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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俄罗斯腐败问题由来已久,且范围广泛。自苏联解体,俄罗斯进入转轨期以来,腐败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叶利钦、普京、梅德韦杰夫三位总统在任上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治理腐败,但是收效甚微。文章在了解俄罗斯腐败的产生、发展和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探寻俄罗斯未能取得成效的原因,并为我国的反腐败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 俄罗斯 反腐败 行政腐败 司法腐败 原因
作者简介:尚雪,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75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9.060
一、 俄罗斯腐败的总体发展态势
(一)俄罗斯腐败的产生和发展
俄罗斯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沙俄统治的时代,就存在官吏受贿的情况。苏联时期,斯大林的红色恐怖和革命初期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使得腐败暂时得到了遏制。二战后,苏联高度集权的体制开始显现出弊端,并且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利用权力享受种种特权的特权阶层以权谋私的现象日益严重。特权阶层以权谋私成为苏联时期腐败最突出的表现形式。苏联剧变后,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出现原苏共领导人大量侵吞国有财产的现象。经过叶利钦、普京、梅德韦杰夫推行的各种反腐败措施,反腐败上升为国家战略,但是收效甚微,甚至是“越反越腐”。
俄罗斯的腐败可大致归结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遗留了大量苏联时期的旧风俗习惯,政府官员未随着社会制度的变更完成观念上的转变,旧思想与新制度不能很好的衔接过度,且政治经济不分,行政机构庞杂缺乏效率。二是俄罗斯处在转型期的关键节点,面临着新问题。如经济滑坡、政局不稳、司法体系软弱无力等。俄罗斯转型期的特点,是传统和公式化文化的混合,是实际上可以毫无阻碍地将一种资本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自由状态。结果是,公务人员把自己的职务视为市场的延伸,将民主解读为将规范的市场改造成为提供腐败服务市场的自由。
(二)俄罗斯腐败的类型和治理特点
1.俄罗斯的行政腐败:
俄罗斯的行政腐败指官僚特权阶层的腐败和普通公务员的腐败。俄罗斯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官商勾结、腐败盛行,而且政权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腐败,是俄罗斯政权效率低下、外资裹足不前的根源之一。俄罗斯的行政腐败不仅层次深,而且范围广,官员从基层到高层,并且遍及各个国家职能部门。他们以国有资产作为贪腐的重点区域。所以,反腐倡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高效政府”是整个普京时代都突出强调的施政重点。
2.俄罗斯的司法腐败:
纵观苏联时期的司法制度,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法律虚无主义的盛行。法律和宪法仅停留在文本上,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且法律法规还会因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二是司法独立性的缺失。司法制度被视为政治专政的工具,司法为行政所控制。俄罗斯针对司法制度的状况,在不同时期都进行了改革。
叶利钦时期主张构建新的法院体系,设立陪审团制度,增设治安法院,并对检察制度改革。普京时期加强法官职权与对法官地位的保障,加强司法问责,加强宪法法院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推动检查制度改革。梅德韦杰夫和普京组合时期,推动司法独立向纵深发展,并且全面改革警察系统。
此外,司法制度改革也存在着问题。一是改革触及了社会多方面的利益,招致了不同阶层甚至是司法机构内部人员的反对,致使政府推行的一些重要措施受到强大阻力而无法推行。二是司法独立性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司法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司法腐败比行政腐败更难以治理之处在于,对于行政腐败,人们可以向司法寻求公正,但对于司法腐败,却只能借助非正当的途径。虽然俄罗斯推行了大量的治理腐败的措施,但时至今日,司法腐败的效果并不明显。
二、俄罗斯应对腐败的相关法律机制
俄罗斯从普京开始,就高举反腐大旗,梅德韦杰夫上任后,更是把反腐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腐败。
俄罗斯每年都会有新的措施出台,特别是2008年的《俄罗斯反腐败法》,使反腐败上升为俄罗斯的国家战略,形成了由总统办公厅主任领导,总检察院协调所有执法机构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并且确立了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总体而言,俄罗斯从提高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对公务人员财产的监督、加重刑事行政处罚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大规模的反腐败治理行动。
