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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中国特有的政治生态下,党管干部原则是党和国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一项根本原则,对政府职能发挥、国家政局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我国现行的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机制入手,而后分析党管干部原则在我国政治生态下的合理性,以及党管干部原则产生的问题,最后提出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领导干部选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党管干部;党政领导;选拔任用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137-03
一、我国现行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
古语有云,为政之要,重在得人。选拔机制是领导干部管理的核心机制,能否选择合适的领导干部,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只有建立起一套适合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机制,才能够为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在制度上对我国党政领导的选拔任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对党政干部的管理正逐渐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党政领导选拔任用的原则
《干部任用条例》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6.民主集中制原则;7.依法办事原则。从上述原则可以看出,《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党政领导的选拔和任用,既坚持了政治性原则,又坚持了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原则。
(二)党政领导选拔的标准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一般遵循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
1.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标准。
2.重视干部的基层经验、实践经验标准。
3.重视干部的知识文化水平标准。
4.坚持群众公认标准。
5.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标准。
(三)党政领导选拔的方法
经过多年实践的探索和改革,我国已形成一套较为符合中国实际的干部选拔方法。具体包括:
1.委任制。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根据其任免权限,直接指定人选,委派其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①
2.选任制。选任制是一种通过民主选举来选拔任用党政领导的方式,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3.考任制。考任制是通过考试进行人才选拔,通过者进入公务系统担任领导干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能够选拔专业性较强的人才。
4.聘任制。聘任制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与就职者确定工作关系的一种形式。
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构成了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机制,在党政领导选拔的实践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党管干部的主要内涵和政治合理性
(一)党管干部的主要内涵
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党制定干部人事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使其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最后以立法的形式进行颁布;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活动带动广大群众,以实现党的干部人事路线;党组织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并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党直接管理党组织的各级各类干部,管理群众团体干部。②
(二)党管干部的政治合理性
作为中国当代特有的人事管理现象,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特色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时期,党管干部原则对于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党政领导选拔任用体系,理顺领导干部关系,甚至是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1.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管干部的合理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决定了党必须掌握一套能够保障人民利益的领导干部选拔原则,以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党的领导是党管干部的直接理论来源
现代国家都是由政党领导,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政党领导体制则是各现代国家的共同特征。③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来掌握国家的政权、维持政府体制运行,确保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组织领导是党的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组织领导具体来说就是党负责管理干部人事问题。
3.政治录用功能是党管干部的基本理论来源
现代政党都会通过法定途径,推荐本党成员担任国家机关要职,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也有有学者提出,政党通过这种方式招募、培养政治骨干,由此形成了一套选择和培养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机制。可见,干部管理的实质在于政治录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要求各级党委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政府机关,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4.现代官员理论是党管干部的一般理论基础
官员代表着本阶级的政治精英,为实现本阶级的利益服务。我国党政干部作为人民公仆,与现代官员理论官员阶级性的说法是一致的。总体来看,我国的党管干部机制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新陈代谢机制,分类管理的方法,都体现着对现代官员管理理论的借鉴,说明党管干部原则在实践中也在逐步科学化。
三、党管干部现存问题分析
党管干部原则在当前中国政治体制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我国进行领导干部选拔的根本性原则。但在党管干部的实践中,党管干部的科学含义得到混淆,缺乏制度化的规范,甚至偏离了民主和法治的精神,时而发生损害党管干部的合法性的现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党管干部的范围过于宽泛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组织向政府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并负责这些党员干部的考核。那党推荐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干部达到什么标准或者级别才由党组织进行推荐,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党管干部原则基于权力的扩张性发生了范围扩大的效果,而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生态下又无法对这样的现象进行约束。所以,应对党管干部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二)党管干部程序性不足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管干部也要建立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才能保证领导干部选拔的合法性和民主性。这里的规则和程序主要包括:党内产生候选人的制度、党组织向选举机关提名候选人的程序规定、党组织委任和聘任领导干部的规定等等,尤其是对于党组织参与政治录用过程的规范性要求。
