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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随着中国大学的普遍扩招,中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了大圈地、大发展新时期。在短短的几年内,高校学生人数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趋势。同几年前各地大建开发区的现象如出一辙,如今“大学城”的建设风起云涌,中国大地突然间演绎出了一场“大学城”建设的豪赌。
大学扩招风催生的“博弈”
按有关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但打着办教育的名义,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房地产商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这无疑对投资商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大学城”建设带来的政绩是地方领导更为关注的,经营土地不像产业投资需要长时间才能得到回报,只要卖地,本届领导即可收到“实效”,招来了项目,就可以增加税收;与此同时,还能提高地方科学文化品位,给政府政绩贴金,可谓一举多得!
而被征占土地的农民得到了什么?调查表明,在我国的50多个“大学城”的建设用地中,有相当部分为耕地,用地多为行政划拨,农民因征地获得的补偿偏低。广州小谷围岛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大学城’的地是以每亩3万至5万元的价格收回去的,而政府再往外拍卖能赚几倍的钱。”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大学城”建设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大学城”规模过大,大量圈占土地,浪费严重;二是有的“大学城”里用划拨地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用土地去银行“圈钱”
许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大学城”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府往往大量低价批租土地,开发商趁机进行圈地,成片储备。之后开发商便开始上演土地“圈钱”,将土地批文抵押给银行贷款,转回来向政府压价吃进土地,再向银行抵押贷款建房,如此反复敛财。
建设“大学城”所需投资有多种筹集渠道,包括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主,多元化投入等方式。但无论哪种投资方式,其最终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都是银行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南京市的“江宁大学城”先期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但远期投资高达40多亿元。从目前的经济现实可以看出,并没有太多城市具备这种持续追加投资的经济实力。
业内人士分析,“大学城”建成后对于建设资金的返还,主要靠配套服务经营、后勤社会化服务、教师和学生公寓的出售与出租、学生學费收入等,其中学生的学费和住宿收入是主要来源。“东方大学城”的开发者——东方大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已遭遇了严重债务危机。“大学城”二期工程完工后投资已达50亿元人民币,但众多施工单位的巨额垫资偿还遥遥无期。据初步估算,“东方大学城”总负债约为22亿元。人们担忧,“东方大学城”暴露出来的资金链断裂问题,绝不会不在其他大学城重演!
“大学城”建设何去何从
放眼全球,许多蜚声国际的大学城其实都不是像中国这样全国地市级政府联合房地产商“齐心协力”、大干快上建成的。欧美的大学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波士顿,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城”,它们都是经过百年以上的历史自然形成;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建设起来的,如美国规模数万人的州立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这又与当地政府的财力密切相关。英国牛津大学城、剑桥大学城是数百年文化积淀和自然形成的大学集群;美国斯坦福和哈佛大学城的高科技效应也是几十年的发展结果。而中国“大学城”建设的“一步到位”,简单地圈地扩建,带来的其实只能是校园氛围里各种商业行为的喧嚣,严重影响教育环境。
学校要建“大学城”,钱是个大问题,于是乎学校领导忙了起来到处拉关系找门路,美其名曰: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建设“大学城”成了增添大学学官们政绩的砝码,而所谓的长远计划就只有白纸一张。不光大学的学官为“大学城”奔忙,学校下面的各院系的头头脑脑也坐不住了。有些教授出去搞承包,接项目,说的是与国际接轨走出象牙塔,实际是耐不住坐冷板凳的寂寞,搞一些华而不实的研究就号称所谓的“世界一流水平”。人们不反对让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但本末倒置将教书育人放在一边,一味地赶潮流,实在有违“百年育人”的教师本分。
“大学城”建设何去何从?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大学城”问题应理性看待,既不要全部封杀,也不要夸成一朵花。他们认为,真正的“大学城”需要有许多配套设施,需要更多的文化底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所所长朱子瑜认为应该从投资规模、招生规模、用地规模三个因素来考虑,以规范其健康发展。首先,“大学城”建设要经过充分论证。建设一个“大学城”不仅要为一个城市服务,而且要为一个区域甚至全国服务。其次,“大学城”规模应严格实行规划用地。三是“大学城”的核心功能在于教育,尽量淡出企业主导“大学城”的模式,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
大学校园的建设挤占了大学本就不宽裕的经费,中国高校的学费已是一涨再涨。许多贫困学生面对高昂的学费束手无策,学费成为他们无法逾越的障碍。只要想想当很多贫困学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却因付不起学费无法去报到时,我们有什么理由超大规模地扩建校园,建造豪华的“标志性”大校园。事实上,“豪华”和“一流”并无关系。
湖北高校领导因大学开发和基建腐败前仆后继。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湖北大学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受贿总额达200多万元。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郭学理,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多万元。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其泰,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6年6月和8月,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书记吴国民因涉嫌重大受贿,两人先后被刑事拘留。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吴国民在任武科大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建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牟取暴利,多次收受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67万多元。同时在刘光临的家里,检察机关搜出现金300多万元,加上各种存款,总计超过500万元。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总计折合人民币1400多万元,2008年8月22日,被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基建投资巨大,在权力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仅此一条,就足以令许多高校负责人心存冲动。更何况,贷款来自于国有银行,高校也是国家的,一些校长确信,无论高校欠债多少,国家也不会将高校关掉。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高校的扩建乃是一种必然,一些一手遮天的高校校长因财力膨胀而伸出黑手也是一种必然。
大学扩招风催生的“博弈”
按有关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但打着办教育的名义,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房地产商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这无疑对投资商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大学城”建设带来的政绩是地方领导更为关注的,经营土地不像产业投资需要长时间才能得到回报,只要卖地,本届领导即可收到“实效”,招来了项目,就可以增加税收;与此同时,还能提高地方科学文化品位,给政府政绩贴金,可谓一举多得!
