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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28岁的陈世君,于2001年5月16日发出请帖,同时跟26岁的海南姑娘叶芳、22岁的湖南姑娘戴俊举办了婚礼。此荒唐事一出,社会为之大哗。
“多情”男遇上了“痴情”女
1993年,20岁的陈世君离开贵明村,来到深圳市打工。由于陈世君年轻机灵,还具有初中文化,很快便在宝安区一港商投资的玩具厂当上了一名工人。陈世君很珍惜这份工作,工作起来能吃苦,十分肯干。
在这家玩具厂里,陈世君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广西老乡。这个老乡认识了隔壁胶花厂的一个年轻女工,正跟她谈恋爱。他每次去找这个女工,都要让陈世君作伴。那个胶花厂的女工也常带一个同厂的叫叶芳的女友出来玩,这样,陈世君就跟叶芳熟悉了。叶芳的家在海南某华侨农场,父母都是越南归侨。她比陈世君小两岁半,也是刚到深圳打工的。不久,陈世君跟叶芳开始单独约会了。
接触多了,叶芳对陈世君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他很会说话,很能讨女孩子的欢心。更重要的是,她觉得陈世君跟女孩子交往很专一,只对她一个人好,很关心她。她平时有一点点小事,陈都看成是自己的大事。有一次,叶芳感冒了,陈世君竟紧张得不得了,赶紧请了假,又是带她去打针、拿药,又是帮她打饭、洗衣,直到叶芳痊愈,他才舒了一口气。叶芳由此认定陈世君是一个有情的人,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另外,由于她跟陈世君的家乡话都是白话,因而交流起来更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亲近感。
而陈世君也觉得,叶芳这女孩子脾气特别好,没有不少女孩共有的娇气,对自己很痴情,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相伴,实在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他任由自己跟叶芳的恋情急骤升温。
1994年元旦刚过,陈世君向叶芳提出,在厂里住集体宿舍很不方便,想跟她在厂外租房同居。叶芳同意了。二人便在厂外每月花300元租了两间房,自己开伙,像夫妻一样住在了一起,他们的工资也都合在一起用。那阵子陈世君每月的工资是四五百元,叶芳每月工资是300多元。每月发工资后,他们往往是头半个月各项开支没有问题,到下半月就有些吃紧了。然而尽管如此,他们却觉得日子过得十分充实、快乐。
1994年夏,叶芳转进了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上班。只要一有空暇,陈世君就跟叶芳粘在了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平时上下班,陈世君总要按时接送叶芳。1996年,陈世君拿出好不容易积攒下的1000多元,又向朋友借了几百元,加上叶芳刚领回的几百元工资凑足了2000元钱,买回了一辆组装摩托车,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接送叶芳上下班,也为了给日常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乐趣。
1998年初,因叶芳在福建的外公去世,叶的父亲叫叶回海南,再跟他一道去福建奔丧。之后,叶芳在海南呆了近半年。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期间,一个叫戴俊的湖南妹已跟陈世君打得火热了。
这戴俊比陈世君小6岁,高中文化,长得十分漂亮。她也在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当工人(陈世君是她的组长)。平时陈世君很照顾她,她没钱、没吃了,陈世君会借钱给她。她喜欢陈世君柔和的性格和蜜一般甜的嘴,痴狂地爱上了他。自叶芳离去后,陈世君也迫切需要一个女孩子来填补他感情上的空虚。他们闪电般地好上了。不久,戴俊就为陈世君打了一次胎。
1998年5月,叶芳回到深圳,在她跟陈世君租住的房里发现了戴俊的照片。叶问陈是怎么回事,陈说是朋友。叶说:“既是一般朋友,为什么要送相片?”陈回答说:“朋友间送送照片也没有关系。”后来叶的一位老乡把陈跟戴的关系说给叶听,叶十分气愤,又去质问陈。陈不承认,还向叶作出只爱她一个人的保证。叶气愤之下把戴的那张照片撕掉了。此后,叶芳又转到了原先那家胶花厂上班,但大多数时间里仍跟陈同居在一起,陈照旧对她关怀备至。
其间陈还把叶带回过广西老家见过自己的父母亲人。
1999年除夕前的一天,陈世君劝叶芳回海南过年。送叶芳上车时,陈世君信誓旦旦地对叶芳说:“你先回海南家中呆上几个月,到2000年的四五月份,我就去海南接你回广西完婚。”痴情的叶芳带着陈世君的承诺回到了海南。
