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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拒绝了特朗普政府在联邦恢复执行死刑的要求。早在2019年的7月25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特朗普政府将在12月9日恢复执行联邦死刑,这是联邦政府时隔16年后重新启动死刑,司法部将采用新的毒液给五名曾谋杀儿童的罪犯执行死刑,其中包括白人至上主义者丹尼尔·刘易斯·李,他曾杀害包括一名八岁女童在内的一家三口。司法部突如其来的宣布引发了美国大量反死刑者的愤怒,他们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诉讼。11月底,联邦地区法院判决暂缓执行死刑,这引发了司法部高度不满,于是司法部向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判决,司法部不得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联邦最高法院本着“慎杀”的原则,拒绝了特朗普政府的要求,这五名死刑犯死刑执行程序被搁置下来。事实上,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后,就一直试图在联邦层面恢复执行死刑。美国联邦死刑制度的发展引起国际关注。
美国死刑制度现状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司法体系分为两部分: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对于刑事犯罪而言,须根据所犯罪行的性质选择在联邦法院还是州法院受审,例如走私、逃税、非法移民、伪造货币、侵害邮局业务、公海上犯罪(如海盗、贩毒等)等刑事犯罪一般归属联邦刑法管辖。但事实上,美国大部分的刑事犯罪的审判主要在州法院。从传统上来说,死刑审判程序属于州权,由各州议会自由选择案件是否适用死刑以及死刑程序,“从死刑立法来看,由于联邦宪法、法律均未就死刑做出一般规定,早期的联邦最高法院亦很少介入这一领域,造就了美国无法形成统一的死刑立法与改革策略的结果。”美国一共有55个独立的刑事管辖区,包括联邦政府、50个州政府、华盛顿特区和两个托管地——波多黎各和维京群岛、军方,前54个管辖区实行普通刑法,而军方实行军事刑法。
自北美殖民时期开始,死刑一直存在。据《埃斯皮死刑档案》记载,1608~1991年,共有15269名死刑犯被殖民地当局以及美国各地执行死刑;1930~2002年,有4661人被执行死刑。目前,美国仍有29个州、联邦政府及军队有死刑法律。1955年以后,美国军方再也没有执行过死刑。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联邦层面执行死刑情况经历了反复。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福尔曼诉佐治亚州案”中以5比4的票数判决死刑适用构成了“残酷和异常的刑罚”,违反了宪法第八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同时宣布各州有关死刑的法律违宪。此后,美国联邦层面进入到一个短暂的中止执行死刑的时期。“福尔曼案”给一般民众的错觉是,联邦最高法院要判决死刑本身违宪。事实上,在该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只是判决死刑适用的方式和方法违宪,并未直接判决死刑本身违宪。“福尔曼案”导致的结果之一是美国37个州为了符合该案的判决精神,开始修订各自的死刑法律,使得死刑判决的方法、程序和执行过程更加合理化、人性化。然而四年之后的1976年,联邦最高法院在“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以7比2的票数,支持了对格雷格的死刑。该案标志着美国又恢复了死刑。该案判决认为,修订后的佐治亚州死刑法律符合宪法第八修正案的要求,对杀人犯判处死刑的关键是不得滥用死刑。自二战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很少执行死刑。自1963年至2001年,美国联邦政府甚至有38年未执行过一例死刑,只是1995年俄克拉何马州大爆炸使168人丧生,凶手麦克维最终在2001年6月11日被执行死刑。有数据表明,上一次联邦判决执行死刑是2003年,截至目前至少有60人在死刑的名单上等待处决。从全美来说,执行死刑人数也在逐年降低。从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恢复死刑制度到现在,43年间全美共有1499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平均每年约35人,有1323人采取注射死刑。进入21世纪以来,不仅联邦层面停止了死刑执行,越来越多的州也废止了死刑,州每年执行死刑的数量逐渐下降,从1999年顶峰时的98人下降到2018年的25人。美国对死刑的判决非常谨慎,对罪犯从审判到执行死刑,时间平均长达9年。1998年至2018年,美国死刑判决总数为2631例,最终被执行1058人,占判决总数的40%。近年来,全美死刑执行数量偏少,除了死刑犯本身人数下降、行政拖拉、死刑程序漫长、司法扯皮之外,美国的废除死刑运动导致死刑执行难度加大。
美国废除死刑运动
