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健康上海”指定杂志合作媒体,2011年,《大众医学》将配合今年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重点——“四控一动”(控烟、控盐、控油,控体重、适量运动),围绕健康四大基石——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开设知识讲堂,当好读者的健康生活参谋,并供上海市各类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时讨论、参考。同时,《大众医学》将邀请专家深入健康自我管理小组,解答疑问,并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解答刊登出来,让更多读者受益。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人们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认识,已经从最初的“危害防火安全”到“危害他人健康”,而今更认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无烟”不仅体现了人的文明素质,还践行了人人享有健康权利的伦理。
鉴于吸烟特别是二手烟对儿童、青少年、妇女等人群的严重危害,2011年,上海市将重点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等单位的控烟工作。同时,上海市还将继续对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旅馆、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加强监管,规范其对吸烟区、吸烟室的设置,让不吸烟的人免受二手烟危害。
手烟包含69种已知致癌物
吸烟者吸烟时产生的烟雾仅有10%被吸烟者吸入,其余90%的烟雾直接弥散在空气中。这种烟雾来自两部分:一是从吸烟者口、鼻中吐出的烟雾,即主流烟,二是香烟点燃时,从旁侧释放的烟雾,即侧流烟。研究表明,侧流烟所含的某些有害成分比主流烟还高,如亚硝胺比主流烟中高50倍,尼古丁高5.1倍,一氧化碳高4.4倍,苯并芘高4倍,焦油和烟碱高2.1倍。
二手烟,也就是被动吸烟。在不吸烟的情况下吸入了别人吸烟时产生的烟雾,那就是吸入了二手烟。二手烟雾含有4000多种化合物,其中包括69种已知的致癌物。因此,二手烟的危害可见一斑。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二手烟雾会引起肺癌、慢阻肺、心脏病和其他健康问题,其危害程度丝毫不低于主动吸烟。
二手烟没有“安全暴露水平”
科学证据进一步证明,二手烟暴露没有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也就是说,任何水平、任何时间的暴露都是不安全的。即便是短时期吸入二手烟,也会增加心脏病的发作风险。“完全无烟环境”是唯一能够保护所有人免遭二手烟危害的手段。许多国家都已经接受这一结论,并成功制定、实施法律在公共场所禁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有呼吸健康空气的权利。
二手烟对儿童和孕产妇危害不可估量
二手烟对儿童和孕产妇的危害最值得人们警醒。
儿童暴露于二手烟,可增加发生婴儿猝死综合征、急性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的概率,且加重哮喘症状。儿童长期被动吸烟,还会减慢肺的发育,影响智力发育。
大量研究还发现,孕妇吸烟和接触二手烟雾是引起自然流产、死胎以及产后发生婴儿猝死的主要原因。孕妇在孕早期吸入二手烟可影响孕卵着床与胚芽发育,导致胎儿早期流产:孕妇在孕中后期吸入二手烟,将影响胎儿正常的生长环境,损害胎儿各器官系统,尤其是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导致胎儿低出生体重的发生,进而给孩子带来智力发育与认知能力落后、语言和运动功能延迟、远期听力与视力异常,易患病等一系列健康问题。
哺乳期妇女吸入二手烟。还会使泌乳功能发生严重改变,表现为无乳、少乳、乳汁中转铁蛋白浓度下降等。
吸烟室空气远超“极度危险”标准
二手烟对于空气的污染程度有多大7在室内,二手烟雾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这种细颗粒物可以到达肺泡等呼吸道深部,对健康的影响特别大。对车站吸烟室内空气细颗粒物浓度的测定结果表明,吸烟室内细颗粒物的浓度为室外的300倍。这个数字相当惊人,远远超出了美国环保署确定的“极度危险”的空气标准。
上海实施控烟条例已一年
正因为烟草的巨大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出台了一部国际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第一部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法。公约第8条明确指出,应确保至少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所有室内工作场所,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完全免于接触T-烟草烟雾。2006年1月,我国签署了这项公约。
通过立法在公共场所控烟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也是践行中国向世界作出的承诺。2010年3月1日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上海市在控烟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最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成功举办了历史上第一个“无烟”世博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健康人文环境。
公共场所4种不同级别控烟措施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对4类不同的公共场所实行不同级别的控烟措施,分为室内外完全禁烟区、室内完全禁烟区、室内部分禁烟区、鼓励自主控烟区。
①室内外完全禁烟区
未成年人和孕妇较为集中的区域禁烟最为严格,为室内外完全禁烟。属于此级别的公共场所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
②室内完全禁烟区
属于室内完全禁烟的公共场所有:除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除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室,等候室和设在室内的站台等。
③室内部分禁烟区
对一些实行全面禁止吸烟难度较大的场所,实行“部分禁止吸烟”。即在这些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如: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等。
