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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优先保障人类生存权的基础上来考虑动物的福利,人类在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尽量保障动物的福利。保障动物福利并非只是从道德的高度进行考量,其实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被人类每天摄取胆汁,居然还会“很舒服”,你见过这样的动物吗?或许我们很多人都没有见过,中国中医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却见过这样的动物。2012年2月16日,房书亭在“活熊取胆”企业归真堂的媒体说明会上发表了一通令人惊叹的言论:“我实地考查过,我看不出熊有什么异样,而且还很舒服。取胆汁不妨碍吃,熊们甚至可以吃到喜欢的蜂蜜牛奶。取完胆汁就去痛痛快快玩啦!”
被取胆汁的活熊“很舒服”的言论一出,世人皆惊,反对声不绝于耳,更是引发了人们对动物福利的新一轮大讨论。除了近期争议颇大的“活熊取胆”事件之外,近年还出现了“给活猪注水”、“毒死宠物狗”、“高跟鞋踩猫咪”、“硫酸伤熊”等等动物受虐待的事件,频频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于是,“动物福利”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上,不少人还希望针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
“活熊取胆”其实没有必要
2012年2月1日,证监会公告了一批排队上市企业的名单,“活熊取胆”企业归真堂位列其中,处于“落实反馈意见”阶段。从那时开始,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活熊取胆”事件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反对阵营的“带头大哥”是亚洲动物基金(AAF),民间的一些动物保护组织也纷纷出动,向证监会递交吁请信,阻止归真堂上市。在网络上,网民就“活熊取胆”展开讨论,大多数持反对意见。支持阵营的“带头大哥”则是以房书亭为会长的中国中医药协会,而利益相关企业和媒体也发出支持的声音。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活熊取胆”争论的关键之处是熊胆是不是有疗效,是不是一种非用不可、没有替代物的药。熊胆作为一种中药原料,它和虎骨、冬虫夏草等中药一样多年来备受疗效质疑。现代医学证明,熊胆的确有治病的作用,而不像冬虫夏草那样作用不明而只能作为补品。熊胆的主要成分是熊去氧胆酸,它受到认可的作用主要是溶解胆结石。胆结石主要是胆汁中饱和析出的胆固醇。熊去氧胆酸可以抑制胆固醇在肠道内的重吸收,并降低胆固醇向胆汁中的分泌,从而降低胆汁中胆固醇的饱和度。对于不愿或不能进行手术的胆结石病人,熊去氧胆酸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熊胆是一种较为少见的动物性药材,它被一些谋利者强加出许多“神奇”的效果,并声称它的作用是无可取代的。事实上,熊胆的性价比不高,它的医疗价值被夸大了很多。一些熊胆制药企业宣传熊胆的药效是其他药物难以取代的。事实上,熊胆中的有用成分熊去氧胆酸可以通过工业合成得到。通过合成得到这种药物并不困难,成本也不算太高,售价也比“天然熊胆”药物低。而合成品往往比直接的熊胆制品更有优势,原因很简单,熊胆是成分复杂的混合物,不止含有胆汁酸、胆色素等主要成分,也含有熊经肝脏代谢排出的废物,其中可能会含有有害物质。在天然药物中,熊胆也不是不可替代,不少学者做过相关研究,发现黄芩、野菊花、金银花都能不同程度取代熊胆甚至效果更佳。
动物福利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如果有谁对猫狗拳打脚踢,绝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人很残忍,都会认为他在虐待动物。然而,要不是动物保护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媒体曝光,有多少人会意识到“活熊取胆”者也是在虐待动物呢?更加常见的是,农民对自己饲养的猪牛羊进行鞭打,你会觉得那是在虐待吗?
