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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中山市凌先生陈述:我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平时需要经常在外面跑业务,因此,公司在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论我因工作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事故,公司均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两个月前,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我不需要对事故承担任何责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我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但是在我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公司以劳动合同中免除责任的条款拒绝赔偿。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
答: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货车事故伤害的……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你的陈述,可以得知你在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该合同条款无效,公司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应该如何认定“入户抢劫”?
广州市李先生陈述:我的哥哥早前因为抢劫被刑事拘留,现在仍然被关在看守所,据我们了解,公安机关有可能认定他为入户抢劫,而入户抢劫比普通的抢劫的刑罚要高很多,请问什么是入户抢劫?
答: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你哥哥实施抢劫的场所和目的等进行分析,看其行为是否符合入户抢劫的特征,如果符合,则需要按照入户抢劫量刑。
特约主持:吴 枫
电子邮箱:jmwyxielx@126.com
中山市凌先生陈述:我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平时需要经常在外面跑业务,因此,公司在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论我因工作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事故,公司均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两个月前,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我不需要对事故承担任何责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我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但是在我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公司以劳动合同中免除责任的条款拒绝赔偿。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
答: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货车事故伤害的……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你的陈述,可以得知你在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该合同条款无效,公司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应该如何认定“入户抢劫”?
广州市李先生陈述:我的哥哥早前因为抢劫被刑事拘留,现在仍然被关在看守所,据我们了解,公安机关有可能认定他为入户抢劫,而入户抢劫比普通的抢劫的刑罚要高很多,请问什么是入户抢劫?
答: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你哥哥实施抢劫的场所和目的等进行分析,看其行为是否符合入户抢劫的特征,如果符合,则需要按照入户抢劫量刑。
特约主持:吴 枫
电子邮箱:jmwyxiel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