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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新赛季的CBA联赛上,球星易建联在比赛中脱下赞助商李宁的球鞋,将其留在场上,赤脚离场……一场万众瞩目的“球鞋门”引发了多方“口水战”,一方认为作为CBA球星——易建联必须遵守赞助商条约;另一方则赞同易建联的做法,认为球员应该穿舒适的球鞋,甚至被推崇为抵抗CBA商业体制的“典型”……
这正反两立的观点,恰是反映了国人对当前体育赛事“如何在体育精神与商业运作上做到平衡”的多方思考。
=
一双价值“20亿”的李宁鞋,到底有多不舒服?
CBA第二轮广东对深圳的比赛,易建联曾在第二节比赛时要求更换李宁篮球鞋未果,后负气脱鞋离场,且在下半场换成自己赞助商(耐克)的鞋子重新回场……
脱掉李宁鞋,穿Nike鞋……背后是一场关于赞助商利益纠葛的“罗生门”。CBA的赞助商是李宁,而易建联本身是Nike的代言人,他与耐克签了终身合同,如果他联赛不能穿耐克,那就无法为耐克宣传,耐克与易建联的利益都要受损;如果穿上耐克鞋,很显然在伤害CBA联赛赞助商——李宁的利益。
由此,才出现了“脱鞋与换鞋”如此戏剧性的一幕。
尽管事后,易建联以“脚上有伤,穿着不舒服”为由给公众一个“脱鞋”的解释。然而质疑声劈头而来,“为CBA豪掷20亿的李宁,难道没有一双让易建联合脚的鞋吗”?
时间追溯到2012年,李宁公司以20亿的天价签约CBA,成为了未来5年CBA联赛的装备品牌赞助商,每年赞助费是4亿元。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在当时直接逼退了此前赞助商——安踏,自2004年—2011年,安踏的合同赞助费每年在2000万——4000万之间。
据当初签订的合同,李宁有权禁止任何竞品出现在赛场上。而后来因为推行新规,篮协在执行的时候出台了缓冲政策,每个赛季有5个穿竞品的名额,品牌只需为每个名额支付10万元补偿款,这也就是所谓的“贴标签”政策。但眼见着李宁与CBA合同明年到期,李宁直接取消了“贴标签”政策。中国篮协为维护赞助商利益,也向俱乐部正式发文通知,所有球员都必须穿着李宁球鞋比赛,不允许特例。
事实上,易建联并不是CBA球员公开违约第一例,“球鞋风波”一直困扰着CBA。此前篮协刚通报批评了篮球新星周琦和王哲林,“对联赛指定比赛用鞋标识进行覆盖、遮掩的行为违反了《2016-2017CBA职业联赛商务推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五点(球员在穿着、使用联赛装备商提供的产品或装备时,不得有任何故意覆盖、遮掩、摘除、修改、改变联赛指定装备的行为。”篮协还规定,如有球员在公开社交平台故意贬损、指责联赛和赞助商的行为,将按照联赛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篮协之所以如此严肃,因为眼见明年就要与李宁的赞助合约到期,既为了维护赞助商李宁,更是为了下一赛季更好的签约新赞助商,杀鸡儆猴以重振形象。据说UA在李宁合作到期后,想每年砸8亿拿下CBA。
此时遇见“易建联”这一CBA球星的“脱鞋”事件,篮协必须救火,对易建联进行了停赛处罚。
值得申明的一点是,易建联、周琦、王哲林这三位“耐克球员”在喊话时都把矛头指向李宁,暗示甚至明示穿李宁的鞋有受伤的可能,这显然不太厚道。因为,球鞋赞助商其实特别忌讳自家球员受伤,这对品牌非常不利,但赛场上情况千变万化,球鞋通常并不是球员受伤的直接因素。其三位无非是为赞助商争取利益,但这不应该以损害为CBA联赛做出巨大贡献的李宁的利益为基础。
商业契约精神该如何履行?
