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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金融业进入了一个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4家AMC已经运作6年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的就是AMC现存的治理机制包括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等,存在着严重缺陷,由此而来的则是责权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为此,在向商业化转型过程中,AMC如何尽快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已是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分析。
本文的目的在于从AMC行业特征出发,分析其公司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内部制衡机制、管理控制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改进公司治理机制的措施和建议,以期能够为AMC向商业转型过程中改进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分析框架。
二、公司治理机制经济学内涵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狭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功能、结构和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主要涉及如何控制风险与收益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问题(Blair,1995)。对公司治理机制问题的认识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的分析。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在信息不对称和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行为必然会产生冲突(Berle and Means,1932; Fama and Jensen,1983)。随着委托代理关系期限的延长,委托人观察和甄别代理人行为的机会不断增加,代理人隐匿信息的成本相应提高,委托人识别信息的成本则相应降低,这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Rubinstein and Yaari,1983)。
实际上,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所面临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如何协调、解决公司中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以维护各方正当利益并促使企业发展。具体来说,西方主要有两种比较成熟的公司治理机制。一种是美英“市场控制”式,强调市场竞争力和运用股票期权、市场兼并收购、劳务市场经理人流动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手段;另一种是德日“内部控制”式,注重大股东、监事会和精神激励的作用。两种机制各有所长,有些经济学家认为美英式具有很多优点(Fama and Jensen,1983;Easterbrook and Fischel,1991;Ramano,1993);另一些人则认为德日式更加值得借鉴(Roe,1993; Charkham,1994; Shleifer and Vishny,1997)。国内学者对公司治理机制问题也作了一定的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企业控制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控制权行政配置”与“内部人控制”共存(黄群惠,2000)。公司高级管理人士年度货币收入偏低,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显著正相关(魏刚,2000)。
同样地,具体到国有商业银行和AMC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路径和方向上,许多学者认为,面对中国银行业高度集中和国有银行垄断低效率的现状,应该尽快放松行业准入制度,引入各类投资主体,形成行业多元化的格局(于良春、鞠源,1999;易纲、赵先信,2001;林毅夫、李永军,2001),也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有效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就是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单一,以行业结构为突破口的改革难免会导致经济震荡,所以要坚决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优化银行的股东结构(张旭阳,2001;刘伟、黄桂田,2002)。AMC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张敏锋,黄利森,2005)。在披露信息的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方面AMC也存在着问题,尚停留在“为形式上的免责而披露”(华金秋,2004)。提高AMC对处置收益的分享比例是防范道德风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徐懿,蒲勇健,2005)。应将AMC定位于官办民营的长期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孙洪庆,2006)。
三、AMC公司治理机制中存在问题
AMC成立之初,浓郁的政策性决定了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文化、理念、意识及效率均不能满足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化运作,其组织形式、治理结构以及发展方向完全取决于政府意愿,仍采取“官办官营”的形式,沿用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体制和管理方法,是典型的非企业型公司,没有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
从当前AMC的内部制衡机制建设情况来看,其产权结构仍表现为一元化的特征,这也就决定其很难摆脱行政干预,暗示着存在一种与生俱来的独断性。在现有的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下,AMC的委托——代理关系仅体现代理人代表国家行使资产处置和管理的权力,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由代理人单方面掌握,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进而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具体而言,由于这种明显的政策性取向,AMC一直没有形成内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许多监督管理职能流于形式,特别是信息反馈也不及时,长期缺乏成本——收益硬约束,难以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从根本上没有融入市场竞争环境之中。另外, AMC公司治理涉及党委事宜,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紧密联系,如何改善党组织在AMC中的工作方式也成为当前治理机制改革的难点问题。
可以说,AMC现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尚未建立起适应商业化转型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AMC对经理层激励约束的方式主要是以控制权收益为主,合同收益占次要地位,处于经济激励滞后于行政激励的现状。经理层多数不敢创新,注重的是如何保住职位,获取既得利益;对于员工的激励也是沿用传统体系,将福利、待遇、住房、用车等均与相应的职务挂钩,同工作业绩关系不大。同时,缺乏对部门及个人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实行的激励考核办法也在纸面上或口头上操作,未真正落到实处,没有体现劳动多少和贡献大小,由此也加剧了AMC运作的道德风险,一些人容易通过非正当的渠道获得控制权利益。
从管理控制机制的建设分析,AMC采取总公司——办事处的组织层次,机构设置遍及各地,以行政层次和业务种类为基础形成的纵向等级制和横向部门制结构,不能实现集约化管理和规模效应,不能适应高度竞争和金融自由化环境下的创新要求。这种格局不利于形成较为有效和协调的处置激励和约束,降低了处置效率,也使得内部治理具有相互交错、难以管理的特点,形成委托——代理链过长。主要表现为:技术落后,市场差异程度较小;缺乏统一、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竞争手段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寻租现象严重;内部控制观念存在偏差,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行使监控时职责不明确,人力资源配置不能适应内部控制的要求;没有利用机构网络化优势来加快资产的处置进程。
