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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双计划”过渡到面向市场的招生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主要脉络。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社会发展背景下,以时间为轴,以招生状况的变化为线索,演绎改革开放以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的发展,招生状况主要经历了恢复、提升、下滑与大力发展四个阶段,招生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中指导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规模
作者简介:施刚钢,男,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赵媛媛,女,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张霞,女,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4)25-0043-08
伴随着改革开放在教育领域中的逐步深入,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有别于建国后的计划包办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停滞萧条,改革开放以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出现了新气象。
一、恢复阶段(1978-1984)
(一)背景概述
文革十年,中等教育结构呈现单一化趋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范围和规模以国家计划调控为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重下降到仅占6.1%,高中阶段职普比达1:15.4。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要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众人意识到经济建设、各行各业发展“亟需技术力量”,统招统分的招生就业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用工制度的变革及国民经济发展对人才技术总量和一线劳动者的实际需求。
(二)政策梳理
1979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工作的意见》,允许中等专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980年4月,《一九八零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补充规定了中专学校招收初、高中生的学习年限,并且,要求招生对象条件要稳定,同一学校应招收一种对象。8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做出《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决定,改革中等教育制度,改建部分普通中学为职业学校,招收全日制与半工半读生,毕业生自由择业或由劳动部门(或劳动服务公司)推荐,经用人单位考核,择优录用。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改革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对建设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做出全方面的明确要求。
1982年4月1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1982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对招生对象和条件、考试办法(提出跨省招生和定向招生)、政治审查、健康检查以及录取等要求做了具体规定。1983年、1984年的招生规定,允许超额录取部分新生,增加初中毕业生比重,同时,还对政治思想品德做了要求。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要求,面向农村的中等专业学校要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对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关于1983年全国高、中等农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收相应企事业单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或集体所有制、专业户的农村优秀青年,择优录取。同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制度参照高校计划外合同制招生,推荐与统考结合,招收集体负担学费和自缴学费学生的办法,在少数学校或专业试行招收部分农村学生,不包分配,毕业后回农村从事生产劳动。6月18日,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完成和扩大1983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等问题的通知》,提出为配合需要在某些专业扩大招生,全日制中专面向社会招生,适量开设职工中专班。
1984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职工中专班的试行办法》,规定招收具备一定条件的干部与职工。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有所恢复。在此阶段,国家通过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普通高中改办成职中、各行各业兴办职业学校、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及中专学校等有效途径,中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尤其是农村改革极大地促动了农业职业学校的发展壮大。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状况有所缓解,中等职业学校在结构、数量和规模上得到一定发展。到198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370万人,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34.9%。高级中学中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比重从1978年的7.6%提高到32.3%。表1反映了1984年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职业中学发展的基本情况。
2.招生办法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的恢复为各类人员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提供了条件和基本保障。农村改革率先对农业技术力量提出了新的需求,国民经济复苏及各行各业的兴起对技术人才也提出了迫切需求。迎合这些需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制度也呈现出灵活、多样的趋势。一些中等专业学校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不包分配的农村学生,培养致力于建设农村经济的技术人才。面向全国或地区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教育部直接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毕业后除因国家需要调整外,按照培养计划返回原地区、部门分配。农业、林业、商业、卫生、煤炭、石油等学校按招生计划比例,将定向招生指标下达给基础较为薄弱又急需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地区。跨省招生与定向招生充分利用了资源优势培养优秀职业技术人才,有效缓解了地区之间的差异。同时,规定照顾特殊群体,对少数民族、归侨子女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招收自缴学费、自主择业的学生,有效迎合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也打破了职业教育统招统分的相对单一、滞后的局面,为进一步实行招生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中等职业教育也为部分需要技术技能培训的在职干部职工开启了方便之门。在此阶段,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对象有两类。虽然1984年的招生意见规定,要求招生对象逐步过渡到初中毕业生为主,但尚未统一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有所回升,但招生制度改革的方针、策略、途径和步骤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提升阶段(1985-1998)
(一)背景概述
这一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技术等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并持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迅速,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经济的发展带动教育的发展,党的十三大提出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十四大明确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十三届七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战略目标。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劳动力的广泛流动对国家统筹、高度集中的教育管理方式再次提出了改革的需要;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就业更加灵活、自主和开放;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与改革,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合作办学和联合招生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招生制度改革进入又一重要发展阶段。