针对动物和人类相处的过程中可能遭受到的意外痛苦,动物保护人士在100多年前就开始为动物争取福利。动物福利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英国。1822年,英国国会议员理查德·马丁在议会倡议设立草案,认为基于人类的慈善仁慈之心,应当禁止虐待马牛羊。他参与创建了英国反虐待动物协会,这个协会不久被英国王室所认可,被授予“皇家”称号。1965年,英国政府为回应动物福利主义者的要求,委任一个委员会对动物福利进行调查,该委员会认为动物都有渴求“转身、弄干身体、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自由,其后更确立动物福利的“五大自由”:不受饥渴、生活舒适、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无恐惧和悲伤感、随意表达天性。这五大自由已经成了动物福利主义者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
动物福利的提出是和人类文明进程相适应的。在奴隶时代,奴隶主认为奴隶是没有人权的,奴隶可以像动物一样随意被虐待甚至处死,奴隶主并不会因此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和道义上的谴责。后来,这些奴隶被解放了,所有人都有了平等的人权。再后来,人们认识到动物也不能随意处置。动物福利的提出就是要保障动物免遭不必要的折磨和虐待,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比动物福利主义者更进一步的是动物权利主义者,主张动物不仅享有不受虐待的权利,还享有一些精神方面的权利。他们认为,动物应该享有支配自己生活的自主权、一定的精神上的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这样的观念带来的行动是,推广素食主义、抵制动物实验等。这些主张动物权利的人分为三个层次,底线层次的认为不能虐杀动物,进一层次的是对待动物时尽量对它们好一点,最激进的主张是动物与人平等具有各种权利,不能利用和食用动物,甚至不能灭杀农林害虫。
笔者赞成尽量善待动物、不虐待动物,不赞成动物和人一样拥有同等权利,禁止肉食是不可取的,不灭杀农林害虫更是荒谬。对进化到如今的人类来说,肉食是必不可少的食物,缺乏肉食许多人的健康会受到影响,如果为了主张动物福利而禁止食肉,则有些过激了。甚至有动物保护者认为苍蝇、蚊子也不能打死,他们自己可以这样做,但是要求所有人都这样做就有些荒谬了。2009年,奥巴马在电视镜头前拍死了一只苍蝇,许多动物权利主义者对奥巴马表示谴责。
因为人具有人权,就推导出动物具有动物权,显然是忽视了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深受传统习俗的影响,而不仅仅囿于基因的生物本能。于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才具有权利,同时也负有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的义务,不能像动物那样相互之间弱肉强食。反观其他动物,其行为基本遵循自己的生物本能,根本不能成为一种道德主体。一只老虎吃掉一只兔子,我们不能谴责老虎残暴无情,也不能禁止老虎食肉,因为饿了觅食就是老虎的本能。同样,如果把人作为生物圈食物链的一环,也不能谴责人们食肉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动物是一种“物”,不算权利主体。当然,作为有道德情感的人,可以一边食肉一边主张动物的福利。这是道德和情感的需求,是提升人类文明程度的表现,并非“伪君子”的做派。
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不得不牺牲动物的福利。2007年,牛津大学筹建了一个医学研究实验室,无法避免地要进行动物实验。一些动物权利主义者一方面向政府施压,要求关闭实验室;另一方面不时到牛津大学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有人甚至在实验室周围制造爆炸事件,最终英国首相不得不派出军队才平息事件。像牛津大学的医学实验这样对动物的“虐待”是保障人类生存权所必需的,其实没有必要进行反对甚至禁止。在生物教学、基因科学、医药和化妆品的研究中,往往会用动物进行试验,这些动物可能遭受到特别的痛苦甚至死亡。这样的试验是难以替代的,这样的“虐待”也就难以避免。一刀切的动物福利立法无异会减缓新药的研发,增加化妆品的危险性。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开发更加合理的科學方法和先进的试验手段,设计更加合理的试验方案,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和伤亡。
对动物福利立法的现实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在l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中就得到确认。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文件中也包括动物福利条款。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时代,一些国家推出以合理保护和利用动物为目的的动物福利法,除了出于伦理道德建设及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外,促进本国的动物国际贸易或者加强本国的动物产业保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
英国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做了先行者。1800年,英国第一个确保动物免受虐待的立法《牛饵法案》被通过。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目前英国正在修改这部法律。除了1911年通过的动物保护法之外,英国还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这些法律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鼓励养动物的人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
目前,动物福利支持者遍布西方各地,动物福利的理念广为传播,许多国家对动物福利进行了立法。亚洲的新加坡、台湾及香港等地区也先后出台了动物福利的法规。日本1973年曾出台《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1999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法的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由于法律的威慑力以及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日本国内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多少年都没发生过。