一夫二妻光天化日举办婚礼
送走叶芳后,早已声称非陈世君不嫁的戴俊又填补上了叶芳的位置。戴俊的一些同事劝戴:陈世君跟叶芳都已有7年的关系,而且叶芳已为陈世君打过5次胎,他们差不多要结婚了,你还插进去干什么?戴说:谁愿意跟陈世君就跟喽。戴俊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巴望叶芳永远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
而陈世君,也着实想跟戴俊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陈世君终于下定决心,跟戴俊双双离开了玩具厂,回到了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他们像夫妻一样住在一起。
此时,叶芳正眼巴巴的在海南等着陈世君来接她。五月过去了,六月过去了,一直不见情郎陈世君出现。叶芳急了,连忙收拾好衣物,只身寻到广西东兴。
2000年7月1日,叶芳在东兴汽车站打电话到陈世君家,叫陈来汽车站接她。听到叶芳的声音,陈世君大吃一惊,他不敢想象把叶芳接回来遇上戴俊的场景,连忙推说有事,不能前去接她。叶芳便独自来到贵明村,先来到陈世君的大哥家里(陈的大哥的房屋在贵明村另一边)。陈世君的大哥见了她,也是吃惊不小,好几次对她都欲言又止。叶芳在陈的大哥处洗了澡,睡了一个午觉后,陈世君才过来把叶芳接到自己的家里。此时,戴俊不在家,她去江平镇玩去了。
半小时后戴俊回来了。两个女人一见面,都惊呆了。叶芳马上就跟陈世君吵起来,哭着要陈世君给个说法。戴俊则冷冷地看着叶芳,好像不认识似的。闹剧一直持续到黄昏,陈世君才明确表态说:“你们两个我都喜欢,要我赶走任何一个都是不可能的。这样吧,你们两个都住下来,今后谁住得下就住,住不下也不勉强。”叶芳不满意这个结果,要陈世君赔偿这几年的损失。陈世君一句话又堵死了她:“你让我赔,那我又让谁赔?”见陈世君不肯赔偿,想想自己已经“跟”了陈7年多了,如果就此放弃岂不什么都落空了?而自己还是爱着陈的。想来想去,叶芳只好决定留下来。戴俊则指望着将来靠自己的魅力“收”住陈世君,到时叶芳自然会呆不下去的。她对陈世君的荒唐建议也没有表示异议。
入夜了,叶芳和戴俊的住宿问题又让陈世君犯难了。原来,陈世君所住的房屋是他的父母刚为他及二哥建起不久的一层小洋房。小洋房共有三房一厅,陈的二哥及二嫂住一室,陈的母亲住一室,陈世君跟戴俊住一室。如今叶芳来了,总不能让她住客厅吧?最终,陈世君一咬牙,决定让叶芳和戴俊同睡一张床。叶芳和戴俊尽管一千个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当晚,二女各据床的一隅,百味袭心地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从此,陈世君跟二女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世君带回了两个老婆”,这一奇闻迅速在有2000多人的贵明村传开。不久,叶芳和戴俊先后怀孕了。
叶芳和戴俊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陈世君寻思着结婚办喜事了。然而,新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到底跟谁结婚呢?陈世君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平日里,他曾无数次地试探过二女,二女均坚决表示自己不会离开,要退出的只能是另一个“狐狸精”。见二女如此“深爱”自己,陈世君大为“感动”,决心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以不负二女之“厚爱”。
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苦思冥想,终于,陈世君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去民政部门作结婚登记,只按当地风俗同时跟二女成亲。如此一来,既不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又“对得起”她们每一个人。也遂了自己心愿。于是,陈世君便积极着手准备起来。
2001年5月中旬,陈世君、叶芳、戴俊三人联名向亲朋好友发出了结婚请帖。5月16日,三人在贵明村大摆喜宴,举办了热闹的“婚礼”。惊世骇俗的“一夫二妻”在光天化日之下出世了。
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
然而,“一夫二妻”的“家”注定了是不会有和谐的。
自叶芳跟戴俊“同睡一张床”始,她二人就未正眼看过一眼对方。她们各自用各人的沐浴露、洗发精等,各自的衣服也是各自洗。除了吵架之外,她们从不跟对方说话。