④鼓励自主控烟区
在明确禁烟场所的基础上,还鼓励其他公共场所自愿控烟。条例规定,除上述3类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条例规定,设立禁止吸烟区域。
公共场所吸烟区必备条件
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的,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人们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认识,已经从最初的“危害防火安全”到“危害他人健康”,而今更认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无烟”不仅体现了人的文明素质,还践行了人人享有健康权利的伦理。
鉴于吸烟特别是二手烟对儿童、青少年、妇女等人群的严重危害,2011年,上海市将重点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等单位的控烟工作。同时,上海市还将继续对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旅馆、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加强监管,规范其对吸烟区、吸烟室的设置,让不吸烟的人免受二手烟危害。
手烟包含69种已知致癌物
吸烟者吸烟时产生的烟雾仅有10%被吸烟者吸入,其余90%的烟雾直接弥散在空气中。这种烟雾来自两部分:一是从吸烟者口、鼻中吐出的烟雾,即主流烟,二是香烟点燃时,从旁侧释放的烟雾,即侧流烟。研究表明,侧流烟所含的某些有害成分比主流烟还高,如亚硝胺比主流烟中高50倍,尼古丁高5.1倍,一氧化碳高4.4倍,苯并芘高4倍,焦油和烟碱高2.1倍。
二手烟,也就是被动吸烟。在不吸烟的情况下吸入了别人吸烟时产生的烟雾,那就是吸入了二手烟。二手烟雾含有4000多种化合物,其中包括69种已知的致癌物。因此,二手烟的危害可见一斑。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二手烟雾会引起肺癌、慢阻肺、心脏病和其他健康问题,其危害程度丝毫不低于主动吸烟。
二手烟没有“安全暴露水平”
科学证据进一步证明,二手烟暴露没有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也就是说,任何水平、任何时间的暴露都是不安全的。即便是短时期吸入二手烟,也会增加心脏病的发作风险。“完全无烟环境”是唯一能够保护所有人免遭二手烟危害的手段。许多国家都已经接受这一结论,并成功制定、实施法律在公共场所禁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有呼吸健康空气的权利。
二手烟对儿童和孕产妇危害不可估量
二手烟对儿童和孕产妇的危害最值得人们警醒。
儿童暴露于二手烟,可增加发生婴儿猝死综合征、急性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的概率,且加重哮喘症状。儿童长期被动吸烟,还会减慢肺的发育,影响智力发育。
大量研究还发现,孕妇吸烟和接触二手烟雾是引起自然流产、死胎以及产后发生婴儿猝死的主要原因。孕妇在孕早期吸入二手烟可影响孕卵着床与胚芽发育,导致胎儿早期流产:孕妇在孕中后期吸入二手烟,将影响胎儿正常的生长环境,损害胎儿各器官系统,尤其是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导致胎儿低出生体重的发生,进而给孩子带来智力发育与认知能力落后、语言和运动功能延迟、远期听力与视力异常,易患病等一系列健康问题。
哺乳期妇女吸入二手烟。还会使泌乳功能发生严重改变,表现为无乳、少乳、乳汁中转铁蛋白浓度下降等。
吸烟室空气远超“极度危险”标准
二手烟对于空气的污染程度有多大7在室内,二手烟雾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这种细颗粒物可以到达肺泡等呼吸道深部,对健康的影响特别大。对车站吸烟室内空气细颗粒物浓度的测定结果表明,吸烟室内细颗粒物的浓度为室外的300倍。这个数字相当惊人,远远超出了美国环保署确定的“极度危险”的空气标准。
上海实施控烟条例已一年
正因为烟草的巨大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出台了一部国际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第一部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法。公约第8条明确指出,应确保至少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所有室内工作场所,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完全免于接触T-烟草烟雾。2006年1月,我国签署了这项公约。
通过立法在公共场所控烟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也是践行中国向世界作出的承诺。2010年3月1日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上海市在控烟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最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成功举办了历史上第一个“无烟”世博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健康人文环境。
公共场所4种不同级别控烟措施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对4类不同的公共场所实行不同级别的控烟措施,分为室内外完全禁烟区、室内完全禁烟区、室内部分禁烟区、鼓励自主控烟区。
①室内外完全禁烟区
未成年人和孕妇较为集中的区域禁烟最为严格,为室内外完全禁烟。属于此级别的公共场所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
②室内完全禁烟区
属于室内完全禁烟的公共场所有:除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除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室,等候室和设在室内的站台等。
③室内部分禁烟区
对一些实行全面禁止吸烟难度较大的场所,实行“部分禁止吸烟”。即在这些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如: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等。
④鼓励自主控烟区
在明确禁烟场所的基础上,还鼓励其他公共场所自愿控烟。条例规定,除上述3类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条例规定,设立禁止吸烟区域。
公共场所吸烟区必备条件
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的,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