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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然建成,书面上的法需要变成行动中的法,法律规则及其体系的目标需要实现,于是,法律实施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并由此而形成新的学术研究领域,就有了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法律实施学的构建以法律社会工程论、法律过程论以及对形式主义法学的扬弃为理论基础,以法律实施为对象,围绕守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四个方面分层次展开研究,从而构建起完整而富有逻辑性的学术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