无视诸如第二类雷锋事迹的消息,仅仅呈现榜样人物的正面事迹;或者,更换一位榜样人物(哪怕他更为适合当前的教育),重新加以宣传,都不是非常明智、有效的选择。为了更好地利用榜样教育这种教育形式,我们需要根据网络社会中青少年的诉求,在教育观念、教育目标等方面进行调整或转变,以开拓出一种适应网络社会的榜样教育模式。
(一)树立复杂性思维方式,消解二元对立思维的影响
面对网络社会给榜样教育带来的挑战,我们首先需要在教育观念上进行转变。具体言之,教育者需要树立一种复杂性的思维方式,祛除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对榜样教育的影响。
复杂性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对于此,研究者见仁见智,不一而足。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论能够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这一方法论强调两种具体的方法:“一是唯物主义方法,即一切从实际出发与主观客观相统一的方法;二是辩证的方法,即从发展、运动、变化中观察事物和注重矛盾分析的方法。”[5]延续着这一方法论,在开展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具备两种思维。
第一,从实际生活出发的思维。榜样本是来自于生活,并且为生活服务的。因而,在进行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从实际生活出发。这一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榜样的选取及呈现需要贴近实际生活。一般情况下,榜样人物来自于实际生活。教育者在组织相关内容,进而呈现榜样人物时,不仅要选取那些光辉的事迹,也要适当选择一些榜样人物的日常生活事件,并将两类事件充分加以整合,从多个不同的侧面呈现榜样人物。另一方面,教育者对于学生的要求应该贴近生活。在进行榜样教育时,教育者对于青少年的要求往往表现出“理想化”的色彩,不顾及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与实际感受,从而导致青少年的反感。为防止这一点,教育者在对青少年进行榜样教育时,需要照顾到青少年实际生活的多个方面。
第二,发展、变化的思维。发展、变化的思维,实质上是要求个体使用一种历史的思维看待事物。这同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教育者需要认识到,榜样教育更多的是一种精神的传承,而非具体行为的模仿。例如,当我们以雷锋为榜样时,主要是让青少年学习雷锋精神,而非雷锋的具体行為。另一方面,教育者需要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要对需要传承的精神适时做出一些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变化。例如,一直以来,“见义勇为”是我们坚持传承的精神,但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将“见义勇为”慢慢转变为“见义智为”。
(二)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剥离,在传递精神时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
在教育目标方面,教育者首先需要完成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之间的区分,进而,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
第一,教育者需要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相剥离。榜样教育中的榜样,实质上是代表某种精神的“符号”。开展榜样教育,目的是为了通过了解、认识生动活泼的符号,进而理解并接受符号所代表的精神观念。在长期的榜样教育过程中,我们未能对这两者进行明确的区分。由此造成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人物符号”的风头超过精神观念,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精神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这有着明显的体现。例如,教育者让孩子学习助人为乐的精神,往往以“学习雷锋”取而代之。由于人物是具体的,甚至是不完美的,因此容易遭到人们的质疑与敷衍。为避免这一点,教育者需要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进行剥离,并让青少年意识到,理解、认可价值观念是青少年学习的重要目的所在,榜样人物仅仅起到一种“中介”的符号作用。进一步言之,青少年应该认识到,教育者之所以选取某些榜样人物,并非由于这些人物是某些价值观念的化身,而是这些人物的一些行为方式较好地体现、反映了特定的价值观念,有利于青少年的认知与学习。可以说,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之间的明确区分,是发展青少年该种认识的重要前提所在。
第二,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在接受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注重培养青少年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辨别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的能力。在教育者对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进行区分之后,青少年还应该具有相应的能力。在这个方面,教育者可以运用一些传播学方面的知识,让学生了解传播、符号、价值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更好地完成符号与价值之间的辨别。二是辨别主要矛盾的能力。辨别主要矛盾,主要是为了让青少年更为理性、准确地认识榜样人物。具体言之,在进行榜样教育时,教育者一方面不能回避榜样人物身上所具有的瑕疵,另一方面则需要引导学生认识榜样人物的主要矛盾——一些优秀的道德观念与行为。青少年需要根据这些主要矛盾开展学习,而非仅仅将着眼点放在次要矛盾——榜样人物的一些瑕疵之上。
总而言之,网络社会中的青少年在接受榜样教育时,更为强调主体性,注重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无疑有助于青少年道德成长。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主体性是有边界的,我们需要注意这些边界,避免主体性的过分张扬,造成一些主体的盲目狂欢,对于学生在榜样教育中表现出来的主体性,我们需要尊重,同时应该加以审慎的引导。
参考文献:
[1]朱宁波,袁媛.青少年道德榜样现状的调查研究[J].教育科学,2013(5):64-69.
