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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组织,省、市劳动、外经贸(WTO)、法律等部门组成的代表团赴英国,开展了题为“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学习交流活动,收获颇丰。
珠三角企业引起国际聚焦,CSR问题渐现高压
近年来,英国新闻媒体对珠三角CSR问题的报道逐步多了起来。跨国公司、广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尤其是我国企业以挨罚取代履行社会责任等一些现象令英方监督机构特别注意。英国普遍认为,广东成为世界工厂,珠三角国际竞争日趋激烈,CSR问题迟早会凸现,希望广东企业有通过CSR活动增加自身价值的意图。
劳工问题是CSR中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劳工组织与跨国公司对我国劳工问题制订了专门的“工厂守则”(如中国商业原则),要求商业活动尊重国际劳工组织制定、联合国规定、我国及政府签署的有关标准和法律;我国成衣、玩具、鞋类产品出口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否则将遭受联合抵制。跨国公司的责任审核甚至发展到对其合约工厂定期进行“查厂”评估,至今在我国查厂的跨国公司已有50多家。专家估计,沿海地区已有几万家企业接受这一审核,其中珠江三角洲占相当部分。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对珠三角部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逐渐形成高压。
广东省商品要进入跨国公司的供应链,要确保占有国际市场的份额,不管愿不愿意,都要遵守国际惯例,都必须直面CSR问题。
SA8000的冲击突现,对外加工贸易首当其冲
与国际社会责任运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前我国企业正在承受着以SA8000认证为主流的CSR浪潮的冲击。
CSR主要由欧美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生产供应链上推行,对外加工贸易、出口企业最受影响。其中主要是港澳台投资企业、贴牌生产的私营企业,涉及电子、纺织、服装、制鞋、玩具、工艺品等六大行业。
由于这些企业多数属劳动密集型,在生产条件、安全保险、职工健康、权益、工时、工薪等等基本保障方面问题比较突出,成为欧美跨国公司推行CSR的直接目标,面临社会责任压力比较大。
投资消费觉醒影响国际经贸,增加我国引资与贸易障碍
消费者、股东是近年新出现的CSR自觉监督主体,其在CSR问题上与日俱增的觉醒,对跨国投资、采购的影响增大,也对广东省构成更多的经贸壁垒。(1)股东自觉选择投资,跨国公司主动选择社会责任信誉好的区域和企业开展合作;消费者自觉选购引导国际采购倾向原产地环境好、对社会负责任的供应商。这直接减少我国社会责任相对落后的企业的国际订单。(2)迫于消费选择、跨国公司之间CSR竞争的压力,国际采购商将本国高标准的CSR要求转嫁、强加于我国企业,迫使我国企业履行近乎发达国家的CSR标准。(3)消费者呼声由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传递、影响国家贸易政策,造成CSR相对落后国家(地区)的企业贸易上陷于被动。如劳工标准问题。
CSR与欧美落差较大,政策争端谈判中广东省地位被动
欧美CSR起步较早,目前社会责任活动已升华到法定层面之上的各类慈善活动。他们不仅拥有完善的CSR推进体系,调节机制也基本交由市场;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了全民意识、跨国公司长期销售的战略工具、企业的自觉行动;投资、消费者自觉行使投资认购权抵制非社会责任。全社会的CSR制衡机制已经形成。
反观广东,CSR还没有被广泛认识、接受;企业CSR活动主要停留在低级的法规层面,相当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法律观念淡薄,在工资、工时、社会保险、雇工、劳动、生产安全、消防设施、职工生活、社会环境等等方面,还达不到法规的最低要求;CSR的市场调节机制尚未启动,消费者的觉悟处在低层的质价权衡;社会监督机制 还没有形成。
中、西方CSR运动进程的差距已是不争的事实。无论在贸易磨擦的解决,还是在WTO贸易政策审议方面,我们容易在CSR问题上授人以柄,处于被动地位。
面对CSR的问题和压力,应转变三个观念
1.必须高度重视CSR价值取向。CSR是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产物,其维权、公正、促进和谐、持续发展宗旨,体现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理念。西方社会以其严格要求跨国公司的同时,也借以检验外来商品的生产的合理性,是这一新生事物必然、正常的延展。推行CSR紧贴广东省外贸改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的发展主题,符合外经贸发展的长远利益。战略上,广东省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价值取向,引导企业认同这一正确的理念,并注意将这一理念融入行政与执法工作中。
2.彻底摒弃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在欧美,企业负起法律范畴的基本社会责任的同时,主动承担道义上的社会责任成为一种趋势。广东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目前企业尚难做到一步到位,但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是底线,绝不容许再将企业发展建立在粗放经营、基本社会责任留给政府之上。企业必须彻底改变政府负担社会责任的落后思维方式,将企业的专业优势与环境、社会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存共荣。