正是因为当前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中缺乏了程序合法的要求,加剧了党管干部实践工作偏离党的群众路线的现象,也使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程序合法的精神。甚至党管干部的原则演变为党委书记管干部,严重干扰了领导干部选拔过程的民主性。只有对党组织参与政治过程进行了规范性的界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不分的格局,这也是当前党管干部实践工作的关键问题。④
四、创新与完善党管干部原则
完善党管干部原则就是改革党管干部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操作方法,在运用党管干部的具体工作中体现民主精神和法治原则,并且把这种方法通过一定途径进行制度化和法律化,从而加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改善党领导的方式和效果,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遵循渐进主义原则,寻找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关键节点,在现行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逐步修正不合理的地方,对具体做法进行创新和完善,尽量减少对政治社会稳定的冲击。针对党管干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在以下几个环节入手:
(一)理解党管干部的科学内涵
党管干部原则与西方政治理论坚持政党是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组织的理论根本点是一致的,为了给表达利益提供最基本的组织支持,政党就逐渐演化出了政治录用功能。共产党参与中国政治过程和政治录用过程的合法性,其实来自于最基本的政党的共同属性,也只有政治录用功能的实现,才能保障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西方政党政治学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是合法性问题,包括实质合法和程序合法。在第一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并不缺乏理论依据,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明党的实质合法性。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党管干部原则确实缺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性的规范,表现在党管干部具体操作中人治大于法治,也排斥了人民群众和权力机关的有效参与。
科学地认识党管干部原则的深刻内涵,对于我们深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让党管干部原则在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内运作,具有重要、深刻的意义。
(二)科学界定党管干部的范围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确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得到了放松。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的领导干部选拔方式慢慢兴起,并逐渐在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逐步建立起来,主任科员以下的干部选拔和录用,开始进入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轨道。
不过,明确界定党管理干部的范围,仍然非常重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自身规律、政党的功能定位、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选举产生的政务干部、上级党组织委任的干部,这两个方面需要继续通过党管干部原则进行管理,而通过聘任制和考任制选拔的干部应尽量减少党的干涉。
(三)实现党管干部体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1.提名候选人贯彻民主与法制原则
民主与法制原则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党管干部的具体操作上也要坚持民主精神和法制原则。在候选人的选定上,应重视民主推荐的运用,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并将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考察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允许群众参与候选人提名过程,鼓励竞争提名。在党组织提名候选人前,应通过合理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获得群众支持才可获得党内提名资格。在此基础上,对党内提名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来提名候选人,发扬民主精神,保证候选人综合能力得到群众认可。
尊重权力机关的法律程序和选举结果,严格遵守选举法,严厉禁止政党活动干预选举的法律程序。另外,应制定一套严格的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制度,鼓励群众的参与,以此保证整个提名过程的公开性、民主性、法制性和竞争性。
2.选举过程贯彻平等竞争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的政治制度,但这和选举过程中群众的民主参与并不矛盾。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选举的过程,不但可以提高民众的政治参与度和对选举结果的认可度,还可以增加过程的合法性。在民主程度逐步发展的今天,我们完全有能力、有可能探索出一条一党执政的体制下,政治选举和民主化发展繁荣,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政治过程的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
3.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主义民主选举
民主需要法制来保障,社会主义的民主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有机结合才可能产生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加强立法,规范政党参与选举的行为;加强执法,用公正合理的司法来保障选举结果。当前党管干部出现的党委书记一言堂、买官卖官现象就是因为立法不到位产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制中国的理想愿景,也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我国的法律越发完善,执政党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法律规范下政治运作的结果。
4.规范间接选举并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政党运作机制的现代化与政治体制的现代化不可分离,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是政党运作机制现代化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党管干部体制民主化、法制化的基础,我国当前人大选举以多层次的间接选举为主,但随着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间接选举应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直接选举的范围也应在逐步的探索中进行扩大,由此推进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五、结语
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担负着全面小康和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新时期党的干部管理在坚持党管干部根本原则的同时,应适应政治发展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在新形势下探索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规律,摒弃经验主义和人治色彩浓厚的旧做法,融合近年来党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求知的经验,将党的干部管理经验与人事管理规律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新道路。
[ 注 释 ]
①尹业香,石文静.党政领导干部四种选拔任用制度及其比较[J].学习与实践,2008(11).