针对此事件,各大舆论均提出了“商业契约精神”,认为不管是谁,都要遵守,没有“特例”。新华社评论写到,“如果各俱乐部认为此举不合理,完全可以在联赛新的赞助合约签署前就此与中国篮协进行协商,既然现在的合同仍在执行,CBA联赛的现行规定也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易建联、周琦、王哲林们应该和其他球员们一样遵守规则。”
很多网友对易建联等人的做法给予了劈头盖脸的批评,有网友评论道:“只有你易建联的脚丫子贵?韦德也是李宁,帕克穿的匹克,都是惯的毛病,不都是钱的事吗?”有网友甚至引出了NBA赛场上有关球星如何遵守“商业契约精神”的经典一幕:当年锐步是美国奥委会赞助商,向运动员提供领奖服,但乔丹是耐克最重要的签约球星,理论上是不能穿其他品牌服装在公开场合露面的,所以乔丹想了个办法,找了面国旗遮住球衣上的logo。
回到舆论的指摘之处,新华社发评论称易建联任性“弃鞋”伤害的是CBA,“也许这位当下最大牌的男篮国手希望表达的是对联赛服装球鞋赞助商的抗议,可实际上他伤害的是中国职业球员们赖以生存的CBA联赛。”
为何如此说?李宁的20亿赞助,实际上给联盟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好处。在李宁天价赞助前,CBA是没有分红的,但近几年,每个赛季每支俱乐部都可以分红1500万元以上。评论人士认为,比起贡献,李宁得到的球鞋权益也为“应得”。
CBA签订了五年合同,能够查到的数字是:2012-2013赛季,也就是李宁怒砸20亿赞助费的第一年,篮协给每家俱乐部的分成从100万左右激增到税前1226.76万,对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的CBA俱乐部来说,这是一笔巨款。比如青岛队的收入为1676万元,支出为1600万元,要说一些球员的工资来自李宁的赞助费,可能也不算过分。
另一方面,李宁敢砸20亿也是对篮球联赛的肯定,也提高了CBA的品牌价值——以前的CBA的品牌价值能卖这么多钱吗?时间倒回至上世纪末,那时的中国男篮还没有如此高的商业关注度,几乎没有运动品牌签约国内的篮球运动员。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由于阿迪达斯与中国男篮合作,所以在重大赛事上,国家队球员的运动装备基本都带着“三道杠”。从1996年起,耐克公司开始全面与中国篮协合作,也成为1995年创办的联赛的装备赞助商,耐克还同时与王治郅、胡卫东、阿的江等一批明星球员个人签约,球员脚上的球鞋从“三道杠”变成“一个钩”。1999年耐克合同到期后,包括球鞋在内的各俱乐部装备品牌才开始进入“百花齐放”赞助商资助时期。 从这一方面来说,CBA要想赢得更大的赞助商,必须重新去梳理“品牌价值”与“商业法则”。
“选鞋权”与体育产业的未来
如今,体育产业已站在了风口上,越来越多的商业大佬进入此“赛道”。马云、许家印、王健林都已在体育产业上掀起风云。特别是今年,万达体育在全世界都备受瞩目。其成为国际足球历史上第一个来自中国的顶级赞助商,将享有2016年—2030年国际足联顶级赞助商权益。
为此,王健林表示:“在欧洲一个足球运动的收入超过了所有运动产业的总和,中国足球产业正迎来了从来没有过的发展春天和大好的形势,只要经济水平随之提高,相信足球在中国的产业发展前景,在亚洲的发展前景也会像欧洲一样。”
事实表明,继文化旅游之后,体育产业正成为万达集团新的增长极。去年12月底,万达成立了万达体育控股有限公司。而且他对体育产业的未来有着更明确的认识:“有人建议我去搞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似乎才算是搞体育产业,但太肤浅了,只有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赛事揽入怀中,才是万达体育产业的未来。”
紧接着,王健林就兑现了其“豪言壮志”。6月16日,万达与国际篮联在北京签订合作协议,成为2016-2033年间,国际篮联主办的FIBA篮球世界杯及预选赛等赛事的独家商业伙伴。
中国体育产业到底如何走?现在所遇见的问题,都是利益作祟?难道不应该回到体育精神的本源,去思考如何在体育精神与商业法则上做好平衡?
就一直以来CBA联赛的“球鞋风波”来说,业内一直在讨论,CBA联赛是否应该打包出售球员的“选鞋权”。
综观全球各国的顶级职业联赛,几乎没有垄断出售球鞋权益。就连CBA的“老大哥”NBA,球星的球鞋品牌都是个人选择。懒熊体育创始人黎双富分析称,CBA的球鞋风波争议多年,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联赛对球鞋权益“打包卖”。而在商业运作相对成熟的NBA,球星都自主选择球鞋、球鞋品牌多,宣传渠道广,球星和联盟商业价值其实更大。
对于现阶段的CBA而言,易建联等几位顶级球星的确是在为了联盟大多数球队球员做牺牲,但这就是CBA需要经历的阶段。毕竟在每个联赛的发展初级阶段,将商务权垄断出售都是联赛谋求生存时不可避免的手段,CBA目前才刚刚发展22年,NBA却已经超过了70年,而巴萨历史更是超过了120年,CBA只能朝着NBA、西甲的方式发展但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这场易建联足球风波里,似乎谴责谁都太过于肤浅,其背后的利益模式必须被改写,这才是CBA的未来之路,也是体育产业的“松绑”开始。或许将来,CBA会参照NBA模式,只打包出售球衣、把球鞋装备权留给球员。而至于CBA的利益,似乎可以参照NBA通过出卖电视转播权、品牌宣传权等版权收入满足自身的利益。当然这需要CBA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后,这些商业运作才可以达到其利益预期。
这正反两立的观点,恰是反映了国人对当前体育赛事“如何在体育精神与商业运作上做到平衡”的多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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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价值“20亿”的李宁鞋,到底有多不舒服?