(二)政策梳理
1.实施招生“双计划”。1985年3月27日,教育部、农牧渔业部颁发《关于农业中专招收不包分配班纳入国家计划的通知》,要求从国家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招收不包分配的农村青年。同年5月2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一九八五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提出增加委托培养招生。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倡各单位、部门自办或联办职业技术学校,接受委托培养,招收自费生;扩大招生,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地区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相当。1987年1月3日,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招收具有一定经验的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干部、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同年12月31日,国家教委发布《编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试行办法》,明确招生来源包括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费三种,结合各地实际和重点扶助,以按需招生为原则,并严格遵照程序制定和执行招生计划。1988年3月14日,国家教委发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报考者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招生来源分为国家任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种,在某些地区和行业可在国家任务计划内实行适当比例的“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同时,增加了违规处罚条例和不同对象的录取工作等项目。同年4月11日,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农村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的若干规定》,要求面向农村招收立志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招收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往届生,招生指标纳入国家中等专业学校指令性统一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各省单独命题和考试,注明为不包分配,加试农业生产知识,并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面试,同时,也明确保障他们在校学习的利益。1989年,农业部等下发《关于农科教结合,共同促进农村、林区人才开发与技术进步的意见(试行)》,要求对农村、林区在乡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及企业职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同年2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试点招收少量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不包分配。
2.逐步面向市场化。1990年,国家教委拟定《关于农林中专和农村职业中学做好科技兴农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对广大农民、在乡初、高中毕业生和复员军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同年9月3日,劳动部下发《关于颁发〈技工学校招生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技校招生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流程,招生政策公开受社会监督,提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11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等专业学校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从计划培养转向市场驱动,扩大招生规模,开展对口支援、多渠道联合招生办学,做好资助措施。同年10月20日,《关于颁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适当收取学费。1992年,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强调:要调整服务面向和专业结构,扩大招生,继续有步骤地推进大中专招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职业技术培训,并加快改革中专、技校招生制度,实行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和自费招生。同年2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招生不受年龄、工龄限制,招生可与招工结合。7月,中央决定逐步扩大中专技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比重,加快改革招生制度。9月,劳动部《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招生逐步实行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技工学校应尽量扩大委托和定向培养的比例”。1994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中专招生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招生计划由省、分部门下达。同年7月,《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在大部分地区以初中后分流为主,逐步做到50%-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学习。1995年,《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拓宽中等职业教育服务面向,加快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由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逐步过渡到全面实行上学缴费制。1996年4月8日,《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普通中等专业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实行缴费上学,力争1997年大多数学校按新招生制度运作。同年4月10日,《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指出,要积极推动中等专业学校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普遍实行缴费上学制度,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杂费制度。4月29日,国家教委、农业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办好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的意见》,指出各地对招收农、林、牧专业的考生应实行宽进严出的管理办法。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各项内容都做了统筹部署。1997年4月2日,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自费招生和并轨做了明确规定。同年12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招生并轨,对现行中专实行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录取标准和学费上缴。1998年,在《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正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快招生并轨改革步伐。同年3月16日,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2000年的奋斗目标是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比例60%;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因地制宜做好小学、初中、高中后教育分流,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招收高中毕业生;大力开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的转业、转岗培训和直接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进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实行缴费上学,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1998年实行并轨,到2000年基本完成新旧体制转轨。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提升。在这一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经历了“双计划”模式的形成到解体,到逐步建立面向市场化的变革,学校数量和结构发生了变化,新增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总量依然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到1998年底,招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531万人(见表2、表3)。
