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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中小学的音乐创作实践不是专业音乐创作,而是重在学生的参与,重在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不能按照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标准来要求学生,对创作结果不能要求太高。对有音乐特长、具有音乐天赋的学生要多加关注,必要时可以提出更高要求和标准,使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表现能力。
关键词 音乐创作;想象力;创造力
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创作教学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不同于一般音乐实践活动中的音乐创作,而是作为音乐教育的一个领域,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音乐创作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一种音乐教育过程。一般音乐实践活动包括创作、表演(演唱和演奏)、欣赏等,这里的创作是指作曲者产生新作品的过程,当然就是指作曲。人们常常提出疑问,让缺乏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孩子“学习作曲”不是过分要求吗?这是由于人们对音乐教育中的“创作教学”这一特定概念缺乏认识。在普通中小学音乐课中进行创作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培养作曲家,而是为了实施审美教育。通过作曲的学习和实践,确实也可以发现和培养出极少数作曲人才,但对广大少年儿童来说,主要是通过创作教学提高对包括音乐美的创造在内的音乐审美能力和水平。
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一种内容,音乐创作教学必须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要破除创作的神秘感,发挥学生创造精神
由于长期以来一直将音乐创作拒之于中小学音乐课堂之外,再加上不少人不了解音乐也是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因此,许多学生认为作曲深奥莫测,高不可攀,不敢问津。这对于音乐创作教学无疑是一种思想障碍。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看,他们有强烈的创作欲望。有时,他们哼唱的自编小曲,尽管显得稚气,但毕竟是孩子们自己的创作,是他们真情的流露。这足以说明,儿童不仅有创作音乐的需要,而且也有创作音乐的可能。例如莫扎特五岁开始作曲、肖邦七岁就写出了第一首波兰圆舞曲、舒伯特十八岁时竟写了世界名歌《魔王》……为此,教师要首先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学习创作教学的理论和经验,大力开展创作教学活动。并在教学过程中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赞赏。
二、将创作知识和创作技能融进其他各项教学内容之中
这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拓教学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也使学生直观地获得创作音乐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们创作能力的不断提高打下基础。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及音乐技能,懂得一些作曲的技法具备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这都是不断发展学生创作能力的基础。因此,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这项准备工作。为达到上述目的,教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学内容,研究如何与其他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揠苗助长,一蹴而就的教学方式。
三、逐渐减少创作中的模仿成分,鼓励学生的创新成果
中小学生开始学习音乐创作,必然要经历一个模仿的阶段。如在他们写作的旋律之中,就是会像某一首歌或某一乐曲。这种创作的“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当他们掌握了一定方法之后,则应指导他们要能避开模仿的老路、鼓励创新的构思和表现手法,使之有更多的同学能写出富有新意的音乐作品来。由于学生的年龄和知识、技能基础,决定了他们创作的成果,不可能是成年人或教师心目中“完美”的作品。创作出的“好的作品”也不是音乐创作教学的主要目的。因此,不能以“作品”的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创作教学质量的依据。学生在创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发挥是评价创作教学的主要依据。
四、培养学生健康的音乐审美观
音乐创作是一种美的创造活动,它必然受一定审美观的影响和支配。少年儿童处于人生观和身心发展成长阶段,各种心理过程和功能还不成熟,世界观也不定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在创作教学中必须要注意培养他们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一方面要排除那些格调不高、甚至庸俗下流的流行音乐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指导他们能以优美、高尚的音乐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情感,把对音乐的审美鉴赏能力应用到创作实践中来。
五、坚持“小型、多样”的创作原则
音乐创作有着广阔的艺术天地,它包括了各种大、中、小型的声乐和器乐体裁。但是中小学音乐课中的创作教学只是实施美育的手段之一,其主要任务不是为了培养专门作曲家,因此,要根据少年儿童的生活阅历和身心特点,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尽量减低技术方面(如记谱、乐器演奏等)的负担,指导他们多创作一些“小型、多样”的音乐小品(如歌曲、器乐小品等)。歌词应该是他们所熟悉的内容,器乐小品也应该是有标题的。只有这些为他们感到轻松愉快和力所能及的创作实践,才能激起他们对音乐美的兴趣和追求。
六、必须进行演唱、演奏的实践和检验
创作教学是指导学生进行音乐新的设计,其教学成果的直接形式是学生完成的歌谱或乐谱。这种一度创作本身不具有审美意义,也无法给予价值判断的直观检验。因此,要及时地让学生自己进行实际表演实践,通过演唱或演奏来检验作品的审美价值,以便发现问题,进一步修改、提高。对于一些较优秀的作品,还可以组织音乐会演出或向报刊推荐,既扩大了创作的影响,又调动了同学们学习作曲的积极性。
总之,通过音乐创作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创造精神,培养和发展他们创造性的音乐表现能力。这既是音乐这种表现艺术本性的复归,人类抒发情感的需要,又是社会发展对音乐教育的要求。我们应该创造性地通过音乐创作的途径把学生的创造思维转化为富有审美意义的音乐创造力,客观地反映生活、表现生活,准确地把握感情,恰当地运用音乐表现手段进行创作,对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表现能力,以及推动学生全面深入地学习音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宛煜(1972-)男,汉,安徽庐江人,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音乐系,现为安徽省亳州师专艺术系讲师。