平常引发她们矛盾的诱因很多,诸如睡觉时有一方在床上弄出了声响、陈世君陪谁的时间多一点、陈世君给谁买的衣服好一点,甚至仅仅是因为看对方不顺眼,都有可能让她们吵骂起来。单是照相这事,她们就闹过好几次不愉快。2000年中,当地举办了一次帆船赛,观赛的叶芳跟陈世君合照了一张相,戴俊看到这张相片后,跟陈世君大吵了一架,说陈对叶太好了,她收拾好自己的衣服,要回湖南。陈世君好言哄了她大半天方才作罢。如此这般生活、周旋在二女之间,陈世君备感苦累。
“婚”后半个月,戴俊生下了一个男孩。戴俊顿时有了功臣之感,觉得自己在陈家的“地位”陡然上升了不少,处处便想压着叶芳一头。叶芳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祈祷“老天”也让自己生下一个男孩。2001年7月底,叶芳终于也生下了一个男孩,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她在陈家的地位得到“巩固”了,又可跟戴俊“平起平坐”了。
对于陈世君、叶芳、戴俊“一夫二妻”的事,陈世君的父母持听之任之态度。叶芳在海南的父母知道“一夫二妻”的事,曾打电话给陈世君表示反对,但不知道叶芳已生了小孩。戴俊在湖南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跟陈世君结为夫妻,而且还有了小孩,但不知道他们竟是“一夫二妻”。戴俊未敢告诉他们。
陈世君、叶芳、戴俊按当地风俗公然举办婚礼后,“一夫二妻”这一惊世新闻在整个东兴市传开了,社会为之哗然。东兴市妇联及当地政府部门赶忙前去调查了解情况。2001年6月初,东兴市妇联将掌握的情况材料及陈、叶、戴三人的联名结婚请帖送交东兴市公安机关。
之后,此情况被反馈到了法院。然而,当这些司法机关面对这“一夫二妻”行为时,却感到“束手无策”。原来,界定此行为有两个疑难点——其一,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属事实婚姻,换言之是属道德问题还是属法律问题?其二,此行为能不能以重婚罪论处?能不能解除他们的婚姻?若要解除,拿哪条法律来作依据?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陈、叶、戴三人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而他们的婚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是非法同居,既属法律问题,也属道德问题。
编辑/彭东
“多情”男遇上了“痴情”女
1993年,20岁的陈世君离开贵明村,来到深圳市打工。由于陈世君年轻机灵,还具有初中文化,很快便在宝安区一港商投资的玩具厂当上了一名工人。陈世君很珍惜这份工作,工作起来能吃苦,十分肯干。
在这家玩具厂里,陈世君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广西老乡。这个老乡认识了隔壁胶花厂的一个年轻女工,正跟她谈恋爱。他每次去找这个女工,都要让陈世君作伴。那个胶花厂的女工也常带一个同厂的叫叶芳的女友出来玩,这样,陈世君就跟叶芳熟悉了。叶芳的家在海南某华侨农场,父母都是越南归侨。她比陈世君小两岁半,也是刚到深圳打工的。不久,陈世君跟叶芳开始单独约会了。
接触多了,叶芳对陈世君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他很会说话,很能讨女孩子的欢心。更重要的是,她觉得陈世君跟女孩子交往很专一,只对她一个人好,很关心她。她平时有一点点小事,陈都看成是自己的大事。有一次,叶芳感冒了,陈世君竟紧张得不得了,赶紧请了假,又是带她去打针、拿药,又是帮她打饭、洗衣,直到叶芳痊愈,他才舒了一口气。叶芳由此认定陈世君是一个有情的人,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另外,由于她跟陈世君的家乡话都是白话,因而交流起来更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亲近感。
而陈世君也觉得,叶芳这女孩子脾气特别好,没有不少女孩共有的娇气,对自己很痴情,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相伴,实在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他任由自己跟叶芳的恋情急骤升温。
1994年元旦刚过,陈世君向叶芳提出,在厂里住集体宿舍很不方便,想跟她在厂外租房同居。叶芳同意了。二人便在厂外每月花300元租了两间房,自己开伙,像夫妻一样住在了一起,他们的工资也都合在一起用。那阵子陈世君每月的工资是四五百元,叶芳每月工资是300多元。每月发工资后,他们往往是头半个月各项开支没有问题,到下半月就有些吃紧了。然而尽管如此,他们却觉得日子过得十分充实、快乐。