此外,从信息披露机制方面看,由于委托人虚拟化,没有强烈的信息披露要求,且管理层次较多,加大了信息披露的成本,所以,AMC至今也没有建立、健全一种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会计准则。加之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披露的信息难以保证可靠、公允和公正,最终导致信息披露工作相对滞后。
四、微观理论分析启示:措施及建议
基于上述行业特征对AMC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结合现有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就是AMC治理机制的严重畸形,主要表现在:一是“所在者缺位”;二是“内部人控制”。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根本的还是要推进改革,从体制、机制、管理和制度等方面有规划、有指导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寻求一条充分借鉴国际良好经验又结合我国国情的AMC可持续发展之路(如图示)。
AMC从政策性向商业性过渡,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改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杨子建,2004)。实践证明,这种“国有独资、官办官营”经营是一种低效率、非市场化的模式,应尽快转变为多元化投资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人才优势,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功能作用重新定位,建立起内部制衡机制。只有这样,AMC才会有追逐利润的动力,挑战市场的压力,才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市场主体。一是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实行股份制改造,确保在投资主体分散化的条件下实现AMC专业化管理,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架构,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议事议程,建立良好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包括风险政策、审计稽核、战略发展等各专业委员会,实现有效治理和科学管理,确保AMC向商业化转型过程中形成一个全面且相对独立,并为其有效运行负责的内部机构体系;三是提高经营管理层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将高级管理层人员工作制度化,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建立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理念的人员选聘机制;四是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对于党委在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中的角色定位,应该积极参照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造模式,对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给出明确界限,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AMC是典型的多级委托——代理组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存在代理侵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为此,应设计一个全新的激励约束机制,把经理层和员工的收益与所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业绩、产生效益、承担风险等紧密地联系起来,变隐性收益为显性收益,变行政激励为经济激励,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要对公司经理层淡化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强调收入状况与绩效和贡献大小相挂钩,解决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矛盾。在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上,注重把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强调科学的业绩评价,包括标准和程序。首先,要加大物质激励力度,加快薪酬制度改革,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合理界定人才薪酬并拉大收入差距,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实行差别化待遇,克服平均主义,使收入分配向核心素质倾斜;其次,要拓宽员工的发展渠道,以职位和职称两条线,提出不同类别的发展渠道和发展方向,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专业根据贡献度确定不同的激励办法,使各类人才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展机会;第三,要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的员工业绩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规范合理、形式灵活的适应能力不同层次、不同性质工作岗位的员工考核指标体系,为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准确依据。
加快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业务的垂直化管理和扁平化管理。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是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AMC可以针对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在强化业务部门作用与效能的前提下,从内控系统基本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出发,将部门重新整合,建立高水平的风险预测体系,利用过去的数据和经验找出控制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多种程序和方法予以定期审查控制措施,及时改进信息沟通和知识交流的组织结构。要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职责,采取一系列有组织、制约和调节功能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保证安全与完整。要调动系统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按照专业分工的要求,加强联系和协作,兼顾团队性和重点性,建立起民主化、科学化的业务营运体系。要按照经济区域和业务量的大小进行机构整合,实现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制定科学的决策系统,使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组织结构精简高效,确立有效的业务归属和传递程序,实现内部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职责明确和高效运作。
具体来说,为更好地促使AMC规范化运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加快向商业化转型,应尽快建立公开信息披露机制。一方面,通过向外界公开披露信息,形成舆论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及时发布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处置等方面的准确信息,有助于市场参与者准确评价运营状况,从而推动AMC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与管理信息比较敏感,只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才可以避免种种无谓的猜测和传闻。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塑造AMC良好的市场形象。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研究和分析,将复杂的信息变成表达特定含义的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督和处罚,增强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结论