3.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面对困难和压力,广东应采取主动的战略。一方面积极地面对当前的困难和压力;另一方面,着手于长远战略方案,努力缩短在CSR问题上与欧美社会的落差,从根本上消除在这个问题上的经贸障碍。
致力构建三个机制
1.建立宣传、沟通、监督和知識推广机制。调整舆论导向,加强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力度,引导传媒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增强企业、全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增进对外交流。针对欧美对我国负面了解为主,贸易苛刻的事实,通过推进与其高层接触、商务往来、CSR论坛、商业标准和跨国管理探讨、CSR培训与合作等形式,多方位宣传、推介和沟通,让欧美社会广泛了解广东,增进理解,争取西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妥协。
开展研讨培训。举办公务员、事业单位、专家及在广东投资的外贸生产、出口企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类CSR研讨、培训班,推广CSR知识和经验。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网,加强对企业落实《劳动法》等与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
2.建立CSR贸易问题应对机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联系驻外领馆、华商团体、外商利益团体,建立信息互递、跟进网;构建固定的信息快速传达通报系统;组建CSR问题协同应对领导、联络小组。密切关注、随时应对CSR运动对广东省外经贸的影响。
3.建立CSR的长期推进机制。制定推进CSR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列入外经贸发展战略;建立推进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法规;选择院校设立伦理道德、CSR专业课程,提供专业教育。
引导行业协会扮演推行CSR角色。包括:制定企业CSR最低标准,研究、建立CSR指标体系,协调劳动等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劳动法,督促落实企业提供CSR年度报告。
建立CSR统计制度、CSR信息网,定期公布企业CSR指数,推广企业财务、环境、社会业绩汇报模式。
设立年度CSR最佳企业奖,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作者单位:广东省WTO事务咨询服务中心
编辑:吕萍
珠三角企业引起国际聚焦,CSR问题渐现高压
近年来,英国新闻媒体对珠三角CSR问题的报道逐步多了起来。跨国公司、广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尤其是我国企业以挨罚取代履行社会责任等一些现象令英方监督机构特别注意。英国普遍认为,广东成为世界工厂,珠三角国际竞争日趋激烈,CSR问题迟早会凸现,希望广东企业有通过CSR活动增加自身价值的意图。
劳工问题是CSR中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劳工组织与跨国公司对我国劳工问题制订了专门的“工厂守则”(如中国商业原则),要求商业活动尊重国际劳工组织制定、联合国规定、我国及政府签署的有关标准和法律;我国成衣、玩具、鞋类产品出口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否则将遭受联合抵制。跨国公司的责任审核甚至发展到对其合约工厂定期进行“查厂”评估,至今在我国查厂的跨国公司已有50多家。专家估计,沿海地区已有几万家企业接受这一审核,其中珠江三角洲占相当部分。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对珠三角部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逐渐形成高压。
广东省商品要进入跨国公司的供应链,要确保占有国际市场的份额,不管愿不愿意,都要遵守国际惯例,都必须直面CSR问题。
SA8000的冲击突现,对外加工贸易首当其冲
与国际社会责任运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前我国企业正在承受着以SA8000认证为主流的CSR浪潮的冲击。
CSR主要由欧美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生产供应链上推行,对外加工贸易、出口企业最受影响。其中主要是港澳台投资企业、贴牌生产的私营企业,涉及电子、纺织、服装、制鞋、玩具、工艺品等六大行业。
由于这些企业多数属劳动密集型,在生产条件、安全保险、职工健康、权益、工时、工薪等等基本保障方面问题比较突出,成为欧美跨国公司推行CSR的直接目标,面临社会责任压力比较大。
投资消费觉醒影响国际经贸,增加我国引资与贸易障碍
消费者、股东是近年新出现的CSR自觉监督主体,其在CSR问题上与日俱增的觉醒,对跨国投资、采购的影响增大,也对广东省构成更多的经贸壁垒。(1)股东自觉选择投资,跨国公司主动选择社会责任信誉好的区域和企业开展合作;消费者自觉选购引导国际采购倾向原产地环境好、对社会负责任的供应商。这直接减少我国社会责任相对落后的企业的国际订单。(2)迫于消费选择、跨国公司之间CSR竞争的压力,国际采购商将本国高标准的CSR要求转嫁、强加于我国企业,迫使我国企业履行近乎发达国家的CSR标准。(3)消费者呼声由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传递、影响国家贸易政策,造成CSR相对落后国家(地区)的企业贸易上陷于被动。如劳工标准问题。
