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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首次讲述了城市房屋拆迁,然后介绍了城市拆迁中的主要问题,接着介绍了城市拆迁矛盾的相应对策,最后介绍了提高房屋拆迁工作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特征;客观要求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形象建设也成为了建设事业的一项重点。城市建设中的城市拆迁问题也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二、城市房屋拆迁
所谓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予以迁移安置,并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的活动。可以说: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是中国独有的一项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加速城市化进程,优化城市居民生存质量,满足城市改造和发展的需要。可是如何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合理调解拆迁过程中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平衡各方的利益,不仅关系到拆迁的有序进行,更涉及到被拆迁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三、城市拆迁中的主要问题
1、城市拆迁中的利益冲突
城市拆迁中,双方的利益冲突矛盾斗争最为激烈。我国各大城市拆迁工作中,都面临拆迁赔偿安排中,双方对彼此利益分配不满,未能和谐调节,从而引发经济纠纷的实例。经济利益分配未满足被拆迁方的条件,基本上拆迁工作就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了。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各自立场不同,若双方不能达成合作协议,拆迁方市场不能及时拓展,被拆迁方无法获得利益,双方均有损失,影响甚远。甚至双方会将矛盾扩大,引发法律纠纷。
2、城市拆迁中政府相关部门分工不明确
城市拆迁工作中,政府各相关部分部门分工不明确,各项拆迁手续、拆迁证明无法及时到位;拆迁赔偿条款不明确、不公开。使得部分拆迁方无法在计划时期内解决拆迁工作,影响市场开拓进程,带来部分损失。同时也使得被拆迁方无法明确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房屋;易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引发民事纠纷。
3、城市拆迁中赔偿不公所引发的纠纷
往往城市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处于较为弱势的一方。拆迁方难免会忽视部分被拆迁方的某些赔偿要求及附加条款,引发不公赔偿的产生。后期未及时协商,导致被拆迁方做出过激行为来拖延拆迁工作进行,甚至引发社会强度关注。
私权利主体与私权利主体的冲突。“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拆迁安置过程中,私权利主体与私权利主体之间的冲突异常激烈,最主要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拆迁人追求的是商业利益最大化,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急需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以降低拆迁成本。对于被拆迁人而言,从现实意义上讲,他们需要的是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从情感上讲,他们不愿放弃安身立命之所。因此,安置、补偿成为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争议的焦点,正是基于此,才不断的出现“钉子户”、自焚事件。
在调查拆迁意愿问卷中,有3/5的人不愿意拆(搬)迁,补偿标准低、方案不合理、安置地点以及就业问题是主要原因。在对征地拆迁的安置补偿政策的了解情况调查时,1/4的人完全不了解,9/10的人没有看到过相关的安置补偿文件规定。在对政府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程序满意调查时,63.1%的农户表示一般,33.3%的人表示不满意。通过问卷中的问题“您在征地拆迁中最关心的问题”的统计,发现房屋的拆迁赔偿、安置房的确权、就业问题是农户比较关心的问题。通过访谈调查了解,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真正拒不搬迁的钉子户并不多,大多数人只是选择适合自己的合理可行的安置补偿方案,因此政府采取强行拆迁的现象很少。
四、城市拆迁矛盾的相应对策
1、拆迁方做出相应的赔偿措施
在城市拆迁矛盾中,比较常见的都属于被拆迁方对于拆迁方所赔偿的不满而引发的矛盾。一般情况下,拆迁方只要做出相应的房屋赔偿、部分的经济赔偿就可以与被拆迁方达成协议,解决问题的。而实际工作中,往往工作的展开比较困难,多户被拆迁户的赔偿也让拆迁方承载着较大的经济压力,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些许纰漏。致使拆迁双方未达成利益赔偿共识,引发利益矛盾。拆迁方最好在拆迁工作做,做好统计工作、协商工作、赔偿内容的详细分析。从而减少矛盾的产生,加速市场拓展的工作。
2、相关赔偿法则的公开
现今我国正在高度关注城市拆迁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只是尚未完善。详细具体的相关赔偿标准内容尚未完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中》表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国家并没有给予详细的赔偿规定,被拆迁方无法获知自己的应得赔偿,故矛盾也较多。
3、设立拆迁矛盾协调的相关中介部门
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拆迁双方所引发的矛盾的时候,此时双方无法继续协商洽谈。此时就若出现一个中间部门进行调节洽谈工作,平复双发情绪,致使双方能在较为理智的情况下提出自己的拆迁要求,使得工作正常进行。调节部门的产生,使得拆迁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矛盾不会急剧加增,过激抵制行为也会得到相应的控制减少,拆迁工作的进行也相对容易进行些。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也较为平和些,解决矛盾也较为容易。
4、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分工明确化
城市拆迁工作中需至各个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部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相对而言较为缓慢繁琐。由于部分部门无法得到相关答复,致使部分工作无法进行,影响开工进程,无法达到预期市场拓展目标,造成部分经济损失。部分被拆迁方对自己的利益赔偿不满、对拆迁赔偿无法得知相关详细内容,无法找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如若有良好的政府部分分工,各项拆迁工作的进行也就稍微比较容易进行。
五、提高房屋拆迁工作质量的对策
1、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协调机制
在拆迁过程中,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着“和谐拆迁,平安拆迁”的原则,坚持做到秉公办事,不偏不袒,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以第一时间、第一力度、第一精力提高工作效能,不分昼夜,不厌其烦,热情服务,排忧解难,为拆迁奠好基、铺好路。笔者建议成立城市拆迁建设指挥部,主要起综合协调作用,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纽带,是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拆迁建设指挥部同时要建立以单位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如规划、监察、民政、财政、国土、建委、统计等职能单位的主要负责通知参加,实行现场会办制,为实行“和谐拆迁,平安拆迁”工作扫清思想障碍。