关键词 音乐创作;想象力;创造力
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创作教学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不同于一般音乐实践活动中的音乐创作,而是作为音乐教育的一个领域,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音乐创作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一种音乐教育过程。一般音乐实践活动包括创作、表演(演唱和演奏)、欣赏等,这里的创作是指作曲者产生新作品的过程,当然就是指作曲。人们常常提出疑问,让缺乏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孩子“学习作曲”不是过分要求吗?这是由于人们对音乐教育中的“创作教学”这一特定概念缺乏认识。在普通中小学音乐课中进行创作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培养作曲家,而是为了实施审美教育。通过作曲的学习和实践,确实也可以发现和培养出极少数作曲人才,但对广大少年儿童来说,主要是通过创作教学提高对包括音乐美的创造在内的音乐审美能力和水平。
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一种内容,音乐创作教学必须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要破除创作的神秘感,发挥学生创造精神
由于长期以来一直将音乐创作拒之于中小学音乐课堂之外,再加上不少人不了解音乐也是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因此,许多学生认为作曲深奥莫测,高不可攀,不敢问津。这对于音乐创作教学无疑是一种思想障碍。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看,他们有强烈的创作欲望。有时,他们哼唱的自编小曲,尽管显得稚气,但毕竟是孩子们自己的创作,是他们真情的流露。这足以说明,儿童不仅有创作音乐的需要,而且也有创作音乐的可能。例如莫扎特五岁开始作曲、肖邦七岁就写出了第一首波兰圆舞曲、舒伯特十八岁时竟写了世界名歌《魔王》……为此,教师要首先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学习创作教学的理论和经验,大力开展创作教学活动。并在教学过程中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赞赏。
二、将创作知识和创作技能融进其他各项教学内容之中
这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拓教学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也使学生直观地获得创作音乐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们创作能力的不断提高打下基础。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及音乐技能,懂得一些作曲的技法具备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这都是不断发展学生创作能力的基础。因此,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这项准备工作。为达到上述目的,教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学内容,研究如何与其他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揠苗助长,一蹴而就的教学方式。
三、逐渐减少创作中的模仿成分,鼓励学生的创新成果
中小学生开始学习音乐创作,必然要经历一个模仿的阶段。如在他们写作的旋律之中,就是会像某一首歌或某一乐曲。这种创作的“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当他们掌握了一定方法之后,则应指导他们要能避开模仿的老路、鼓励创新的构思和表现手法,使之有更多的同学能写出富有新意的音乐作品来。由于学生的年龄和知识、技能基础,决定了他们创作的成果,不可能是成年人或教师心目中“完美”的作品。创作出的“好的作品”也不是音乐创作教学的主要目的。因此,不能以“作品”的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创作教学质量的依据。学生在创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发挥是评价创作教学的主要依据。
四、培养学生健康的音乐审美观
音乐创作是一种美的创造活动,它必然受一定审美观的影响和支配。少年儿童处于人生观和身心发展成长阶段,各种心理过程和功能还不成熟,世界观也不定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在创作教学中必须要注意培养他们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一方面要排除那些格调不高、甚至庸俗下流的流行音乐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指导他们能以优美、高尚的音乐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情感,把对音乐的审美鉴赏能力应用到创作实践中来。
五、坚持“小型、多样”的创作原则
音乐创作有着广阔的艺术天地,它包括了各种大、中、小型的声乐和器乐体裁。但是中小学音乐课中的创作教学只是实施美育的手段之一,其主要任务不是为了培养专门作曲家,因此,要根据少年儿童的生活阅历和身心特点,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尽量减低技术方面(如记谱、乐器演奏等)的负担,指导他们多创作一些“小型、多样”的音乐小品(如歌曲、器乐小品等)。歌词应该是他们所熟悉的内容,器乐小品也应该是有标题的。只有这些为他们感到轻松愉快和力所能及的创作实践,才能激起他们对音乐美的兴趣和追求。
六、必须进行演唱、演奏的实践和检验
创作教学是指导学生进行音乐新的设计,其教学成果的直接形式是学生完成的歌谱或乐谱。这种一度创作本身不具有审美意义,也无法给予价值判断的直观检验。因此,要及时地让学生自己进行实际表演实践,通过演唱或演奏来检验作品的审美价值,以便发现问题,进一步修改、提高。对于一些较优秀的作品,还可以组织音乐会演出或向报刊推荐,既扩大了创作的影响,又调动了同学们学习作曲的积极性。
总之,通过音乐创作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创造精神,培养和发展他们创造性的音乐表现能力。这既是音乐这种表现艺术本性的复归,人类抒发情感的需要,又是社会发展对音乐教育的要求。我们应该创造性地通过音乐创作的途径把学生的创造思维转化为富有审美意义的音乐创造力,客观地反映生活、表现生活,准确地把握感情,恰当地运用音乐表现手段进行创作,对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表现能力,以及推动学生全面深入地学习音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宛煜(1972-)男,汉,安徽庐江人,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音乐系,现为安徽省亳州师专艺术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