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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GB 7258-2012对GB 7258-2004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2012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标准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于2012年9月1日实施。本文对“行车制动性能检测”方面进行分析对比,便于学习,理解以及执行。
【关键词】 GB 7258-2012;GB 7258-2004;行车制动性能;轴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协调时间;车轮阻滞率;整车制动率
引言:
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标准,是新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安全技术检验、事故车检验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用于代替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最新版本GB 7258-2012已于2012年9月1号实施。充分认识理解GB 7258-2004与GB 7258-2012版本的区别,对于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检测站来说非常重要。本文主要针对“行车制动性能检测”方面进行归纳以及总结分析。
一、GB 7258-2012与GB 7258-2004行车制动性能对比
行车制动性能检验项目包括车轮阻滞率、轴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协调时间、整车制动率等指标。驻车制动项目只有驻车制动率一个指标。
(1)制动力百分比要求对比
汽车、汽车列车在制动检验台上测出的制动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对空载检验制动力有质疑时,可用表1规定的满载检验制动力要求进行检验。使用转鼓试验台检测时,可通过测得制动减速度值计算得到最大制动力。
摩托车的前、后轴制动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测试时只准许乘坐一名驾驶人。
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乘用车时应按左右轮制动力最大时刻所分别对应的左右轮动态轮荷之和计算。
机动车(单车)纵向中心线中心位置以前的轴为前轴,其他轴为后轴;挂车的所有车轴均按后轴计算;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测试均应满足此要求。
满载测试时后轴制动力百分比不做要求;空载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35%;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空載用反力滚筒式制动试验台测试时应大于等于40%,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30%。
对比分析:
1、增加了“使用转鼓试验台检测时,可通过测得制动减速度值计算得到最大制动力。”的规定。
2、删除了“三轮汽车的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的要求。
3、调整了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汽车列车的整车制动力百分比要求。
4、增加了总质量大于等于3500kg的汽车的后轴制动力百分比的最小值要求,并根据不同的制动力检验设备和车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5、调整了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乘用车时轴荷的计算方法。
6、明确了后轴的概念,规定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2)制动力平衡要求(两轮、边三轮和轻便摩托车除外)对比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当后轴及其他轴,制动力小于该轴轴荷的60%时为与该轴轴荷)之比,对新注册车和在用车应分别符合表2的要求。
对比分析:适当放宽了台试检验在用车制动力平衡要求。
(3)制动协调时间要求对比
汽车的制动协调时间,对液压制动的汽车应小于等于0.35s,对气压制动的汽车应小于等于0.60s;汽车列车和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的制动协调时间应小于等于0.80s。(见下表3)
(4)车轮阻滞率要求对比
进行制动力检验时,汽车、汽车列车各车轮的阻滞力均应小于等于轮荷的10%。(见下表4)
(5)合格判定要求
台试检验汽车、汽车列车行车制动性能时,检验结果同时满足上述(1)~(4)的,方为合格。(见下表5)
(7)驻车制动性能检验
当采用制动检验台检验汽车和正三轮摩托车驻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时,机动车空载,乘坐一名驾驶人,使用驻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大于等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机动车应大于等于15%。
最后,对机动车台架检验制动性能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在空载状态下路试检验制动性能。在空载状态下按7.10复检。对空载状态复检结果有异议的,以满载路试复检结果为准。
参考文献:
[1] 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 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4] 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关键词】 GB 7258-2012;GB 7258-2004;行车制动性能;轴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协调时间;车轮阻滞率;整车制动率
引言:
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标准,是新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安全技术检验、事故车检验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用于代替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最新版本GB 7258-2012已于2012年9月1号实施。充分认识理解GB 7258-2004与GB 7258-2012版本的区别,对于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检测站来说非常重要。本文主要针对“行车制动性能检测”方面进行归纳以及总结分析。
一、GB 7258-2012与GB 7258-2004行车制动性能对比
行车制动性能检验项目包括车轮阻滞率、轴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协调时间、整车制动率等指标。驻车制动项目只有驻车制动率一个指标。
(1)制动力百分比要求对比
汽车、汽车列车在制动检验台上测出的制动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对空载检验制动力有质疑时,可用表1规定的满载检验制动力要求进行检验。使用转鼓试验台检测时,可通过测得制动减速度值计算得到最大制动力。
摩托车的前、后轴制动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测试时只准许乘坐一名驾驶人。
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乘用车时应按左右轮制动力最大时刻所分别对应的左右轮动态轮荷之和计算。
机动车(单车)纵向中心线中心位置以前的轴为前轴,其他轴为后轴;挂车的所有车轴均按后轴计算;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测试均应满足此要求。
满载测试时后轴制动力百分比不做要求;空载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35%;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空載用反力滚筒式制动试验台测试时应大于等于40%,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30%。
对比分析:
1、增加了“使用转鼓试验台检测时,可通过测得制动减速度值计算得到最大制动力。”的规定。
2、删除了“三轮汽车的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的要求。
3、调整了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汽车列车的整车制动力百分比要求。
4、增加了总质量大于等于3500kg的汽车的后轴制动力百分比的最小值要求,并根据不同的制动力检验设备和车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5、调整了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乘用车时轴荷的计算方法。
6、明确了后轴的概念,规定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2)制动力平衡要求(两轮、边三轮和轻便摩托车除外)对比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当后轴及其他轴,制动力小于该轴轴荷的60%时为与该轴轴荷)之比,对新注册车和在用车应分别符合表2的要求。
对比分析:适当放宽了台试检验在用车制动力平衡要求。
(3)制动协调时间要求对比
汽车的制动协调时间,对液压制动的汽车应小于等于0.35s,对气压制动的汽车应小于等于0.60s;汽车列车和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的制动协调时间应小于等于0.80s。(见下表3)
(4)车轮阻滞率要求对比
进行制动力检验时,汽车、汽车列车各车轮的阻滞力均应小于等于轮荷的10%。(见下表4)
(5)合格判定要求
台试检验汽车、汽车列车行车制动性能时,检验结果同时满足上述(1)~(4)的,方为合格。(见下表5)
(7)驻车制动性能检验
当采用制动检验台检验汽车和正三轮摩托车驻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时,机动车空载,乘坐一名驾驶人,使用驻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大于等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机动车应大于等于15%。
最后,对机动车台架检验制动性能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在空载状态下路试检验制动性能。在空载状态下按7.10复检。对空载状态复检结果有异议的,以满载路试复检结果为准。
参考文献:
[1] 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 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4] 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