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答[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10:62.
③林学启.论党管干部原则确立的理论依据[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④朱昔群.党管干部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1
关键词: 党管干部;党政领导;选拔任用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137-03
一、我国现行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
古语有云,为政之要,重在得人。选拔机制是领导干部管理的核心机制,能否选择合适的领导干部,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只有建立起一套适合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机制,才能够为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在制度上对我国党政领导的选拔任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对党政干部的管理正逐渐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党政领导选拔任用的原则
《干部任用条例》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6.民主集中制原则;7.依法办事原则。从上述原则可以看出,《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党政领导的选拔和任用,既坚持了政治性原则,又坚持了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原则。
(二)党政领导选拔的标准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一般遵循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
1.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标准。
2.重视干部的基层经验、实践经验标准。
3.重视干部的知识文化水平标准。
4.坚持群众公认标准。
5.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标准。
(三)党政领导选拔的方法
经过多年实践的探索和改革,我国已形成一套较为符合中国实际的干部选拔方法。具体包括:
1.委任制。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根据其任免权限,直接指定人选,委派其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①
2.选任制。选任制是一种通过民主选举来选拔任用党政领导的方式,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3.考任制。考任制是通过考试进行人才选拔,通过者进入公务系统担任领导干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能够选拔专业性较强的人才。
4.聘任制。聘任制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与就职者确定工作关系的一种形式。
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构成了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机制,在党政领导选拔的实践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党管干部的主要内涵和政治合理性
(一)党管干部的主要内涵
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党制定干部人事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使其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最后以立法的形式进行颁布;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活动带动广大群众,以实现党的干部人事路线;党组织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并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党直接管理党组织的各级各类干部,管理群众团体干部。②
(二)党管干部的政治合理性
作为中国当代特有的人事管理现象,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特色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时期,党管干部原则对于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党政领导选拔任用体系,理顺领导干部关系,甚至是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1.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管干部的合理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决定了党必须掌握一套能够保障人民利益的领导干部选拔原则,以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党的领导是党管干部的直接理论来源
现代国家都是由政党领导,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政党领导体制则是各现代国家的共同特征。③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来掌握国家的政权、维持政府体制运行,确保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组织领导是党的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组织领导具体来说就是党负责管理干部人事问题。
3.政治录用功能是党管干部的基本理论来源
现代政党都会通过法定途径,推荐本党成员担任国家机关要职,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也有有学者提出,政党通过这种方式招募、培养政治骨干,由此形成了一套选择和培养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机制。可见,干部管理的实质在于政治录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要求各级党委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政府机关,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4.现代官员理论是党管干部的一般理论基础
官员代表着本阶级的政治精英,为实现本阶级的利益服务。我国党政干部作为人民公仆,与现代官员理论官员阶级性的说法是一致的。总体来看,我国的党管干部机制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新陈代谢机制,分类管理的方法,都体现着对现代官员管理理论的借鉴,说明党管干部原则在实践中也在逐步科学化。
三、党管干部现存问题分析
党管干部原则在当前中国政治体制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我国进行领导干部选拔的根本性原则。但在党管干部的实践中,党管干部的科学含义得到混淆,缺乏制度化的规范,甚至偏离了民主和法治的精神,时而发生损害党管干部的合法性的现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党管干部的范围过于宽泛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组织向政府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并负责这些党员干部的考核。那党推荐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干部达到什么标准或者级别才由党组织进行推荐,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党管干部原则基于权力的扩张性发生了范围扩大的效果,而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生态下又无法对这样的现象进行约束。所以,应对党管干部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二)党管干部程序性不足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管干部也要建立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才能保证领导干部选拔的合法性和民主性。这里的规则和程序主要包括:党内产生候选人的制度、党组织向选举机关提名候选人的程序规定、党组织委任和聘任领导干部的规定等等,尤其是对于党组织参与政治录用过程的规范性要求。
