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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2日,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彭真同志百年诞辰纪念日。我们以崇敬的心情,深切缅怀这位德高望重、功勋卓著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
彭真于1902年10月12日出生在山西曲沃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原名傅懋恭。他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1924年至1929年,他先后在太原、石家庄、天津、唐山等地从事革命活动,曾任中共太原支部书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地委书记,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长,中共天津市委书记,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在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领导了北方地区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大革命失败后,在白色恐怖的严酷环境中,他深入工人群众,坚持斗争。1929年由于叛徒出卖,他在天津被捕,遭受酷刑摧残,但坚贞不屈。他在狱中秘密组织党支部,任书记,组织被捕同志同敌人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1935年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北方局代表、组织部部长,支持刘少奇同志提出的白区工作基本方针和策略原则,为恢复和发展北方地区党的组织,巩固和发展"一二·九"爱国运动的胜利成果,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开创白区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参与部署党在北方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8年他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同聂荣臻等同志一起,为发展、巩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和基本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提出并实施了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武装建设以及土地、经济、劳动、金融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晋察冀边区因而被党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1941年他在延安,任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城市工作部部长,参加领导了延安整风运动,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把全党思想统一到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上来,在全党确立毛泽东思想的领导地位,为培养党的领导骨干,为开展敌占区、国统区党的地下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1945年在党的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实现党的七大作出的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他出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在矛盾错综复杂、形势变化急剧的情况下,严肃执行中央、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的决定、指示、命令,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进攻,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迅速扩大部队,建立根据地,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1947年他回到中央,先后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1948年12月,兼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建国初,他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后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从1954年起,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在党的八大和八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央书记处协助邓小平同志负总责。建国后他一直兼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从1951年起任北京市市长,直至1966年5月。建国后的十七年中,他作为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成员,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政法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工作、思想理论工作、科学教育文化工作、外事工作,以及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呕心沥血,作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被关进监狱。1979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为他平反。恢复工作后,1979年9月他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后连任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79年6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新的历史时期,他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拨乱反正,确立和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
他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分管政法战线的工作,对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和健全政法战线的机构、制度和队伍,作出了卓越贡献。1980年他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主持了宪法修改工作。1979年以来,他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机构、民事、刑事、诉讼程序、经济、涉外等方面的基本的重要法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0年,他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统一领导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从而保证了"两案"审判的巨大成功。
1988年他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之后,仍然关心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坚决支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工作。并不顾年事已高,仍然以全部精力读书、看报,阅读文件,外出调查研究,认真地向中央提出多方面的建议。其主要著作收入《彭真文选》。1997年4月26日,他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改革开放时的彭真同志
抗日战争时期的彭真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