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AMC经营风险积聚、约束机制弱化和经营绩效落后的根本原因,这一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在内部建立起合理的经营机制,政府、企业与AMC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真正理顺。特别是AMC属于处置不良资产的特殊行业,面临向商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只有尽快推进股份制改革,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约束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合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金融业进入了一个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4家AMC已经运作6年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的就是AMC现存的治理机制包括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等,存在着严重缺陷,由此而来的则是责权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为此,在向商业化转型过程中,AMC如何尽快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已是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分析。
本文的目的在于从AMC行业特征出发,分析其公司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内部制衡机制、管理控制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改进公司治理机制的措施和建议,以期能够为AMC向商业转型过程中改进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分析框架。
二、公司治理机制经济学内涵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狭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功能、结构和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主要涉及如何控制风险与收益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问题(Blair,1995)。对公司治理机制问题的认识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的分析。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在信息不对称和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行为必然会产生冲突(Berle and Means,1932; Fama and Jensen,1983)。随着委托代理关系期限的延长,委托人观察和甄别代理人行为的机会不断增加,代理人隐匿信息的成本相应提高,委托人识别信息的成本则相应降低,这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Rubinstein and Yaari,1983)。
实际上,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所面临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如何协调、解决公司中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以维护各方正当利益并促使企业发展。具体来说,西方主要有两种比较成熟的公司治理机制。一种是美英“市场控制”式,强调市场竞争力和运用股票期权、市场兼并收购、劳务市场经理人流动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手段;另一种是德日“内部控制”式,注重大股东、监事会和精神激励的作用。两种机制各有所长,有些经济学家认为美英式具有很多优点(Fama and Jensen,1983;Easterbrook and Fischel,1991;Ramano,1993);另一些人则认为德日式更加值得借鉴(Roe,1993; Charkham,1994; Shleifer and Vishny,1997)。国内学者对公司治理机制问题也作了一定的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企业控制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控制权行政配置”与“内部人控制”共存(黄群惠,2000)。公司高级管理人士年度货币收入偏低,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显著正相关(魏刚,2000)。
同样地,具体到国有商业银行和AMC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路径和方向上,许多学者认为,面对中国银行业高度集中和国有银行垄断低效率的现状,应该尽快放松行业准入制度,引入各类投资主体,形成行业多元化的格局(于良春、鞠源,1999;易纲、赵先信,2001;林毅夫、李永军,2001),也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有效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就是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单一,以行业结构为突破口的改革难免会导致经济震荡,所以要坚决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优化银行的股东结构(张旭阳,2001;刘伟、黄桂田,2002)。AMC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张敏锋,黄利森,2005)。在披露信息的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方面AMC也存在着问题,尚停留在“为形式上的免责而披露”(华金秋,2004)。提高AMC对处置收益的分享比例是防范道德风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徐懿,蒲勇健,2005)。应将AMC定位于官办民营的长期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孙洪庆,2006)。
三、AMC公司治理机制中存在问题
AMC成立之初,浓郁的政策性决定了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文化、理念、意识及效率均不能满足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化运作,其组织形式、治理结构以及发展方向完全取决于政府意愿,仍采取“官办官营”的形式,沿用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体制和管理方法,是典型的非企业型公司,没有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
从当前AMC的内部制衡机制建设情况来看,其产权结构仍表现为一元化的特征,这也就决定其很难摆脱行政干预,暗示着存在一种与生俱来的独断性。在现有的体制和公司治理机制下,AMC的委托——代理关系仅体现代理人代表国家行使资产处置和管理的权力,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由代理人单方面掌握,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进而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具体而言,由于这种明显的政策性取向,AMC一直没有形成内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许多监督管理职能流于形式,特别是信息反馈也不及时,长期缺乏成本——收益硬约束,难以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从根本上没有融入市场竞争环境之中。另外, AMC公司治理涉及党委事宜,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紧密联系,如何改善党组织在AMC中的工作方式也成为当前治理机制改革的难点问题。
可以说,AMC现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尚未建立起适应商业化转型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AMC对经理层激励约束的方式主要是以控制权收益为主,合同收益占次要地位,处于经济激励滞后于行政激励的现状。经理层多数不敢创新,注重的是如何保住职位,获取既得利益;对于员工的激励也是沿用传统体系,将福利、待遇、住房、用车等均与相应的职务挂钩,同工作业绩关系不大。同时,缺乏对部门及个人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实行的激励考核办法也在纸面上或口头上操作,未真正落到实处,没有体现劳动多少和贡献大小,由此也加剧了AMC运作的道德风险,一些人容易通过非正当的渠道获得控制权利益。
从管理控制机制的建设分析,AMC采取总公司——办事处的组织层次,机构设置遍及各地,以行政层次和业务种类为基础形成的纵向等级制和横向部门制结构,不能实现集约化管理和规模效应,不能适应高度竞争和金融自由化环境下的创新要求。这种格局不利于形成较为有效和协调的处置激励和约束,降低了处置效率,也使得内部治理具有相互交错、难以管理的特点,形成委托——代理链过长。主要表现为:技术落后,市场差异程度较小;缺乏统一、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竞争手段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寻租现象严重;内部控制观念存在偏差,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行使监控时职责不明确,人力资源配置不能适应内部控制的要求;没有利用机构网络化优势来加快资产的处置进程。
此外,从信息披露机制方面看,由于委托人虚拟化,没有强烈的信息披露要求,且管理层次较多,加大了信息披露的成本,所以,AMC至今也没有建立、健全一种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会计准则。加之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披露的信息难以保证可靠、公允和公正,最终导致信息披露工作相对滞后。