[2]陆玉林.当代中国青年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
[3]玛格丽特·米德.代沟[M].曾胡,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8.
[4]冯毓云.二元对立思维的困境及当代思维的转型[J].文艺理论研究.2002(2):10-18.
[5]董泽芳,胡春光.从二元对立到多元综合[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6):128-135.
【孔祥渊,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协作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 丽
长期以来,榜样教育因具有诸多优点而受到教育者的青睐,并产生了较为良好的教育效果。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受教育者对榜样的认识发生了变化,无形中给榜样教育带来诸多影响。深入了解这些影响,是教育者在网络时代有效进行榜样教育的重要前提所在。本文试图从“雷锋事件”出发,探讨青少年对于榜样人物的看法与想法,并在此基础上为网络社会中榜样教育的开展提供一些建议与对策。
一、雷锋另一面的浮出:一种教育的挑战?
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国家及社会就呼吁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学习雷锋。自此,雷锋成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榜样人物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青少年所接触到的雷锋事迹主要是“舍己为人”式的。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有关雷锋的事迹被不断发现。在这一过程中,与舍己为人这一性质不同的雷锋故事也日益涌现出来,并吸引了诸多青少年的注意力,被青少年进行了积极的转发。这些故事表现出的雷锋不仅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还是一个时髦的小伙子。
事迹:
搞发型:那时圆圆脸的雷锋在自己的额头留下了长长的流海,显得很时尚,带帽子的时候,为了不让流海被帽子压得变型,他总是要把帽檐翘得高高的,非常惹眼。
下舞厅:当时中苏关系尚未决裂,中国不少东西都学苏联,跳舞就是其中一项。雷锋工作单位鞍钢有个总厂俱乐部,尽管雷锋个子矮,但“慢三”“快四”等旋律的舞姿都很标准,很多女青年都愿意和他跳舞。
时髦小伙雷锋事迹的出现,对现实的教育构成了某种挑战。青少年不仅意识到了雷锋是时髦小伙,而且还以这些事迹与教师进行讨论甚至辩论,在一定程度上质疑老师所讲的“雷锋”形象。面对这种状况,诸多成人感到非常担忧。他们认为,青少年的种种行为是在抹黑雷锋,并在很大程度上否定雷锋所代表的精神与价值。从青少年对于雷锋时髦小伙事迹的关注与思考,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吗?相关调查研究证明,“雷锋在当代仍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和钦佩,雷锋的精神是人类普遍认同和需要的品质,它并没有因时代变迁而被否定。”[1]通过这一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因青少年热衷于第二类雷锋事迹而得出青少年对雷锋以及雷锋精神的否定这一结论,是一个过于简单的推论。与其进行这样简单的推论,不如采取一个更为谨慎的做法,即对青少年热衷第二类雷锋事迹的本质进行讨论,回答“其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如此,我们才能对榜样教育在网络社会中的变化进行深入思考。
为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看待青少年行为的两种立场进行呈现与讨论。一是基于成人的立场看待青少年行为。这一立场倾向于从抵抗或者挑战的角度看待青少年文化。如,“青少年文化发展出一套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这套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与成人社会是相背离的,并且已经越出了成人社会所认可的青年发展的正常轨道,是对成年人的期望和戒律束缚的反抗,是一种越轨文化。”[2]一是从青少年的立场看待青少年行为。这一立场反对成人立场那种站在过去既有之物的角度上看待青少年的观点。如玛格丽特·米德所说,认识青少年,我们需要站在未来不确定性的立场上。正如她指出的那样:“他们以全新的眼光对他们的所见所闻进行思考和判断,去审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这是一个全体青年人同时踏入的世界,不管他们的国家如何古老,如何不发达。”[3]如果从前一立场出发,那么人们视野中的青少年往往是一批“麻烦制造者”,需要加以“修正和调理”。在这种视野下,青少年生活表征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往往会被忽略與打击。但如果从后一种视角出发,青少年则是一些新的观念与想法的代表者,需要人们谨慎、宽容的对待。基于这一立场,人们不仅关注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现象,还注意挖掘其背后所隐藏的精神诉求。在网络社会中,简单地强调压制青少年,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观念与行为。为了实现对青少年的正确、有效引导,开展积极有效的榜样教育,了解他们的精神诉求,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步骤。因此,本文将立足于青少年立场,对青少年热衷于“雷锋是个时髦小伙”这一事迹的内在精神追求进行探析。
二、强调主体性:热衷雷锋是个时髦小伙
事迹的内在诉求
青少年内在的精神诉求,一般是隐藏在青少年的各种生活表征之下的。对这些生活表征的基本特征进行梳理与总结,是我们探讨青少年内在精神诉求的必要步骤。在网络社会中青少年的榜样教育方面,同样如此。为回答青少年热衷雷锋是个时髦小伙此类事迹的内在精神追求,我们首先需要探究青少年在这一现象中的追求。从内容与立场两个角度来看,青少年在这个现象上的追求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促使榜样人物全面化的诉求,二是反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诉求。
(一)促使榜样人物全面化的诉求
