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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5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磋商在北京启动。原外经贸部副部长安民与时任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作为磋商代表,共同主持召开了《安排》磋商的第一次高层会议。双方同意《安排》的磋商将按照如下原则积极推进: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安排》的磋商在高层(部级)和高官两个层面上进行,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司法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交通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诸多部门参与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内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详细了解了香港各行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考察众多的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尤其是对香港现行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和进出口监管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听取了香港和内地工商界对加强两地经贸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综合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现状及两地经贸体制情况的基础上,内地各有关部门与特区政府就《安排》各部分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对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认真的磋商。2003年5月,《安排》的磋商开始全面提速,双方有关人员克服了“非典”的影响,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安排》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主要内容的磋商。
经过5次高层会议,20轮高官级磋商,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香港回归6周年庆典活动期间,2003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时任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香港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的《磋商纪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了签署仪式。9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又与现任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香港共同签署《安排》的6个附件。至此,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完成了《安排》的全部磋商工作,内地与香港的内地与香港完成磋商,《安排》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4个月完成与澳门《安排》的磋商
在与香港的《安排》签署之前,2003年6月20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磋商在北京启动。双方磋商代表商务部安民副部长与澳门经济财政司谭伯源司长共同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高层会议。双方同意《安排》的基本原则、内容框架和开放内容基本参照与香港的《安排》,同时要充分考虑澳门的实际情况,体现澳门的经济特点。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内,双方举行了五次高官会和两次高层会,就《安排》的全部内容达成了一致。10月17日双方磋商代表在澳门正式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6个附件。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出席了签署仪式。与澳门的《安排》于2004年1月1日与香港的《安排》同步实施。
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明显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扩大对外经贸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这种趋势在多边贸易进程缓慢和在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下,对内地、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是三地经济共同发展,应对外部经济环境挑战的必然选择。
《安排》的磋商在高层(部级)和高官两个层面上进行,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司法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交通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诸多部门参与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内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详细了解了香港各行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考察众多的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尤其是对香港现行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和进出口监管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听取了香港和内地工商界对加强两地经贸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综合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现状及两地经贸体制情况的基础上,内地各有关部门与特区政府就《安排》各部分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对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认真的磋商。2003年5月,《安排》的磋商开始全面提速,双方有关人员克服了“非典”的影响,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安排》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主要内容的磋商。
经过5次高层会议,20轮高官级磋商,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香港回归6周年庆典活动期间,2003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时任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香港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的《磋商纪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了签署仪式。9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又与现任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香港共同签署《安排》的6个附件。至此,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完成了《安排》的全部磋商工作,内地与香港的内地与香港完成磋商,《安排》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4个月完成与澳门《安排》的磋商
在与香港的《安排》签署之前,2003年6月20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磋商在北京启动。双方磋商代表商务部安民副部长与澳门经济财政司谭伯源司长共同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高层会议。双方同意《安排》的基本原则、内容框架和开放内容基本参照与香港的《安排》,同时要充分考虑澳门的实际情况,体现澳门的经济特点。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内,双方举行了五次高官会和两次高层会,就《安排》的全部内容达成了一致。10月17日双方磋商代表在澳门正式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6个附件。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出席了签署仪式。与澳门的《安排》于2004年1月1日与香港的《安排》同步实施。
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明显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扩大对外经贸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这种趋势在多边贸易进程缓慢和在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下,对内地、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是三地经济共同发展,应对外部经济环境挑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