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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开庭前,一位受害人站在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他大声说,钱没了,应该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这么多钱都是银行汇款的,公安机关应该把这些数据都贴出来,让大家信服,让大家知道吴英案的来龙去脉
4月16日上午9时30分,轰动全国的“亿万富姐”吴英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自2007年2月7日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以来,吴英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检方指控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吴英神话谢幕,她所要面对的现实是,给他人造成多达3.89亿的财产损失。
刚一开庭,28岁的吴英便否认了检方的关于集资诈骗的指控,声称自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并认为,如果公司能够继续经营的话,完全有能力偿还。
而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将为吴英做无罪辩护。
指控
在看守所关押了26个月,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吴英,已无当年女强人的风范。这位本色集团的董事长,在2006年到2007年,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闪电投资出击,让整个东阳乃至浙江商界为之震动。
褪去富豪神秘的光环后,吴英的履历并不复杂。
1981年,吴英出生在东阳市歌山镇,1999年左右,吴英从东阳技校退学,跟亲戚学美容。
在庭上,她述说自己早年的创业经历,“先学美容,之后在东阳开美容院,然后开千足堂。”吴英早年的发家经历,让人觉得她有经营才能。根据吴英所述,她通过这些经营赚下第一桶金,“钱不止1万,也不到1000万。”
不过,与其后期的资本运作相比,这些财富简直微不足道。
吴英全面发力在2006年夏天,当年的8月到10月间,她在东阳连续注册本色系企业12家,这些企业仅注册资金就达数亿元。在社会各界对其财富的质疑声中,吴英也在媒体上频频亮相,亮出自己的豪华手表,并称自己买下两亿多元的钻石珠宝,以显示本色集团拥有的非凡实力。
而其名下的本色集团各企业,更是在东阳商圈大肆扩张,本色系产业在东阳遍地开花,从家具城、网吧、KTV到广告公司,短时期内,本色财富神话在浙江商圈内广为流传。
短时期内,吴英便获得“亿万富姐”的称号。当时流传在义乌和东阳的传言是,吴英的财富攫于股票牛市,更有媒体把上海期货市场的几例获利大单与吴英相联系,称其在期货市场中,可能攫得数亿资金。
吴英在当日的开庭中,承认自己涉足期货,令人意外的是,她是“亏掉4700多万”。
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而集资的总额是11亿多元。
在起诉书中,检方罗列了11处犯罪事实,里面有详细的诈骗时间、对象和金额,这些证据被检察官早早地放到法庭上,涉及有公安卷158册、价格鉴定卷5册、法院卷1册,以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等。
通过这些案卷,基本可以还原吴英财富神话的真相——所有的钱都来自民间集资。
从2005年5月起,吴英以投资开店等名义,以一万元钱一天利息35元到50元不等,陆续从民间集资。这一回报无疑是相当诱人的。以100万元来计算,100天的利息收入为35万元到50万元,半年多就基本能翻倍。
控辩双方的焦点是吴英所集资的钱是否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检方指出,吴英旗下没有哪个产业能够获得如此高的投资回报。换言之,吴英根本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利息。辩方律师则认为,吴英是将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经营上,同时检方也列举本色系旗下企业的财务制度,认为这些企业财务制度混乱,吴英是借这些企业的相应产业来吸钱,而不是用于经营。
“如果吴英被判集资诈骗,那么最高可以处死刑。”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吴式集资
与动辄数百债权人的集资案比,吴英案直接债权人不过11人,这也是吴英财富神秘的原因。
在这11个人中,真正替吴英筹集资金的是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徐玉兰、骆华梅、杨军7人。这7人中,除徐玉兰为东阳人外,其他6人均为义乌人。2009年1月,东阳市人民法院对这7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最高刑期为6年,7人均提起上诉,4月10日,该案二审开庭结束。
根据案卷材料陈述,吴英的资金大多来自义乌。
本刊记者注意到,这7人再通过社会各级吸收资金,发展下线,一些下线继续向下线募集资金,这一集资模式类似于金字塔的传销模式。吴英站在这一金字塔的顶端。在她之下的下线总共有120多笔,其中约定利息为2分到6分不等。吴英依照这些线路源源不断取得资金,来维持她的本色集团的经营。