囿于各种情况的限制,在进行榜样教育的时候,教育者往往选择榜样人物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进行呈现。为了使得榜样人物具有教育意义,这些被呈现的方面往往是较为崇高的。与此同时,榜样人物的诸多其他方面就被有意或无意地掩盖或者隐藏了。可以说,青少年所接触到的榜样人物,基本上是被片面化的人物,而非一个完整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呈现在学生面前的榜样人物,往往具有非常片面的形象(如崇高、伟大等)。在诸多榜样人物中,雷锋极具代表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雷锋逐渐从生存于现实生活中、具有多种表现与属性的人,成为一个“只应天上有”“舍己为人”的圣人。对于被教育的青少年来说,雷锋这种片面神圣化的榜样人物,不仅仅是难以模仿的,更是具有压迫性的,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压力与负担。基于这种状况,青少年自然希望他们所学习的榜样不是一个被刻意塑造出来、片面性的人物,而是一个优点与缺点并存、事迹与情感共有的全面人物。
在网络社会中,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青少年的诉求,满足了他们内心的需要。这类事迹使他们能够较为全面的了解榜样人物,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颠覆既有宣传与说教的作用。换言之,随着各种性质雷锋事迹的出现,雷锋已然不再是宣传所说的那样:一个完美无缺、高高在上的圣人。在现实生活,雷锋也爱时髦,是一个带着人情味、具有正常人多种属性的邻家小伙。也正是借助于这种事迹,青少年将站在“神坛”上的雷锋拉回到现实生活中。这,无疑实现了青少年的重要诉求。 (二)反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诉求
从思维方式上而言,青少年对于雷锋是个“时髦小伙”这种事迹的关注与热衷,是对于榜样教育中一种思维方式——二元对立思维的反对。
在思维方式方面,近代西方哲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二元对立思维。一般认为,笛卡尔的二元论很典型。“他认为世界上存在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灵和物。灵魂的本质在于思想,物的本质在于广延,二者的本质不能互换,不能决定,不能派生,彼此完全独立。”[4]从本质来说,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非此即彼、非彼既此”思维的二元分离。
在看待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时,“好”与“坏”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划分方式之一,也是其看待生活的两个维度。这种思维立场表现在榜样教育中,则是将榜样化约为完全的好人或完全的坏人。具体言之,当某个人物被定义为正面人物时,相关材料中呈现的榜样人物事迹往往均为好的、积极的;当某个人物被定位为反面人物时,有关这个人的事迹一般都是坏的、消极的。在当前的榜样教育中,教育者一般就是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整合教育内容、呈现榜样人物、进行榜样教育的。因此,呈现在教育过程中的榜样人物,基本上是一个完人。雷锋就是这样一个完人。
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类假设或判断,进而使得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显现出其不足与缺陷。第二类雷锋事迹让大家注意到,雷锋不仅仅是一位完全的舍己为人之完人,他同时还是一位照顾自己、爱护自己的时髦小伙,也是一位“利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所进行的教育会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学生的厌恶与反感。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受到了质疑。受这一趋势的影响及作用,在青少年看来,立足于二元独立思维所划分的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角色与位置关系也逐渐失却了合法性。
在榜样教育中,当前青少年运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着自我对于榜样的认知,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动摇着教育活动背后的思维方式。他们逐渐意识到,在榜样教育中,青少年不仅处于接受教育的位置,还可以组织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并与教育者进行协商。可以说,在他们看来,榜样教育并非一个单向灌输的活动,而是一个双向互动之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一方面可以补充现有的教育内容,另一方面,则以自己搜索到的教育内容为依据,向一些教育思维方式提出挑战。通过这两个方面,青少年可以逐渐改变自己在受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变成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受教育者。由此可见,强调主体性,是青少年关注第二类雷锋事迹的内在诉求所在。
三、顺应主体性:网络社会中榜样教育的
有关建议
面对上述青少年的诉求,在教育活动中,我们一味地封杀或无视诸如第二类雷锋事迹的消息,仅仅呈现榜样人物的正面事迹;或者,更换一位榜样人物(哪怕他更为适合当前的教育),重新加以宣传,都不是非常明智、有效的选择。为了更好地利用榜样教育这种教育形式,我们需要根据网络社会中青少年的诉求,在教育观念、教育目标等方面进行调整或转变,以开拓出一种适应网络社会的榜样教育模式。
(一)树立复杂性思维方式,消解二元对立思维的影响
面对网络社会给榜样教育带来的挑战,我们首先需要在教育观念上进行转变。具体言之,教育者需要树立一种复杂性的思维方式,祛除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对榜样教育的影响。
复杂性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对于此,研究者见仁见智,不一而足。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论能够给予我们一定的启示。这一方法论强调两种具体的方法:“一是唯物主义方法,即一切从实际出发与主观客观相统一的方法;二是辩证的方法,即从发展、运动、变化中观察事物和注重矛盾分析的方法。”[5]延续着这一方法论,在开展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具备两种思维。
