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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这揭示了师德是提高教师教书育人品质的关键,且指明了荣誉感是重要的师德情感,提高教师的荣誉感具有深远意义。
在伦理学范畴,“荣誉”指一定阶级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1]也就是说,它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用以评价个人行为的社会价值尺度。二是指个人对行为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即行为当事人对自身出于道德责任感履行义务和相应行为,进行肯定的自我评价,表现出尊严感和自豪感。从这层含义上来说,这种内心的自豪、自尊的情绪体验即为荣誉感,它是客观评价与主观意向的结合。
荣誉感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现代社会,劳动者的荣誉感更多的是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的,尤其是个人的职业劳动。对行业规范的遵守、对职业职责的履行,使长期参与职业实践的人们得到了社会的尊重,并认识到个人工作的价值,从而形成了职业荣誉感。教师荣誉感是一种职业荣誉感,它是指教师对自己出于责任感而履行的教育教学行为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并由此产生的一种欣慰、自尊、荣誉的情感体验。同时,教师荣誉感作为一种主观心理感受,它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三种形式得以表现。[2]一是社会舆论,即公众对教师职业应享有的荣誉感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集中体现在社会“尊师”的氛围。社会舆论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既对教师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其本身又是教师内在荣誉感的外显;二是传统习俗,即教师荣誉感附着于礼仪习惯得到外显。比如,我国古代冬至的“释菜”古礼和现代社会中教师节的设立,都是对教师应享有的荣誉感的认可;三是内心信念,即教师发自内心的对本职业的崇高性的笃信,以及由此产生的强烈的自豪感。这种源于心灵深处的自豪感具有内隐性的特点,外显于教师在没有外界监督下,履行教育义务的高度自觉性。
教师职业的高度自觉性和内隐性使得从事该职业的人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首先,教书育人是一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塑造学生美好心灵的高度自觉的劳动,通常是在没有外界直接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其次,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师德修养,才能唤起教师内心的责任感、自尊感、义务感、荣誉感等良好的师德情感,使教师在没有外界监督和压力的情况下,也能自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谓师德情感,就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于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所产生的内心体验。[3]教师责任感是师德情感的核心,是指教师对社会、他人应承担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的内心体验。[4]
责任感和荣誉感是具体化的师德情感,两者息息相关。首先,责任感是荣誉感产生的前提。只有当教师树立了高度的责任感,将教书育人视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将为社会培养人才视为自己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脚踏实地地完成本职工作,才能获得社会对教师劳动的认可,才能激发教师内在的荣誉感。
其次,荣誉感对责任感的生成和维持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发生作用的隐秘机制。教师劳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由无知到有知、由幼稚到成熟的长期过程。也就是说,一方面,教师对学生的培养过程是一个没有外界监督的、自觉的过程。另一方面,教师的劳动很难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当教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欣慰、自豪,获得肯定的情感体验时,或因行为不妥而获得否定性的辱的情感体验时,这些师德情感都将约束教师的思想和行为。[5]
第二,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的升华。责任感是教师对应承担的教育职责的内心体验,而荣誉感则是在教师履行职责并得到认可后衍生的自尊感和自豪感,可见荣誉感是责任感的进一步升华。责任感树立了职业生涯的目标,荣誉感则是生命历程的追求。荣誉感的注入使得责任感支撑下的教育工作成为一项事业,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实现创造与享受、奉献与获得的高度统一,是教师对自我价值的幸福体验。同时,当教师树立起荣誉感后,往往會因珍惜既得荣誉而加倍努力投入工作,使荣誉实至名归。
第三,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的标识。师德情感体验的标准来自于良心,来自于那个无所他侍、自我确定,存在于心中的善。[6]故教师荣誉感体验的关键不是外在的人耻、人荣,而是基于教师本人对职业道义的认同、对职业责任的承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基于内心良知的荣誉感标识出教师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即教师荣誉感与责任感的高低成正比,有如此之荣誉感,必有如此之责任感。
教师荣誉感的形成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方面是外在的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认可程度;另一方面是作为自觉能动的主体,教师在实践基础上经过个人主观内化生成荣誉感。