2、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拆迁政策
首先要认真学习借鉴外省拆迁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思路,研究对策,努力完善拆迁政策体系,针对拆迁户自身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其次政府要根据群众需要建设不同档次的廉租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尽量避免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及冲突,切实为困难家庭及弱势低收入人群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坚定不移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群众观点,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的维护好群众利益,拆迁建设工作得到顺利实施才能又好又快顺利开展。
3、加强监管,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健全管理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限时办理、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措施,推行拆迁管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其次,要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拆迁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最后要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以完善的档案收集、登记、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为保障,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档案、拆迁行政裁决档案、拆迁行政处罚档案、拆迁单位管理档案等拆迁档案。
4、提高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加大拆迁工作宣传力度,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市民了拆迁工作,支持拆迁工作;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个别违法行为,个别开发商的野蛮拆迁、暴力拆迁行为,可以采取向上报送情况与向下通报情况相结合,公开报道与内部联系的方式,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结束语
城市房屋拆迁对于城市的建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的纠纷需要有着相应的合理的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徐墁临.城市拆迁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探究.[J]科教创新2010.4(361):246
[2]邢海娜.我国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不当行为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20(3):245—246
[3]王达.房屋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J]中国房地产2010(5):4l—44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特征;客观要求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形象建设也成为了建设事业的一项重点。城市建设中的城市拆迁问题也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二、城市房屋拆迁
所谓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予以迁移安置,并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的活动。可以说: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是中国独有的一项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加速城市化进程,优化城市居民生存质量,满足城市改造和发展的需要。可是如何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合理调解拆迁过程中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平衡各方的利益,不仅关系到拆迁的有序进行,更涉及到被拆迁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三、城市拆迁中的主要问题
1、城市拆迁中的利益冲突
城市拆迁中,双方的利益冲突矛盾斗争最为激烈。我国各大城市拆迁工作中,都面临拆迁赔偿安排中,双方对彼此利益分配不满,未能和谐调节,从而引发经济纠纷的实例。经济利益分配未满足被拆迁方的条件,基本上拆迁工作就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了。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各自立场不同,若双方不能达成合作协议,拆迁方市场不能及时拓展,被拆迁方无法获得利益,双方均有损失,影响甚远。甚至双方会将矛盾扩大,引发法律纠纷。
2、城市拆迁中政府相关部门分工不明确
城市拆迁工作中,政府各相关部分部门分工不明确,各项拆迁手续、拆迁证明无法及时到位;拆迁赔偿条款不明确、不公开。使得部分拆迁方无法在计划时期内解决拆迁工作,影响市场开拓进程,带来部分损失。同时也使得被拆迁方无法明确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房屋;易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引发民事纠纷。
3、城市拆迁中赔偿不公所引发的纠纷
往往城市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处于较为弱势的一方。拆迁方难免会忽视部分被拆迁方的某些赔偿要求及附加条款,引发不公赔偿的产生。后期未及时协商,导致被拆迁方做出过激行为来拖延拆迁工作进行,甚至引发社会强度关注。
私权利主体与私权利主体的冲突。“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拆迁安置过程中,私权利主体与私权利主体之间的冲突异常激烈,最主要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拆迁人追求的是商业利益最大化,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急需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以降低拆迁成本。对于被拆迁人而言,从现实意义上讲,他们需要的是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从情感上讲,他们不愿放弃安身立命之所。因此,安置、补偿成为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争议的焦点,正是基于此,才不断的出现“钉子户”、自焚事件。