正是因为当前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中缺乏了程序合法的要求,加剧了党管干部实践工作偏离党的群众路线的现象,也使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程序合法的精神。甚至党管干部的原则演变为党委书记管干部,严重干扰了领导干部选拔过程的民主性。只有对党组织参与政治过程进行了规范性的界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不分的格局,这也是当前党管干部实践工作的关键问题。④
四、创新与完善党管干部原则
完善党管干部原则就是改革党管干部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操作方法,在运用党管干部的具体工作中体现民主精神和法治原则,并且把这种方法通过一定途径进行制度化和法律化,从而加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改善党领导的方式和效果,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遵循渐进主义原则,寻找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关键节点,在现行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逐步修正不合理的地方,对具体做法进行创新和完善,尽量减少对政治社会稳定的冲击。针对党管干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在以下几个环节入手:
(一)理解党管干部的科学内涵
党管干部原则与西方政治理论坚持政党是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组织的理论根本点是一致的,为了给表达利益提供最基本的组织支持,政党就逐渐演化出了政治录用功能。共产党参与中国政治过程和政治录用过程的合法性,其实来自于最基本的政党的共同属性,也只有政治录用功能的实现,才能保障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西方政党政治学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是合法性问题,包括实质合法和程序合法。在第一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并不缺乏理论依据,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明党的实质合法性。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党管干部原则确实缺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性的规范,表现在党管干部具体操作中人治大于法治,也排斥了人民群众和权力机关的有效参与。
科学地认识党管干部原则的深刻内涵,对于我们深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让党管干部原则在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内运作,具有重要、深刻的意义。
(二)科学界定党管干部的范围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确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得到了放松。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的领导干部选拔方式慢慢兴起,并逐渐在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逐步建立起来,主任科员以下的干部选拔和录用,开始进入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轨道。
不过,明确界定党管理干部的范围,仍然非常重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自身规律、政党的功能定位、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选举产生的政务干部、上级党组织委任的干部,这两个方面需要继续通过党管干部原则进行管理,而通过聘任制和考任制选拔的干部应尽量减少党的干涉。
(三)实现党管干部体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1.提名候选人贯彻民主与法制原则
民主与法制原则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党管干部的具体操作上也要坚持民主精神和法制原则。在候选人的选定上,应重视民主推荐的运用,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并将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考察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允许群众参与候选人提名过程,鼓励竞争提名。在党组织提名候选人前,应通过合理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获得群众支持才可获得党内提名资格。在此基础上,对党内提名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来提名候选人,发扬民主精神,保证候选人综合能力得到群众认可。
尊重权力机关的法律程序和选举结果,严格遵守选举法,严厉禁止政党活动干预选举的法律程序。另外,应制定一套严格的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制度,鼓励群众的参与,以此保证整个提名过程的公开性、民主性、法制性和竞争性。
2.选举过程贯彻平等竞争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的政治制度,但这和选举过程中群众的民主参与并不矛盾。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选举的过程,不但可以提高民众的政治参与度和对选举结果的认可度,还可以增加过程的合法性。在民主程度逐步发展的今天,我们完全有能力、有可能探索出一条一党执政的体制下,政治选举和民主化发展繁荣,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政治过程的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
3.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主义民主选举
民主需要法制来保障,社会主义的民主也不例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有机结合才可能产生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加强立法,规范政党参与选举的行为;加强执法,用公正合理的司法来保障选举结果。当前党管干部出现的党委书记一言堂、买官卖官现象就是因为立法不到位产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制中国的理想愿景,也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我国的法律越发完善,执政党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法律规范下政治运作的结果。
4.规范间接选举并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政党运作机制的现代化与政治体制的现代化不可分离,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是政党运作机制现代化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党管干部体制民主化、法制化的基础,我国当前人大选举以多层次的间接选举为主,但随着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间接选举应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直接选举的范围也应在逐步的探索中进行扩大,由此推进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五、结语
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担负着全面小康和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新时期党的干部管理在坚持党管干部根本原则的同时,应适应政治发展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在新形势下探索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规律,摒弃经验主义和人治色彩浓厚的旧做法,融合近年来党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求知的经验,将党的干部管理经验与人事管理规律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新道路。
[ 注 释 ]
①尹业香,石文静.党政领导干部四种选拔任用制度及其比较[J].学习与实践,2008(11).
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答[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10:62.
③林学启.论党管干部原则确立的理论依据[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④朱昔群.党管干部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