1.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教师职业价值的认可程度,直接影响了教师荣誉感的高低。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地位的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和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但总的来说,教师的社会地位仍然偏低,集中体现在经济地位和文化地位偏低。首先是工资待遇低。这里的工资待遇低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7]:一是指教师所获得的经济待遇与国民经济中其他行业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二是指与教师所承担的职业责任和劳动相比,社会给教师的经济回报偏低。据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2009年统计,在我国国民经济18个大行业中,教师收入位列11名,处于偏下水平。[8]其次是文化地位受到冲击。科技进步带来了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剧和多元文化,使得社会对教师掌握、传承和创造文化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教师地位是社会对教师职业劳动价值的社会认可,是教师荣誉感产生的外部保障,也是荣誉感的社会表现。基于此,增强教师荣誉感应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入手。一是提高教师物质待遇,而社会对教师职业最直接的认可就是对教师的物质回报。因此,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是增强荣誉感的首要途径。在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同时,教师的住房、医疗、养老等基本生活问题也应得到重视。二是增加教师在职教育的机会。对于长期在教育第一线工作的教师来说,教师在职教育成为他们接受系统培训、更新教育观念、吸收新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教师维护自身文化地位和荣誉感的方法之一。 2. 营造尊师的社会氛围
教师荣誉感的产生离不开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在一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教师职业的社会职能、职业特点,会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概况的总体评价,即教师职业的社会氛围。
就社会的尊师氛围而言,首先在于形成了尊师重教的传统。“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都反映了教师的崇高地位。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教育、教师也关注有加。20世纪末,邓小平提出“四个尊重”,其中尊重知识就是尊重知识分子,是对传播、创造知识的教师的尊重。其次在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社会对于教师形象的定位,通常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从教师的社会职责出发来表现教师形象;二是从赞美、歌颂教师的角度来表现教师形象。然而,这些关于教师形象的理论定位只是教师职业的应然追求。现实中教师的职业形象如何,往往取决于教师本人职业素养的高低。教师应从教书育人的示范性和维护教师职业荣誉感出发,重视公众对教师形象的评价,将形象问题由“评价在人”转为“行动在己”,从而自觉加强自身礼仪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实现内外兼修。
3. 加强教师职业的专业性
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是激发教师荣誉感的必由之路。教师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但关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一直颇有争议。一部分学者持教师为半专业人员的观点,认为其属于“准专业”或边际专业。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随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独立,教师职业正逐渐成为一种专门职业。
尽管当前关于教师职业专业性的认可度莫衷一是,然而有关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已经成为应然追求,这也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激发教师荣誉感的途径。
4. 唤醒教师主体意识
教师荣誉感如果仅仅停留于外在的认可程度,那么无论社会赋予教师多高的荣誉,它终究还是一种“异己”力量,而不是教师个人对本职业的崇高性、价值性的自觉理解和认同,这样的职业情感不能保证教师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教师荣誉感的增强必须反求诸己,就是使外在的社会认可转化为个人的内心信念,使其自觉主动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
只有当教师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崇高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产生崇高的职业情感。因此,教师在入职前的师范教育阶段就应加强对教师职业价值的理解,明确教师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义务以及实际的社会贡献,这也是教师职业存在的根本依据。明确教师职业对于教师个体的价值和意义,这是教师赖以生存的职业技能,也是教师获得内在尊严与快乐、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途径。
教师荣誉感不是空穴来风,它來源于教师本人对职业的高度认同,来源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价值的充分肯定,更来源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自我完善和专业化发展。作为强烈的道德情感,荣誉感是教师职业外在社会价值和内在生命价值的平衡点,使教师从为人师表的工作中获得生命的尊严和生活的愉快。同样,在强烈的荣誉感的驱使下,教师自觉追求职业发展与超越,视职业发展为人生精神享用的过程。
[1]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37.
[2]杨燕钧.教师伦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60-165.
[3]王荣德.教师道德教育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13.
[4]王荣德.教师道德教育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15.
[5]高兆明.荣辱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1-142.
[6]高兆明.荣辱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3-145.
[7]郭常亮,陈行龙.教师地位浅论[J].江西社会科学,1999(3):91-95.
[8]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 [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35-37.