在调查拆迁意愿问卷中,有3/5的人不愿意拆(搬)迁,补偿标准低、方案不合理、安置地点以及就业问题是主要原因。在对征地拆迁的安置补偿政策的了解情况调查时,1/4的人完全不了解,9/10的人没有看到过相关的安置补偿文件规定。在对政府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程序满意调查时,63.1%的农户表示一般,33.3%的人表示不满意。通过问卷中的问题“您在征地拆迁中最关心的问题”的统计,发现房屋的拆迁赔偿、安置房的确权、就业问题是农户比较关心的问题。通过访谈调查了解,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真正拒不搬迁的钉子户并不多,大多数人只是选择适合自己的合理可行的安置补偿方案,因此政府采取强行拆迁的现象很少。
四、城市拆迁矛盾的相应对策
1、拆迁方做出相应的赔偿措施
在城市拆迁矛盾中,比较常见的都属于被拆迁方对于拆迁方所赔偿的不满而引发的矛盾。一般情况下,拆迁方只要做出相应的房屋赔偿、部分的经济赔偿就可以与被拆迁方达成协议,解决问题的。而实际工作中,往往工作的展开比较困难,多户被拆迁户的赔偿也让拆迁方承载着较大的经济压力,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些许纰漏。致使拆迁双方未达成利益赔偿共识,引发利益矛盾。拆迁方最好在拆迁工作做,做好统计工作、协商工作、赔偿内容的详细分析。从而减少矛盾的产生,加速市场拓展的工作。
2、相关赔偿法则的公开
现今我国正在高度关注城市拆迁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只是尚未完善。详细具体的相关赔偿标准内容尚未完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中》表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国家并没有给予详细的赔偿规定,被拆迁方无法获知自己的应得赔偿,故矛盾也较多。
3、设立拆迁矛盾协调的相关中介部门
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拆迁双方所引发的矛盾的时候,此时双方无法继续协商洽谈。此时就若出现一个中间部门进行调节洽谈工作,平复双发情绪,致使双方能在较为理智的情况下提出自己的拆迁要求,使得工作正常进行。调节部门的产生,使得拆迁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矛盾不会急剧加增,过激抵制行为也会得到相应的控制减少,拆迁工作的进行也相对容易进行些。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也较为平和些,解决矛盾也较为容易。
4、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分工明确化
城市拆迁工作中需至各个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部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相对而言较为缓慢繁琐。由于部分部门无法得到相关答复,致使部分工作无法进行,影响开工进程,无法达到预期市场拓展目标,造成部分经济损失。部分被拆迁方对自己的利益赔偿不满、对拆迁赔偿无法得知相关详细内容,无法找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如若有良好的政府部分分工,各项拆迁工作的进行也就稍微比较容易进行。
五、提高房屋拆迁工作质量的对策
1、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协调机制
在拆迁过程中,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着“和谐拆迁,平安拆迁”的原则,坚持做到秉公办事,不偏不袒,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以第一时间、第一力度、第一精力提高工作效能,不分昼夜,不厌其烦,热情服务,排忧解难,为拆迁奠好基、铺好路。笔者建议成立城市拆迁建设指挥部,主要起综合协调作用,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纽带,是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拆迁建设指挥部同时要建立以单位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如规划、监察、民政、财政、国土、建委、统计等职能单位的主要负责通知参加,实行现场会办制,为实行“和谐拆迁,平安拆迁”工作扫清思想障碍。
2、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拆迁政策
首先要认真学习借鉴外省拆迁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思路,研究对策,努力完善拆迁政策体系,针对拆迁户自身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其次政府要根据群众需要建设不同档次的廉租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尽量避免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及冲突,切实为困难家庭及弱势低收入人群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坚定不移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群众观点,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的维护好群众利益,拆迁建设工作得到顺利实施才能又好又快顺利开展。
3、加强监管,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健全管理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限时办理、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措施,推行拆迁管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其次,要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拆迁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最后要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以完善的档案收集、登记、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为保障,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档案、拆迁行政裁决档案、拆迁行政处罚档案、拆迁单位管理档案等拆迁档案。
4、提高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加大拆迁工作宣传力度,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市民了拆迁工作,支持拆迁工作;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个别违法行为,个别开发商的野蛮拆迁、暴力拆迁行为,可以采取向上报送情况与向下通报情况相结合,公开报道与内部联系的方式,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结束语
城市房屋拆迁对于城市的建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的纠纷需要有着相应的合理的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徐墁临.城市拆迁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探究.[J]科教创新2010.4(361):246
[2]邢海娜.我国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不当行为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20(3):245—246
[3]王达.房屋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J]中国房地产2010(5):4l—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