其中,林卫平是吴英主要的资金来源。
据案卷材料显示,从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林卫平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向吴延飞、浙江一统实业有限公司等71人、1个单位非法吸收存款86515万元。其中,林卫平放贷给吴英共计4.7亿元。
林卫平在义乌有着很高的信誉度,其原为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中队长,同时开有一家宾馆,人称“林老板”。
林的资金来源是周围朋友、同事和亲戚等。吴英与林卫平的认识是在2006年3月,当时吴英的本色集团尚未成立。吴英找林卫平借款原因是需要公司成立的注册资金。当时借款的金额是50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2%。可以说,吴英和林卫平一开始便成为高利贷关系。
“林卫平一直是集资做高利贷的,他赚取的是利差,他向别人借的都是2分到3分利息,放出去都是1毛利,他和吴英交往也是纯粹放钱,吴英不过是他的一个赚钱工具而已。”宁波人许志豪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许在义乌做生意多年,在宁波和义乌两地都有投资公司。
许志豪说,很多义乌人在2006年6月左右,就知道吴英的钱来自集资。但是,当时固定资产投资形势一片大好,吴英的本色集团瞬间崛起,很多民间金融公司都以为吴英会涉足房地产行业,十分看好。
“有些集资人一边借钱给吴英,一边夸吴英有赚钱的本事,让她感觉轻飘飘的,于是疯狂借钱投资,一发不可收,导致资金运作陷入高利困境。”许志豪举例说,“2006年11月间,义乌传言吴英有一支神秘的投资队伍,由证券业高手坐镇东阳本色集团,坐庄股票投资期货,股票有涨停板的时候,很多人还扬言是让本色集团的神秘资金拉停。”
许志豪称他曾让朋友追查这些消息来源,后来判定都是一些帮吴英借款的人编造的谣言,“其目的不言而喻,三分利息借走的钱,总要说明钱用途的合理性,如果只是用于本色集团开网吧、连锁洗衣业的话,估计没多少人肯出借,当时大家都认为,本色做免费洗车免费上网等推销工作,是因为吴英赚钱都手软了,给东阳人民造福来了。”
但是,这些神秘的光环在吴英被非法软禁后,变得十分黯淡。吴英的出事也与其7个集资人之一的杨志昂有关。
吴英当庭称,2006年12月末,出身律师的杨志昂以有一笔20亿美元的业务为理由,伙同其他3人,把她骗到温州等地,并对她进行软禁。在逼迫她签下空白文件后,将她释放。 之后数月,本色资金链一直十分紧张,直到2007年2月吴英案发被拘留。
在开庭过程中,辩护律师提问吴英为何要借贷,吴英试图说明借钱的合理性,“做生意缺钱,银行又不肯贷款,只好私下借贷了,那边都是这样操作的。”
在庭审前,吴英的父亲吴文正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也有类似的说法:“有门路问银行借,没门路问个人借。”他同时认为,吴英出事主要有四大原因:年纪轻社会经验不足;容易相信别人,最后上当受骗;选择在东阳投资;公司用人不当,“我知道在东阳投资迟早会出事,迟出事不如早出事。”
资金流向颇受关注
在开庭当日,有数位集资受害人参与了旁听。与所有的集资案一样,集资受害人迫切需要知道的,是吴英案中集资款的去向。
在法庭上,吴英承认借款金额是5亿至6亿元,“都用于公司的经营。”
据参与旁听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吴英案资金流向将成为案件定性的最重要依据。据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向本刊记者介绍,4月2日,一份由辩方起草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已经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份司法鉴定申请书里,杨照东要求“对吴英借款的金额、去向,吴英及本色集团资产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
在开庭过程中,吴英不止一次陈述,如果让她把公司经营下去,是很有可能还清借款的。对于投资项目是否能盈利的质问,吴英坚持认为,将来可能会盈利。她同时坚持,除了支付利息外,公司的钱都用于投资经营中。
在庭审中,吴英认为,自己花了1.3亿元投资了房地产,此外还花2300多万购买珠宝。在说明买珠宝的环节时,吴英说,自己买珠宝纯粹是为了投资,此外在湖北还有一个大的工程投资,如果投资成功收益可能翻一番,“当时这一项目正在前期谈判中。”
此外,吴英被检方指控涉嫌个人挥霍,这包括买高档车、化妆品以及高档衣物。吴英对此辩解,买车是公司需要,自己买的法拉利跑车,也是为婚庆公司购买,资金由其垫付而已。
检方出示了2007年5月8日对吴英的一份问询笔录,在这份笔录中,吴英承认个人消费1000多万元的事实,这些消费包括高档化妆品、箱包、皮鞋等。检方特别举例,一件迪奥小背心价值3万元,五星级宾馆请客一餐花费7万元。
“是不是3万?”吴英承认拥有一件小背心,“请客吃饭也是为了公司业务,我没有用于个人消费。”
与吴英的两名辩护律师一样,数位集资受害人也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彻底厘清吴英案资金的去向。