四、微观理论分析启示:措施及建议
基于上述行业特征对AMC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结合现有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就是AMC治理机制的严重畸形,主要表现在:一是“所在者缺位”;二是“内部人控制”。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根本的还是要推进改革,从体制、机制、管理和制度等方面有规划、有指导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寻求一条充分借鉴国际良好经验又结合我国国情的AMC可持续发展之路(如图示)。
AMC从政策性向商业性过渡,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改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杨子建,2004)。实践证明,这种“国有独资、官办官营”经营是一种低效率、非市场化的模式,应尽快转变为多元化投资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人才优势,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功能作用重新定位,建立起内部制衡机制。只有这样,AMC才会有追逐利润的动力,挑战市场的压力,才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市场主体。一是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实行股份制改造,确保在投资主体分散化的条件下实现AMC专业化管理,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架构,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议事议程,建立良好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包括风险政策、审计稽核、战略发展等各专业委员会,实现有效治理和科学管理,确保AMC向商业化转型过程中形成一个全面且相对独立,并为其有效运行负责的内部机构体系;三是提高经营管理层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将高级管理层人员工作制度化,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建立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理念的人员选聘机制;四是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对于党委在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中的角色定位,应该积极参照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造模式,对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给出明确界限,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AMC是典型的多级委托——代理组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存在代理侵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为此,应设计一个全新的激励约束机制,把经理层和员工的收益与所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业绩、产生效益、承担风险等紧密地联系起来,变隐性收益为显性收益,变行政激励为经济激励,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要对公司经理层淡化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强调收入状况与绩效和贡献大小相挂钩,解决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矛盾。在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上,注重把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强调科学的业绩评价,包括标准和程序。首先,要加大物质激励力度,加快薪酬制度改革,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合理界定人才薪酬并拉大收入差距,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实行差别化待遇,克服平均主义,使收入分配向核心素质倾斜;其次,要拓宽员工的发展渠道,以职位和职称两条线,提出不同类别的发展渠道和发展方向,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专业根据贡献度确定不同的激励办法,使各类人才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展机会;第三,要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的员工业绩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规范合理、形式灵活的适应能力不同层次、不同性质工作岗位的员工考核指标体系,为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准确依据。
加快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业务的垂直化管理和扁平化管理。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是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AMC可以针对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在强化业务部门作用与效能的前提下,从内控系统基本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出发,将部门重新整合,建立高水平的风险预测体系,利用过去的数据和经验找出控制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多种程序和方法予以定期审查控制措施,及时改进信息沟通和知识交流的组织结构。要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职责,采取一系列有组织、制约和调节功能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保证安全与完整。要调动系统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按照专业分工的要求,加强联系和协作,兼顾团队性和重点性,建立起民主化、科学化的业务营运体系。要按照经济区域和业务量的大小进行机构整合,实现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制定科学的决策系统,使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组织结构精简高效,确立有效的业务归属和传递程序,实现内部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职责明确和高效运作。
具体来说,为更好地促使AMC规范化运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加快向商业化转型,应尽快建立公开信息披露机制。一方面,通过向外界公开披露信息,形成舆论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及时发布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处置等方面的准确信息,有助于市场参与者准确评价运营状况,从而推动AMC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与管理信息比较敏感,只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才可以避免种种无谓的猜测和传闻。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塑造AMC良好的市场形象。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研究和分析,将复杂的信息变成表达特定含义的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督和处罚,增强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结论
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AMC经营风险积聚、约束机制弱化和经营绩效落后的根本原因,这一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在内部建立起合理的经营机制,政府、企业与AMC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真正理顺。特别是AMC属于处置不良资产的特殊行业,面临向商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只有尽快推进股份制改革,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约束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合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