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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和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明确提出要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各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积极开展试点活动,截至2009年,浙江、江苏、湖北、江西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22个地区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纵观这些省市,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成效明显,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了县域经济由"快走"变为"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