第一,从实际生活出发的思维。榜样本是来自于生活,并且为生活服务的。因而,在进行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从实际生活出发。这一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榜样的选取及呈现需要贴近实际生活。一般情况下,榜样人物来自于实际生活。教育者在组织相关内容,进而呈现榜样人物时,不仅要选取那些光辉的事迹,也要适当选择一些榜样人物的日常生活事件,并将两类事件充分加以整合,从多个不同的侧面呈现榜样人物。另一方面,教育者对于学生的要求应该贴近生活。在进行榜样教育时,教育者对于青少年的要求往往表现出“理想化”的色彩,不顾及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与实际感受,从而导致青少年的反感。为防止这一点,教育者在对青少年进行榜样教育时,需要照顾到青少年实际生活的多个方面。
第二,发展、变化的思维。发展、变化的思维,实质上是要求个体使用一种历史的思维看待事物。这同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教育者需要认识到,榜样教育更多的是一种精神的传承,而非具体行为的模仿。例如,当我们以雷锋为榜样时,主要是让青少年学习雷锋精神,而非雷锋的具体行為。另一方面,教育者需要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要对需要传承的精神适时做出一些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变化。例如,一直以来,“见义勇为”是我们坚持传承的精神,但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将“见义勇为”慢慢转变为“见义智为”。
(二)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剥离,在传递精神时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
在教育目标方面,教育者首先需要完成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之间的区分,进而,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
第一,教育者需要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相剥离。榜样教育中的榜样,实质上是代表某种精神的“符号”。开展榜样教育,目的是为了通过了解、认识生动活泼的符号,进而理解并接受符号所代表的精神观念。在长期的榜样教育过程中,我们未能对这两者进行明确的区分。由此造成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人物符号”的风头超过精神观念,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精神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这有着明显的体现。例如,教育者让孩子学习助人为乐的精神,往往以“学习雷锋”取而代之。由于人物是具体的,甚至是不完美的,因此容易遭到人们的质疑与敷衍。为避免这一点,教育者需要将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进行剥离,并让青少年意识到,理解、认可价值观念是青少年学习的重要目的所在,榜样人物仅仅起到一种“中介”的符号作用。进一步言之,青少年应该认识到,教育者之所以选取某些榜样人物,并非由于这些人物是某些价值观念的化身,而是这些人物的一些行为方式较好地体现、反映了特定的价值观念,有利于青少年的认知与学习。可以说,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之间的明确区分,是发展青少年该种认识的重要前提所在。
第二,培养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在接受榜样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注重培养青少年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辨别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的能力。在教育者对人物符号与价值观念进行区分之后,青少年还应该具有相应的能力。在这个方面,教育者可以运用一些传播学方面的知识,让学生了解传播、符号、价值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更好地完成符号与价值之间的辨别。二是辨别主要矛盾的能力。辨别主要矛盾,主要是为了让青少年更为理性、准确地认识榜样人物。具体言之,在进行榜样教育时,教育者一方面不能回避榜样人物身上所具有的瑕疵,另一方面则需要引导学生认识榜样人物的主要矛盾——一些优秀的道德观念与行为。青少年需要根据这些主要矛盾开展学习,而非仅仅将着眼点放在次要矛盾——榜样人物的一些瑕疵之上。
总而言之,网络社会中的青少年在接受榜样教育时,更为强调主体性,注重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无疑有助于青少年道德成长。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主体性是有边界的,我们需要注意这些边界,避免主体性的过分张扬,造成一些主体的盲目狂欢,对于学生在榜样教育中表现出来的主体性,我们需要尊重,同时应该加以审慎的引导。
参考文献:
[1]朱宁波,袁媛.青少年道德榜样现状的调查研究[J].教育科学,2013(5):64-69.
[2]陆玉林.当代中国青年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
[3]玛格丽特·米德.代沟[M].曾胡,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8.
[4]冯毓云.二元对立思维的困境及当代思维的转型[J].文艺理论研究.2002(2):10-18.
[5]董泽芳,胡春光.从二元对立到多元综合[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6):128-135.
【孔祥渊,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协作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