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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省政府在长春市召开了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克军主持。王守臣副省长作重要讲话,对我省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委财经办、省财政厅、省农委、水利厅、林业厅、住建厅、环保厅、交通厅、国土厅、农业综合开发办、省综改办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长春市政府主管领导、长春市所辖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委(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所辖乡镇(含国有农林牧渔场)主要领导,财政所长、农经站长。
会上,通化县政府、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分别就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介绍了经验。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了一个良好的投入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身公益事业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激活了全民之财,凝聚了全民之智,撬动了全民之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据省综改办调度,2010年先行试点的乡镇,议成办成的村1681个,带动其他乡镇议成办成的村2119个,共3800个村,占全省村总数的40.8%。全省议成办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7649个,总投资25.8亿元。其中:农民筹资1.3亿元,筹劳折资7亿元,村集体投入12亿元,部门投入1.2亿元,社会捐助0.5亿元,财政奖补3.8亿元。二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效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通过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能够按照农民意愿,加快农田水利、村屯道路、环境绿化、环卫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上山下乡”。试点以来,共铺设自来水管线1252万米,受益农户34万户;绿化村屯植树3352万株,建垃圾收集点12808个,建环保厕所1283个;修建水渠96.2万米,打机电井3115眼,新修建桥涵1334座,复垦水毁农田100多万亩。三是充分发挥了农民主体作用,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作用突出表现为“三个提高、一个改善”。“三个提高”,首先,提高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其次,提高了村级决策水平。第三,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一个改善”,就是改善了干群关系。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发展意识,抢抓机遇,乘势快上,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坚持“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切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建立“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资助、社会赞助为支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首先,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入村屯农户宣传有关政策。认清村民在本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村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其次,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议事。注重抓好三个主要环节。一要做好议案,二要做好酝酿工作,三要实行民主决策。第三,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政策。向群众讲明白,坚持筹资不超过规定的限额,防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向村民集资或摊派。项目的收支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及时向村民公开,消除群众的担心和顾虑。二是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首先,严格执行奖补范围和奖补比例。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小型水利设施、村级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一律实行特惠制,今年各级财政对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比例要不低于50%。在筹资上限内,农民筹资额度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也相应增多;农民自愿多筹一部分工的,也会相应多获得一部分奖补资金;县级财政自筹奖补资金多的,相应也会多获得中央和省财政的奖补资金。其次,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一要实行奖补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后,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使用。二要实行一事一议财务公示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筹资筹劳的数量、招投标情况、奖补金额及其使用情况等,要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实行奖补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度。省财政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先预拨少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清算,做到先干后补,据实补贴。四要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村民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第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省综改办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对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奖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县(市、区),在奖补资金清算环节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要及时进行督导警示。三是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工作。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管理,关系到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效率,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进一步调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注意防止和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动,狠抓落实,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要搞好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乡镇和村屯,指导基层开展好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把项目议定好、实施好、落实好。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各级综改办、财政、农业部门要与水利、交通、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分工负责制,形成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统筹规划设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制定体现本地特色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集中连片”的要求,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施规划。根据规划方案和群众意愿建立项目库,避免公益事业建设造成新的浪费。实施方案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集中资金等方方面面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三是强化督查指导。省综改办、财政厅、农委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州)也要组织力量,按照省里确定的督查内容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组,进驻乡镇、村屯,协助基层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省综改办 供稿)
省委财经办、省财政厅、省农委、水利厅、林业厅、住建厅、环保厅、交通厅、国土厅、农业综合开发办、省综改办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长春市政府主管领导、长春市所辖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委(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综改办、财政局、农业(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所辖乡镇(含国有农林牧渔场)主要领导,财政所长、农经站长。
会上,通化县政府、德惠市夏家店街道办事处分别就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介绍了经验。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了一个良好的投入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身公益事业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激活了全民之财,凝聚了全民之智,撬动了全民之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据省综改办调度,2010年先行试点的乡镇,议成办成的村1681个,带动其他乡镇议成办成的村2119个,共3800个村,占全省村总数的40.8%。全省议成办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7649个,总投资25.8亿元。其中:农民筹资1.3亿元,筹劳折资7亿元,村集体投入12亿元,部门投入1.2亿元,社会捐助0.5亿元,财政奖补3.8亿元。二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效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通过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能够按照农民意愿,加快农田水利、村屯道路、环境绿化、环卫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上山下乡”。试点以来,共铺设自来水管线1252万米,受益农户34万户;绿化村屯植树3352万株,建垃圾收集点12808个,建环保厕所1283个;修建水渠96.2万米,打机电井3115眼,新修建桥涵1334座,复垦水毁农田100多万亩。三是充分发挥了农民主体作用,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作用突出表现为“三个提高、一个改善”。“三个提高”,首先,提高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其次,提高了村级决策水平。第三,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一个改善”,就是改善了干群关系。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发展意识,抢抓机遇,乘势快上,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坚持“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切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建立“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资助、社会赞助为支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首先,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入村屯农户宣传有关政策。认清村民在本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村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其次,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议事。注重抓好三个主要环节。一要做好议案,二要做好酝酿工作,三要实行民主决策。第三,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政策。向群众讲明白,坚持筹资不超过规定的限额,防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向村民集资或摊派。项目的收支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及时向村民公开,消除群众的担心和顾虑。二是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首先,严格执行奖补范围和奖补比例。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小型水利设施、村级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一律实行特惠制,今年各级财政对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比例要不低于50%。在筹资上限内,农民筹资额度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也相应增多;农民自愿多筹一部分工的,也会相应多获得一部分奖补资金;县级财政自筹奖补资金多的,相应也会多获得中央和省财政的奖补资金。其次,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一要实行奖补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后,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使用。二要实行一事一议财务公示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筹资筹劳的数量、招投标情况、奖补金额及其使用情况等,要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实行奖补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度。省财政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先预拨少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清算,做到先干后补,据实补贴。四要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村民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第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省综改办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对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奖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县(市、区),在奖补资金清算环节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要及时进行督导警示。三是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工作。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管理,关系到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效率,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进一步调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注意防止和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动,狠抓落实,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要搞好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乡镇和村屯,指导基层开展好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把项目议定好、实施好、落实好。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各级综改办、财政、农业部门要与水利、交通、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分工负责制,形成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统筹规划设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制定体现本地特色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集中连片”的要求,做好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施规划。根据规划方案和群众意愿建立项目库,避免公益事业建设造成新的浪费。实施方案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集中资金等方方面面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三是强化督查指导。省综改办、财政厅、农委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州)也要组织力量,按照省里确定的督查内容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组,进驻乡镇、村屯,协助基层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省综改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