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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传统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休闲健体是齐鲁民间体育游戏文化体现。蹴鞠不强调激烈的竞争,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温文尔雅的活动,讲究礼仪和修养。蹴鞠游戏的游戏形式体现了齐鲁文化所提倡的道德性原则。文章以中国古代体育游戏——蹴鞠为例,探讨齐鲁民间体育游戏的微观文化。
关键词:齐鲁民间体育游戏;微观文化;解读;蹴鞠
蹴鞠运动兴起于齐鲁大地,兴起于临淄,不是偶然和孤立的,这与其繁荣的经济、浓郁的文化、发达的科技、尚武的社会风习等是有很大的关系的。经济的繁荣和物质的极大富足,就促使市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追求。
战国之世,临淄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物质的富足,促使市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追求。仅从现有资料看,其文体娱乐活动也是丰富多样的。各种竞技、游乐活动及专业文化团体的出现。《战国策·齐策》除了记载音乐活动外,还记“其民无不……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可见各种各样的竞技游乐活动在临淄城中盛行一时”。
齐国历代国君大多喜猎尚武;齐国是先秦时代产生军事家、军事理论家最多的国家。齐桓公、管仲时期,又是以武力征伐为主首霸诸侯的强国。到战国时期,齐国军队以兵强马壮、勇武善战而著称天下。
临淄作为当时大国齐国的首都,是丰富多彩的文化制度,各种文化活动都居于同时代其他地区的领先地位。临淄的宗教文化活动受泰山宗教文化中心的强烈影响和辐射,其作用也是不可轻估的。汇集泰山宗教文化的辐射与影响,并多元融合,使临淄城市文化的建构从一开始就充满活力,易于形成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文化特质。临淄经春秋时期管仲对临淄城的经济、文化结构实行“四民分业”、 “叁其国而伍其鄙”等重大改革与调整之后,临淄城的发展更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至战国时代已达全面成熟。厚实的物质基础、深广的文化内涵、丰富的智慧资源,使临淄在列国都城中展现出特异的光彩形象。
蹴鞠游戏的游戏形式体现了齐鲁文化所提倡的道德性原则。
蹴鞠游戏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东汉李尤的《鞠城铭》具体记载了当时蹴鞠比赛的设置、方法、人数,裁判等情况。其铭云:
圜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衡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列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由然,况乎执机!
根据该文可知,球场为长方形;双方各有六名球员上场,而球场两端的球门象月亮一样遥遥相对;每队有队长(“长”),场上有裁判(“平”),比赛有规则,双方都必须遵守;裁判判决要公正准确,不能拘私而偏袒一方;队员要心平气和,输了球不要埋怨同伴或裁判;最后还以蹴鞠讽喻政治,希望执政者也公正严明。
这段文字虽不多,却基本上反映了汉代蹴鞠的设置和竞赛的基本概况,说明蹴鞠在汉代已逐渐走向规范化和竞技化了。其中关于裁判和队员道德的规定,说明我国古代早就重视树立良好的游戏风尚。
一种游戏形成发展变化是靠人的思想来完成的。儒家思想强调的是“仁”和“礼”,讲究善良、谦恭、温顺和次序,讲究中庸和不偏不倚,拒绝激烈血腥和冒险、竞争、以及竞争中的自我张扬,这些恰恰是现代足球的要义。儒家认为“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所以中国古代蹴鞠的形制越来越淡化对抗,从汉代激烈的直接冲撞式对抗,发展到唐宋时期中间隔着球门的简介对抗,再到以提出花样为能事的白打,都在淡化对抗和竞争,强调技巧,无形中留下了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痕迹。
受传统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蹴鞠不强调激烈的竞争,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温文尔雅的活动,讲究礼仪和修养。齐云社规中就讲究“无仁者不可同行,无义者不可同商,无礼者不可同居,无智者不可同谋,无信者不可同谈”等条文,把儒家思想和做人准则“仁义礼智信”都融到了蹴鞠活动中。蹴鞠的教育功能就成了“能令公子精神爽,曾诱王孙礼义加”和“一团和气遍天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蹴鞠就是为了健身、进身和娱乐,而当健身功能被更好的手段代替,健身不再成为可能时,蹴鞠就仅仅成为了妇女和儿童中的娱乐活动了。
在民间,蹴鞠已经成为一种娱乐游戏,据《西京杂记》记载,汉高祖刘邦称帝后,把父亲从家乡沛县接到京师长安养老,吃穿享用,极尽豪华。可太上皇对锦衣美食的皇宫生活不习惯,整天闷闷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鞠,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意不乐。” 刘邦遂下令在长安城按其家乡沛县丰村的式样新建一个丰村,把老家的人都迁至长安,陪太上皇进行“斗鸡蹴鞠”之类的游戏。这则史料说明,蹴鞠在平民百姓中已成为一种娱乐游戏,《盐铁论》对民间的蹴鞠活动也有记载。在小街小巷举行的“蹋鞠”,不像宫廷蹴鞠有专门的场地,而是因陋就简,一人或数人进行游戏,少了些对抗性,多了些游戏性,是蹴鞠在民间的变异形式。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西汉帛画上,出现了有人伴唱有人伴奏的“蹴鞠舞”,表演性十分明显。
明代的文人,如山东的李开先,由于山东的蹴鞠活动开展的久远而广泛,他把蹴球当成了每日的休闲功课,明人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说:“有客自山东来者云:李中麓每日或按乐,或与童子蹴球,或斗棋,客至则命酒。”从文中可见,蹴鞠是李开先休闲健体的一种方式。