CBA第二轮广东对深圳的比赛,易建联曾在第二节比赛时要求更换李宁篮球鞋未果,后负气脱鞋离场,且在下半场换成自己赞助商(耐克)的鞋子重新回场……
脱掉李宁鞋,穿Nike鞋……背后是一场关于赞助商利益纠葛的“罗生门”。CBA的赞助商是李宁,而易建联本身是Nike的代言人,他与耐克签了终身合同,如果他联赛不能穿耐克,那就无法为耐克宣传,耐克与易建联的利益都要受损;如果穿上耐克鞋,很显然在伤害CBA联赛赞助商——李宁的利益。
由此,才出现了“脱鞋与换鞋”如此戏剧性的一幕。
尽管事后,易建联以“脚上有伤,穿着不舒服”为由给公众一个“脱鞋”的解释。然而质疑声劈头而来,“为CBA豪掷20亿的李宁,难道没有一双让易建联合脚的鞋吗”?
时间追溯到2012年,李宁公司以20亿的天价签约CBA,成为了未来5年CBA联赛的装备品牌赞助商,每年赞助费是4亿元。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在当时直接逼退了此前赞助商——安踏,自2004年—2011年,安踏的合同赞助费每年在2000万——4000万之间。
据当初签订的合同,李宁有权禁止任何竞品出现在赛场上。而后来因为推行新规,篮协在执行的时候出台了缓冲政策,每个赛季有5个穿竞品的名额,品牌只需为每个名额支付10万元补偿款,这也就是所谓的“贴标签”政策。但眼见着李宁与CBA合同明年到期,李宁直接取消了“贴标签”政策。中国篮协为维护赞助商利益,也向俱乐部正式发文通知,所有球员都必须穿着李宁球鞋比赛,不允许特例。
事实上,易建联并不是CBA球员公开违约第一例,“球鞋风波”一直困扰着CBA。此前篮协刚通报批评了篮球新星周琦和王哲林,“对联赛指定比赛用鞋标识进行覆盖、遮掩的行为违反了《2016-2017CBA职业联赛商务推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五点(球员在穿着、使用联赛装备商提供的产品或装备时,不得有任何故意覆盖、遮掩、摘除、修改、改变联赛指定装备的行为。”篮协还规定,如有球员在公开社交平台故意贬损、指责联赛和赞助商的行为,将按照联赛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篮协之所以如此严肃,因为眼见明年就要与李宁的赞助合约到期,既为了维护赞助商李宁,更是为了下一赛季更好的签约新赞助商,杀鸡儆猴以重振形象。据说UA在李宁合作到期后,想每年砸8亿拿下CBA。
此时遇见“易建联”这一CBA球星的“脱鞋”事件,篮协必须救火,对易建联进行了停赛处罚。
值得申明的一点是,易建联、周琦、王哲林这三位“耐克球员”在喊话时都把矛头指向李宁,暗示甚至明示穿李宁的鞋有受伤的可能,这显然不太厚道。因为,球鞋赞助商其实特别忌讳自家球员受伤,这对品牌非常不利,但赛场上情况千变万化,球鞋通常并不是球员受伤的直接因素。其三位无非是为赞助商争取利益,但这不应该以损害为CBA联赛做出巨大贡献的李宁的利益为基础。
商业契约精神该如何履行?
