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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国家植根于社会之中,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必然会对国家政治产生影响。本文按照社会决定国家的现代政治逻辑,从民主转型和政治合法性两个方面,来阐述社会结构变化对于国家政治的影响,并根据社会学者们研究所得出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对这种新变化已经和可能对我国政治发展产生的影响作出分析。
关键词:社会结构; 继裂社会; 断裂政治; 认同危机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
社会结构①是在社会学研究广泛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社会学家们通过对社会结构变化的分析来研究社会发展趋势。同时,社会结构也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不过,政治学的研究不在于对社会结构本身的分析,而更关注社会结构及其变化所揭示的政治学涵义。现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决定现代政治逻辑;现代国家抽象和独立于社会之中,社会决定国家便成为现代政治的逻辑。②因此,根据社会决定国家的现代政治逻辑,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必然会对其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社会结构变化的广度和深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从民主转型和政治合法性两个方面,已经和将要对中国的政治产生重要影响。
一、社会结构变化的政治学涵义
(1)社会结构变化与民主转型
李普塞特在《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说道:“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从亚里士多德到现在,人们一直认为,只有在富裕社会,即生活在现实贫困线下的公民相对较少的社会,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大批民众理智地参与政治,培养必要的自我约束,以避免盲从不负责任煽动的呼吁。一个分化成大多数贫困民众和少数显贵的社会,要么导致寡头政治(少数上层分子的独裁统治),要么导致暴政(以民众为基础的独裁统治)。”③一般认为,这段话是李普塞特对于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论断,即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呈现出较高的正相关性,民主政治要求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之相适应。在这里,李普塞特也指出了社会结构与政体之间的一个规律: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不可能导致一个民主的政体,只有一个大部分人都相对富裕的社会结构,才有利于民主政体的生成。这种大部分人都相对富裕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常说的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也称为橄榄型或纺锤型的社会结构。中产阶级除了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之外,还有利于民主政体的建立。正如李普塞特所提到的,早在2000多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了中产阶级对于建立一个稳定的共和政体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说,惟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它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会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④另外,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对于民主的积极意义还在于,在这样一个稳定的社会里,大多数公民都有闲暇来参与公共的政治生活,而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由此可见,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对于现代政治发展的两个目标——稳定和民主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就民主化方面来说,既然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形成民主的政体,那么,当一个国家的政体是非民主的政体,而这个国家的社会结构由非中产阶级占主体(比如贫富两极分化或者普遍贫困)转变成中产阶级占主体的时候,中产阶级便成为推动民主转型的中坚力量。亨廷顿无疑是这个观点的有力支持者,他在解释第三波民主化的原因时说道,“几乎在每一个国家民主化最积极的支持者都是来自城市中产阶级。”⑤例如:在菲律宾,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和商人充斥了1984年反马科斯独裁示威游行的行列。而在韩国,庞大中产阶级与青年学生及其他阶级联合掀起了1987年声势浩大的民主运动。当然,亨廷顿也认为,中产阶级并不是天生就是民主化的推动者,他们参与推动并促使民主转型更多地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中产阶级产生的早期阶段,他们未必是赞同民主的力量,甚至有可能是反民主的力量,而当中产阶级在数量上增加到可以和城市无产阶级相匹敌的时候,他们便义无反顾地支持民主了。⑥也就是说,开始的时候,中产阶级基于多数人暴政的顾虑,对民主是有所畏惧的,当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形成或接近形成的时候,这种畏惧就变成自信了。因为此时,他们自信自己有能力通过选举政治来促进他们的利益。
(二)社会结构变化与政治合法性
政治合法性是描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一个评价指标,它是指作为被统治者的社会民众对一个政权的接受、认可和支持。至于民众为什么要接受、认可和支持某个政权,则涉及合法性的来源或基础问题。戴维•伊斯顿在对“一般系统”的分析中,指出了合法性存在的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品质三种来源。⑦这些观点分别从不同方面概括了合法性的来源问题,也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从利益维护的角度来看,不管什么样的政权,政治权力的运用只有在符合被统治者自身利益的条件下才能获得持久的合法性。倘若一个政权不能维护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则它的统治合法性迟早会遭到质疑。运用维护被统治者利益与统治合法性的关系来分析社会结构变化与合法性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如下两点:其一,当一个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足以威胁现有政权的新阶级或新阶层时,执政当局如果不能适时地调整政策以使这些新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得到维护,则现有政权就会产生合法性危机;其二,当一个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变化时,如果执政当局只是忙于维护新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而忽视了对其所代表的原有阶级或阶层的利益的维护,则它的执政合法性也会产生危机。应该说,第二种情况只是特例,第一种情况才更具有普遍性。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生以及在第三波民主化中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导致的民主转型,都是上述第一种情况的反映。
二、中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及政治分析
(一)中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国民众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结构(主要是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一些重大的新变化。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学界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所产生的新变化,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判断,即“层化论”、“碎片论”和“断裂论”。⑧
“层化论”主要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陆学艺等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他们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划分标准,勾画了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的社会分层结构。十个社会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五种社会分级分别为: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和底层。目前,产业工人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占22.6%,其中30%左右是农民工,以农业为主要收入來源的农业劳动者阶层约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4%,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重约占3.1%,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也是媒体所称的弱势群体。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中下层和底层的比重要占70%以上,所以,陆学艺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明确提出了“中国城市的社会等级结构正在向橄榄性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演变,而乡村地区或城乡结合的县级行政区的社会阶层结构要转变为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则还要走很漫长的路”的基础判断。⑨