2.经历两次招生制度的改革。(1)招生计划体制由统招统分向“双计划”变革。招生来源正式扩展为国家任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种,打破了方式单一的招生局面和部门地区局限,提高了办学效益。部分依照原先制度进行招收分配,但在计划中同时划出部分招收不包分配生。农村不包分配班的发展和“燎原计划”,迎合了农村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受到了农民的欢迎。1987年,已有23个省区进行试点,到1989年,试点地区发展到2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学校招收不包分配生12 557人,在校不包分配生达25 664人,占农业中专在校生的15%。而在统招统分之外又划出一部分指标用于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委托培养生即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委托学校培养人才,由其负担学费,毕业后回单位任职;自费生则是学生自己缴费上学,完成学业后自谋职业。(2)“双计划”解体向面向市场过渡。“双计划”并存的体制被某些消极行为钻空而出现不公正现象,从1990年开始,国家着手制订《关于改革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分配制度的意见》,到1997年,要求实行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录取标准、学生缴费上学。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都将进入劳动力市场,国家需要的部分虽将得到优先保证,但也只是市场的一部分。招生计划的制订权除跨省部分外,原则上由省级地方政府和办有普通中专学校的中央政府部门掌握,削弱了原有计划的统一程度。同时,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指导下,中等职业教育结合市场经济实际,调整服务面向和专业结构,改革专业目录。招生科类也发生了改变,财经、工科、农科、林科、艺术类招生比例提高,师范、医药、政法和体育类有所降低。招生就业制度逐步向适应市场需求方向转变,推进中专招生并轨改革,调节性计划所占比例不断加大,至1997年底,中专学校调节性计划学生已占70%,发达地区占90%。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紧密性逐渐凸显出来。
3.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双轨并行。贯彻落实各种政策要求,招生制度逐渐规范化,从初中后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职学校全日制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数量逐渐下降,基本招收初中毕业生。
4.基础设施和保障制度得到一定改善,服务面向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格和质量也做了调整与改革。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职业学校建设,加强骨干示范校建设,重视对西部和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与高校联合招生办学,并始创中专学校办五年制高职班,加强了人才培养的力度;同时,又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杂费制度辅助招生,增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吸引力;招生面向更加宽泛,开始注重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培训,妥善实施了对特殊人群的招生办法。但外延的发展使中等职业教育略微忽视了内涵的建设,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不能完满地符合市场的需求。
三、下滑阶段(1999-2001)
(一)背景概述
世纪之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变化,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的要求也日益显露。受金融风暴影响,中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影响了人们对职业学校的选择。1999年,高校开始扩招,对职业教育造成了较大冲击。于是,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出现了负增长的态势,招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政策梳理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学校要放宽招生入学的年龄限制,实行弹性学制。
200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宽招生自主权,加大了对招生数量和对象的灵活性,试行春、秋两季招生,建立健全保障、助学制度。同年3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强调进一步改革职业学校招生制度,在条件允许下适当放宽对年龄的限制,建议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等多样化形式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并允许接受其他有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001年3月8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要求打破中专招生的计划指标限制,学生录取按初中毕业统一升学考试成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入学,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有条件的可试行学校自主招生,一年多次招生。同年5月,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实行一年多次招生,取消年龄限制,简化招生入学手续,以求学者持有的初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毕(结)业证书为入学依据,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持续下滑。1998-2002年间的各类教育招生情况如表4所示。从表4中可以看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1999年、2000年明显下降,到2001年,下降幅度减小,规模基本企稳,2002年呈现回升趋势,普通中学却一直呈现增长的趋势。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招生
放宽办学自主权,招生办法灵活多样。这一阶段教育发展普遍倾向于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顺应扩招潮流也进入了大力发展时期。风雨中依旧坚持着的中等职业教育放宽办学自主权实行提前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多次补录、以及弹性学制等办法,运用灵活多样的招生办学方式,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招生,逐渐取消了对招生对象的限制,逐步控制了招生负增长态势,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允许接受其他有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中学因地制宜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也体现了教育间的融通倾向。 3.从规模扩张逐步走向内涵化发展。为应对高校扩招及市场经济不稳所产生的困境,国家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扩大影响,提倡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建设。1999年9月,教育部《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专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办学质量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淡化了中专、职高、技工学校间的界限,突出整体影响。2000年和2001年,第一、二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出炉,成为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同时,启动中职教育教学改革,为更好地做到面向市场,实施教材建设、印发《专业目录》、试验综合课程教育。
四、大力发展阶段(2002-)
(一)背景概述
从1998年到2001年,全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7.83万亿元增至9.59万亿元,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与世界接轨,面向市场化的经济步伐加快,现有的人才规模与质量满足不了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技能工人短缺,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政策梳理
200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按统一升学考试成绩录取,部分实行免试,采取多方法招生。同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到“十五”期末面向农村年招生350万人,面向西部年招生120万人。
200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同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跨省招生生源安排》及《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相继出台,大力促进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办学,实行订单培养、分段培养和定向培养。