1994年夏,叶芳转进了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上班。只要一有空暇,陈世君就跟叶芳粘在了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平时上下班,陈世君总要按时接送叶芳。1996年,陈世君拿出好不容易积攒下的1000多元,又向朋友借了几百元,加上叶芳刚领回的几百元工资凑足了2000元钱,买回了一辆组装摩托车,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接送叶芳上下班,也为了给日常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乐趣。
1998年初,因叶芳在福建的外公去世,叶的父亲叫叶回海南,再跟他一道去福建奔丧。之后,叶芳在海南呆了近半年。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期间,一个叫戴俊的湖南妹已跟陈世君打得火热了。
这戴俊比陈世君小6岁,高中文化,长得十分漂亮。她也在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当工人(陈世君是她的组长)。平时陈世君很照顾她,她没钱、没吃了,陈世君会借钱给她。她喜欢陈世君柔和的性格和蜜一般甜的嘴,痴狂地爱上了他。自叶芳离去后,陈世君也迫切需要一个女孩子来填补他感情上的空虚。他们闪电般地好上了。不久,戴俊就为陈世君打了一次胎。
1998年5月,叶芳回到深圳,在她跟陈世君租住的房里发现了戴俊的照片。叶问陈是怎么回事,陈说是朋友。叶说:“既是一般朋友,为什么要送相片?”陈回答说:“朋友间送送照片也没有关系。”后来叶的一位老乡把陈跟戴的关系说给叶听,叶十分气愤,又去质问陈。陈不承认,还向叶作出只爱她一个人的保证。叶气愤之下把戴的那张照片撕掉了。此后,叶芳又转到了原先那家胶花厂上班,但大多数时间里仍跟陈同居在一起,陈照旧对她关怀备至。
其间陈还把叶带回过广西老家见过自己的父母亲人。
1999年除夕前的一天,陈世君劝叶芳回海南过年。送叶芳上车时,陈世君信誓旦旦地对叶芳说:“你先回海南家中呆上几个月,到2000年的四五月份,我就去海南接你回广西完婚。”痴情的叶芳带着陈世君的承诺回到了海南。
一夫二妻光天化日举办婚礼
送走叶芳后,早已声称非陈世君不嫁的戴俊又填补上了叶芳的位置。戴俊的一些同事劝戴:陈世君跟叶芳都已有7年的关系,而且叶芳已为陈世君打过5次胎,他们差不多要结婚了,你还插进去干什么?戴说:谁愿意跟陈世君就跟喽。戴俊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巴望叶芳永远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
而陈世君,也着实想跟戴俊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陈世君终于下定决心,跟戴俊双双离开了玩具厂,回到了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他们像夫妻一样住在一起。
此时,叶芳正眼巴巴的在海南等着陈世君来接她。五月过去了,六月过去了,一直不见情郎陈世君出现。叶芳急了,连忙收拾好衣物,只身寻到广西东兴。
2000年7月1日,叶芳在东兴汽车站打电话到陈世君家,叫陈来汽车站接她。听到叶芳的声音,陈世君大吃一惊,他不敢想象把叶芳接回来遇上戴俊的场景,连忙推说有事,不能前去接她。叶芳便独自来到贵明村,先来到陈世君的大哥家里(陈的大哥的房屋在贵明村另一边)。陈世君的大哥见了她,也是吃惊不小,好几次对她都欲言又止。叶芳在陈的大哥处洗了澡,睡了一个午觉后,陈世君才过来把叶芳接到自己的家里。此时,戴俊不在家,她去江平镇玩去了。
半小时后戴俊回来了。两个女人一见面,都惊呆了。叶芳马上就跟陈世君吵起来,哭着要陈世君给个说法。戴俊则冷冷地看着叶芳,好像不认识似的。闹剧一直持续到黄昏,陈世君才明确表态说:“你们两个我都喜欢,要我赶走任何一个都是不可能的。这样吧,你们两个都住下来,今后谁住得下就住,住不下也不勉强。”叶芳不满意这个结果,要陈世君赔偿这几年的损失。陈世君一句话又堵死了她:“你让我赔,那我又让谁赔?”见陈世君不肯赔偿,想想自己已经“跟”了陈7年多了,如果就此放弃岂不什么都落空了?而自己还是爱着陈的。想来想去,叶芳只好决定留下来。戴俊则指望着将来靠自己的魅力“收”住陈世君,到时叶芳自然会呆不下去的。她对陈世君的荒唐建议也没有表示异议。