针对此事件,各大舆论均提出了“商业契约精神”,认为不管是谁,都要遵守,没有“特例”。新华社评论写到,“如果各俱乐部认为此举不合理,完全可以在联赛新的赞助合约签署前就此与中国篮协进行协商,既然现在的合同仍在执行,CBA联赛的现行规定也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易建联、周琦、王哲林们应该和其他球员们一样遵守规则。”
很多网友对易建联等人的做法给予了劈头盖脸的批评,有网友评论道:“只有你易建联的脚丫子贵?韦德也是李宁,帕克穿的匹克,都是惯的毛病,不都是钱的事吗?”有网友甚至引出了NBA赛场上有关球星如何遵守“商业契约精神”的经典一幕:当年锐步是美国奥委会赞助商,向运动员提供领奖服,但乔丹是耐克最重要的签约球星,理论上是不能穿其他品牌服装在公开场合露面的,所以乔丹想了个办法,找了面国旗遮住球衣上的logo。
回到舆论的指摘之处,新华社发评论称易建联任性“弃鞋”伤害的是CBA,“也许这位当下最大牌的男篮国手希望表达的是对联赛服装球鞋赞助商的抗议,可实际上他伤害的是中国职业球员们赖以生存的CBA联赛。”
为何如此说?李宁的20亿赞助,实际上给联盟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好处。在李宁天价赞助前,CBA是没有分红的,但近几年,每个赛季每支俱乐部都可以分红1500万元以上。评论人士认为,比起贡献,李宁得到的球鞋权益也为“应得”。
CBA签订了五年合同,能够查到的数字是:2012-2013赛季,也就是李宁怒砸20亿赞助费的第一年,篮协给每家俱乐部的分成从100万左右激增到税前1226.76万,对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的CBA俱乐部来说,这是一笔巨款。比如青岛队的收入为1676万元,支出为1600万元,要说一些球员的工资来自李宁的赞助费,可能也不算过分。
另一方面,李宁敢砸20亿也是对篮球联赛的肯定,也提高了CBA的品牌价值——以前的CBA的品牌价值能卖这么多钱吗?时间倒回至上世纪末,那时的中国男篮还没有如此高的商业关注度,几乎没有运动品牌签约国内的篮球运动员。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由于阿迪达斯与中国男篮合作,所以在重大赛事上,国家队球员的运动装备基本都带着“三道杠”。从1996年起,耐克公司开始全面与中国篮协合作,也成为1995年创办的联赛的装备赞助商,耐克还同时与王治郅、胡卫东、阿的江等一批明星球员个人签约,球员脚上的球鞋从“三道杠”变成“一个钩”。1999年耐克合同到期后,包括球鞋在内的各俱乐部装备品牌才开始进入“百花齐放”赞助商资助时期。 从这一方面来说,CBA要想赢得更大的赞助商,必须重新去梳理“品牌价值”与“商业法则”。
“选鞋权”与体育产业的未来
如今,体育产业已站在了风口上,越来越多的商业大佬进入此“赛道”。马云、许家印、王健林都已在体育产业上掀起风云。特别是今年,万达体育在全世界都备受瞩目。其成为国际足球历史上第一个来自中国的顶级赞助商,将享有2016年—2030年国际足联顶级赞助商权益。
为此,王健林表示:“在欧洲一个足球运动的收入超过了所有运动产业的总和,中国足球产业正迎来了从来没有过的发展春天和大好的形势,只要经济水平随之提高,相信足球在中国的产业发展前景,在亚洲的发展前景也会像欧洲一样。”
事实表明,继文化旅游之后,体育产业正成为万达集团新的增长极。去年12月底,万达成立了万达体育控股有限公司。而且他对体育产业的未来有着更明确的认识:“有人建议我去搞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似乎才算是搞体育产业,但太肤浅了,只有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赛事揽入怀中,才是万达体育产业的未来。”
紧接着,王健林就兑现了其“豪言壮志”。6月16日,万达与国际篮联在北京签订合作协议,成为2016-2033年间,国际篮联主办的FIBA篮球世界杯及预选赛等赛事的独家商业伙伴。
中国体育产业到底如何走?现在所遇见的问题,都是利益作祟?难道不应该回到体育精神的本源,去思考如何在体育精神与商业法则上做好平衡?
就一直以来CBA联赛的“球鞋风波”来说,业内一直在讨论,CBA联赛是否应该打包出售球员的“选鞋权”。
综观全球各国的顶级职业联赛,几乎没有垄断出售球鞋权益。就连CBA的“老大哥”NBA,球星的球鞋品牌都是个人选择。懒熊体育创始人黎双富分析称,CBA的球鞋风波争议多年,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联赛对球鞋权益“打包卖”。而在商业运作相对成熟的NBA,球星都自主选择球鞋、球鞋品牌多,宣传渠道广,球星和联盟商业价值其实更大。
对于现阶段的CBA而言,易建联等几位顶级球星的确是在为了联盟大多数球队球员做牺牲,但这就是CBA需要经历的阶段。毕竟在每个联赛的发展初级阶段,将商务权垄断出售都是联赛谋求生存时不可避免的手段,CBA目前才刚刚发展22年,NBA却已经超过了70年,而巴萨历史更是超过了120年,CBA只能朝着NBA、西甲的方式发展但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这场易建联足球风波里,似乎谴责谁都太过于肤浅,其背后的利益模式必须被改写,这才是CBA的未来之路,也是体育产业的“松绑”开始。或许将来,CBA会参照NBA模式,只打包出售球衣、把球鞋装备权留给球员。而至于CBA的利益,似乎可以参照NBA通过出卖电视转播权、品牌宣传权等版权收入满足自身的利益。当然这需要CBA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后,这些商业运作才可以达到其利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