2004年3月,国务院转批《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促进就业为目标,转变中职办学指导思想,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广“订单式”、“模块式”招生培养模式。同年6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提出到2007年,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使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有条件的地方职业教育比例应更高一点。随后又补发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技工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对加大地区间合作进行强调。
2005年2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力争当年招生达650万人。《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初步拟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确定招生专门机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同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深化“四项改革”,实行“四个计划”。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800万人,与普高大体相当。
2006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中职再扩招100万,同时,明确了东部地区、城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办法。同年8月27日,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决定另招收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生。
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任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对扩招达800万做出部署。同年6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对招生管理做了详细要求。
2008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820万人,强化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以及继续做好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等工作。
2009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招生达到860万人,推进东、西部以及城市与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做好学生资助和农村学生免费工作;完善招生工作激励机制,等等。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对招生工作特别是管理上的公正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完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01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招生宣传,深化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招生计划年审制度,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做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
201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职招生,要求规模要达到800万,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
(三)阶段小结
1.规模回升,职普规模大体相当。2002-2011年间的各类学校招生情况如表5所示。国家政策的及时调整,使中等职业教育很快从连续几年的招生滑坡中回复过来,2004年,中职学校招生超过550万人,超过了1998年的“历史最高点”。 2009年和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分别为869万和870万,甚至超过了普通高中招生数,到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08.9万人,虽有所回落,但职普规模大体相当。
2.生源流动,对口支援深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招生向农村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深入。据调查,目前,国内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70%来自于农村。2004年,我国西部已有12个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完并超额完成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提出的“十五”期末面向西部招120万人的规模要求。天津市近年来与20多个省市的200多所中职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共招收中西部地区的初中毕业生8万余人,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面向外省招生和开展合作办学招生人数达到3.5万人。
3.理念更新,面向人人招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终身教育指导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也要面向人人。2010年,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回乡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的比例已超过10%。
4.注重建设和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和扶助。国家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2002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部门累计投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0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2 356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 680个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到2008年,已经申请审批了1 97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幅度不断加大。由2006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金由每年1 000元增加到每年1 500元。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2012年,又逐步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并且明确职能,统筹管理、规范操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建立招生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和招生信息管理,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实行办学资质和招生计划审核,保障考生权益。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年度总结、表彰工作机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同时,又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自主权,实施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6.重视招生宣传,民办职业学校贡献显著。为缓解、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没前途”的偏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连续几年强调要做好招生宣传,强调职业教育在经济建设和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办学特色,争办人人满意学校。民办学校自出现之后就成为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一个增长点,2011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有2 856所,当年招生957 407人。
在一定意义上说,“教育改革的历史就是教育政策不断调整的历史”,而政策的不断调整也谱写了一本改革的史书。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结构的调整对中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人才规格也与时俱进,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提出赋予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时代的内涵。在此大时代背景的牵引下,回顾和梳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发展变迁的历史轨迹,也从一个侧面生动具体地再现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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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莲顺]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规模
