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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未来国家指导全国区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四类地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限制开发区域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地区。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
当时这个规划在征求意见时,来自部委、景区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甚至一些学者都表示不解,觉得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开发区恰恰是旅游资源非常好的地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后会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所以业界普遍产生了悲观情绪。
事实上,大家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有很大的误解。国家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恰恰对发展旅游是个好事。这个规划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我国现在各地都有发展冲动,千方百计地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有一个最大的失误,就是在空间管理上的失误,或者说区域管理上的失误。
很多地方不考虑实际情况,不考虑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密集、盲目地发展经济,导致生态事件频发,比如水污染。现在珠三角地区水环境污染已经非常严重,很多地方的水质是三类以下,甚至是劣五类水。优质的旅游资源没有增加,反而有毁灭的危险,所以国家划分主体功能区,这类盲目逐利的行为就会受到约束,其实是保护了旅游资源。
同时,对于禁止开发区,国家还会进行生态补贴,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或者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旅游业发展。因为生态环境是本底,本底保护得越好,优质的旅游资源就越多。
在笔者参与的规划实践中,发现很多地方原来生态环境保护得比较差,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比如内蒙古和宁夏。通过生态治理,有些地方景观恢复了,然后通过生态旅游方式的进入,成为很吸引人的旅游地,促进了景区的持续发展,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旅游业发展30多年来,正在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不仅仅满足一般游客对景观的观光要求,更多人开始愿意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但是景观比较好的地区旅游。这些地方通常也是生态安全非常重要的地区 ,要么处在大江大河的上游,要么处在地形过渡地带。开发时稍有不慎,就出问题,比如动土建设不合适,就会带来对景区和环境的破坏。在国家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后,这些行为将会受到限制。
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一方面约束了地方政府的不适当行为,同时也约束了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实际施行粗放经营的旅游行为。鼓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是为生态旅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时这个规划在征求意见时,来自部委、景区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甚至一些学者都表示不解,觉得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开发区恰恰是旅游资源非常好的地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后会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所以业界普遍产生了悲观情绪。
事实上,大家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有很大的误解。国家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恰恰对发展旅游是个好事。这个规划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我国现在各地都有发展冲动,千方百计地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有一个最大的失误,就是在空间管理上的失误,或者说区域管理上的失误。
很多地方不考虑实际情况,不考虑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密集、盲目地发展经济,导致生态事件频发,比如水污染。现在珠三角地区水环境污染已经非常严重,很多地方的水质是三类以下,甚至是劣五类水。优质的旅游资源没有增加,反而有毁灭的危险,所以国家划分主体功能区,这类盲目逐利的行为就会受到约束,其实是保护了旅游资源。
同时,对于禁止开发区,国家还会进行生态补贴,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或者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旅游业发展。因为生态环境是本底,本底保护得越好,优质的旅游资源就越多。
在笔者参与的规划实践中,发现很多地方原来生态环境保护得比较差,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比如内蒙古和宁夏。通过生态治理,有些地方景观恢复了,然后通过生态旅游方式的进入,成为很吸引人的旅游地,促进了景区的持续发展,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旅游业发展30多年来,正在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不仅仅满足一般游客对景观的观光要求,更多人开始愿意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但是景观比较好的地区旅游。这些地方通常也是生态安全非常重要的地区 ,要么处在大江大河的上游,要么处在地形过渡地带。开发时稍有不慎,就出问题,比如动土建设不合适,就会带来对景区和环境的破坏。在国家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后,这些行为将会受到限制。
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一方面约束了地方政府的不适当行为,同时也约束了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实际施行粗放经营的旅游行为。鼓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是为生态旅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