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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同为衡量地区经济总量和反映经济运行成果的宏观经济指标,二者之间关系密切,但是存在着发展不一致的问题,本文着眼于地区生产总值(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联动关系。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利用相关关系,弹性系数和比例系数对山东省GDP与税收收入进行探索,分析二者变化趋势以及弹性关系。
一、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
GDP和税收收入在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异同,我们认为,GDP和税收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交集,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本文在采用弹性系数法对两者之间的联动关系做了实证分析。
二、山东省GDP与税收收入的联动关系
(一)比例系数法
指税收收入相当于GDP的比例,被称为宏观税负,可作为相关部门判断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依据。从比例关系上看,“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税收收入与GDP总量之间的比例总体较为稳定,年平均比例系数为13.7%,2016年最低占比12.6%。
(二)弹性系数法
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
当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0时称为缺乏弹性;当税收收入系数等于1.0时称为单一弹性;当税收收入弹性系数大于1.0时称为富有弹性。税收收入和GDP的弹性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其中分子和分母均为现价增速:
其公式为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量/税收收入总量)/( GDP增量/ GDP )×100%。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增长百分比/增加值增长百分比。
2011年-2012年,山东省税收收入与GDP之间弹性始终大于1,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速明显快于GDP;2013年-2015年小于1,说明缺乏弹性;2016年为2,富有弹性,税收收入与GDP现价增速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948,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表明税收收入与GDP虽然在增速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在年度间的总体趋势上较为同步。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税收和GDP的对比分析,得出结论GDP增长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两者不能简单地比较,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应作具体分析。
(一)核算范围和税收口径不一致导致二者差异
在经济学意义上,GDP和税收收入存在着因果关系,经济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础,但影响税收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是各税种对应税基的增长。由于GDP与各税种的税基增长速度不一致,GDP的增长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与税收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具体来讲,以销售额或销售量为税基的税种与GDP一般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一些税种与GDP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但相关度比较小,如企业所得税,其税基是企业的利润,与经济发展的质量密切相关,但其增速与GDP增速的关联度很小; 当反映主要税种税基的经济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建筑业、贸易业的销售额,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等的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时,税收的增长速度就会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二)税收收入与产业增加值、行业增加值相关程度更高
GDP的增长结构与税收的来源结构并不直接对应 经济增长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产业结构, GDP由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GDP增长速度是三次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作为我国税收主体税种的流转税主要来源于第二和第三产业,来源于第一产业的税收比重较小。GDP增长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的差异造成了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并不直接对应。税制改革及统计口径等原因,都会造成经济与税收增长不同步。如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对行业税收的影响较大,导致二者的不同步,经济学界一般认为,弹性系数在0.8-1.2为合理区间。合理的税收比例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税收收入易受到政策性和一次性因素的影响
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税制税率以及征管力度等因素的变化,导致税收收入与GDP的比例关系也存在着一定幅度的波动。税收收入更具有政策性和制度性特征,增加值核算则更多反映了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这使得两者之中税收收入更具政策敏感性,而增加值更具稳定性和滞后性。由于税收收入易受到征收周期、征收力度和税率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政策性因素和一次性因素的变化会造成税收收入产生较大波动,而增加值却保持相对稳定。当财政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发生调整时,将会成为税收收入和增加值增速波动运行不可忽视的因素。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现行营业税納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不仅能为企业减负,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减税降负效应,提升了经济综合实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作者单位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一、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
GDP和税收收入在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异同,我们认为,GDP和税收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交集,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本文在采用弹性系数法对两者之间的联动关系做了实证分析。
二、山东省GDP与税收收入的联动关系
(一)比例系数法
指税收收入相当于GDP的比例,被称为宏观税负,可作为相关部门判断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依据。从比例关系上看,“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税收收入与GDP总量之间的比例总体较为稳定,年平均比例系数为13.7%,2016年最低占比12.6%。
(二)弹性系数法
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
当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0时称为缺乏弹性;当税收收入系数等于1.0时称为单一弹性;当税收收入弹性系数大于1.0时称为富有弹性。税收收入和GDP的弹性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其中分子和分母均为现价增速:
其公式为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量/税收收入总量)/( GDP增量/ GDP )×100%。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增长百分比/增加值增长百分比。
2011年-2012年,山东省税收收入与GDP之间弹性始终大于1,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速明显快于GDP;2013年-2015年小于1,说明缺乏弹性;2016年为2,富有弹性,税收收入与GDP现价增速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948,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表明税收收入与GDP虽然在增速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在年度间的总体趋势上较为同步。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税收和GDP的对比分析,得出结论GDP增长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两者不能简单地比较,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应作具体分析。
(一)核算范围和税收口径不一致导致二者差异
在经济学意义上,GDP和税收收入存在着因果关系,经济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础,但影响税收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是各税种对应税基的增长。由于GDP与各税种的税基增长速度不一致,GDP的增长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与税收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具体来讲,以销售额或销售量为税基的税种与GDP一般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一些税种与GDP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但相关度比较小,如企业所得税,其税基是企业的利润,与经济发展的质量密切相关,但其增速与GDP增速的关联度很小; 当反映主要税种税基的经济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建筑业、贸易业的销售额,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等的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时,税收的增长速度就会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二)税收收入与产业增加值、行业增加值相关程度更高
GDP的增长结构与税收的来源结构并不直接对应 经济增长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产业结构, GDP由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GDP增长速度是三次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作为我国税收主体税种的流转税主要来源于第二和第三产业,来源于第一产业的税收比重较小。GDP增长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的差异造成了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并不直接对应。税制改革及统计口径等原因,都会造成经济与税收增长不同步。如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对行业税收的影响较大,导致二者的不同步,经济学界一般认为,弹性系数在0.8-1.2为合理区间。合理的税收比例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税收收入易受到政策性和一次性因素的影响
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税制税率以及征管力度等因素的变化,导致税收收入与GDP的比例关系也存在着一定幅度的波动。税收收入更具有政策性和制度性特征,增加值核算则更多反映了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果,这使得两者之中税收收入更具政策敏感性,而增加值更具稳定性和滞后性。由于税收收入易受到征收周期、征收力度和税率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政策性因素和一次性因素的变化会造成税收收入产生较大波动,而增加值却保持相对稳定。当财政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发生调整时,将会成为税收收入和增加值增速波动运行不可忽视的因素。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现行营业税納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不仅能为企业减负,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减税降负效应,提升了经济综合实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作者单位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