作者简介:施刚钢,男,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赵媛媛,女,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张霞,女,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4)25-0043-08
伴随着改革开放在教育领域中的逐步深入,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有别于建国后的计划包办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停滞萧条,改革开放以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出现了新气象。
一、恢复阶段(1978-1984)
(一)背景概述
文革十年,中等教育结构呈现单一化趋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范围和规模以国家计划调控为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重下降到仅占6.1%,高中阶段职普比达1:15.4。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要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众人意识到经济建设、各行各业发展“亟需技术力量”,统招统分的招生就业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用工制度的变革及国民经济发展对人才技术总量和一线劳动者的实际需求。
(二)政策梳理
1979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工作的意见》,允许中等专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980年4月,《一九八零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补充规定了中专学校招收初、高中生的学习年限,并且,要求招生对象条件要稳定,同一学校应招收一种对象。8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做出《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决定,改革中等教育制度,改建部分普通中学为职业学校,招收全日制与半工半读生,毕业生自由择业或由劳动部门(或劳动服务公司)推荐,经用人单位考核,择优录用。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改革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对建设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做出全方面的明确要求。
1982年4月1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1982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对招生对象和条件、考试办法(提出跨省招生和定向招生)、政治审查、健康检查以及录取等要求做了具体规定。1983年、1984年的招生规定,允许超额录取部分新生,增加初中毕业生比重,同时,还对政治思想品德做了要求。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要求,面向农村的中等专业学校要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对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关于1983年全国高、中等农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收相应企事业单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或集体所有制、专业户的农村优秀青年,择优录取。同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制度参照高校计划外合同制招生,推荐与统考结合,招收集体负担学费和自缴学费学生的办法,在少数学校或专业试行招收部分农村学生,不包分配,毕业后回农村从事生产劳动。6月18日,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完成和扩大1983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等问题的通知》,提出为配合需要在某些专业扩大招生,全日制中专面向社会招生,适量开设职工中专班。
1984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职工中专班的试行办法》,规定招收具备一定条件的干部与职工。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有所恢复。在此阶段,国家通过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普通高中改办成职中、各行各业兴办职业学校、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及中专学校等有效途径,中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尤其是农村改革极大地促动了农业职业学校的发展壮大。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状况有所缓解,中等职业学校在结构、数量和规模上得到一定发展。到198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370万人,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34.9%。高级中学中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比重从1978年的7.6%提高到32.3%。表1反映了1984年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职业中学发展的基本情况。
2.招生办法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的恢复为各类人员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提供了条件和基本保障。农村改革率先对农业技术力量提出了新的需求,国民经济复苏及各行各业的兴起对技术人才也提出了迫切需求。迎合这些需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制度也呈现出灵活、多样的趋势。一些中等专业学校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不包分配的农村学生,培养致力于建设农村经济的技术人才。面向全国或地区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教育部直接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毕业后除因国家需要调整外,按照培养计划返回原地区、部门分配。农业、林业、商业、卫生、煤炭、石油等学校按招生计划比例,将定向招生指标下达给基础较为薄弱又急需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地区。跨省招生与定向招生充分利用了资源优势培养优秀职业技术人才,有效缓解了地区之间的差异。同时,规定照顾特殊群体,对少数民族、归侨子女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招收自缴学费、自主择业的学生,有效迎合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也打破了职业教育统招统分的相对单一、滞后的局面,为进一步实行招生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中等职业教育也为部分需要技术技能培训的在职干部职工开启了方便之门。在此阶段,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对象有两类。虽然1984年的招生意见规定,要求招生对象逐步过渡到初中毕业生为主,但尚未统一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有所回升,但招生制度改革的方针、策略、途径和步骤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提升阶段(1985-1998)
(一)背景概述
这一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技术等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并持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迅速,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经济的发展带动教育的发展,党的十三大提出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十四大明确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十三届七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战略目标。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劳动力的广泛流动对国家统筹、高度集中的教育管理方式再次提出了改革的需要;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就业更加灵活、自主和开放;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与改革,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合作办学和联合招生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招生制度改革进入又一重要发展阶段。
(二)政策梳理
