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自然 自然性 道 自然美
欲论老子的自然美,必先论及《老子》文本中的自然。没有自然就没有自然美,自然规定自然美,自然美被自然所规定。而论及自然,又必然论及老子的道。因为道乃自然的本性,作为自然性的道规定了自然之为自然并作为自然去存在。而这种自然是其所是并如其自身所是的显现,就是自然美。这样,在老子文本中就出现这样一个结构,道规定自然和自然美,自然和自然美被道所规定,道是自然和自然美的本性,道贯通自然和自然美而不远离自然和自然美。因此,本文以道为中介,从自然、道和自然美的顺序展开论述。
一 自然
自然在《老子》中有二义,一为自然界,二为自然而然。自然界,是人类所处的世界,包括天空之下和大地之上的所有可见与不可见的存在者整体,以及天空和大地自身。自然而然,是自然之所以为自然存在的本性,也即自然性。自然性使一事物成为一事物,并使该事物作为该事物显现出来,由此确定该事物自身与其他事物的边界,即与其他事物相区分。
作为自然的世界,主要包括天、地和人。天空是日月运行之所,太阳东升西落由之有日夜的变化、四季的更替以及年度的轮回。大地,被天覆盖,承受着天的恩赐与剥夺,是万物及人类等存在者的聚集,也是万物及人类的所来之处与所归之处,即万物及人类的最初开端与最终目的。人,是天地间一个独特的存在者,包括神与鬼,神是永生的生者,鬼是不死的死者。它们虽然比人更有超能力,但都被天地所规定,都从属于天地。人是天地的心灵,能认识天地的奥秘,并把自身的力量作用于天地,使天地呈现出人类力量的刻痕。正如杜维明说:“我们与上天的内在有机联系是透过我们自己的个人经验建立起来的,这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因为我们担当着重任,以微薄的人力去实现天道。人是自然的守护者,是宇宙的共同创造者(赞化者)。”
自然,由自和然两个字构成。自意味着自身、自我而非他物;然是样子或者状态。自然即是事物是其自身所是的样子,并如其自身所是显现自身。因此,自然自身不是任何外在的原因、根据和目的,自然就是自然自身的原因、根据和目的。这自身的原因、根据和目的就是自然性,即自然的本性,这种自然性就是道。它不会为了人类的目的和要求而生存和存在,而是合乎它自身本性的生长,它就是它自身。
二 道
这种作为自然的自然性的道,老子把它描述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在这里,老子把道作为物来描述,但它并非一般之物。它先于天地,是天地的本源与开端。作为本源与开端的道是混沌的,它区分于一个明晰的有序的世界。道作为自身保持自身的纯粹同一者的本性,循环运行从不止息,也不断生成万物。道的特性是大,这大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广大,而且是时间意义上的流逝,这种流逝不是永远消失不见,而是复归与返回,复归与返回到它的最初与开端。在世界这个等级序列中,从王、地、天到道,每一后者规定相应这一后者的前者,同时,每一后者也是相应它的前者的师法的对象。这等级最高端的道是最高的规定者,它规定世界中其他所有的存在者,它也是其他所有存在者师法的对象,而它自身没有自身之外的其他规定者,也没有自身之外的其他师法者,道自身规定自身,道自身师法自身,即“道法自然”。
既然道是世界等级序列的最高规定者,也是其他几个等级的师法者,那这规定与被规定、师法与被师法的关系是如何显现的?以及这种可层层推导与传递的规定的规定性与师法的师法性又是什么呢?从以下几章可以看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
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
致虛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第十六章)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知北游》)
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
道生万物,万物从出于道,道贯通万物而不远离万物。因此道是存在的,是有,但这种有又不是一物,因此又是无。但这种无又并非一无所有,因此又是有。道因此是有、无的统一,道既是有也是无,道既非有也非无。但道又是如何从无生成有的?老子没正面回应这种生成,而是把它描述为玄秘,这种玄秘是自身隐匿自身不显现,或者是显现自身为隐匿。它是众玄秘的总门径,也是天地的根本和根源,这种生成是无限生成的,没有穷尽。万物各自复归到它们的根本,即复归到道,道是宁静的,且是沉默不言说的,因而是隐而不显的。老子认为人的心灵也应达到虚静,一个不虚静的心灵被外物所充满和牵引,无法看清自身和万物,也无法看清那隐而不显的作为万物本性的道,只有以虚静的心胸和静观的观照方式,达到并保持于同道的这种宁静的状态中,心的虚静与道的宁静冥合,才能观照并体悟到道的本性,观照到宇宙万物的不断生成与变化,才能回复到万物的本源与开端。但道这种的虚静和宁静,不是寂静如一潭死水,而是宁静中的喧闹与轰鸣,是宁静中的不宁静。在这种宁静中万物生生不息,万物在不断运动与生成自身,并生成世界。这种宁静与生成才是道,才是道的本性,也才是道规定万物的规定性,并成为万物师法的师法性。 这种道的本性,也是自然的本性,即是给予,让生成,让显现。道让天地作为天地存在,天把阳光、雨露给予承载万物的大地,并滋养万物,让万物作为万物合乎其本性的生长,让万物作为万物是其所是并如其所是的显现出来。这种让自然作为自然去存在的本性,让自然是其所是并如其所是的本性,让自然本性显现出来的就是美,就是自然美。自然美,就是合乎自然本性的美,是让自然自身生成并成其自身的美,这种美也是自由的美。