三、 俄罗斯治理腐败的成效
俄罗斯一直高调反腐,但收效甚微,“资料显示,2009年俄罗斯官员平均受贿金额为2.3万卢布;2010年上升为4.4万卢布,而2011年已上升到30万卢布,而“透明国际”俄罗斯分部领导人潘菲洛娃认为,俄官员平均受贿金额远不止30万卢布。腐败已经成为俄罗斯社会的一个顽疾,要摘除这一毒瘤绝非易事。根据俄罗斯民意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57%的受调查者认为腐败不可能根除,只有34%的人认为可以根除。” 腐败难以遏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俄罗斯腐败带有制度性、普遍性的特点
一是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但权力大,对经济干预多,使人们用贿赂解决障碍,障碍越大,贿赂就越大。
二是存在不少垄断性的大公司,由政府官员担任领导人,形成官商一体的垄断组织。而且腐败现象涉及诸多领域,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各种红包、小费、送礼成为俄罗斯人民生活的常态。所以腐败的可怕不仅仅是侵蚀经济发展、有违社会公平,更使得人们丧失了对于公平正义的信仰。
(二)俄罗斯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高
对腐败容忍的背后,是对惩治腐败丧失的信心。民众厌恶腐败,却又默认腐败是无法根治的存在,甚至觉得腐败比法律更能解决日常生活和生意上的问题。所以行贿对俄罗斯人来说是习以为常的,贪腐现象并没有在社会范围内受到强烈的谴责,这一点也成为俄罗斯腐败难以治理的重要原因。 (三)俄罗斯司法弱化与严重腐败
虽然1993年《俄罗斯宪法》第10条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的行使是建立在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基础上。立法、执法和司法权机关相互独立。”但实际上,俄罗斯司法的独立性不强,司法机构容易受到地方权力机构的干预。司法腐败与行政腐败相应而生,许多受贿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四)对于反腐败行动缺乏有效的监督
俄罗斯反腐败工作最终的指挥者是总统办公厅,由其指挥检察院进行相关的工作。然而,由政府部门主持反腐败怎么看都有点监守自盗的感觉。因在制度设计上缺乏一个独立的机构进行反腐败行动的监督工作,一些民众对于反腐败始终持怀疑的态度,也使得一些官员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四、 对我国反腐败治理的启示
腐败和滋生腐败的环境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治理腐败既要遏制腐败的现象,又要解决滋生腐败的问题根源。对此,我国在反腐败的治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注重培养反腐败的社会环境,重视反腐败的宣传工作
俄罗斯反腐之所以不能取得成效,很大一个原因在于社会大众对于腐败习以为常,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反腐败的措施本身就面临强大的阻力。
所以我国在进行反腐败工作时,首先要培养公众反腐败的意识,可以把典型的腐败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社会宣传教育,让公众直观真切地感受到贪污腐败对公平正义的践踏。要加大在政府公职人员之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对反腐败的宣传,使公正廉洁成为政府公职人员心中的指路明灯,从源头上治理,形成良好的行政高效廉洁的风气。
(二) 不赞成通过高薪养廉的方式限制官员腐败
普京采取了提高官员工资的方式来减少腐败,但这中间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官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大,相同级别不同部门之间的工资是不一样的。
二是高薪并不能杜绝腐败,因为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永远得不到满足。
反观新加坡,以清廉著称,但其政府官员的高薪并不是遏制腐败的方式,反而是在治理腐败有了成效之后,才推行的高薪政策,并且高薪只限于某些级别的官员。
(三) 建立腐败预防机制
参考俄罗斯推行的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和建立统一数据库的方式,加快推进我国官员的财产公示。通过大众的眼睛来盯住腐败,采取技术手段对易发生腐败的“高危职业”进行分析,并针对此建立更加缜密的应对方案。
(四) 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推行反腐败配套法律的出台
我国目前的反腐败工作主要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可以考虑出台一部《反腐败法》,将反腐败工作更加的体系化,针对不同情况的腐败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处理,并完善配套法规。
俄罗斯的腐败问题是萦绕在俄罗斯人心头的梦魇,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我们反观俄罗斯的反腐败措施,得到的最大启示是反腐败政策的推行,一定要结合国情,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支持,并有相关法律和机制的配合。反腐败问题复杂,我们需要有耐心,把它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逐步完成治理。
注释:
[俄]萨塔罗夫.反腐败政策(第1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57-67.