1.实施招生“双计划”。1985年3月27日,教育部、农牧渔业部颁发《关于农业中专招收不包分配班纳入国家计划的通知》,要求从国家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招收不包分配的农村青年。同年5月2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一九八五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提出增加委托培养招生。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倡各单位、部门自办或联办职业技术学校,接受委托培养,招收自费生;扩大招生,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地区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相当。1987年1月3日,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招收具有一定经验的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干部、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同年12月31日,国家教委发布《编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试行办法》,明确招生来源包括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费三种,结合各地实际和重点扶助,以按需招生为原则,并严格遵照程序制定和执行招生计划。1988年3月14日,国家教委发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报考者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招生来源分为国家任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种,在某些地区和行业可在国家任务计划内实行适当比例的“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同时,增加了违规处罚条例和不同对象的录取工作等项目。同年4月11日,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农村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的若干规定》,要求面向农村招收立志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招收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往届生,招生指标纳入国家中等专业学校指令性统一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各省单独命题和考试,注明为不包分配,加试农业生产知识,并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面试,同时,也明确保障他们在校学习的利益。1989年,农业部等下发《关于农科教结合,共同促进农村、林区人才开发与技术进步的意见(试行)》,要求对农村、林区在乡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及企业职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同年2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试点招收少量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不包分配。
2.逐步面向市场化。1990年,国家教委拟定《关于农林中专和农村职业中学做好科技兴农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对广大农民、在乡初、高中毕业生和复员军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同年9月3日,劳动部下发《关于颁发〈技工学校招生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技校招生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流程,招生政策公开受社会监督,提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11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等专业学校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从计划培养转向市场驱动,扩大招生规模,开展对口支援、多渠道联合招生办学,做好资助措施。同年10月20日,《关于颁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适当收取学费。1992年,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强调:要调整服务面向和专业结构,扩大招生,继续有步骤地推进大中专招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职业技术培训,并加快改革中专、技校招生制度,实行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和自费招生。同年2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招生不受年龄、工龄限制,招生可与招工结合。7月,中央决定逐步扩大中专技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比重,加快改革招生制度。9月,劳动部《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招生逐步实行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技工学校应尽量扩大委托和定向培养的比例”。1994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中专招生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招生计划由省、分部门下达。同年7月,《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在大部分地区以初中后分流为主,逐步做到50%-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学习。1995年,《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拓宽中等职业教育服务面向,加快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由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逐步过渡到全面实行上学缴费制。1996年4月8日,《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普通中等专业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实行缴费上学,力争1997年大多数学校按新招生制度运作。同年4月10日,《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指出,要积极推动中等专业学校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普遍实行缴费上学制度,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杂费制度。4月29日,国家教委、农业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办好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的意见》,指出各地对招收农、林、牧专业的考生应实行宽进严出的管理办法。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各项内容都做了统筹部署。1997年4月2日,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自费招生和并轨做了明确规定。同年12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招生并轨,对现行中专实行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录取标准和学费上缴。1998年,在《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正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快招生并轨改革步伐。同年3月16日,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2000年的奋斗目标是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比例60%;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因地制宜做好小学、初中、高中后教育分流,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招收高中毕业生;大力开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的转业、转岗培训和直接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进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实行缴费上学,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1998年实行并轨,到2000年基本完成新旧体制转轨。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提升。在这一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经历了“双计划”模式的形成到解体,到逐步建立面向市场化的变革,学校数量和结构发生了变化,新增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总量依然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到1998年底,招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531万人(见表2、表3)。