道生之,德畜之,物行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
听从道的命运的指引,遵守道的德性的培养,万物生成自身并显现自身,老子认为,这就是自然、自由的美。
三 自然美的区分
世界中的万物如其自身所是的显现并合乎其自然本性的生长,就是自然美。非自然美,是以似是而非的或者不合乎事物本性的方式呈现自身,也不符合人的知、行、言的各种内在心理活动与外在的行为举止的一致性。非自然美与自然美相对,自然美在非自然美中凸显自身。
- 非自然美
自然本身无所谓自然美与非自然美之区分。非自然美,主要发生在社会和精神领域,因为自然本身无所谓美与不美,美不美的标准的设立在于人,美不美的意义最终都是对于人的意义。非自然美,是对自然美的否定,违背自然本性,违背道。因为这种否定既忽视了万物自身的本性,也忽视了人自身的人性,更忽视了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存、相互生成的本源性。《老子》文本中,关涉非自然美,主要表现为老子站在超越文明的视界上,看到了文明带来不文明现象的弊端,对儒家的批判和对政治的批判,主张以道治民。具体表现在反对仁治,主张不仁;反对智治,主张愚治;反对儒家之治。如: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六十五章)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第三十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八章)
絕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富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
老子认为以智治国,会激发民众的智力,民众站在各自的立场和利益需求上,七嘴八舌甚至胡言乱语,极不利于思想统一,严重干扰了统治者的政治统治。同时,民众智力的开发,会导致他们扩大自己的欲望并盲目追逐欲望和能达到满足欲望的手段,甚至为了实现欲望这一目的而不择手段。因此,以智治国是违反道的妄为,会导致国家的灾难。而相反,以非智治国,不崇尚智力,民众都归于淳朴,既没有过度的贪欲,也不追逐奇技淫巧。民众无欲和无技,自然也不争,这才是国家之福,也是民族、社会和个人的最大利益所在。而儒家却提出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政治主张,虽称文明,实则束缚了人类自身,离文明越来越远,这是老子极力反对的。
彭富春在《论老子》中说:“从道经德、仁、义到礼的过程,是自然到人为的过程,是天道到人道的过程。其中,一方面是大道的丧失,另一方面是欲望和技术的增长。”而儒家倡导的仁义道德,它是大道毁灭后的产物,是孔子在礼崩乐坏的背景下制定的,是跟无道相伴随的。它没有看到产生无道真正的本源,它不是从远离道的地方返回到道的本源。因此它没有真正解决无道,而是从此一无道走向了另一无道,陷入了无道的恶的循环中。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仁义道德遮蔽和掩盖了人的无道,它使人回避它和忘却它。六亲不和导致孝慈,国家混乱产生忠臣,但人们只是注意到孝慈和忠臣,而没有看到六亲不和与国家混乱。另一方面,仁义之道又诱惑了无道,激发了人的罪恶。因此,仁义之道不能完善人性,只能败坏它。于是仁义的善却成为了它的恶,它的动机和它的结果正好相反。它以假充真,同时以假乱真。问题的症结不仅在于无道以有道的假象出现,而且在于人们没有觉察到这种假象。”
老子深刻洞见到无道产生的本源,批评儒家政治主张的仁义道德是扬汤止沸的举措,从而提出自己的愚治主张,即釜底抽薪般的彻底弃绝仁义道德。老子主张弃绝仁义道德,却并非主张非仁义道德,而是返回到道的本性。这既超出了仁义道德,也超出了非仁义道德,返回到了比仁义道德更仁义道德、比非仁义道德更非仁义道德的本源。而老子所谓“愚治”的立意被后人普遍误解,以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其实老子所说的愚,乃是真朴的意思。他不仅期望人民真朴,他更要求统治者首先应以真朴自励。所以二十章有“我愚人之心也哉:的话,这说明真朴(愚)理想治者的高度人格修养之境界。老子的主张,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愚蠢的统治,而是意味着回归到遵道而行的纯朴自然,即无为而治。”
(二)自然美
自然美包括自然本身的美和合乎自然本性的美。自然本身的美,即是外在自然世界如实呈现在人类眼前的美。合乎自然本性的美,即是道的让自然作为自然去存在的本性,让自然是其所是并如其所是的本性,让自然本性显现出来的美。
1.自然本身的美
