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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校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做好普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完善制度建设是根本、深化宣传教育是基础、坚持依法治校是保证。只有切实做好以上工作,才能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才能为推进依法治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 高校 普法工作 思考
作者简介:闫喜安,海口经济学院,助教,法学学士,研究方向:法制安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77-02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指导思想中明确要求:教育系统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高校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阵地,要从加强领导、制度建设、深化教育、依法治校等层面切实开展普法工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一项规划的有力执行,领导干部是关键。做好普法工作,高校领导干部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六五”普法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从教育系统的普法要求和学校特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以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力量。高校应设立一把手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应注意: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有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基层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成为小组成员,以便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强化学校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各项法律事务处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宣传、人事纪检、学生工作、保卫等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其次,领导小组及成员要将普法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和基层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年度方案,和其他中心工作一同计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评。第三,要根据学校机构变更或人员调整,适时调整或补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以保证普法工作执行的连续性。唯有如此,才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才能将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实施。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方面,高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结合院校实际和发展需要,对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废、改、立”,及时修订和完善党务、行政、人事、学生、教学、科研、设备实训、财务、图书馆、继续教育、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适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读本。做好了制度建设,就规范了办事程序、确定了工作目标、重申了组织纪律,对于学校加强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章办事、推进内部管理上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高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学生校内申诉机制,成立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等,制定诸如《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处理师生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坚持“四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校首先应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保证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让法律基础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学生课堂受教育面达到100%。同时,要重视实践教学,积极搭建实践教学基地。其次,要在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引领下,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如通过校园网、校报、普法简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打造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在内容上,既要强调知识性、严肃性,又要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在形式上,突出趣味性和广泛参与性。每学期至少制作一期法制教育专栏、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法制宣传图片展、创办一期学生法制安全教育专刊等,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月”或“法制教育周”活动,让全体师生接受主题法制教育。同时,也要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二级院(系)的主观能动性,结合专业特点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团日活动、普法演讲、辩论、参观禁毒基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二是发挥学生社团作用,指导诸如“法学社”、“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团广泛学习、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利用节假日进行针对性法制教育;四是将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精心编印,组织师生学习和讨论。
坚持正面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促进师生自我养成。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针对部分师生法制知识缺乏、法律素养不高的现状以及信息技术日益发达,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高校应加强师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努力筑起预防违反犯罪的“防火墙”。可邀请法律专家、法制副校长、当地司法和公安部门入校做法制形势报告、典型案例宣讲等;可组织师生观看符合本校师生特点的视频光盘;可开通普法专题网站、专题微博、微信等与师生互动……如此种种,引导师生学法、用法,做守法公民。对于个别违纪违法的师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栏,将对严重违纪违法者的处理意见张榜公示,以起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坚持专兼职队伍相结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力量保证。在成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法制课师资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配齐配强辅导员,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要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辅导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中,以增强辅导员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要重视班级法制宣传员的培养工作。在各班级中设立法制宣传员,可达到畅通学生诉求,掌握学生法制素养,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亦可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
四、着力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着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发挥师生员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不管是公办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是民办院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都应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都应把法制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校日常运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校工会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要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校领导“微博”,搭建师生和校领导直接对话的平台。
实行校务、党务公开制度。校园网及时发布校内新闻、最新动态、重大事件和会议通知;教职工考核评优、人事任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公正公平;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党员发展严格把关,按要求公示,听取师生意见;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支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物资采购严格审批、公开竞价,大宗物资按程序招标采购;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师生纪律处分公开透明;按照招生计划实现阳光招生;设置党务、纪检、评优等意见箱和举报信箱,不断提高学院法治化管理水平。
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舆论载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严格执行,在全校形成抓党风、促廉政的局面,为促進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化解内部矛盾,纪委要认真处理各类举报信件、电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大宗商品物资采购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做好监察工作。
关键词 高校 普法工作 思考
作者简介:闫喜安,海口经济学院,助教,法学学士,研究方向:法制安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77-02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指导思想中明确要求:教育系统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高校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阵地,要从加强领导、制度建设、深化教育、依法治校等层面切实开展普法工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一项规划的有力执行,领导干部是关键。做好普法工作,高校领导干部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六五”普法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从教育系统的普法要求和学校特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以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力量。高校应设立一把手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应注意: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有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基层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成为小组成员,以便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强化学校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各项法律事务处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宣传、人事纪检、学生工作、保卫等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其次,领导小组及成员要将普法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和基层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年度方案,和其他中心工作一同计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评。第三,要根据学校机构变更或人员调整,适时调整或补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以保证普法工作执行的连续性。唯有如此,才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才能将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实施。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方面,高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结合院校实际和发展需要,对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废、改、立”,及时修订和完善党务、行政、人事、学生、教学、科研、设备实训、财务、图书馆、继续教育、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适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读本。做好了制度建设,就规范了办事程序、确定了工作目标、重申了组织纪律,对于学校加强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章办事、推进内部管理上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高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学生校内申诉机制,成立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等,制定诸如《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处理师生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坚持“四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校首先应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保证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让法律基础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学生课堂受教育面达到100%。同时,要重视实践教学,积极搭建实践教学基地。其次,要在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引领下,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如通过校园网、校报、普法简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打造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在内容上,既要强调知识性、严肃性,又要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在形式上,突出趣味性和广泛参与性。每学期至少制作一期法制教育专栏、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法制宣传图片展、创办一期学生法制安全教育专刊等,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月”或“法制教育周”活动,让全体师生接受主题法制教育。同时,也要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二级院(系)的主观能动性,结合专业特点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团日活动、普法演讲、辩论、参观禁毒基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二是发挥学生社团作用,指导诸如“法学社”、“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团广泛学习、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利用节假日进行针对性法制教育;四是将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精心编印,组织师生学习和讨论。
坚持正面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促进师生自我养成。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针对部分师生法制知识缺乏、法律素养不高的现状以及信息技术日益发达,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高校应加强师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努力筑起预防违反犯罪的“防火墙”。可邀请法律专家、法制副校长、当地司法和公安部门入校做法制形势报告、典型案例宣讲等;可组织师生观看符合本校师生特点的视频光盘;可开通普法专题网站、专题微博、微信等与师生互动……如此种种,引导师生学法、用法,做守法公民。对于个别违纪违法的师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栏,将对严重违纪违法者的处理意见张榜公示,以起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坚持专兼职队伍相结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力量保证。在成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法制课师资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配齐配强辅导员,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要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辅导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中,以增强辅导员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要重视班级法制宣传员的培养工作。在各班级中设立法制宣传员,可达到畅通学生诉求,掌握学生法制素养,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亦可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
四、着力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着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发挥师生员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不管是公办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是民办院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都应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都应把法制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校日常运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校工会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要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校领导“微博”,搭建师生和校领导直接对话的平台。
实行校务、党务公开制度。校园网及时发布校内新闻、最新动态、重大事件和会议通知;教职工考核评优、人事任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公正公平;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党员发展严格把关,按要求公示,听取师生意见;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支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物资采购严格审批、公开竞价,大宗物资按程序招标采购;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师生纪律处分公开透明;按照招生计划实现阳光招生;设置党务、纪检、评优等意见箱和举报信箱,不断提高学院法治化管理水平。
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舆论载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严格执行,在全校形成抓党风、促廉政的局面,为促進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化解内部矛盾,纪委要认真处理各类举报信件、电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大宗商品物资采购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做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