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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投资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与监督机构分工不明确
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工程质量与监督机构视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这就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造成了以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以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步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二)工程主监人员不固定,质量监督管理失去控制
工程实行验监分离后,监督员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太大。工程谁来监督,谁来抽查,谁来验收,人员不固定,主监员不明确。出了问题监督员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该工程监督资料无具体责任人统筹管理,工程结束时不是少抽测资料,就是少抽检资料,监督报告谁都不想写,去现场检查时各人都抱着工程是大家的事,有了荣辱也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心就不是怎么强了。试想想,监督工程和医生给病人看病一样,没听说过一个病人有许多医生不定期的诊治(会诊的除外),有了主治医生,对病人的病情比较了解,病治好了,医生也光荣。质量监督也是这样,大家都去管理的后果是大家都不管理、都管理不好,最终工程在不负责的监督中完工了,一定程度上必然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三)质监员对工程进展没有实行全面控制,导致许多质量通病连续发生
施工单位只对隐蔽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验收进行申报,不利于监督站全面掌握工程隋况。实际上,工程上许多质量通病的发生都是由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马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他们思想上认为(一般监督机构也是这么做的):只要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其他部位质量监督站也不会来检查的,即使检查也不会认真的。我们在巡查中发现,上午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下午再去工地巡查,发现现场基本无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监理也基本旁站不到位,上午提出的问题多数未整改到位,现场钢筋践踏严重移位变形,混凝土配合比随心所欲,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板厚度不够等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毛病比比皆是。假如按常规频率巡查的话,我们肯定看不到这些问题,等到我们例行巡查时,质量隐患已经存在了,已经是不好更改了,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了。施工单位总是在和我们玩捉迷藏游戏。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主张
(一)抓好源头监督,严把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关
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的注册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向监督机构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资料。监督机构通过对文件资料的审查,体现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深度的延伸,具有前瞻性和把关的严格性,有利于促进建设各方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提高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意识,确保工程建设能够依法有序进行。建设单位凭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证,也是在制度上体现和保证了政府对工程的强制监督。
(二)从管理者做起,牢固材立质最意识
企业管理者对工程质量要有足够的意识,并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最管理体系,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的四项原则,即:客户的要求是确定业务质量的标准,建屯质量保证体系的目的在于预防。工作的最高标准就是“零缺陷”。不符合要求的代价是用返工而发生的额外成本衡量的。从中可以看到,质量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一系列变化的条件下,业主的要求愈加复杂和多样化,并对工程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此引发着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方式的变化。企业管理者应以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为中心,将质量效益寓于管理活动之中,建设质量文化,实施科学的领导和管理。同时,企业管理者更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将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和改进当作长期和首要的任务。
(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的有效性,权威性,作为监督机构应与时俱进,不断进取,有效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没有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性,也不能够体现政府在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权威性。随着建筑业形势的日新月异,各种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出现,监管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建设生产方式日趋多样,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些现实,对监督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提出迫切要求。监督机构应树立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新时期工程管理特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工作实践中,能够做到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解决工程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充分体现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四)明确监督工作在质量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从大的概念上讲,應该是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的总称,而不应简单地只理解为对施工阶段的监督,更不应理解为仅仅是在现场检查质量甚至控制质量。目前,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执行上,因此,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其职能尚未完全覆盖上述所有的环节。与此同时,不同环节的监管中也存在着职能重叠、资源浪费的现象。所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注意整合分布在甚至是散落在不同内设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资源,明确牵头负责单位,从而形成互相联动、监管有效的质量监督链。实施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督将是一个迫切的任务,比如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督,其技术风险的监督是重要的内容,而这一内容除了施工阶段的监督外,首先就应该体现在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应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能部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郭汉丁.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周萌萌,黄鑫雄. 谈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J].工程质量,2008,(5).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投资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与监督机构分工不明确
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工程质量与监督机构视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这就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造成了以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以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步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二)工程主监人员不固定,质量监督管理失去控制
工程实行验监分离后,监督员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太大。工程谁来监督,谁来抽查,谁来验收,人员不固定,主监员不明确。出了问题监督员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该工程监督资料无具体责任人统筹管理,工程结束时不是少抽测资料,就是少抽检资料,监督报告谁都不想写,去现场检查时各人都抱着工程是大家的事,有了荣辱也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心就不是怎么强了。试想想,监督工程和医生给病人看病一样,没听说过一个病人有许多医生不定期的诊治(会诊的除外),有了主治医生,对病人的病情比较了解,病治好了,医生也光荣。质量监督也是这样,大家都去管理的后果是大家都不管理、都管理不好,最终工程在不负责的监督中完工了,一定程度上必然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三)质监员对工程进展没有实行全面控制,导致许多质量通病连续发生
施工单位只对隐蔽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验收进行申报,不利于监督站全面掌握工程隋况。实际上,工程上许多质量通病的发生都是由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马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他们思想上认为(一般监督机构也是这么做的):只要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其他部位质量监督站也不会来检查的,即使检查也不会认真的。我们在巡查中发现,上午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下午再去工地巡查,发现现场基本无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监理也基本旁站不到位,上午提出的问题多数未整改到位,现场钢筋践踏严重移位变形,混凝土配合比随心所欲,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板厚度不够等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毛病比比皆是。假如按常规频率巡查的话,我们肯定看不到这些问题,等到我们例行巡查时,质量隐患已经存在了,已经是不好更改了,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了。施工单位总是在和我们玩捉迷藏游戏。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主张
(一)抓好源头监督,严把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关
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的注册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向监督机构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资料。监督机构通过对文件资料的审查,体现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深度的延伸,具有前瞻性和把关的严格性,有利于促进建设各方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提高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意识,确保工程建设能够依法有序进行。建设单位凭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证,也是在制度上体现和保证了政府对工程的强制监督。
(二)从管理者做起,牢固材立质最意识
企业管理者对工程质量要有足够的意识,并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最管理体系,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的四项原则,即:客户的要求是确定业务质量的标准,建屯质量保证体系的目的在于预防。工作的最高标准就是“零缺陷”。不符合要求的代价是用返工而发生的额外成本衡量的。从中可以看到,质量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一系列变化的条件下,业主的要求愈加复杂和多样化,并对工程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此引发着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方式的变化。企业管理者应以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为中心,将质量效益寓于管理活动之中,建设质量文化,实施科学的领导和管理。同时,企业管理者更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将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和改进当作长期和首要的任务。
(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的有效性,权威性,作为监督机构应与时俱进,不断进取,有效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没有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性,也不能够体现政府在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权威性。随着建筑业形势的日新月异,各种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出现,监管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建设生产方式日趋多样,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些现实,对监督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提出迫切要求。监督机构应树立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新时期工程管理特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工作实践中,能够做到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解决工程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充分体现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四)明确监督工作在质量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从大的概念上讲,應该是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的总称,而不应简单地只理解为对施工阶段的监督,更不应理解为仅仅是在现场检查质量甚至控制质量。目前,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执行上,因此,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其职能尚未完全覆盖上述所有的环节。与此同时,不同环节的监管中也存在着职能重叠、资源浪费的现象。所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注意整合分布在甚至是散落在不同内设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资源,明确牵头负责单位,从而形成互相联动、监管有效的质量监督链。实施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督将是一个迫切的任务,比如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督,其技术风险的监督是重要的内容,而这一内容除了施工阶段的监督外,首先就应该体现在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应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能部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郭汉丁.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周萌萌,黄鑫雄. 谈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J].工程质量,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