(作者简介:王 利(1979.10-),女,山东枣庄人,硕士,讲师,现任职于山东中医药大学体育艺术学院,主要从事公共体育、体育史等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工作。)
关键词:齐鲁民间体育游戏;微观文化;解读;蹴鞠
蹴鞠运动兴起于齐鲁大地,兴起于临淄,不是偶然和孤立的,这与其繁荣的经济、浓郁的文化、发达的科技、尚武的社会风习等是有很大的关系的。经济的繁荣和物质的极大富足,就促使市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追求。
战国之世,临淄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物质的富足,促使市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追求。仅从现有资料看,其文体娱乐活动也是丰富多样的。各种竞技、游乐活动及专业文化团体的出现。《战国策·齐策》除了记载音乐活动外,还记“其民无不……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可见各种各样的竞技游乐活动在临淄城中盛行一时”。
齐国历代国君大多喜猎尚武;齐国是先秦时代产生军事家、军事理论家最多的国家。齐桓公、管仲时期,又是以武力征伐为主首霸诸侯的强国。到战国时期,齐国军队以兵强马壮、勇武善战而著称天下。
临淄作为当时大国齐国的首都,是丰富多彩的文化制度,各种文化活动都居于同时代其他地区的领先地位。临淄的宗教文化活动受泰山宗教文化中心的强烈影响和辐射,其作用也是不可轻估的。汇集泰山宗教文化的辐射与影响,并多元融合,使临淄城市文化的建构从一开始就充满活力,易于形成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文化特质。临淄经春秋时期管仲对临淄城的经济、文化结构实行“四民分业”、 “叁其国而伍其鄙”等重大改革与调整之后,临淄城的发展更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至战国时代已达全面成熟。厚实的物质基础、深广的文化内涵、丰富的智慧资源,使临淄在列国都城中展现出特异的光彩形象。
蹴鞠游戏的游戏形式体现了齐鲁文化所提倡的道德性原则。
蹴鞠游戏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东汉李尤的《鞠城铭》具体记载了当时蹴鞠比赛的设置、方法、人数,裁判等情况。其铭云:
圜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衡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列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由然,况乎执机!
根据该文可知,球场为长方形;双方各有六名球员上场,而球场两端的球门象月亮一样遥遥相对;每队有队长(“长”),场上有裁判(“平”),比赛有规则,双方都必须遵守;裁判判决要公正准确,不能拘私而偏袒一方;队员要心平气和,输了球不要埋怨同伴或裁判;最后还以蹴鞠讽喻政治,希望执政者也公正严明。
这段文字虽不多,却基本上反映了汉代蹴鞠的设置和竞赛的基本概况,说明蹴鞠在汉代已逐渐走向规范化和竞技化了。其中关于裁判和队员道德的规定,说明我国古代早就重视树立良好的游戏风尚。
一种游戏形成发展变化是靠人的思想来完成的。儒家思想强调的是“仁”和“礼”,讲究善良、谦恭、温顺和次序,讲究中庸和不偏不倚,拒绝激烈血腥和冒险、竞争、以及竞争中的自我张扬,这些恰恰是现代足球的要义。儒家认为“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所以中国古代蹴鞠的形制越来越淡化对抗,从汉代激烈的直接冲撞式对抗,发展到唐宋时期中间隔着球门的简介对抗,再到以提出花样为能事的白打,都在淡化对抗和竞争,强调技巧,无形中留下了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痕迹。
受传统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蹴鞠不强调激烈的竞争,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温文尔雅的活动,讲究礼仪和修养。齐云社规中就讲究“无仁者不可同行,无义者不可同商,无礼者不可同居,无智者不可同谋,无信者不可同谈”等条文,把儒家思想和做人准则“仁义礼智信”都融到了蹴鞠活动中。蹴鞠的教育功能就成了“能令公子精神爽,曾诱王孙礼义加”和“一团和气遍天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蹴鞠就是为了健身、进身和娱乐,而当健身功能被更好的手段代替,健身不再成为可能时,蹴鞠就仅仅成为了妇女和儿童中的娱乐活动了。
在民间,蹴鞠已经成为一种娱乐游戏,据《西京杂记》记载,汉高祖刘邦称帝后,把父亲从家乡沛县接到京师长安养老,吃穿享用,极尽豪华。可太上皇对锦衣美食的皇宫生活不习惯,整天闷闷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鞠,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意不乐。” 刘邦遂下令在长安城按其家乡沛县丰村的式样新建一个丰村,把老家的人都迁至长安,陪太上皇进行“斗鸡蹴鞠”之类的游戏。这则史料说明,蹴鞠在平民百姓中已成为一种娱乐游戏,《盐铁论》对民间的蹴鞠活动也有记载。在小街小巷举行的“蹋鞠”,不像宫廷蹴鞠有专门的场地,而是因陋就简,一人或数人进行游戏,少了些对抗性,多了些游戏性,是蹴鞠在民间的变异形式。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西汉帛画上,出现了有人伴唱有人伴奏的“蹴鞠舞”,表演性十分明显。
明代的文人,如山东的李开先,由于山东的蹴鞠活动开展的久远而广泛,他把蹴球当成了每日的休闲功课,明人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说:“有客自山东来者云:李中麓每日或按乐,或与童子蹴球,或斗棋,客至则命酒。”从文中可见,蹴鞠是李开先休闲健体的一种方式。
(作者简介:王 利(1979.10-),女,山东枣庄人,硕士,讲师,现任职于山东中医药大学体育艺术学院,主要从事公共体育、体育史等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