(作者单位:江苏开放大学学科建设处)
责任编辑:李莎
一、何谓教师荣誉感
在伦理学范畴,“荣誉”指一定阶级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1]也就是说,它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用以评价个人行为的社会价值尺度。二是指个人对行为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即行为当事人对自身出于道德责任感履行义务和相应行为,进行肯定的自我评价,表现出尊严感和自豪感。从这层含义上来说,这种内心的自豪、自尊的情绪体验即为荣誉感,它是客观评价与主观意向的结合。
荣誉感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现代社会,劳动者的荣誉感更多的是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的,尤其是个人的职业劳动。对行业规范的遵守、对职业职责的履行,使长期参与职业实践的人们得到了社会的尊重,并认识到个人工作的价值,从而形成了职业荣誉感。教师荣誉感是一种职业荣誉感,它是指教师对自己出于责任感而履行的教育教学行为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并由此产生的一种欣慰、自尊、荣誉的情感体验。同时,教师荣誉感作为一种主观心理感受,它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三种形式得以表现。[2]一是社会舆论,即公众对教师职业应享有的荣誉感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集中体现在社会“尊师”的氛围。社会舆论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既对教师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其本身又是教师内在荣誉感的外显;二是传统习俗,即教师荣誉感附着于礼仪习惯得到外显。比如,我国古代冬至的“释菜”古礼和现代社会中教师节的设立,都是对教师应享有的荣誉感的认可;三是内心信念,即教师发自内心的对本职业的崇高性的笃信,以及由此产生的强烈的自豪感。这种源于心灵深处的自豪感具有内隐性的特点,外显于教师在没有外界监督下,履行教育义务的高度自觉性。
二、教师荣誉感对责任感的意义
教师职业的高度自觉性和内隐性使得从事该职业的人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首先,教书育人是一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塑造学生美好心灵的高度自觉的劳动,通常是在没有外界直接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其次,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师德修养,才能唤起教师内心的责任感、自尊感、义务感、荣誉感等良好的师德情感,使教师在没有外界监督和压力的情况下,也能自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谓师德情感,就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于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所产生的内心体验。[3]教师责任感是师德情感的核心,是指教师对社会、他人应承担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的内心体验。[4]
责任感和荣誉感是具体化的师德情感,两者息息相关。首先,责任感是荣誉感产生的前提。只有当教师树立了高度的责任感,将教书育人视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将为社会培养人才视为自己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脚踏实地地完成本职工作,才能获得社会对教师劳动的认可,才能激发教师内在的荣誉感。
其次,荣誉感对责任感的生成和维持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发生作用的隐秘机制。教师劳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由无知到有知、由幼稚到成熟的长期过程。也就是说,一方面,教师对学生的培养过程是一个没有外界监督的、自觉的过程。另一方面,教师的劳动很难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当教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欣慰、自豪,获得肯定的情感体验时,或因行为不妥而获得否定性的辱的情感体验时,这些师德情感都将约束教师的思想和行为。[5]
第二,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的升华。责任感是教师对应承担的教育职责的内心体验,而荣誉感则是在教师履行职责并得到认可后衍生的自尊感和自豪感,可见荣誉感是责任感的进一步升华。责任感树立了职业生涯的目标,荣誉感则是生命历程的追求。荣誉感的注入使得责任感支撑下的教育工作成为一项事业,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实现创造与享受、奉献与获得的高度统一,是教师对自我价值的幸福体验。同时,当教师树立起荣誉感后,往往會因珍惜既得荣誉而加倍努力投入工作,使荣誉实至名归。
第三,教师荣誉感是责任感的标识。师德情感体验的标准来自于良心,来自于那个无所他侍、自我确定,存在于心中的善。[6]故教师荣誉感体验的关键不是外在的人耻、人荣,而是基于教师本人对职业道义的认同、对职业责任的承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基于内心良知的荣誉感标识出教师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即教师荣誉感与责任感的高低成正比,有如此之荣誉感,必有如此之责任感。
三、增强教师荣誉感的策略
教师荣誉感的形成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方面是外在的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认可程度;另一方面是作为自觉能动的主体,教师在实践基础上经过个人主观内化生成荣誉感。