按照国外动物福利支持者的分类标准,动物被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近年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出台了一些指导意见,强调了农场动物的福利。這些意见指出,虽然农场动物是供人吃的,但在成为食品之前,它们在饲养和运输过程中,或者因卫生原因遭到宰杀时,其福利都不容忽视。也就是说,要在优先保障人类生存权的基础上来考虑动物的福利,人类在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尽量保障动物的福利。保障动物福利并非只是从道德的高度进行考量,其实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对农场动物福利的重视有现实的好处,可以减少动物疾病的发生率,减少农场主的经济损失;对其他人来说,则可以吃到口感更好的肉食,而且可以减少来自动物的传染病。科学研究表明,发生在人类的流行性传染病有85%来自动物。近年来不断爆发的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都来自于农场动物。如果重视农场动物的福利,让它们住得更宽敞一些,对圈舍定期进行消毒,让它们得到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尽量不要以鞭打等形式虐待它们,定期让它们到野外去“散步”,这些疾病的发生概率就会小得多。
目前,我国对于动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保护野生动物。对于非野生动物,如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表演动物、展览动物、竞技动物都没有相关法律进行保护。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福利法,现实的利益已经受到损害,比较明显的是我国在出口动物产品贸易中已屡次受到有关动物福利壁垒的影响。如前几年由于我国的渔船上没有装海龟逃生装置,危害某些海龟的生息,因此,用这种捕捞技术捕捞的虾类,被禁止输入美国。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出口的动物产品中遭国外退货或销毁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的原因之一就与我国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有关。同样,由于没有动物福利法,我们的科学研究也受到了影响。比如,那些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论文要想拿到国际刊物上发表,就必须出示由“动物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证明该研究符合动物福利的伦理准则。
虽然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正式的动物福利法,但是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2004年12月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对动物实验必须进行伦理审查。2007年12月16日,“中国人道屠宰计划启动仪式”在河南举行,河南省成为中国首个人道屠宰试点省份。在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屏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动物福利法》的建议,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009年9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动物福利立法程序。
人类在友善对待其他动物的同时,也是在不断提升自身的文明程度,令我们所生存的社会环境更加美好。如果人们真能做到对动物的福利关怀,那么人们对同类(包括弱势群体)的福利关怀还会弱化吗?研究还表明,鼓励保护动物可以减少社会犯罪的发生率。美国犯罪学家的研究表明,儿童时期虐待动物与成人后犯罪这二者之间有极大的相关性。一旦随意虐待动物的不良观念在儿童的心灵中扎根,要重新唤起他的爱心,改变暴力对他的影响是很困难的。
在数万年的人类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不断地从野蛮走向文明,人类对待同类和其他动物的态度也越来越友好。或许某一天,科学特别发达了,人类可以人工合成口感很好的肉食,所有的实验都不需要用动物就可以进行了,那时动物福利就可以完善了,人类就可以完全不“虐待”动物了。到了那时,君子也不会因为心里不忍而“远庖厨”了。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
被人类每天摄取胆汁,居然还会“很舒服”,你见过这样的动物吗?或许我们很多人都没有见过,中国中医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却见过这样的动物。2012年2月16日,房书亭在“活熊取胆”企业归真堂的媒体说明会上发表了一通令人惊叹的言论:“我实地考查过,我看不出熊有什么异样,而且还很舒服。取胆汁不妨碍吃,熊们甚至可以吃到喜欢的蜂蜜牛奶。取完胆汁就去痛痛快快玩啦!”
被取胆汁的活熊“很舒服”的言论一出,世人皆惊,反对声不绝于耳,更是引发了人们对动物福利的新一轮大讨论。除了近期争议颇大的“活熊取胆”事件之外,近年还出现了“给活猪注水”、“毒死宠物狗”、“高跟鞋踩猫咪”、“硫酸伤熊”等等动物受虐待的事件,频频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于是,“动物福利”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上,不少人还希望针对“动物福利”进行立法。
“活熊取胆”其实没有必要
2012年2月1日,证监会公告了一批排队上市企业的名单,“活熊取胆”企业归真堂位列其中,处于“落实反馈意见”阶段。从那时开始,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活熊取胆”事件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反对阵营的“带头大哥”是亚洲动物基金(AAF),民间的一些动物保护组织也纷纷出动,向证监会递交吁请信,阻止归真堂上市。在网络上,网民就“活熊取胆”展开讨论,大多数持反对意见。支持阵营的“带头大哥”则是以房书亭为会长的中国中医药协会,而利益相关企业和媒体也发出支持的声音。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活熊取胆”争论的关键之处是熊胆是不是有疗效,是不是一种非用不可、没有替代物的药。熊胆作为一种中药原料,它和虎骨、冬虫夏草等中药一样多年来备受疗效质疑。现代医学证明,熊胆的确有治病的作用,而不像冬虫夏草那样作用不明而只能作为补品。熊胆的主要成分是熊去氧胆酸,它受到认可的作用主要是溶解胆结石。胆结石主要是胆汁中饱和析出的胆固醇。熊去氧胆酸可以抑制胆固醇在肠道内的重吸收,并降低胆固醇向胆汁中的分泌,从而降低胆汁中胆固醇的饱和度。对于不愿或不能进行手术的胆结石病人,熊去氧胆酸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熊胆是一种较为少见的动物性药材,它被一些谋利者强加出许多“神奇”的效果,并声称它的作用是无可取代的。事实上,熊胆的性价比不高,它的医疗价值被夸大了很多。一些熊胆制药企业宣传熊胆的药效是其他药物难以取代的。事实上,熊胆中的有用成分熊去氧胆酸可以通过工业合成得到。通过合成得到这种药物并不困难,成本也不算太高,售价也比“天然熊胆”药物低。而合成品往往比直接的熊胆制品更有优势,原因很简单,熊胆是成分复杂的混合物,不止含有胆汁酸、胆色素等主要成分,也含有熊经肝脏代谢排出的废物,其中可能会含有有害物质。在天然药物中,熊胆也不是不可替代,不少学者做过相关研究,发现黄芩、野菊花、金银花都能不同程度取代熊胆甚至效果更佳。
动物福利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如果有谁对猫狗拳打脚踢,绝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人很残忍,都会认为他在虐待动物。然而,要不是动物保护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媒体曝光,有多少人会意识到“活熊取胆”者也是在虐待动物呢?更加常见的是,农民对自己饲养的猪牛羊进行鞭打,你会觉得那是在虐待吗?