2.经历两次招生制度的改革。(1)招生计划体制由统招统分向“双计划”变革。招生来源正式扩展为国家任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种,打破了方式单一的招生局面和部门地区局限,提高了办学效益。部分依照原先制度进行招收分配,但在计划中同时划出部分招收不包分配生。农村不包分配班的发展和“燎原计划”,迎合了农村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受到了农民的欢迎。1987年,已有23个省区进行试点,到1989年,试点地区发展到2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学校招收不包分配生12 557人,在校不包分配生达25 664人,占农业中专在校生的15%。而在统招统分之外又划出一部分指标用于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委托培养生即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委托学校培养人才,由其负担学费,毕业后回单位任职;自费生则是学生自己缴费上学,完成学业后自谋职业。(2)“双计划”解体向面向市场过渡。“双计划”并存的体制被某些消极行为钻空而出现不公正现象,从1990年开始,国家着手制订《关于改革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分配制度的意见》,到1997年,要求实行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录取标准、学生缴费上学。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都将进入劳动力市场,国家需要的部分虽将得到优先保证,但也只是市场的一部分。招生计划的制订权除跨省部分外,原则上由省级地方政府和办有普通中专学校的中央政府部门掌握,削弱了原有计划的统一程度。同时,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指导下,中等职业教育结合市场经济实际,调整服务面向和专业结构,改革专业目录。招生科类也发生了改变,财经、工科、农科、林科、艺术类招生比例提高,师范、医药、政法和体育类有所降低。招生就业制度逐步向适应市场需求方向转变,推进中专招生并轨改革,调节性计划所占比例不断加大,至1997年底,中专学校调节性计划学生已占70%,发达地区占90%。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紧密性逐渐凸显出来。
3.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双轨并行。贯彻落实各种政策要求,招生制度逐渐规范化,从初中后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职学校全日制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数量逐渐下降,基本招收初中毕业生。
4.基础设施和保障制度得到一定改善,服务面向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格和质量也做了调整与改革。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职业学校建设,加强骨干示范校建设,重视对西部和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与高校联合招生办学,并始创中专学校办五年制高职班,加强了人才培养的力度;同时,又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杂费制度辅助招生,增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吸引力;招生面向更加宽泛,开始注重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培训,妥善实施了对特殊人群的招生办法。但外延的发展使中等职业教育略微忽视了内涵的建设,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不能完满地符合市场的需求。
三、下滑阶段(1999-2001)
(一)背景概述
世纪之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变化,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的要求也日益显露。受金融风暴影响,中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影响了人们对职业学校的选择。1999年,高校开始扩招,对职业教育造成了较大冲击。于是,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出现了负增长的态势,招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政策梳理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学校要放宽招生入学的年龄限制,实行弹性学制。
200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宽招生自主权,加大了对招生数量和对象的灵活性,试行春、秋两季招生,建立健全保障、助学制度。同年3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强调进一步改革职业学校招生制度,在条件允许下适当放宽对年龄的限制,建议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等多样化形式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并允许接受其他有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001年3月8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要求打破中专招生的计划指标限制,学生录取按初中毕业统一升学考试成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入学,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有条件的可试行学校自主招生,一年多次招生。同年5月,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实行一年多次招生,取消年龄限制,简化招生入学手续,以求学者持有的初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毕(结)业证书为入学依据,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阶段小结
1.招生规模持续下滑。1998-2002年间的各类教育招生情况如表4所示。从表4中可以看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1999年、2000年明显下降,到2001年,下降幅度减小,规模基本企稳,2002年呈现回升趋势,普通中学却一直呈现增长的趋势。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招生
放宽办学自主权,招生办法灵活多样。这一阶段教育发展普遍倾向于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顺应扩招潮流也进入了大力发展时期。风雨中依旧坚持着的中等职业教育放宽办学自主权实行提前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多次补录、以及弹性学制等办法,运用灵活多样的招生办学方式,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招生,逐渐取消了对招生对象的限制,逐步控制了招生负增长态势,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允许接受其他有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中学因地制宜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也体现了教育间的融通倾向。 3.从规模扩张逐步走向内涵化发展。为应对高校扩招及市场经济不稳所产生的困境,国家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扩大影响,提倡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建设。1999年9月,教育部《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专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办学质量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淡化了中专、职高、技工学校间的界限,突出整体影响。2000年和2001年,第一、二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出炉,成为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同时,启动中职教育教学改革,为更好地做到面向市场,实施教材建设、印发《专业目录》、试验综合课程教育。
四、大力发展阶段(2002-)
(一)背景概述
从1998年到2001年,全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7.83万亿元增至9.59万亿元,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与世界接轨,面向市场化的经济步伐加快,现有的人才规模与质量满足不了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技能工人短缺,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政策梳理
200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按统一升学考试成绩录取,部分实行免试,采取多方法招生。同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到“十五”期末面向农村年招生350万人,面向西部年招生120万人。
200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同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跨省招生生源安排》及《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相继出台,大力促进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办学,实行订单培养、分段培养和定向培养。