CSR与欧美落差较大,政策争端谈判中广东省地位被动
欧美CSR起步较早,目前社会责任活动已升华到法定层面之上的各类慈善活动。他们不仅拥有完善的CSR推进体系,调节机制也基本交由市场;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了全民意识、跨国公司长期销售的战略工具、企业的自觉行动;投资、消费者自觉行使投资认购权抵制非社会责任。全社会的CSR制衡机制已经形成。
反观广东,CSR还没有被广泛认识、接受;企业CSR活动主要停留在低级的法规层面,相当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法律观念淡薄,在工资、工时、社会保险、雇工、劳动、生产安全、消防设施、职工生活、社会环境等等方面,还达不到法规的最低要求;CSR的市场调节机制尚未启动,消费者的觉悟处在低层的质价权衡;社会监督机制 还没有形成。
中、西方CSR运动进程的差距已是不争的事实。无论在贸易磨擦的解决,还是在WTO贸易政策审议方面,我们容易在CSR问题上授人以柄,处于被动地位。
面对CSR的问题和压力,应转变三个观念
1.必须高度重视CSR价值取向。CSR是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产物,其维权、公正、促进和谐、持续发展宗旨,体现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理念。西方社会以其严格要求跨国公司的同时,也借以检验外来商品的生产的合理性,是这一新生事物必然、正常的延展。推行CSR紧贴广东省外贸改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的发展主题,符合外经贸发展的长远利益。战略上,广东省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价值取向,引导企业认同这一正确的理念,并注意将这一理念融入行政与执法工作中。
2.彻底摒弃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在欧美,企业负起法律范畴的基本社会责任的同时,主动承担道义上的社会责任成为一种趋势。广东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目前企业尚难做到一步到位,但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是底线,绝不容许再将企业发展建立在粗放经营、基本社会责任留给政府之上。企业必须彻底改变政府负担社会责任的落后思维方式,将企业的专业优势与环境、社会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存共荣。
3.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面对困难和压力,广东应采取主动的战略。一方面积极地面对当前的困难和压力;另一方面,着手于长远战略方案,努力缩短在CSR问题上与欧美社会的落差,从根本上消除在这个问题上的经贸障碍。
致力构建三个机制
1.建立宣传、沟通、监督和知識推广机制。调整舆论导向,加强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力度,引导传媒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增强企业、全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增进对外交流。针对欧美对我国负面了解为主,贸易苛刻的事实,通过推进与其高层接触、商务往来、CSR论坛、商业标准和跨国管理探讨、CSR培训与合作等形式,多方位宣传、推介和沟通,让欧美社会广泛了解广东,增进理解,争取西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妥协。
开展研讨培训。举办公务员、事业单位、专家及在广东投资的外贸生产、出口企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类CSR研讨、培训班,推广CSR知识和经验。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网,加强对企业落实《劳动法》等与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
2.建立CSR贸易问题应对机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联系驻外领馆、华商团体、外商利益团体,建立信息互递、跟进网;构建固定的信息快速传达通报系统;组建CSR问题协同应对领导、联络小组。密切关注、随时应对CSR运动对广东省外经贸的影响。
3.建立CSR的长期推进机制。制定推进CSR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列入外经贸发展战略;建立推进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法规;选择院校设立伦理道德、CSR专业课程,提供专业教育。
引导行业协会扮演推行CSR角色。包括:制定企业CSR最低标准,研究、建立CSR指标体系,协调劳动等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劳动法,督促落实企业提供CSR年度报告。
建立CSR统计制度、CSR信息网,定期公布企业CSR指数,推广企业财务、环境、社会业绩汇报模式。
设立年度CSR最佳企业奖,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作者单位:广东省WTO事务咨询服务中心
编辑: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