针对动物和人类相处的过程中可能遭受到的意外痛苦,动物保护人士在100多年前就开始为动物争取福利。动物福利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英国。1822年,英国国会议员理查德·马丁在议会倡议设立草案,认为基于人类的慈善仁慈之心,应当禁止虐待马牛羊。他参与创建了英国反虐待动物协会,这个协会不久被英国王室所认可,被授予“皇家”称号。1965年,英国政府为回应动物福利主义者的要求,委任一个委员会对动物福利进行调查,该委员会认为动物都有渴求“转身、弄干身体、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自由,其后更确立动物福利的“五大自由”:不受饥渴、生活舒适、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无恐惧和悲伤感、随意表达天性。这五大自由已经成了动物福利主义者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
动物福利的提出是和人类文明进程相适应的。在奴隶时代,奴隶主认为奴隶是没有人权的,奴隶可以像动物一样随意被虐待甚至处死,奴隶主并不会因此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和道义上的谴责。后来,这些奴隶被解放了,所有人都有了平等的人权。再后来,人们认识到动物也不能随意处置。动物福利的提出就是要保障动物免遭不必要的折磨和虐待,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比动物福利主义者更进一步的是动物权利主义者,主张动物不仅享有不受虐待的权利,还享有一些精神方面的权利。他们认为,动物应该享有支配自己生活的自主权、一定的精神上的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这样的观念带来的行动是,推广素食主义、抵制动物实验等。这些主张动物权利的人分为三个层次,底线层次的认为不能虐杀动物,进一层次的是对待动物时尽量对它们好一点,最激进的主张是动物与人平等具有各种权利,不能利用和食用动物,甚至不能灭杀农林害虫。
笔者赞成尽量善待动物、不虐待动物,不赞成动物和人一样拥有同等权利,禁止肉食是不可取的,不灭杀农林害虫更是荒谬。对进化到如今的人类来说,肉食是必不可少的食物,缺乏肉食许多人的健康会受到影响,如果为了主张动物福利而禁止食肉,则有些过激了。甚至有动物保护者认为苍蝇、蚊子也不能打死,他们自己可以这样做,但是要求所有人都这样做就有些荒谬了。2009年,奥巴马在电视镜头前拍死了一只苍蝇,许多动物权利主义者对奥巴马表示谴责。
因为人具有人权,就推导出动物具有动物权,显然是忽视了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深受传统习俗的影响,而不仅仅囿于基因的生物本能。于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才具有权利,同时也负有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的义务,不能像动物那样相互之间弱肉强食。反观其他动物,其行为基本遵循自己的生物本能,根本不能成为一种道德主体。一只老虎吃掉一只兔子,我们不能谴责老虎残暴无情,也不能禁止老虎食肉,因为饿了觅食就是老虎的本能。同样,如果把人作为生物圈食物链的一环,也不能谴责人们食肉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动物是一种“物”,不算权利主体。当然,作为有道德情感的人,可以一边食肉一边主张动物的福利。这是道德和情感的需求,是提升人类文明程度的表现,并非“伪君子”的做派。
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不得不牺牲动物的福利。2007年,牛津大学筹建了一个医学研究实验室,无法避免地要进行动物实验。一些动物权利主义者一方面向政府施压,要求关闭实验室;另一方面不时到牛津大学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有人甚至在实验室周围制造爆炸事件,最终英国首相不得不派出军队才平息事件。像牛津大学的医学实验这样对动物的“虐待”是保障人类生存权所必需的,其实没有必要进行反对甚至禁止。在生物教学、基因科学、医药和化妆品的研究中,往往会用动物进行试验,这些动物可能遭受到特别的痛苦甚至死亡。这样的试验是难以替代的,这样的“虐待”也就难以避免。一刀切的动物福利立法无异会减缓新药的研发,增加化妆品的危险性。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开发更加合理的科學方法和先进的试验手段,设计更加合理的试验方案,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和伤亡。
对动物福利立法的现实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在l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中就得到确认。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文件中也包括动物福利条款。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时代,一些国家推出以合理保护和利用动物为目的的动物福利法,除了出于伦理道德建设及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外,促进本国的动物国际贸易或者加强本国的动物产业保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
英国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做了先行者。1800年,英国第一个确保动物免受虐待的立法《牛饵法案》被通过。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目前英国正在修改这部法律。除了1911年通过的动物保护法之外,英国还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这些法律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鼓励养动物的人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