陆南泉.转型中的俄罗斯(第1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88-104.
赵传君.对俄罗斯腐败问题的深层思考.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2(1).
关键词 俄罗斯 反腐败 行政腐败 司法腐败 原因
作者简介:尚雪,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75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9.060
一、 俄罗斯腐败的总体发展态势
(一)俄罗斯腐败的产生和发展
俄罗斯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沙俄统治的时代,就存在官吏受贿的情况。苏联时期,斯大林的红色恐怖和革命初期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使得腐败暂时得到了遏制。二战后,苏联高度集权的体制开始显现出弊端,并且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利用权力享受种种特权的特权阶层以权谋私的现象日益严重。特权阶层以权谋私成为苏联时期腐败最突出的表现形式。苏联剧变后,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出现原苏共领导人大量侵吞国有财产的现象。经过叶利钦、普京、梅德韦杰夫推行的各种反腐败措施,反腐败上升为国家战略,但是收效甚微,甚至是“越反越腐”。
俄罗斯的腐败可大致归结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遗留了大量苏联时期的旧风俗习惯,政府官员未随着社会制度的变更完成观念上的转变,旧思想与新制度不能很好的衔接过度,且政治经济不分,行政机构庞杂缺乏效率。二是俄罗斯处在转型期的关键节点,面临着新问题。如经济滑坡、政局不稳、司法体系软弱无力等。俄罗斯转型期的特点,是传统和公式化文化的混合,是实际上可以毫无阻碍地将一种资本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自由状态。结果是,公务人员把自己的职务视为市场的延伸,将民主解读为将规范的市场改造成为提供腐败服务市场的自由。
(二)俄罗斯腐败的类型和治理特点
1.俄罗斯的行政腐败:
俄罗斯的行政腐败指官僚特权阶层的腐败和普通公务员的腐败。俄罗斯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官商勾结、腐败盛行,而且政权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腐败,是俄罗斯政权效率低下、外资裹足不前的根源之一。俄罗斯的行政腐败不仅层次深,而且范围广,官员从基层到高层,并且遍及各个国家职能部门。他们以国有资产作为贪腐的重点区域。所以,反腐倡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高效政府”是整个普京时代都突出强调的施政重点。
2.俄罗斯的司法腐败:
纵观苏联时期的司法制度,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法律虚无主义的盛行。法律和宪法仅停留在文本上,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且法律法规还会因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二是司法独立性的缺失。司法制度被视为政治专政的工具,司法为行政所控制。俄罗斯针对司法制度的状况,在不同时期都进行了改革。
叶利钦时期主张构建新的法院体系,设立陪审团制度,增设治安法院,并对检察制度改革。普京时期加强法官职权与对法官地位的保障,加强司法问责,加强宪法法院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推动检查制度改革。梅德韦杰夫和普京组合时期,推动司法独立向纵深发展,并且全面改革警察系统。
此外,司法制度改革也存在着问题。一是改革触及了社会多方面的利益,招致了不同阶层甚至是司法机构内部人员的反对,致使政府推行的一些重要措施受到强大阻力而无法推行。二是司法独立性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司法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司法腐败比行政腐败更难以治理之处在于,对于行政腐败,人们可以向司法寻求公正,但对于司法腐败,却只能借助非正当的途径。虽然俄罗斯推行了大量的治理腐败的措施,但时至今日,司法腐败的效果并不明显。
二、俄罗斯应对腐败的相关法律机制
俄罗斯从普京开始,就高举反腐大旗,梅德韦杰夫上任后,更是把反腐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腐败。
俄罗斯每年都会有新的措施出台,特别是2008年的《俄罗斯反腐败法》,使反腐败上升为俄罗斯的国家战略,形成了由总统办公厅主任领导,总检察院协调所有执法机构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并且确立了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总体而言,俄罗斯从提高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对公务人员财产的监督、加重刑事行政处罚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大规模的反腐败治理行动。
三、 俄罗斯治理腐败的成效
俄罗斯一直高调反腐,但收效甚微,“资料显示,2009年俄罗斯官员平均受贿金额为2.3万卢布;2010年上升为4.4万卢布,而2011年已上升到30万卢布,而“透明国际”俄罗斯分部领导人潘菲洛娃认为,俄官员平均受贿金额远不止30万卢布。腐败已经成为俄罗斯社会的一个顽疾,要摘除这一毒瘤绝非易事。根据俄罗斯民意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57%的受调查者认为腐败不可能根除,只有34%的人认为可以根除。” 腐败难以遏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俄罗斯腐败带有制度性、普遍性的特点