美国废除死刑运动肇始于欧洲的思想啟蒙运动。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废除死刑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是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了完整的废除死刑理论,对美国政治精英影响较大。建国伊始,美国的废除死刑运动就已形成。《独立宣言》签字者之一、宾夕法尼亚州革命领导人本杰明·拉什被认为是美国本土第一个提出废除死刑的人。他主张刑罚与所犯罪行相称,慎用死刑刑罚。他的思想在当时传播很广,对后世影响较大。1836年,马萨诸塞州议会率先提出废除死刑。1846年,密西根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只保留了叛国罪可以执行死刑)。自此之后,1852年的罗德岛、1853年的威斯康星州、1872的艾奥瓦州相继废除了死刑……美国北方州废除死刑运动同欧洲的废除死刑运动是同步进行的。但相比较北方,美国南方州为了震慑黑奴,依旧保留了死刑,奴隶制度使得美国南北各州对死刑态度有明显的不同。截至2019年7月,美国已经有21个州废除了死刑。 美国废除死刑运动主张的理由在于:一是死刑并不能阻止或震慑犯罪。美国死刑信息中心的一个研究表示,88%的犯罪学家认为,死刑并不是一种有效威慑方式。二是死刑冤假错案的损失难以挽回。例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本杰明·利布曼教授曾发布一份报告认为,1973~1995年共有4578人判处死刑,但是其中68%存在严重的错判,82%被上诉法院认为适用死刑不当,而7%的死刑犯最终被宣判无罪。三是死刑制度容易触发种族仇恨。非洲裔人种仅占美国人口13%左右,却在被处决比例中超过1/3。人权人士还注意到在判处死刑犯时存在种族差异,认为黑人男性通常会被不成比例地判处死刑。华盛顿大学凯瑟琳·贝克特教授在2014年的实证研究显示,在相似的案件中,华盛顿州的陪审员建议对黑人被告人适用死刑的可能性比对白人被告人的可能性高出三倍。四是死刑制度不人道,执行手段过于“残酷”。目前美国执行死刑的手段是注射。尽管有学者提出注射手段依旧不人道,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在2008年的“巴泽诉里斯案”和2015年的“格罗斯普诉格洛施案”中的判决明确说明,注射执行死刑符合宪法规定。五是宗教道德因素。美国废除死刑运动活动家认为,死刑违背了宗教所提倡的“善”与“宽容”等精神。近年来,罗马教皇方济各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倡导废除死刑,希望各国政府达成全面废除死刑协议。美国废除死刑的宗教势力也积极呼应罗马教皇的主张。
总体而言,在废除死刑运动的影响下,美国执行死刑的约束越来越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死刑执行标准也越来越严格。200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州案”中,判决对有智障的死刑犯不再执行死刑;200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罗珀诉西蒙斯案”中,判决对犯罪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死刑犯不再执行死刑。200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案”中,以5比4的票数判决,对强奸儿童并未致受害人死亡的罪犯不应执行死刑。该案确立了一个原则,罪犯是否致人死亡,成为是否适用死刑的一个标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死刑解释上偏好适用宪法第八修正案“残忍与异常的刑罚”条款,严格适用死刑这个极端刑罚,它的主要标准是“与时俱进的文明标准”和“举国一致的共识”。事实上,这样的标准操作难度非常大,是否废除死刑制度最终还是看美国的民意。
死刑:特朗普手中的一张竞选王牌
特朗普决定执行联邦死刑,动机并不单纯,赢得2020年总统大选是他最大的考量。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美国“文化战争”的主要议题之一。特朗普深谙死刑议题是在总统大选时期最好的“楔子议题”之一,不仅能够凝聚传统的共和党保守派阵营,而且还可以分化民主党阵营,特别能吸引南方州支持死刑的民主党选民。美国总统特朗普早在2015年就开始呼吁恢复执行死刑,他认为“死刑是一种威慑”,并且承诺就任之后在全美恢复死刑执行。然而,特朗普第一个任期即将结束,他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已经中止16年的联邦死刑制度执行依旧遥遥无期。
死刑议题具有强大的“吸票”功能。几十年来,美国选民对死刑的态度也处在不停变化中。皮尤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在1996年还接近80%,但是到2016年已降至20年來的低点。当时,只有不到50%的美国人赞成对于被判谋杀罪的犯人适用死刑。不过,皮尤研究中心发现,2018年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回升至54%。对特朗普来说,恢复联邦死刑执行是他手中的一张竞选王牌。过去20年来,共和党人对死刑的支持率一直稳定在80%左右,民主党人对死刑的支持率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71%下降到现在的35%。死刑问题演变为分裂美国、造成两党政治极化的一个议题。
特朗普一直在塑造敢于打击犯罪的硬汉形象,死刑是他所需要的一种霹雳手段,他要依靠严苛的死刑制度来解决美国的枪支泛滥、毒品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2018年,匹兹堡枪击事件导致11人丧生,特朗普当即表示将推动恢复死刑制度。为了维持较高的支持率,特朗普打算首先将死刑应用到谋杀儿童的罪犯身上,借此获得更大的政治影响力。在政治布局上,特朗普任命了一些支持死刑的检察官和法官。更为重要的是,他向美国联邦最法院输送了两名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和卡瓦诺。戈萨奇的表现令保守派很满意,在“达维拉诉戴维斯案”和“麦克威廉斯诉邓恩案”中他已经表现出联邦死刑制度不容挑战的态度,而卡瓦诺在提名过程中也清晰表达出支持现行的联邦死刑制度的意愿。特朗普和保守派非常得意,因为他们相信,在保守势力占优势的联邦最高法院推翻联邦死刑制度难于上青天!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文化战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