目前,动物福利支持者遍布西方各地,动物福利的理念广为传播,许多国家对动物福利进行了立法。亚洲的新加坡、台湾及香港等地区也先后出台了动物福利的法规。日本1973年曾出台《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1999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法的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由于法律的威慑力以及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日本国内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多少年都没发生过。
按照国外动物福利支持者的分类标准,动物被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近年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出台了一些指导意见,强调了农场动物的福利。這些意见指出,虽然农场动物是供人吃的,但在成为食品之前,它们在饲养和运输过程中,或者因卫生原因遭到宰杀时,其福利都不容忽视。也就是说,要在优先保障人类生存权的基础上来考虑动物的福利,人类在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尽量保障动物的福利。保障动物福利并非只是从道德的高度进行考量,其实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对农场动物福利的重视有现实的好处,可以减少动物疾病的发生率,减少农场主的经济损失;对其他人来说,则可以吃到口感更好的肉食,而且可以减少来自动物的传染病。科学研究表明,发生在人类的流行性传染病有85%来自动物。近年来不断爆发的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都来自于农场动物。如果重视农场动物的福利,让它们住得更宽敞一些,对圈舍定期进行消毒,让它们得到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尽量不要以鞭打等形式虐待它们,定期让它们到野外去“散步”,这些疾病的发生概率就会小得多。
目前,我国对于动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保护野生动物。对于非野生动物,如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表演动物、展览动物、竞技动物都没有相关法律进行保护。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福利法,现实的利益已经受到损害,比较明显的是我国在出口动物产品贸易中已屡次受到有关动物福利壁垒的影响。如前几年由于我国的渔船上没有装海龟逃生装置,危害某些海龟的生息,因此,用这种捕捞技术捕捞的虾类,被禁止输入美国。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出口的动物产品中遭国外退货或销毁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的原因之一就与我国执行动物福利标准不足有关。同样,由于没有动物福利法,我们的科学研究也受到了影响。比如,那些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论文要想拿到国际刊物上发表,就必须出示由“动物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证明该研究符合动物福利的伦理准则。
虽然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正式的动物福利法,但是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2004年12月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对动物实验必须进行伦理审查。2007年12月16日,“中国人道屠宰计划启动仪式”在河南举行,河南省成为中国首个人道屠宰试点省份。在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屏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动物福利法》的建议,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009年9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动物福利立法程序。
人类在友善对待其他动物的同时,也是在不断提升自身的文明程度,令我们所生存的社会环境更加美好。如果人们真能做到对动物的福利关怀,那么人们对同类(包括弱势群体)的福利关怀还会弱化吗?研究还表明,鼓励保护动物可以减少社会犯罪的发生率。美国犯罪学家的研究表明,儿童时期虐待动物与成人后犯罪这二者之间有极大的相关性。一旦随意虐待动物的不良观念在儿童的心灵中扎根,要重新唤起他的爱心,改变暴力对他的影响是很困难的。
在数万年的人类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不断地从野蛮走向文明,人类对待同类和其他动物的态度也越来越友好。或许某一天,科学特别发达了,人类可以人工合成口感很好的肉食,所有的实验都不需要用动物就可以进行了,那时动物福利就可以完善了,人类就可以完全不“虐待”动物了。到了那时,君子也不会因为心里不忍而“远庖厨”了。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