《老子》文本中,准确地说,直接论述自然本身的句子比较少,论述关于自然美的句子基本上没有。道是最高的规定者和师法者,是自身隐而不显且沉默不言说的,不能对之论述,但不能论述也要论述,不可言说也要言说。老子采取折中的办法去论述那不可论述的道,言说那不可言说的神秘,把道作为世间一个特别的物进行描述,从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显现出世界与万物的面貌。这些论述和描述如下: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其上不缴,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第十四章)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堕。(第二十九章)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合,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
作为一个独特的物的道,虽然若有若无、非有非无,难以辨识,但其中却有可见的形象和实物显现;虽然深远而幽暗,遮蔽着自身,但其中有精微,这精微是其所是并如其所是的显现,这是从正面来描述道。紧接着,是从反面来描述道。它既不光明,也不幽暗,也不能命名这种复归于无物的本源状态。它是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体的形象,不能用看、听和触摸等感觉器官去观照和把握,因此无法观照其整体面貌。而道规定的事物也是充满丰富的差异性,呈现出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等一系列永远普遍存在的、相互对立的矛盾现象。它们在相互区分中获得自身的规定,它们虽然相互对立存在,但也相互依赖,双方相互生成,共同毁灭。万物呈现的多样化与差异性,才决定了万物成为万物而不是纯粹单一的同一物,多样化与差异性正是众美的显现形态,这也为爱自然美与欣赏自然美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自然美在现时代变得越来越重要,现代生活的快节奏以及各种压力,促使现代人更希望能在工作闲暇之余,走进大自然,体验山水之美,以自然美来陶冶情操、舒缓压力。
2 符合自然本性的美
符合自然本性,是美之为美的本源。同理,在社会和精神领域,一切合于自然本性的事物也是美的。对于人来说,具体表现在知行合一。知是知道,行是行道,即知道道和遵循道并践行道,做到无欲、无技和不争。该如何作为,老子认为: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涤除玄鉴,能无疵乎?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
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第十章)
人自身是精气神的聚集者,需修炼自己的精气神,通过具有否定意义的无为,让人从各种被障碍所遮蔽的非道和无道中解放出来,使之达到如婴儿般的与道合一的纯净本性。人既生活在社会中,也生活在天地中。在社会中,人必然与他人建立各种关系,要无爱而爱,无治而治,让民众自在存在,让国家自在发展。在天地中,人作为一个特别的存在者也必然跟其他存在者相关联,要消除各种偏见和成见,以虚静的心灵体察万物并知晓其真理,并守护在真理的家园中,使之成为民众遵循的范式。老子在文本中这样说道: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第二十八章)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四十四章)
老子说,人们知道雄(雄性)、白(光明)、荣(荣耀),但应该践行与守护雌(雌性)、黑(黑暗)、辱(恥辱),这些是天下的溪(溪水)、谷(山谷)、式(范式)。原因在于雌胜雄,无为胜有为;黑胜白,光明生于黑暗;辱胜荣,光荣源于耻辱,溪、谷和式意味着接受、包容和化生。这是平常和永恒之德,也即是道。人们应该在远离了这些原初的本源后,再返回到其原初的本源,在本源中成其自身并生成自身。而人之所以会远离原初的本源,源于人生而有欲望。欲望的实现会在欲望者与欲望物的相互刺激中生成并走向恶的无限,变成欲望的欲望。在物质世界资源比较贫乏以及有限的时代,这种对欲望的无限渴求和占有,必然会导致人对物的掠夺,并导致人与人的争斗,扩而大之会导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老子为此提出的办法是,去除欲望,静而无争。
塞其兑,闭期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为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第五十六章)
