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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创造奇迹的小说
1990年,经典电影《与狼共舞》一举拿下七座奥斯卡奖项。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迈克尔·布莱克创作的《与狼共舞》只不过是在电影成名之后跟风出版的同名电影小说罢了。但事实上,顺序却是相反的:是小说拯救了电影,成就了一部奥斯卡经典之作。
迈克尔·布莱克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他的写作生涯是在军中开始的,当时他驻防在美国空军基地,一开始是写报业文章,后来退伍之后到新墨西哥大学主修新闻学,随后又到加州柏克莱的一间电影学校学习。在1980年代,他所写的电影剧本中,只有一本《Stacey's Knights》被挑中,这个作品就是后来被改写成畅销小说的《与狼共舞》。
对当时的迈克尔·布莱克来说,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写成小说,纯粹是万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它本该以电影剧本的形式卖给某个制片商,并即刻投入拍摄。然而,这部被贴上“西部片”标签的作品却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困窘。
就在迈克尔决定放弃之时,他的朋友给了他一个建议:不如先将作品改编成小说出版,赢得一定的市场注目,为拍成电影增加机会。孤注一掷的迈克尔采纳了好友的意见,他用了九个月的时间写成了小说出版,结果真的引起了销售热潮,并顺利带动了电影的拍摄。
终于,电影《与狼共舞》于1990年一举拿下了包括最佳影片奖在内的七座奥斯卡小金人。而曾经给予迈克尔建议的那位好友也因此被世人熟知,他就是《与狼共舞》的导演,同时亦是邓巴中尉的扮演者——凯文·科斯特纳。
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部小说所创造的一次奇迹。
失落的梦想之书
如果说电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西部电影”,那么小说文本,则更具有与电影不同的价值,这是关乎“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互动”的英雄主义式的小说,是城市里的人可以藏在案头、用以亲近大自然的一本梦想之书。
《与狼共舞》适合《瓦尔登湖》的爱好者,它很迅速地进入了一个《鲁滨逊漂流记》的情境,而从头至尾,它都跳动着一颗杰克·伦敦般坚强的心。它的结尾,是一个崇高的悲喜剧,“与狼共舞”虽然经由印第安人而获救,作为“个体”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草原上。但显然,就像作者本人所描述的那样:“他们的时代正在消化,并将迅速地一去不返。”
这是一个颇能勾起人伤感情绪的故事。这并非是故事的基调过于悲壮,恰恰相反的是,它太过美好,那充满灵性如仙境一般的自然世界令人向往。甚至,你还能从中感受到宫崎骏动画中才有的画面。神秘的、充满灵性的原始森林,宁静忽然被打破,就在一瞬间,被现代工业摧枯拉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与狼共舞》虽然写作于二十多年前,但是它可能更适合生长在当代中国,适合在环保意识初萌生、爱好大自然的人越来越多的当下。
为了历史责任写就的巨作
对于作者迈克尔·布莱克来说,创作《与狼共舞》除了表达对自然的敬畏之外,更多的还在于一份厚重的历史职责。正如他在自己的创作手记中所写的那样:“伟大的马背上的文明及其民族就这样被践踏,一念及此行造成的损失,我就感到无比悲痛。”
由此可见,对于布莱克来说,书写这样的故事,还意味着是一种赎罪,同时也是作者呼吁社会正视这段美国“黑历史”的一种鲜明态度。兴许,对于布莱克来说,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它们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畅销或是得奖,而是在于可以打动人们,让他们采取行动,让其笔下那些骄傲民族的后代们获得新的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与狼共舞》小说特别版出版后,迈克尔把这本书的所有收益都捐给了美洲狮保护组织机构。
作者手记
和大多五十年代的孩子一样,我对美洲土著人的第一印象不算很好。印第安人常被描绘为恶魔,在臣服西方的过程中,他们的毁灭纯粹就是一件必不可少的事。孩提时代的我读的每本书、看的每部电影都偏激如是。
但是从一开始,不知为何,我就感觉这个故事并不完整。小学上到后来,我读到了昆廷·雷诺写给年轻读者的一本书。书名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内容是关于卡斯特、第七骑兵队和小比格霍恩河的。我读得非常尽兴,而且跟大多数男孩子一样,我对白人士兵产生了很强的认同感。
然而多年后,激发我兴趣的却别有他物。雷诺的书中有一个特殊的印第安人,名叫“疯马”,他被塑造为一位伟大的战士和领导者。从读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想了解更多。可能是因为他的名字听上去很有质感,抑或是对他战斗精神的描述比较精彩,不过我记得很清楚的是,我一放下书,就想多了解一下“疯马”这个人。
接下来的几年间,我从没有完全失去了解更多的渴望,可直到二十五六岁时,我才再次与印第安人相遇,这次是因为读到了迪·布朗的经典之作《魂归伤膝谷》。我惊叹,我心碎,我醒悟。
但还是在又过了十年之后,我才彻底投入其中。三十五六岁时,我重读了《魂归伤膝谷》……第二轮读下来,这本书依旧震撼力十足,我突然发现自己强烈地想读更多的印第安故事。我开始翻阅其他的书,就这么读啊读啊读。
又是一个十年过去,我还在阅读美洲土著人的历史。通常,这些历史研究是令人悲伤的,内容无外乎种族灭绝、我们祖先以扩张之名犯下的文化灭绝罪,以及如今由我们组成的“未来的几代人”。
伟大的马背上的文明及其民族就这样被践踏,一念及此行造成的损失,我就感到无比悲痛。这个粗犷的民族拥有的是完美的生活:与天空、大地、平原融为一体;社群尊重并爱护其中的成员,家庭关系紧密。而这些,大部分都已遭破坏,不仅如此,所剩无几的零星碎片也被圈在了荒凉的保留地内,与世隔绝。
所以《与狼共舞》这部小说的写作意图,一部分是因为我想呈现出我所目睹的历史记录。我希望在展现已然消失的东西同时,或许也能重拾起来些许——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我笔下民族的骄傲后代会因此获得新的关注,他们至今仍生活在我们祖先圈定的保留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