1.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教师职业价值的认可程度,直接影响了教师荣誉感的高低。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地位的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和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但总的来说,教师的社会地位仍然偏低,集中体现在经济地位和文化地位偏低。首先是工资待遇低。这里的工资待遇低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7]:一是指教师所获得的经济待遇与国民经济中其他行业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二是指与教师所承担的职业责任和劳动相比,社会给教师的经济回报偏低。据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2009年统计,在我国国民经济18个大行业中,教师收入位列11名,处于偏下水平。[8]其次是文化地位受到冲击。科技进步带来了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剧和多元文化,使得社会对教师掌握、传承和创造文化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教师地位是社会对教师职业劳动价值的社会认可,是教师荣誉感产生的外部保障,也是荣誉感的社会表现。基于此,增强教师荣誉感应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入手。一是提高教师物质待遇,而社会对教师职业最直接的认可就是对教师的物质回报。因此,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是增强荣誉感的首要途径。在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同时,教师的住房、医疗、养老等基本生活问题也应得到重视。二是增加教师在职教育的机会。对于长期在教育第一线工作的教师来说,教师在职教育成为他们接受系统培训、更新教育观念、吸收新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教师维护自身文化地位和荣誉感的方法之一。 2. 营造尊师的社会氛围
教师荣誉感的产生离不开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在一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教师职业的社会职能、职业特点,会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概况的总体评价,即教师职业的社会氛围。
就社会的尊师氛围而言,首先在于形成了尊师重教的传统。“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都反映了教师的崇高地位。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教育、教师也关注有加。20世纪末,邓小平提出“四个尊重”,其中尊重知识就是尊重知识分子,是对传播、创造知识的教师的尊重。其次在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社会对于教师形象的定位,通常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从教师的社会职责出发来表现教师形象;二是从赞美、歌颂教师的角度来表现教师形象。然而,这些关于教师形象的理论定位只是教师职业的应然追求。现实中教师的职业形象如何,往往取决于教师本人职业素养的高低。教师应从教书育人的示范性和维护教师职业荣誉感出发,重视公众对教师形象的评价,将形象问题由“评价在人”转为“行动在己”,从而自觉加强自身礼仪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实现内外兼修。
3. 加强教师职业的专业性
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是激发教师荣誉感的必由之路。教师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但关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一直颇有争议。一部分学者持教师为半专业人员的观点,认为其属于“准专业”或边际专业。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随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独立,教师职业正逐渐成为一种专门职业。
尽管当前关于教师职业专业性的认可度莫衷一是,然而有关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已经成为应然追求,这也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激发教师荣誉感的途径。
4. 唤醒教师主体意识
教师荣誉感如果仅仅停留于外在的认可程度,那么无论社会赋予教师多高的荣誉,它终究还是一种“异己”力量,而不是教师个人对本职业的崇高性、价值性的自觉理解和认同,这样的职业情感不能保证教师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教师荣誉感的增强必须反求诸己,就是使外在的社会认可转化为个人的内心信念,使其自觉主动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
只有当教师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崇高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产生崇高的职业情感。因此,教师在入职前的师范教育阶段就应加强对教师职业价值的理解,明确教师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义务以及实际的社会贡献,这也是教师职业存在的根本依据。明确教师职业对于教师个体的价值和意义,这是教师赖以生存的职业技能,也是教师获得内在尊严与快乐、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途径。
教师荣誉感不是空穴来风,它來源于教师本人对职业的高度认同,来源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价值的充分肯定,更来源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自我完善和专业化发展。作为强烈的道德情感,荣誉感是教师职业外在社会价值和内在生命价值的平衡点,使教师从为人师表的工作中获得生命的尊严和生活的愉快。同样,在强烈的荣誉感的驱使下,教师自觉追求职业发展与超越,视职业发展为人生精神享用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37.
[2]杨燕钧.教师伦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60-165.
[3]王荣德.教师道德教育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13.
[4]王荣德.教师道德教育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15.
[5]高兆明.荣辱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1-142.
[6]高兆明.荣辱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3-145.
[7]郭常亮,陈行龙.教师地位浅论[J].江西社会科学,1999(3):91-95.
[8]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 [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35-37.
(作者单位:江苏开放大学学科建设处)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