入夜了,叶芳和戴俊的住宿问题又让陈世君犯难了。原来,陈世君所住的房屋是他的父母刚为他及二哥建起不久的一层小洋房。小洋房共有三房一厅,陈的二哥及二嫂住一室,陈的母亲住一室,陈世君跟戴俊住一室。如今叶芳来了,总不能让她住客厅吧?最终,陈世君一咬牙,决定让叶芳和戴俊同睡一张床。叶芳和戴俊尽管一千个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当晚,二女各据床的一隅,百味袭心地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从此,陈世君跟二女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世君带回了两个老婆”,这一奇闻迅速在有2000多人的贵明村传开。不久,叶芳和戴俊先后怀孕了。
叶芳和戴俊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陈世君寻思着结婚办喜事了。然而,新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到底跟谁结婚呢?陈世君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平日里,他曾无数次地试探过二女,二女均坚决表示自己不会离开,要退出的只能是另一个“狐狸精”。见二女如此“深爱”自己,陈世君大为“感动”,决心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以不负二女之“厚爱”。
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苦思冥想,终于,陈世君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去民政部门作结婚登记,只按当地风俗同时跟二女成亲。如此一来,既不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又“对得起”她们每一个人。也遂了自己心愿。于是,陈世君便积极着手准备起来。
2001年5月中旬,陈世君、叶芳、戴俊三人联名向亲朋好友发出了结婚请帖。5月16日,三人在贵明村大摆喜宴,举办了热闹的“婚礼”。惊世骇俗的“一夫二妻”在光天化日之下出世了。
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
然而,“一夫二妻”的“家”注定了是不会有和谐的。
自叶芳跟戴俊“同睡一张床”始,她二人就未正眼看过一眼对方。她们各自用各人的沐浴露、洗发精等,各自的衣服也是各自洗。除了吵架之外,她们从不跟对方说话。
平常引发她们矛盾的诱因很多,诸如睡觉时有一方在床上弄出了声响、陈世君陪谁的时间多一点、陈世君给谁买的衣服好一点,甚至仅仅是因为看对方不顺眼,都有可能让她们吵骂起来。单是照相这事,她们就闹过好几次不愉快。2000年中,当地举办了一次帆船赛,观赛的叶芳跟陈世君合照了一张相,戴俊看到这张相片后,跟陈世君大吵了一架,说陈对叶太好了,她收拾好自己的衣服,要回湖南。陈世君好言哄了她大半天方才作罢。如此这般生活、周旋在二女之间,陈世君备感苦累。
“婚”后半个月,戴俊生下了一个男孩。戴俊顿时有了功臣之感,觉得自己在陈家的“地位”陡然上升了不少,处处便想压着叶芳一头。叶芳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祈祷“老天”也让自己生下一个男孩。2001年7月底,叶芳终于也生下了一个男孩,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她在陈家的地位得到“巩固”了,又可跟戴俊“平起平坐”了。
对于陈世君、叶芳、戴俊“一夫二妻”的事,陈世君的父母持听之任之态度。叶芳在海南的父母知道“一夫二妻”的事,曾打电话给陈世君表示反对,但不知道叶芳已生了小孩。戴俊在湖南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跟陈世君结为夫妻,而且还有了小孩,但不知道他们竟是“一夫二妻”。戴俊未敢告诉他们。
陈世君、叶芳、戴俊按当地风俗公然举办婚礼后,“一夫二妻”这一惊世新闻在整个东兴市传开了,社会为之哗然。东兴市妇联及当地政府部门赶忙前去调查了解情况。2001年6月初,东兴市妇联将掌握的情况材料及陈、叶、戴三人的联名结婚请帖送交东兴市公安机关。
之后,此情况被反馈到了法院。然而,当这些司法机关面对这“一夫二妻”行为时,却感到“束手无策”。原来,界定此行为有两个疑难点——其一,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属事实婚姻,换言之是属道德问题还是属法律问题?其二,此行为能不能以重婚罪论处?能不能解除他们的婚姻?若要解除,拿哪条法律来作依据?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陈、叶、戴三人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而他们的婚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是非法同居,既属法律问题,也属道德问题。
编辑/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