就在开庭前,一位受害人站在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他大声地说,“钱没了,应该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这么多钱都是银行汇款的,公安机关应该把这些数据都贴出来,让大家信服,让大家知道吴英案的来龙去脉。”
4月16日上午9时30分,轰动全国的“亿万富姐”吴英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自2007年2月7日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以来,吴英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检方指控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吴英神话谢幕,她所要面对的现实是,给他人造成多达3.89亿的财产损失。
刚一开庭,28岁的吴英便否认了检方的关于集资诈骗的指控,声称自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并认为,如果公司能够继续经营的话,完全有能力偿还。
而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将为吴英做无罪辩护。
指控
在看守所关押了26个月,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吴英,已无当年女强人的风范。这位本色集团的董事长,在2006年到2007年,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闪电投资出击,让整个东阳乃至浙江商界为之震动。
褪去富豪神秘的光环后,吴英的履历并不复杂。
1981年,吴英出生在东阳市歌山镇,1999年左右,吴英从东阳技校退学,跟亲戚学美容。
在庭上,她述说自己早年的创业经历,“先学美容,之后在东阳开美容院,然后开千足堂。”吴英早年的发家经历,让人觉得她有经营才能。根据吴英所述,她通过这些经营赚下第一桶金,“钱不止1万,也不到1000万。”
不过,与其后期的资本运作相比,这些财富简直微不足道。
吴英全面发力在2006年夏天,当年的8月到10月间,她在东阳连续注册本色系企业12家,这些企业仅注册资金就达数亿元。在社会各界对其财富的质疑声中,吴英也在媒体上频频亮相,亮出自己的豪华手表,并称自己买下两亿多元的钻石珠宝,以显示本色集团拥有的非凡实力。
而其名下的本色集团各企业,更是在东阳商圈大肆扩张,本色系产业在东阳遍地开花,从家具城、网吧、KTV到广告公司,短时期内,本色财富神话在浙江商圈内广为流传。
短时期内,吴英便获得“亿万富姐”的称号。当时流传在义乌和东阳的传言是,吴英的财富攫于股票牛市,更有媒体把上海期货市场的几例获利大单与吴英相联系,称其在期货市场中,可能攫得数亿资金。
吴英在当日的开庭中,承认自己涉足期货,令人意外的是,她是“亏掉4700多万”。
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而集资的总额是11亿多元。
在起诉书中,检方罗列了11处犯罪事实,里面有详细的诈骗时间、对象和金额,这些证据被检察官早早地放到法庭上,涉及有公安卷158册、价格鉴定卷5册、法院卷1册,以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等。
通过这些案卷,基本可以还原吴英财富神话的真相——所有的钱都来自民间集资。
从2005年5月起,吴英以投资开店等名义,以一万元钱一天利息35元到50元不等,陆续从民间集资。这一回报无疑是相当诱人的。以100万元来计算,100天的利息收入为35万元到50万元,半年多就基本能翻倍。
控辩双方的焦点是吴英所集资的钱是否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检方指出,吴英旗下没有哪个产业能够获得如此高的投资回报。换言之,吴英根本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利息。辩方律师则认为,吴英是将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经营上,同时检方也列举本色系旗下企业的财务制度,认为这些企业财务制度混乱,吴英是借这些企业的相应产业来吸钱,而不是用于经营。
“如果吴英被判集资诈骗,那么最高可以处死刑。”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吴式集资
与动辄数百债权人的集资案比,吴英案直接债权人不过11人,这也是吴英财富神秘的原因。
在这11个人中,真正替吴英筹集资金的是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徐玉兰、骆华梅、杨军7人。这7人中,除徐玉兰为东阳人外,其他6人均为义乌人。2009年1月,东阳市人民法院对这7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最高刑期为6年,7人均提起上诉,4月10日,该案二审开庭结束。
根据案卷材料陈述,吴英的资金大多来自义乌。
本刊记者注意到,这7人再通过社会各级吸收资金,发展下线,一些下线继续向下线募集资金,这一集资模式类似于金字塔的传销模式。吴英站在这一金字塔的顶端。在她之下的下线总共有120多笔,其中约定利息为2分到6分不等。吴英依照这些线路源源不断取得资金,来维持她的本色集团的经营。
其中,林卫平是吴英主要的资金来源。