一是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但权力大,对经济干预多,使人们用贿赂解决障碍,障碍越大,贿赂就越大。
二是存在不少垄断性的大公司,由政府官员担任领导人,形成官商一体的垄断组织。而且腐败现象涉及诸多领域,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各种红包、小费、送礼成为俄罗斯人民生活的常态。所以腐败的可怕不仅仅是侵蚀经济发展、有违社会公平,更使得人们丧失了对于公平正义的信仰。
(二)俄罗斯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高
对腐败容忍的背后,是对惩治腐败丧失的信心。民众厌恶腐败,却又默认腐败是无法根治的存在,甚至觉得腐败比法律更能解决日常生活和生意上的问题。所以行贿对俄罗斯人来说是习以为常的,贪腐现象并没有在社会范围内受到强烈的谴责,这一点也成为俄罗斯腐败难以治理的重要原因。 (三)俄罗斯司法弱化与严重腐败
虽然1993年《俄罗斯宪法》第10条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的行使是建立在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基础上。立法、执法和司法权机关相互独立。”但实际上,俄罗斯司法的独立性不强,司法机构容易受到地方权力机构的干预。司法腐败与行政腐败相应而生,许多受贿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四)对于反腐败行动缺乏有效的监督
俄罗斯反腐败工作最终的指挥者是总统办公厅,由其指挥检察院进行相关的工作。然而,由政府部门主持反腐败怎么看都有点监守自盗的感觉。因在制度设计上缺乏一个独立的机构进行反腐败行动的监督工作,一些民众对于反腐败始终持怀疑的态度,也使得一些官员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四、 对我国反腐败治理的启示
腐败和滋生腐败的环境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治理腐败既要遏制腐败的现象,又要解决滋生腐败的问题根源。对此,我国在反腐败的治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注重培养反腐败的社会环境,重视反腐败的宣传工作
俄罗斯反腐之所以不能取得成效,很大一个原因在于社会大众对于腐败习以为常,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反腐败的措施本身就面临强大的阻力。
所以我国在进行反腐败工作时,首先要培养公众反腐败的意识,可以把典型的腐败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社会宣传教育,让公众直观真切地感受到贪污腐败对公平正义的践踏。要加大在政府公职人员之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对反腐败的宣传,使公正廉洁成为政府公职人员心中的指路明灯,从源头上治理,形成良好的行政高效廉洁的风气。
(二) 不赞成通过高薪养廉的方式限制官员腐败
普京采取了提高官员工资的方式来减少腐败,但这中间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官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大,相同级别不同部门之间的工资是不一样的。
二是高薪并不能杜绝腐败,因为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永远得不到满足。
反观新加坡,以清廉著称,但其政府官员的高薪并不是遏制腐败的方式,反而是在治理腐败有了成效之后,才推行的高薪政策,并且高薪只限于某些级别的官员。
(三) 建立腐败预防机制
参考俄罗斯推行的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和建立统一数据库的方式,加快推进我国官员的财产公示。通过大众的眼睛来盯住腐败,采取技术手段对易发生腐败的“高危职业”进行分析,并针对此建立更加缜密的应对方案。
(四) 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推行反腐败配套法律的出台
我国目前的反腐败工作主要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可以考虑出台一部《反腐败法》,将反腐败工作更加的体系化,针对不同情况的腐败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处理,并完善配套法规。
俄罗斯的腐败问题是萦绕在俄罗斯人心头的梦魇,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我们反观俄罗斯的反腐败措施,得到的最大启示是反腐败政策的推行,一定要结合国情,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支持,并有相关法律和机制的配合。反腐败问题复杂,我们需要有耐心,把它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做,逐步完成治理。
注释:
[俄]萨塔罗夫.反腐败政策(第1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57-67.
陆南泉.转型中的俄罗斯(第1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88-104.
赵传君.对俄罗斯腐败问题的深层思考.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