人无法否认生存的欲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做到遵道而行,认识并守住欲望自身的边界。一方面肯定和满足边界内的欲望,用合乎道的方式去获取;另一方面否定和关闭边界之外的欲望,尤其是过度的欲望以及对欲望的欲望。 人不仅要塞住欲望的口,关闭欲望的门,还要远离技术,做到无技。技术是人改造物所凭借的方法、能力和工具等,通过对自然物的改造和赋形,使之成为作为手段的器具,服从于人的欲望的目的。技术的本性是人的身体的延长和思维的延伸,是人为和妄为,违反自然的本性。老子说: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
技术的无限发展创造出无限多的事物,尤其是无限多的欲望物。技术不但能满足人的已有的欲望,又能刺激起人的新的无限多的欲望。它能解决一些问题,但会产生更多的新的问题,而导致天下大乱。人不仅仅要无欲和无技,同时还要不争。不争,不仅仅是争斗的对立面,根本上却相关于生命。它合乎道的本性,是无为的具体体现。老子主张不争,主要表现在他反对取天下,反对战争。战争是斗争的极端形态,因为战争的本性是杀人,是对生命的戕害,是违反生命本性的。老子认为要居留于无为的境地,才能保持道。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第二章)
故圣人有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第七章)
因此,人要善于学习和做到如水般的给予万物、让万物自然生长,对于个人而言,要让自己的生活、思想和言说等符合道的本性。这些合道主要表现在:生活于和平安宁之地,心保持如深渊般的虚静,如实言说事情本身并信守自己的承诺,为政要无为而治,做事尽其所能,把握最佳时机。对于圣人而言,要倾听自然无为的道的本性的指引,顺应天地自然的规律和本性。同时,圣人与民众又是引导者与被引导者的关系,圣人如何行事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民众如何行事。因此,圣人一方面要有所作为,把这种自然无为之道作为言教传给大众,规劝和引导大众也遵道而行,另一方面要无为,任运自然,让万物合乎其自身本性生长,不让自己去主宰、支配和占有万物。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且能位尊于天地之间,是因为他不为自己存在,即他没有私欲,没有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去与他人或者他国争夺和占有欲望物。圣人内心虚空,以无己要求自己,他能遵守天地提供的规则,与天地一体,保藏自己存在的本源。
四 自然美的理想形态——小国寡民
基于对“非自然美”的批判,以及对社会中由文明所带来的诸多不文明现象的洞察,最终,老子提出他自己的解决之道——小国寡民: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八十章)
正如张松辉所说:“老子所描写的社会并非真正的原始社会,而是经过文明发展以后再对自然生活回归的社会。老子的‘小国寡民’社会并不具备生产力极度落后,人们文化水平非常低下的特征。因为在“小国寡民”社会里,还有舟船、甲兵和文字等先进的东西,只是不去使用它们而已。……这是一个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没有什伯之器和文字可用,过纯自然生活——发明了什伯之器和文字,过所谓的文明生活——虽有什伯之器和文字而不用,重新恢复纯自然生活。……这就像老子多次提到的复归为婴儿的思想一样。老子所提倡的婴儿状态,绝非一般所说的婴儿状態,而是经过婴儿——成人——复归婴儿三个过程,后一种婴儿状态是大智大勇、至刚若柔的‘婴儿状态’。同样,‘小国寡民’是一种看似原始社会、而实际属于文明形式更高的社会。”
可以看出,老子“小国寡民”的实质是倡导顺道而为,复归到自然性本源,寻求另一种文明,反对妄为,让人自由的生活在天地间。其理性社会模式是自然、自然性与自然美完美融合与和谐统一的典范。
反观当下,现代人工作、生活快节奏,压力重重,双手被各种代表最新文明的电子产品所牵引,身心被外物和各种欲望所累,由此产生各种竞争和危害。这和老子所洞察到的文明带来的各种不文明如出一辙,也正因为如此,现代人也有必要顺道而为,返回到自然性本源,跳出当下的文明,寻求另一种文明,自由的生活在天地间。这也是老子自然美的现实社会意义所在。
参考书目
[1]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3]彭富春.论老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4]彭富春.论中国的智慧[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张松辉.老子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杜维明.儒教[M],陈静 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作者简介】赵明(1988—),男,哲学硕士,2012年毕业于西南大学,从事学生管理和素质教育研究;孟进(1984-),男,管理学硕士,2012年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杨磊(1982-),男,学士,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