据案卷材料显示,从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林卫平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向吴延飞、浙江一统实业有限公司等71人、1个单位非法吸收存款86515万元。其中,林卫平放贷给吴英共计4.7亿元。
林卫平在义乌有着很高的信誉度,其原为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中队长,同时开有一家宾馆,人称“林老板”。
林的资金来源是周围朋友、同事和亲戚等。吴英与林卫平的认识是在2006年3月,当时吴英的本色集团尚未成立。吴英找林卫平借款原因是需要公司成立的注册资金。当时借款的金额是50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2%。可以说,吴英和林卫平一开始便成为高利贷关系。
“林卫平一直是集资做高利贷的,他赚取的是利差,他向别人借的都是2分到3分利息,放出去都是1毛利,他和吴英交往也是纯粹放钱,吴英不过是他的一个赚钱工具而已。”宁波人许志豪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许在义乌做生意多年,在宁波和义乌两地都有投资公司。
许志豪说,很多义乌人在2006年6月左右,就知道吴英的钱来自集资。但是,当时固定资产投资形势一片大好,吴英的本色集团瞬间崛起,很多民间金融公司都以为吴英会涉足房地产行业,十分看好。
“有些集资人一边借钱给吴英,一边夸吴英有赚钱的本事,让她感觉轻飘飘的,于是疯狂借钱投资,一发不可收,导致资金运作陷入高利困境。”许志豪举例说,“2006年11月间,义乌传言吴英有一支神秘的投资队伍,由证券业高手坐镇东阳本色集团,坐庄股票投资期货,股票有涨停板的时候,很多人还扬言是让本色集团的神秘资金拉停。”
许志豪称他曾让朋友追查这些消息来源,后来判定都是一些帮吴英借款的人编造的谣言,“其目的不言而喻,三分利息借走的钱,总要说明钱用途的合理性,如果只是用于本色集团开网吧、连锁洗衣业的话,估计没多少人肯出借,当时大家都认为,本色做免费洗车免费上网等推销工作,是因为吴英赚钱都手软了,给东阳人民造福来了。”
但是,这些神秘的光环在吴英被非法软禁后,变得十分黯淡。吴英的出事也与其7个集资人之一的杨志昂有关。
吴英当庭称,2006年12月末,出身律师的杨志昂以有一笔20亿美元的业务为理由,伙同其他3人,把她骗到温州等地,并对她进行软禁。在逼迫她签下空白文件后,将她释放。 之后数月,本色资金链一直十分紧张,直到2007年2月吴英案发被拘留。
在开庭过程中,辩护律师提问吴英为何要借贷,吴英试图说明借钱的合理性,“做生意缺钱,银行又不肯贷款,只好私下借贷了,那边都是这样操作的。”
在庭审前,吴英的父亲吴文正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也有类似的说法:“有门路问银行借,没门路问个人借。”他同时认为,吴英出事主要有四大原因:年纪轻社会经验不足;容易相信别人,最后上当受骗;选择在东阳投资;公司用人不当,“我知道在东阳投资迟早会出事,迟出事不如早出事。”
资金流向颇受关注
在开庭当日,有数位集资受害人参与了旁听。与所有的集资案一样,集资受害人迫切需要知道的,是吴英案中集资款的去向。
在法庭上,吴英承认借款金额是5亿至6亿元,“都用于公司的经营。”
据参与旁听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吴英案资金流向将成为案件定性的最重要依据。据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向本刊记者介绍,4月2日,一份由辩方起草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已经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份司法鉴定申请书里,杨照东要求“对吴英借款的金额、去向,吴英及本色集团资产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
在开庭过程中,吴英不止一次陈述,如果让她把公司经营下去,是很有可能还清借款的。对于投资项目是否能盈利的质问,吴英坚持认为,将来可能会盈利。她同时坚持,除了支付利息外,公司的钱都用于投资经营中。
在庭审中,吴英认为,自己花了1.3亿元投资了房地产,此外还花2300多万购买珠宝。在说明买珠宝的环节时,吴英说,自己买珠宝纯粹是为了投资,此外在湖北还有一个大的工程投资,如果投资成功收益可能翻一番,“当时这一项目正在前期谈判中。”
此外,吴英被检方指控涉嫌个人挥霍,这包括买高档车、化妆品以及高档衣物。吴英对此辩解,买车是公司需要,自己买的法拉利跑车,也是为婚庆公司购买,资金由其垫付而已。
检方出示了2007年5月8日对吴英的一份问询笔录,在这份笔录中,吴英承认个人消费1000多万元的事实,这些消费包括高档化妆品、箱包、皮鞋等。检方特别举例,一件迪奥小背心价值3万元,五星级宾馆请客一餐花费7万元。
“是不是3万?”吴英承认拥有一件小背心,“请客吃饭也是为了公司业务,我没有用于个人消费。”
与吴英的两名辩护律师一样,数位集资受害人也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彻底厘清吴英案资金的去向。
就在开庭前,一位受害人站在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他大声地说,“钱没了,应该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这么多钱都是银行汇款的,公安机关应该把这些数据都贴出来,让大家信服,让大家知道吴英案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