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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就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我国正通过水资源税改革、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绿色税制改革,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税收的独特作用。那么,相关改革工作的进展怎么样?都起了什么样的积极效应?会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环保管理成本?近日,中国政府网邀请到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副司长孙群为我们一一解读。
首个征期 环境保护税效益初露端倪
主持人:从首个征期的情况来看,环境保护税起到了什么样的积极效应呢?
孙群:从环境保护税首季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的一些案例来看,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初露端倪,总体上我们可以归纳为“一降两增三促进”。
“一降”是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随着税法的实施,宣传的深入,特别是环保监管的趋严,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加大。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看,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现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的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比较多。当然,这有税收的引导作用,更多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的结果。
“两增”主要是指我们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加。另外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增加。某地级市的统计数据显示他们今年企业的环保治理投入新增了大概6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以上。
第三就是“三促进”。一是促进污染物集中处理;二是促进清洁生产;三是促进循环的综合利用。什么是促进集中排放呢?比如说过去污水企业直接向环境排放,要缴纳排污费,或者按税法规定现在要缴纳环境保护税,那么如果企业改为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进行集中排放了,那就不需要再缴纳环境保护税了。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行为,税务机关又加强政策引导,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通过集中排放、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污染治理的效率。比如说北京,首个季度大概就有60多户企业已经由向环境直排污水改为向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
以具体例子来看,河北有一个企业,税务机关注意到该企业2017年的时候投入了1 000万元改造废气处理设备,2018年第一季度的时候排放的三个主要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4.6%、26.4%和26.8%,因为它的排放量下降幅度比较大,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以上,因此该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2018年一季度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大约只有28万元,较环保投入治理改造前少缴了50万元左右的税款,那么一年就节省200多万元,五年左右就可以收回环保投资治理成本,这样对于提升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就有一个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 成效初显
主持人:说到税改还有一个话题是网友特别关心的,跟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那就是水资源费改税,最新的进展情况怎么样?
孙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个省市实施了水资源税的扩大试点改革,连同之前在河北开展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目前有10个省市正在进行水资源的费改税的试点。从一季度申报征收的一些数据情况看,改革总体情况运行平稳,费税制度实现了平稳地转换,社会反响也比较好。今年一季度新扩大的9个试点省市共有5.1万户左右的水资源税纳税人按期顺利地完成了纳税申报,申报的税款大概有39亿元,较改革前每个月月均水资源费的收入增长了大概有21.6%左右。
增收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我们的试点省市根据改革的精神提高了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二是费改税后税收的刚性增强,征管的力度也在加大。
主持人:在试点运行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对老百姓的正常用水有没有加重负担呢?
孙群:不会的,从9个扩大试点省市今年一季度的水资源税纳税申报数据看,有“三增三平”的特点,这与改革制度设计初衷是相符的。“三增”主要是增加了抽取地下水的税负、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负、还有高耗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税负;“三平”就是指我们的居民生活用水負担基本持平,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基本持平,还有工商企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持平。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道,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效显著,水资源税改革是推进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落地的有效抓手,建议尽快总结试点做法与经验在全国推广。
孙群:这位网友的建议非常好,也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水资源税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他的建议也正是税务机关工作努力的目标。水资源税是从去年12月1号开始的,到现在有5个多月,税务机关会对包括河北在内10个省市的水资源税试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方案。
主持人:那么在试点运行中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孙群: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水资源的费税制度顺利的转换;二是水资源税的调节作用开始显现发挥;三是促进水资源的管理也更加规范。从我们试点改革本身的效应角度来说,刚才我们讲了制度设计是“三增三平”,它最后实现的效应就是“三个促进”。第一个促进就是促进了限制超采地下水,税务机关统计9个省市的地下水的用量是下降的;第二个是促进合理利用地表水;第三个是促进更多地使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减少地下水。这“三个促进”目标效应都已经初步显现了。
首个征期 环境保护税效益初露端倪
主持人:从首个征期的情况来看,环境保护税起到了什么样的积极效应呢?
孙群:从环境保护税首季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的一些案例来看,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初露端倪,总体上我们可以归纳为“一降两增三促进”。
“一降”是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随着税法的实施,宣传的深入,特别是环保监管的趋严,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加大。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看,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现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的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比较多。当然,这有税收的引导作用,更多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的结果。
“两增”主要是指我们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加。另外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增加。某地级市的统计数据显示他们今年企业的环保治理投入新增了大概6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以上。
第三就是“三促进”。一是促进污染物集中处理;二是促进清洁生产;三是促进循环的综合利用。什么是促进集中排放呢?比如说过去污水企业直接向环境排放,要缴纳排污费,或者按税法规定现在要缴纳环境保护税,那么如果企业改为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进行集中排放了,那就不需要再缴纳环境保护税了。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行为,税务机关又加强政策引导,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通过集中排放、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污染治理的效率。比如说北京,首个季度大概就有60多户企业已经由向环境直排污水改为向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
以具体例子来看,河北有一个企业,税务机关注意到该企业2017年的时候投入了1 000万元改造废气处理设备,2018年第一季度的时候排放的三个主要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4.6%、26.4%和26.8%,因为它的排放量下降幅度比较大,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以上,因此该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2018年一季度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大约只有28万元,较环保投入治理改造前少缴了50万元左右的税款,那么一年就节省200多万元,五年左右就可以收回环保投资治理成本,这样对于提升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就有一个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水资源税改革进展顺利 成效初显
主持人:说到税改还有一个话题是网友特别关心的,跟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那就是水资源费改税,最新的进展情况怎么样?
孙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个省市实施了水资源税的扩大试点改革,连同之前在河北开展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目前有10个省市正在进行水资源的费改税的试点。从一季度申报征收的一些数据情况看,改革总体情况运行平稳,费税制度实现了平稳地转换,社会反响也比较好。今年一季度新扩大的9个试点省市共有5.1万户左右的水资源税纳税人按期顺利地完成了纳税申报,申报的税款大概有39亿元,较改革前每个月月均水资源费的收入增长了大概有21.6%左右。
增收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我们的试点省市根据改革的精神提高了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二是费改税后税收的刚性增强,征管的力度也在加大。
主持人:在试点运行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对老百姓的正常用水有没有加重负担呢?
孙群:不会的,从9个扩大试点省市今年一季度的水资源税纳税申报数据看,有“三增三平”的特点,这与改革制度设计初衷是相符的。“三增”主要是增加了抽取地下水的税负、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负、还有高耗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税负;“三平”就是指我们的居民生活用水負担基本持平,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基本持平,还有工商企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持平。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道,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效显著,水资源税改革是推进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落地的有效抓手,建议尽快总结试点做法与经验在全国推广。
孙群:这位网友的建议非常好,也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水资源税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他的建议也正是税务机关工作努力的目标。水资源税是从去年12月1号开始的,到现在有5个多月,税务机关会对包括河北在内10个省市的水资源税试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方案。
主持人:那么在试点运行中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孙群: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水资源的费税制度顺利的转换;二是水资源税的调节作用开始显现发挥;三是促进水资源的管理也更加规范。从我们试点改革本身的效应角度来说,刚才我们讲了制度设计是“三增三平”,它最后实现的效应就是“三个促进”。第一个促进就是促进了限制超采地下水,税务机关统计9个省市的地下水的用量是下降的;第二个是促进合理利用地表水;第三个是促进更多地使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减少地下水。这“三个促进”目标效应都已经初步显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