2004年3月,国务院转批《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促进就业为目标,转变中职办学指导思想,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广“订单式”、“模块式”招生培养模式。同年6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提出到2007年,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使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有条件的地方职业教育比例应更高一点。随后又补发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技工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对加大地区间合作进行强调。
2005年2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力争当年招生达650万人。《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初步拟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确定招生专门机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同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深化“四项改革”,实行“四个计划”。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800万人,与普高大体相当。
2006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中职再扩招100万,同时,明确了东部地区、城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办法。同年8月27日,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决定另招收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生。
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任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对扩招达800万做出部署。同年6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对招生管理做了详细要求。
2008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820万人,强化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以及继续做好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等工作。
2009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招生达到860万人,推进东、西部以及城市与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做好学生资助和农村学生免费工作;完善招生工作激励机制,等等。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对招生工作特别是管理上的公正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完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01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招生宣传,深化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招生计划年审制度,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做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
201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职招生,要求规模要达到800万,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
(三)阶段小结
1.规模回升,职普规模大体相当。2002-2011年间的各类学校招生情况如表5所示。国家政策的及时调整,使中等职业教育很快从连续几年的招生滑坡中回复过来,2004年,中职学校招生超过550万人,超过了1998年的“历史最高点”。 2009年和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分别为869万和870万,甚至超过了普通高中招生数,到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08.9万人,虽有所回落,但职普规模大体相当。
2.生源流动,对口支援深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招生向农村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深入。据调查,目前,国内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70%来自于农村。2004年,我国西部已有12个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完并超额完成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提出的“十五”期末面向西部招120万人的规模要求。天津市近年来与20多个省市的200多所中职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共招收中西部地区的初中毕业生8万余人,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面向外省招生和开展合作办学招生人数达到3.5万人。
3.理念更新,面向人人招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终身教育指导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也要面向人人。2010年,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回乡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的比例已超过10%。
4.注重建设和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和扶助。国家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2002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部门累计投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0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2 356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 680个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到2008年,已经申请审批了1 97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幅度不断加大。由2006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金由每年1 000元增加到每年1 500元。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2012年,又逐步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并且明确职能,统筹管理、规范操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建立招生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和招生信息管理,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实行办学资质和招生计划审核,保障考生权益。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年度总结、表彰工作机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同时,又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自主权,实施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6.重视招生宣传,民办职业学校贡献显著。为缓解、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没前途”的偏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连续几年强调要做好招生宣传,强调职业教育在经济建设和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办学特色,争办人人满意学校。民办学校自出现之后就成为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一个增长点,2011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有2 856所,当年招生957 407人。
在一定意义上说,“教育改革的历史就是教育政策不断调整的历史”,而政策的不断调整也谱写了一本改革的史书。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结构的调整对中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人才规格也与时俱进,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提出赋予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时代的内涵。在此大时代背景的牵引下,回顾和梳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发展变迁的历史轨迹,也从一个侧面生动具体地再现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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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莲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