而被征占土地的农民得到了什么?调查表明,在我国的50多个“大学城”的建设用地中,有相当部分为耕地,用地多为行政划拨,农民因征地获得的补偿偏低。广州小谷围岛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大学城’的地是以每亩3万至5万元的价格收回去的,而政府再往外拍卖能赚几倍的钱。”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大学城”建设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大学城”规模过大,大量圈占土地,浪费严重;二是有的“大学城”里用划拨地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用土地去银行“圈钱”
许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大学城”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府往往大量低价批租土地,开发商趁机进行圈地,成片储备。之后开发商便开始上演土地“圈钱”,将土地批文抵押给银行贷款,转回来向政府压价吃进土地,再向银行抵押贷款建房,如此反复敛财。
建设“大学城”所需投资有多种筹集渠道,包括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主,多元化投入等方式。但无论哪种投资方式,其最终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都是银行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南京市的“江宁大学城”先期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但远期投资高达40多亿元。从目前的经济现实可以看出,并没有太多城市具备这种持续追加投资的经济实力。
业内人士分析,“大学城”建成后对于建设资金的返还,主要靠配套服务经营、后勤社会化服务、教师和学生公寓的出售与出租、学生學费收入等,其中学生的学费和住宿收入是主要来源。“东方大学城”的开发者——东方大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已遭遇了严重债务危机。“大学城”二期工程完工后投资已达50亿元人民币,但众多施工单位的巨额垫资偿还遥遥无期。据初步估算,“东方大学城”总负债约为22亿元。人们担忧,“东方大学城”暴露出来的资金链断裂问题,绝不会不在其他大学城重演!
“大学城”建设何去何从
放眼全球,许多蜚声国际的大学城其实都不是像中国这样全国地市级政府联合房地产商“齐心协力”、大干快上建成的。欧美的大学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波士顿,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城”,它们都是经过百年以上的历史自然形成;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建设起来的,如美国规模数万人的州立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这又与当地政府的财力密切相关。英国牛津大学城、剑桥大学城是数百年文化积淀和自然形成的大学集群;美国斯坦福和哈佛大学城的高科技效应也是几十年的发展结果。而中国“大学城”建设的“一步到位”,简单地圈地扩建,带来的其实只能是校园氛围里各种商业行为的喧嚣,严重影响教育环境。
学校要建“大学城”,钱是个大问题,于是乎学校领导忙了起来到处拉关系找门路,美其名曰: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建设“大学城”成了增添大学学官们政绩的砝码,而所谓的长远计划就只有白纸一张。不光大学的学官为“大学城”奔忙,学校下面的各院系的头头脑脑也坐不住了。有些教授出去搞承包,接项目,说的是与国际接轨走出象牙塔,实际是耐不住坐冷板凳的寂寞,搞一些华而不实的研究就号称所谓的“世界一流水平”。人们不反对让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但本末倒置将教书育人放在一边,一味地赶潮流,实在有违“百年育人”的教师本分。
“大学城”建设何去何从?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大学城”问题应理性看待,既不要全部封杀,也不要夸成一朵花。他们认为,真正的“大学城”需要有许多配套设施,需要更多的文化底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所所长朱子瑜认为应该从投资规模、招生规模、用地规模三个因素来考虑,以规范其健康发展。首先,“大学城”建设要经过充分论证。建设一个“大学城”不仅要为一个城市服务,而且要为一个区域甚至全国服务。其次,“大学城”规模应严格实行规划用地。三是“大学城”的核心功能在于教育,尽量淡出企业主导“大学城”的模式,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
大学校园的建设挤占了大学本就不宽裕的经费,中国高校的学费已是一涨再涨。许多贫困学生面对高昂的学费束手无策,学费成为他们无法逾越的障碍。只要想想当很多贫困学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却因付不起学费无法去报到时,我们有什么理由超大规模地扩建校园,建造豪华的“标志性”大校园。事实上,“豪华”和“一流”并无关系。
湖北高校领导因大学开发和基建腐败前仆后继。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湖北大学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受贿总额达200多万元。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郭学理,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多万元。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其泰,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6年6月和8月,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书记吴国民因涉嫌重大受贿,两人先后被刑事拘留。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吴国民在任武科大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建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牟取暴利,多次收受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67万多元。同时在刘光临的家里,检察机关搜出现金300多万元,加上各种存款,总计超过500万元。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总计折合人民币1400多万元,2008年8月22日,被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基建投资巨大,在权力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仅此一条,就足以令许多高校负责人心存冲动。更何况,贷款来自于国有银行,高校也是国家的,一些校长确信,无论高校欠债多少,国家也不会将高校关掉。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高校的扩建乃是一种必然,一些一手遮天的高校校长因财力膨胀而伸出黑手也是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