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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1949年以来现代中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历程分析,体制政策变迁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影响明显。虽然包括人民公社体制在内的许多试图改善农村技术应用状况的体制最终都归结于失败,但这并不能简单归因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问题。应该反思的是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所依赖的制度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背后的国家权力逻辑。因而,在分析当前农业技术的发展困境时,应当将国家的权力逻辑和体制政策因素纳入到分析的范畴。
关键词体制政策;农业技术推广;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权力逻辑
中图分类号S-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02-00652-02
AbstractSince the history of modern China's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fter 1949, the effect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is significant. Although many institutional attempts, such as the People's Commune System, was failed to improve the situation of rural technology system ultimately, it cannot simply attribute it to the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We should reflect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and reflect the logic of power which behind th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us, the paper argues that, when we analyze the plight developments of the current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s to the logic of power and the institutional factors.
Key wordsInstitutional policy;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People's Commune; Household-responsibility system; Logic of power
201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突出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主题,并将农业科技发展及其推广摆上国家战略位置。然而,国家虽然从战略层面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但农业技术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并没有突破。目前,农业技术推广仍然面临巨大挑战。为什么一方面广大农村急需要农业技术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却出现农业技术在部分地区推广困难、甚至失败呢?笔者无力从学理层面直接回答如此宏大的问题,但在该问题意识的引导下从体制政策因素,对1949年以来现代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1改革开放以前的农业技术推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徘徊于“高水平陷阱”[1~2]之中的中国农业技术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为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应,中国政府当局将包括农业科学技术在内的各种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全面纳入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在科学国家化的体制下,科学资源彻底纳入国家发展目标[3]。中国政府很快建立起很像样的检验、采用、传播和推广农业技术及农艺革新的一套网络,不仅促进了新产品的检验和迅速推广,也显著提高了农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4]。此外,由于集体体制在获取信息、投入等方面具有规模经济,人民公社体制在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方面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5]。由于农民被组织起来,农业技术可以依靠政府机构的力量获得迅速推广,人民公社体制为农业技术的引进提供了新的条件[6]。
然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经历了一个较短时期的农业技术引进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高峰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出现了严重的粮食危机,并带来了一个较长时期农业发展的停滞。面对这次危机,学者们分别从自然灾害、政策失误、及公社规模过大及管理不当等3方面作出了解释[5,2,7-8],然而,林毅夫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将该问题降维到经验层次的人民公社组织形式。他认为,人民公社的组织形成由合作社的多重博弈变为一次性博弈,农民退社自由的权力被剥夺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下降,农业生产率也大幅滑坡,从而造成了这次危机[5,1~29]。林毅夫的博弈论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将该问题放在一个1949年以来制度变迁的视角下来考察,可以发现,人民公社的本质是靠牺牲农民利益为工业化提供资源来加快实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的一种制度变革。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后集体化时期。1978年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然而,1985年以来进行的以农村流通领域体制改革为中心的第2步改革却举步维艰,集体化时期实行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业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农村长期陷入为城市提供廉价资源、产品和劳动力的储备库[9]。由“公余粮”演变而来的农业税费从农村汲取了大量资源,这不仅制约了农业技术的发展,也直接造成了“三农”问题的严重化。因此,对于集体化时期的农业发展问题的分析,需放到一个更为长时期的宏观制度分析框架之内。
集体化时期的农业技术推广是在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人民公社中进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公社有一整套运作正常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专门发挥农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指导的职能。因此,从历史角度看,公社时期的技术引进无论是其规模、速度和效益都是空前的[6]。然而,农民劳动和农业技术的组织方式改变,并不能使传统的技术体系挖掘出更多潜力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甚至会进一步损害农村的积极性[10]。此外,即使现代农业技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是有利可图的,如果无视文化价值和社会习俗的差异,为使用这种技术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而只会造成乡村社会的混乱。
关键词体制政策;农业技术推广;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权力逻辑
中图分类号S-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02-00652-02
AbstractSince the history of modern China's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fter 1949, the effect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is significant. Although many institutional attempts, such as the People's Commune System, was failed to improve the situation of rural technology system ultimately, it cannot simply attribute it to the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We should reflect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and reflect the logic of power which behind th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us, the paper argues that, when we analyze the plight developments of the current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s to the logic of power and the institutional factors.
Key wordsInstitutional policy;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promotion; People's Commune; Household-responsibility system; Logic of power
201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突出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主题,并将农业科技发展及其推广摆上国家战略位置。然而,国家虽然从战略层面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但农业技术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并没有突破。目前,农业技术推广仍然面临巨大挑战。为什么一方面广大农村急需要农业技术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却出现农业技术在部分地区推广困难、甚至失败呢?笔者无力从学理层面直接回答如此宏大的问题,但在该问题意识的引导下从体制政策因素,对1949年以来现代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1改革开放以前的农业技术推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徘徊于“高水平陷阱”[1~2]之中的中国农业技术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为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应,中国政府当局将包括农业科学技术在内的各种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全面纳入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在科学国家化的体制下,科学资源彻底纳入国家发展目标[3]。中国政府很快建立起很像样的检验、采用、传播和推广农业技术及农艺革新的一套网络,不仅促进了新产品的检验和迅速推广,也显著提高了农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4]。此外,由于集体体制在获取信息、投入等方面具有规模经济,人民公社体制在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方面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5]。由于农民被组织起来,农业技术可以依靠政府机构的力量获得迅速推广,人民公社体制为农业技术的引进提供了新的条件[6]。
然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经历了一个较短时期的农业技术引进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高峰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出现了严重的粮食危机,并带来了一个较长时期农业发展的停滞。面对这次危机,学者们分别从自然灾害、政策失误、及公社规模过大及管理不当等3方面作出了解释[5,2,7-8],然而,林毅夫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将该问题降维到经验层次的人民公社组织形式。他认为,人民公社的组织形成由合作社的多重博弈变为一次性博弈,农民退社自由的权力被剥夺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下降,农业生产率也大幅滑坡,从而造成了这次危机[5,1~29]。林毅夫的博弈论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将该问题放在一个1949年以来制度变迁的视角下来考察,可以发现,人民公社的本质是靠牺牲农民利益为工业化提供资源来加快实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的一种制度变革。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后集体化时期。1978年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然而,1985年以来进行的以农村流通领域体制改革为中心的第2步改革却举步维艰,集体化时期实行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业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农村长期陷入为城市提供廉价资源、产品和劳动力的储备库[9]。由“公余粮”演变而来的农业税费从农村汲取了大量资源,这不仅制约了农业技术的发展,也直接造成了“三农”问题的严重化。因此,对于集体化时期的农业发展问题的分析,需放到一个更为长时期的宏观制度分析框架之内。
集体化时期的农业技术推广是在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人民公社中进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公社有一整套运作正常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专门发挥农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指导的职能。因此,从历史角度看,公社时期的技术引进无论是其规模、速度和效益都是空前的[6]。然而,农民劳动和农业技术的组织方式改变,并不能使传统的技术体系挖掘出更多潜力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甚至会进一步损害农村的积极性[10]。此外,即使现代农业技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是有利可图的,如果无视文化价值和社会习俗的差异,为使用这种技术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而只会造成乡村社会的混乱。