关键词:社会结构; 继裂社会; 断裂政治; 认同危机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
社会结构①是在社会学研究广泛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社会学家们通过对社会结构变化的分析来研究社会发展趋势。同时,社会结构也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不过,政治学的研究不在于对社会结构本身的分析,而更关注社会结构及其变化所揭示的政治学涵义。现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决定现代政治逻辑;现代国家抽象和独立于社会之中,社会决定国家便成为现代政治的逻辑。②因此,根据社会决定国家的现代政治逻辑,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必然会对其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社会结构变化的广度和深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从民主转型和政治合法性两个方面,已经和将要对中国的政治产生重要影响。
一、社会结构变化的政治学涵义
(1)社会结构变化与民主转型
李普塞特在《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说道:“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从亚里士多德到现在,人们一直认为,只有在富裕社会,即生活在现实贫困线下的公民相对较少的社会,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大批民众理智地参与政治,培养必要的自我约束,以避免盲从不负责任煽动的呼吁。一个分化成大多数贫困民众和少数显贵的社会,要么导致寡头政治(少数上层分子的独裁统治),要么导致暴政(以民众为基础的独裁统治)。”③一般认为,这段话是李普塞特对于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论断,即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呈现出较高的正相关性,民主政治要求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之相适应。在这里,李普塞特也指出了社会结构与政体之间的一个规律: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不可能导致一个民主的政体,只有一个大部分人都相对富裕的社会结构,才有利于民主政体的生成。这种大部分人都相对富裕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常说的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也称为橄榄型或纺锤型的社会结构。中产阶级除了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之外,还有利于民主政体的建立。正如李普塞特所提到的,早在2000多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了中产阶级对于建立一个稳定的共和政体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说,惟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它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会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④另外,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对于民主的积极意义还在于,在这样一个稳定的社会里,大多数公民都有闲暇来参与公共的政治生活,而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由此可见,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对于现代政治发展的两个目标——稳定和民主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就民主化方面来说,既然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形成民主的政体,那么,当一个国家的政体是非民主的政体,而这个国家的社会结构由非中产阶级占主体(比如贫富两极分化或者普遍贫困)转变成中产阶级占主体的时候,中产阶级便成为推动民主转型的中坚力量。亨廷顿无疑是这个观点的有力支持者,他在解释第三波民主化的原因时说道,“几乎在每一个国家民主化最积极的支持者都是来自城市中产阶级。”⑤例如:在菲律宾,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和商人充斥了1984年反马科斯独裁示威游行的行列。而在韩国,庞大中产阶级与青年学生及其他阶级联合掀起了1987年声势浩大的民主运动。当然,亨廷顿也认为,中产阶级并不是天生就是民主化的推动者,他们参与推动并促使民主转型更多地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中产阶级产生的早期阶段,他们未必是赞同民主的力量,甚至有可能是反民主的力量,而当中产阶级在数量上增加到可以和城市无产阶级相匹敌的时候,他们便义无反顾地支持民主了。⑥也就是说,开始的时候,中产阶级基于多数人暴政的顾虑,对民主是有所畏惧的,当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结构形成或接近形成的时候,这种畏惧就变成自信了。因为此时,他们自信自己有能力通过选举政治来促进他们的利益。
(二)社会结构变化与政治合法性
政治合法性是描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一个评价指标,它是指作为被统治者的社会民众对一个政权的接受、认可和支持。至于民众为什么要接受、认可和支持某个政权,则涉及合法性的来源或基础问题。戴维•伊斯顿在对“一般系统”的分析中,指出了合法性存在的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品质三种来源。⑦这些观点分别从不同方面概括了合法性的来源问题,也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从利益维护的角度来看,不管什么样的政权,政治权力的运用只有在符合被统治者自身利益的条件下才能获得持久的合法性。倘若一个政权不能维护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则它的统治合法性迟早会遭到质疑。运用维护被统治者利益与统治合法性的关系来分析社会结构变化与合法性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如下两点:其一,当一个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足以威胁现有政权的新阶级或新阶层时,执政当局如果不能适时地调整政策以使这些新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得到维护,则现有政权就会产生合法性危机;其二,当一个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变化时,如果执政当局只是忙于维护新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而忽视了对其所代表的原有阶级或阶层的利益的维护,则它的执政合法性也会产生危机。应该说,第二种情况只是特例,第一种情况才更具有普遍性。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生以及在第三波民主化中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导致的民主转型,都是上述第一种情况的反映。
二、中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及政治分析
(一)中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国民众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结构(主要是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一些重大的新变化。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学界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所产生的新变化,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判断,即“层化论”、“碎片论”和“断裂论”。⑧
“层化论”主要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陆学艺等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他们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划分标准,勾画了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和五种社会地位等级组成的社会分层结构。十个社会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五种社会分级分别为: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和底层。目前,产业工人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占22.6%,其中30%左右是农民工,以农业为主要收入來源的农业劳动者阶层约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4%,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重约占3.1%,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也是媒体所称的弱势群体。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中下层和底层的比重要占70%以上,所以,陆学艺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明确提出了“中国城市的社会等级结构正在向橄榄性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演变,而乡村地区或城乡结合的县级行政区的社会阶层结构要转变为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则还要走很漫长的路”的基础判断。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